第392章 惡從膽邊生,悍匪田明建(一)
十惡不赦:悍匪的巔峰 作者:甜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田明建的案子,在新中國的刑偵史上的分量很重,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此案的作案地點特殊,位於首都北京建國門附近,官方稱唿其為建國門事件,案發地的特殊位置,作者不必過多解釋。
第二,案犯單人單槍打死32人,打傷43人,這個傷亡數字,放在全世界範圍內,都非常罕見,已經不僅僅是犯罪那麽簡單。
第三,受害人中涉及到外籍人士,這種情況無論放在當年還是現在,負麵影響都不是普通案件能比的。
第四,案犯的身份特殊,本來是保家衛國的軍人,而且還是禦林軍,然而最後他卻把槍口對準了自己的同胞和兄弟。
最後就是案犯的作案動機,由於田明建最後被擊斃,因此到底是因為什麽,而他究竟想要幹什麽,隻能靠事後的調查結果推測,這也是網絡上爭議最大的地方。
由於此案的特殊性,其中的很多細節,官方並沒有對外公布,所以網上的信息五花八門,更有一些號稱田明建戰友、親戚、朋友的人站出來,亂七八糟說什麽的都有,讓人真假難辨。
為了盡可能的還原本案真實過程,本故事中的內容全部來自官方可對外公布的資料,包括北京年鑒、北京警察百年文獻,北京警察博物館中的文物介紹,以及官方作家馮曉衛和穆於敏作品中關於本案的記載。
這些資料中除了細節有些些許差別之外,對於案件整個過程的記述,並沒有太多出入,由此推測出來的前因後果,不敢保證百分百準確,但也不會有太大偏差。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田明建在作案過程中展示出來的軍事技能,也一直是大家議論的焦點。
能夠入選禦林軍的戰士,軍事技能突出,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不能因為這個原因,就掩蓋了所做下的惡行,所以作者認為,刻意忽視和篡改,並不是讀者想要看到的,還原事情的真相才是最重要的。
田明建出生於1964年,老家在河南省淮濱縣,1981年入伍參軍,由於在部隊表現出色,而且能說會道,所以很快就得到了上級領導的注意。
不過由於田明建文化水平有限,這對於職位的提升,是一個障礙,所以在領導的推薦之下,田明建隨後被保送到西安陸軍學院進行學習深造。
在軍校學習的這段時間,田明建非常努力,各項軍事技能都十分突出,最耀眼的就是槍法,可以說是技壓群雄,是學校裏小有名氣的神槍手。
除了軍事技能突出之外,田明建人際關係處理的也不錯,說白了就是小夥挺會來事,要不然也不會被保送到軍校,再加上本身長的相貌堂堂,所以軍校深造結束之後,他就被分到了北京衛戍部隊三師十二團的司令部,當了一名參謀。
這個衛戍部隊的主要職責,就是保衛京城的安全,這要是放在古代,官方的稱唿就是禁衛軍。
司令部的參謀職位,按照當年的標準,應該是副營級的幹部,拋開有沒有實權不說,最起碼和大領導近距離接觸的機會很多,可以說是前途無量。
但這時候田明建卻忘記了一個軍人最基本的責任,他的主要心思,都放在了處理人際關係上邊。
為了自己的晉升,在領導麵前點頭哈腰,俯首稱臣,那是必須要做的,雖然並沒有明確的證據能證明他向上行賄的行為,但向下收禮辦事的事,田明建卻沒少幹,而且證據確鑿。
在一段時間之內,田明建把上下級關係處理的遊刃有餘,不僅能獲得領導的賞識,還能以權謀私,收受一些好處。
可是老話說的好,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沒有金剛鑽,就別攬瓷器活,田明建在接下來的一次收錢辦事的過程中,卻把事給辦砸了。
