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人算不如天算,悍匪孫海波(十)
十惡不赦:悍匪的巔峰 作者:甜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見到閆文宇之前,孫海波再三叮囑田源:“我沒跟他說咱倆幹的事,你可別瞎說話,萬一他臨時有變化,咱倆也不用怕。”
三人見麵的地點,在閆文宇家的一個小倉庫裏,閆文宇喜歡製作各種小玩意,因此弄了個二手車床,把這個小倉庫改造成了一個車工車間,此時正在忙活著呢。
孫海波帶著田源過去,和閆文宇打了個招唿:“文宇,這是我好哥們田源,以前礦上的同事,我倆今天沒啥事,過來看看你!”
閆文宇停下手裏的活,和田源打了招唿,結果兩人客氣了幾句之後,田源的虎勁就上來了。
他看閆文宇身材並不健壯,於是就想試試他的斤兩:“哥們,我看你車工幹的不錯,手上肯定能有勁吧,咱倆掰掰手腕咋樣!”
有孫海波這層關係在,閆文宇也不好駁了田源的麵子,於是便答應了。
結果兩個人搭上手之後,閆文宇並沒有田源想象的那麽弱,田源最後雖然贏了,但贏的並不輕鬆。
這一下田源非常滿意,對閆文宇的態度馬上熱情了起來,三個人約好了,等閆文宇沒事的時候,大家一起喝點。
三天之後,閆文宇主動約了孫海波,並讓他叫上田源,三個人找了個小飯店,一邊喝酒一邊閑聊了起來。
幾杯酒下肚之後,田源首先表明了自己的態度:“現在賺點錢太難了,空有一身膽子,卻沒什麽好路子,既然大家都是哥們,有什麽發財的事,咱們就一起幹,我肯定是絕無二話。”
田源話音一落,孫海波趕緊給閆文宇遞了個眼色:“ 咋樣,我這個哥們不錯吧!”
閆文宇心領神會,趕緊點了點頭:“嗯,不錯,人挺靠譜!”
此時閆文宇心裏想的是,海波肯定是老大了,首先這件事是他帶頭發起的,再一個他年齡也要大上一些。
接下來理所當然的,自己應該排在老二的位置,而田源就是張飛的角色的,隻能排在老三了。
閆文宇還以為自己是這個團夥的創始人之一,但他萬萬沒想到,那哥倆早就幹過兩起大案了,就連手裏有槍,都沒告訴自己。
閆文宇表態之後,孫海波馬上進入正題:“既然咱們哥幾個都有膽量,那我就直說了,大家既然下定決心幹大事,那就沒有退路了,咱們先幹個警察搞支槍,然後再研究下一步。”
孫海波說完之後,田源馬上表示讚同,但閆文宇卻補充了一句:“搶槍這件事我沒啥意見,不過你們應該知道劉和那個案子是怎麽破的吧,這件事咱們幾個不能跟身邊的任何人說,連父母和老婆都不能透露半點,我就隻有這一個要求!”
閆文宇口中劉和的案子,發生於1984年,是鶴崗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起殺警察搶槍的案子,在當地的影響非常大。
作案的人叫高乾,當年26歲,是鶴崗市水泥廠的一名工人。
高乾本來已經結婚了,但他卻喜歡混跡於娛樂場所,很快就認識了一個女人。
為了泡上這個女人,高乾一擲千金,但身為一個普通工人,沒幾天他的財力就跟不上了,為了抱得美人歸,就萌生了搶劫的想法。
高乾怕自己不行,又找了一個同夥,也是跟他一起在娛樂場所裏混的,兩人一拍即合,決定先幹掉一個警察,搶到槍之後,再去搶別的地方。
1984年1月13號晚上五點多,兩個人盯上了一個目標,南山區鐵西派所的的警察劉和。
兩個人尾隨劉和到了南山礦醫院附近的時候,高乾掏出一把自製的火藥槍,衝上去從正麵逼住他,另一個同夥在劉和身後掏出一把鐵板手,對著他的腦袋就是一下,當場就把人打倒了。
接著高乾又抽出一把錘子,對著劉和腦袋狠狠補了幾下,把人徹底打死之後,搶走了劉和身上的手槍。
這倆小子藏了兩個月,覺得風聲差不多過去了,4月29號晚上,他倆拿著槍衝進工農區第七糧店,逼住值班老頭和糧店主任之後,結果隻在店裏找到了190塊錢和五百多斤糧票。
高乾覺得東西太少了,所以十分生氣,於是在臨走之前,用槍把兩人全部打死了。
不過由於現場沒留下什麽重要線索,這個案子始終沒破,高乾依然繼續泡妞,而且越來越肆無忌憚。
幾個月之後,高乾在外麵沾花惹草的事情,被他老婆發現了,兩人大吵了一架,老婆一氣之下,就提出了離婚。
沒想到高乾堅決不同意,她威脅老婆:“你要是敢跟我離婚,我馬上殺了你全家!”