有一次手底下的一個小兵,送給田明建一份挺貴重的禮物,但是田明建卻沒把事辦成,按理說這種情況就應該把人家的禮物給退迴去,但他不知道怎麽想的,並沒有給人家退。
田明建這個級別的軍官,也就比普通士兵強一點,能給她送禮的,肯定就是大頭兵,說不定買禮物的錢,都是家裏東拚西湊借來的呢。
現在錢打了水漂,田明建也不給個說法,這個小兵一氣之下,就寫了一封舉報信,把田明建給舉報了。
經過內部的調查,最終的處理結果是免去田明建參謀的職位,清出司令部,下放到連隊擔任副連長一職。
在部隊這種地方,往上升一級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這一次的懲罰,對於田明建來說,損失是非常大的,相當於之前的努力,全都白費了。
所以應該從此時開始,田明建就有了怨氣,不過由於官職還在,他並沒有表現的過於激烈,畢竟還有東山再起的機會。
這個副連長的主要職責,是督促戰士們的平時訓練和紀律管理,以及各項條例製度的執行,所以這裏邊的操作空間,那就相當大了。
你跟我關係好,我就可以對你的管理鬆一點,那小子不會來事,那我就對你嚴一點,所以田明建對下屬小兵的管理,是非常嚴格的,輕則一頓臭罵,重則直接動手。
其實體罰這個管理手段,不管是任何國家,都非常的常見,有些地方老兵欺負新兵,都成了不成文的規矩,尤其是那個年代,戰士在參軍入伍之前,普遍素質都不是很高,有些甚至之前在家就是那種不服管教的孩子。
這些人往往剛到部隊的時候,性格桀驁不馴,七個不服八個不忿的,那就必須得挨揍,幾次就能打老實,等到退伍的時候,一個個全都是一身正氣。
所以說部隊是專治各種不服的地方,對於那些屢教不改的,不狠狠收拾,還真就改不了。
田明建對下屬的嚴格管理,也是有原因的,第一要吸取之前的教訓,對於這些小兵,就不能給他們好臉,把他們打服了,就沒人敢舉報自己了。
第二,自己還想繼續在部隊混呢,想要升職的話,就必須得做出點成績來。
第一,此案的作案地點特殊,位於首都北京建國門附近,官方稱唿其為建國門事件,案發地的特殊位置,作者不必過多解釋。
第二,案犯單人單槍打死32人,打傷43人,這個傷亡數字,放在全世界範圍內,都非常罕見,已經不僅僅是犯罪那麽簡單。
第三,受害人中涉及到外籍人士,這種情況無論放在當年還是現在,負麵影響都不是普通案件能比的。
第四,案犯的身份特殊,本來是保家衛國的軍人,而且還是禦林軍,然而最後他卻把槍口對準了自己的同胞和兄弟。
最後就是案犯的作案動機,由於田明建最後被擊斃,因此到底是因為什麽,而他究竟想要幹什麽,隻能靠事後的調查結果推測,這也是網絡上爭議最大的地方。
由於此案的特殊性,其中的很多細節,官方並沒有對外公布,所以網上的信息五花八門,更有一些號稱田明建戰友、親戚、朋友的人站出來,亂七八糟說什麽的都有,讓人真假難辨。
為了盡可能的還原本案真實過程,本故事中的內容全部來自官方可對外公布的資料,包括北京年鑒、北京警察百年文獻,北京警察博物館中的文物介紹,以及官方作家馮曉衛和穆於敏作品中關於本案的記載。
這些資料中除了細節有些些許差別之外,對於案件整個過程的記述,並沒有太多出入,由此推測出來的前因後果,不敢保證百分百準確,但也不會有太大偏差。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田明建在作案過程中展示出來的軍事技能,也一直是大家議論的焦點。
能夠入選禦林軍的戰士,軍事技能突出,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不能因為這個原因,就掩蓋了所做下的惡行,所以作者認為,刻意忽視和篡改,並不是讀者想要看到的,還原事情的真相才是最重要的。