他老婆勃然大怒,隨後就寫了一封舉報信,舉報高乾在櫃子裏藏了一支手槍,很有可能是個殺人犯。
警察隨後就來到高乾家裏,在櫃子裏找到了那支手槍,槍號和子彈一核對,很快就把高乾給斃了。
閆文宇跟孫海波和田源提這個案子,就是想提醒他們,這種掉腦袋的事,就連最親近的人也不能信任。
孫海波和田源也覺得閆文宇說的有道理,於是都同意了,接下來他們開始馬上研究搶槍的計劃。
還是閆文宇首先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搶槍這件事,咱們不能在家門口做,咱們三個都住在南山區,不能把自己放在警察的調查圈裏,而鹿林山和興安那邊坐車不方便,所以最合適的地方,就是向陽區。”
孫海波點點頭:“你說的不錯,就按你的想法來。”
得到孫海波的肯定之後,田源馬上自告奉勇:“那一片我熟,我過去踩點。”
沒想到孫海波趕緊攔住了他:“不行,你不能去,你那眼睛特征太明顯了,還是我和文宇去吧,你在家等信就行!”
田源沒辦法,隻能先行告退,剩下孫海波和閆文宇,繼續商量踩點的事。
閆文宇對田源的評價挺高:“海波,你找的這小子,我看挺不錯,做事幹脆,是一員猛將,咱們這小隊伍,也算是壯大了。”
孫海波知道閆文宇的心思,但又不好說什麽,隻能是一笑而過。
其實對於去哪裏搶槍,閆文宇的意見和孫海波不謀而合,孫海波早就選好了目標,就搶向陽區礦務局運輸處派出所的警察,具體搶哪一個,那就看誰倒黴了。
接下來兩人按部就班,直接去了向陽區,當走到礦務局運輸處派出所門口的時候,孫海波停了下來。
“我覺得這地方就不錯,這個派出所人多,肯定能有合適點目標,咱倆先在這看看吧。”
閆文宇沒啥意見,兩人在附近找了個地方坐下來,等到派出所下班的時候,就開始認真觀察每一個走出來的警察,孫海波很快就相中了一個目標。
這名警察叫楊坤,身高隻有一米六多點,但是腰裏卻鼓鼓囊囊的,露出來半個槍套,特別的顯眼,離老遠就讓孫海波看到了。
當年的很多警察,都喜歡故意把槍露出來,這樣顯得高人一等,一般人不敢惹,但是在那些生死看淡的悍匪眼裏,這就是最好的獵物。
三人見麵的地點,在閆文宇家的一個小倉庫裏,閆文宇喜歡製作各種小玩意,因此弄了個二手車床,把這個小倉庫改造成了一個車工車間,此時正在忙活著呢。
孫海波帶著田源過去,和閆文宇打了個招唿:“文宇,這是我好哥們田源,以前礦上的同事,我倆今天沒啥事,過來看看你!”
閆文宇停下手裏的活,和田源打了招唿,結果兩人客氣了幾句之後,田源的虎勁就上來了。
他看閆文宇身材並不健壯,於是就想試試他的斤兩:“哥們,我看你車工幹的不錯,手上肯定能有勁吧,咱倆掰掰手腕咋樣!”
有孫海波這層關係在,閆文宇也不好駁了田源的麵子,於是便答應了。
結果兩個人搭上手之後,閆文宇並沒有田源想象的那麽弱,田源最後雖然贏了,但贏的並不輕鬆。
這一下田源非常滿意,對閆文宇的態度馬上熱情了起來,三個人約好了,等閆文宇沒事的時候,大家一起喝點。
三天之後,閆文宇主動約了孫海波,並讓他叫上田源,三個人找了個小飯店,一邊喝酒一邊閑聊了起來。
幾杯酒下肚之後,田源首先表明了自己的態度:“現在賺點錢太難了,空有一身膽子,卻沒什麽好路子,既然大家都是哥們,有什麽發財的事,咱們就一起幹,我肯定是絕無二話。”
田源話音一落,孫海波趕緊給閆文宇遞了個眼色:“ 咋樣,我這個哥們不錯吧!”
閆文宇心領神會,趕緊點了點頭:“嗯,不錯,人挺靠譜!”
此時閆文宇心裏想的是,海波肯定是老大了,首先這件事是他帶頭發起的,再一個他年齡也要大上一些。
接下來理所當然的,自己應該排在老二的位置,而田源就是張飛的角色的,隻能排在老三了。
閆文宇還以為自己是這個團夥的創始人之一,但他萬萬沒想到,那哥倆早就幹過兩起大案了,就連手裏有槍,都沒告訴自己。
閆文宇表態之後,孫海波馬上進入正題:“既然咱們哥幾個都有膽量,那我就直說了,大家既然下定決心幹大事,那就沒有退路了,咱們先幹個警察搞支槍,然後再研究下一步。”
孫海波說完之後,田源馬上表示讚同,但閆文宇卻補充了一句:“搶槍這件事我沒啥意見,不過你們應該知道劉和那個案子是怎麽破的吧,這件事咱們幾個不能跟身邊的任何人說,連父母和老婆都不能透露半點,我就隻有這一個要求!”
閆文宇口中劉和的案子,發生於1984年,是鶴崗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起殺警察搶槍的案子,在當地的影響非常大。
作案的人叫高乾,當年26歲,是鶴崗市水泥廠的一名工人。
高乾本來已經結婚了,但他卻喜歡混跡於娛樂場所,很快就認識了一個女人。
為了泡上這個女人,高乾一擲千金,但身為一個普通工人,沒幾天他的財力就跟不上了,為了抱得美人歸,就萌生了搶劫的想法。
高乾怕自己不行,又找了一個同夥,也是跟他一起在娛樂場所裏混的,兩人一拍即合,決定先幹掉一個警察,搶到槍之後,再去搶別的地方。
1984年1月13號晚上五點多,兩個人盯上了一個目標,南山區鐵西派所的的警察劉和。
兩個人尾隨劉和到了南山礦醫院附近的時候,高乾掏出一把自製的火藥槍,衝上去從正麵逼住他,另一個同夥在劉和身後掏出一把鐵板手,對著他的腦袋就是一下,當場就把人打倒了。
接著高乾又抽出一把錘子,對著劉和腦袋狠狠補了幾下,把人徹底打死之後,搶走了劉和身上的手槍。
這倆小子藏了兩個月,覺得風聲差不多過去了,4月29號晚上,他倆拿著槍衝進工農區第七糧店,逼住值班老頭和糧店主任之後,結果隻在店裏找到了190塊錢和五百多斤糧票。
高乾覺得東西太少了,所以十分生氣,於是在臨走之前,用槍把兩人全部打死了。
不過由於現場沒留下什麽重要線索,這個案子始終沒破,高乾依然繼續泡妞,而且越來越肆無忌憚。
幾個月之後,高乾在外麵沾花惹草的事情,被他老婆發現了,兩人大吵了一架,老婆一氣之下,就提出了離婚。
沒想到高乾堅決不同意,她威脅老婆:“你要是敢跟我離婚,我馬上殺了你全家!”
他老婆勃然大怒,隨後就寫了一封舉報信,舉報高乾在櫃子裏藏了一支手槍,很有可能是個殺人犯。
警察隨後就來到高乾家裏,在櫃子裏找到了那支手槍,槍號和子彈一核對,很快就把高乾給斃了。
閆文宇跟孫海波和田源提這個案子,就是想提醒他們,這種掉腦袋的事,就連最親近的人也不能信任。
孫海波和田源也覺得閆文宇說的有道理,於是都同意了,接下來他們開始馬上研究搶槍的計劃。
還是閆文宇首先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搶槍這件事,咱們不能在家門口做,咱們三個都住在南山區,不能把自己放在警察的調查圈裏,而鹿林山和興安那邊坐車不方便,所以最合適的地方,就是向陽區。”
孫海波點點頭:“你說的不錯,就按你的想法來。”
得到孫海波的肯定之後,田源馬上自告奉勇:“那一片我熟,我過去踩點。”
沒想到孫海波趕緊攔住了他:“不行,你不能去,你那眼睛特征太明顯了,還是我和文宇去吧,你在家等信就行!”
田源沒辦法,隻能先行告退,剩下孫海波和閆文宇,繼續商量踩點的事。
閆文宇對田源的評價挺高:“海波,你找的這小子,我看挺不錯,做事幹脆,是一員猛將,咱們這小隊伍,也算是壯大了。”
孫海波知道閆文宇的心思,但又不好說什麽,隻能是一笑而過。
其實對於去哪裏搶槍,閆文宇的意見和孫海波不謀而合,孫海波早就選好了目標,就搶向陽區礦務局運輸處派出所的警察,具體搶哪一個,那就看誰倒黴了。
接下來兩人按部就班,直接去了向陽區,當走到礦務局運輸處派出所門口的時候,孫海波停了下來。
“我覺得這地方就不錯,這個派出所人多,肯定能有合適點目標,咱倆先在這看看吧。”
閆文宇沒啥意見,兩人在附近找了個地方坐下來,等到派出所下班的時候,就開始認真觀察每一個走出來的警察,孫海波很快就相中了一個目標。
這名警察叫楊坤,身高隻有一米六多點,但是腰裏卻鼓鼓囊囊的,露出來半個槍套,特別的顯眼,離老遠就讓孫海波看到了。
當年的很多警察,都喜歡故意把槍露出來,這樣顯得高人一等,一般人不敢惹,但是在那些生死看淡的悍匪眼裏,這就是最好的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