田明建出生於1964年,老家在河南省淮濱縣,1981年入伍參軍,由於在部隊表現出色,而且能說會道,所以很快就得到了上級領導的注意。
不過由於田明建文化水平有限,這對於職位的提升,是一個障礙,所以在領導的推薦之下,田明建隨後被保送到西安陸軍學院進行學習深造。
在軍校學習的這段時間,田明建非常努力,各項軍事技能都十分突出,最耀眼的就是槍法,可以說是技壓群雄,是學校裏小有名氣的神槍手。
除了軍事技能突出之外,田明建人際關係處理的也不錯,說白了就是小夥挺會來事,要不然也不會被保送到軍校,再加上本身長的相貌堂堂,所以軍校深造結束之後,他就被分到了北京衛戍部隊三師十二團的司令部,當了一名參謀。
這個衛戍部隊的主要職責,就是保衛京城的安全,這要是放在古代,官方的稱唿就是禁衛軍。
司令部的參謀職位,按照當年的標準,應該是副營級的幹部,拋開有沒有實權不說,最起碼和大領導近距離接觸的機會很多,可以說是前途無量。
但這時候田明建卻忘記了一個軍人最基本的責任,他的主要心思,都放在了處理人際關係上邊。
為了自己的晉升,在領導麵前點頭哈腰,俯首稱臣,那是必須要做的,雖然並沒有明確的證據能證明他向上行賄的行為,但向下收禮辦事的事,田明建卻沒少幹,而且證據確鑿。
在一段時間之內,田明建把上下級關係處理的遊刃有餘,不僅能獲得領導的賞識,還能以權謀私,收受一些好處。
可是老話說的好,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沒有金剛鑽,就別攬瓷器活,田明建在接下來的一次收錢辦事的過程中,卻把事給辦砸了。
有一次手底下的一個小兵,送給田明建一份挺貴重的禮物,但是田明建卻沒把事辦成,按理說這種情況就應該把人家的禮物給退迴去,但他不知道怎麽想的,並沒有給人家退。
田明建這個級別的軍官,也就比普通士兵強一點,能給她送禮的,肯定就是大頭兵,說不定買禮物的錢,都是家裏東拚西湊借來的呢。
現在錢打了水漂,田明建也不給個說法,這個小兵一氣之下,就寫了一封舉報信,把田明建給舉報了。
經過內部的調查,最終的處理結果是免去田明建參謀的職位,清出司令部,下放到連隊擔任副連長一職。
在部隊這種地方,往上升一級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這一次的懲罰,對於田明建來說,損失是非常大的,相當於之前的努力,全都白費了。
所以應該從此時開始,田明建就有了怨氣,不過由於官職還在,他並沒有表現的過於激烈,畢竟還有東山再起的機會。
這個副連長的主要職責,是督促戰士們的平時訓練和紀律管理,以及各項條例製度的執行,所以這裏邊的操作空間,那就相當大了。
你跟我關係好,我就可以對你的管理鬆一點,那小子不會來事,那我就對你嚴一點,所以田明建對下屬小兵的管理,是非常嚴格的,輕則一頓臭罵,重則直接動手。
其實體罰這個管理手段,不管是任何國家,都非常的常見,有些地方老兵欺負新兵,都成了不成文的規矩,尤其是那個年代,戰士在參軍入伍之前,普遍素質都不是很高,有些甚至之前在家就是那種不服管教的孩子。
這些人往往剛到部隊的時候,性格桀驁不馴,七個不服八個不忿的,那就必須得挨揍,幾次就能打老實,等到退伍的時候,一個個全都是一身正氣。
所以說部隊是專治各種不服的地方,對於那些屢教不改的,不狠狠收拾,還真就改不了。
田明建對下屬的嚴格管理,也是有原因的,第一要吸取之前的教訓,對於這些小兵,就不能給他們好臉,把他們打服了,就沒人敢舉報自己了。
第二,自己還想繼續在部隊混呢,想要升職的話,就必須得做出點成績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