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蒙了的老朱對此毫無所覺,呲牙一樂,準備上前繼續和“小兔子”一起“玩耍”。


    但華哥已經敏銳地察覺出了異樣,剛想開口製止他,但已經晚了。


    看似弱小的男孩速度快得驚人,他輕鬆地單手拎起書包,沿著拋物線擲出,正中老朱的後腦勺,一隻小學生書包的攻擊性絕對不容小覷,這個滿臉橫肉的惡徒翻了個白眼就一聲不吭地倒了下去。


    黎稚輕巧地跳上老朱的肚子,才七八歲的男孩子身形嬌小可愛,踩在中年男人身上還有剩餘空間多走幾步,覺得腳下的彈性不錯,還頗有興致把肚子當做蹦床跳了跳。


    餘光瞥見昏迷在地上的老朱麵色都開始發青,男孩對此感到有趣極了,就像找到了心儀的玩具,“咯咯”的笑聲宛若天籟。


    黎稚自顧自玩得歡暢,但眼前這副如魔似幻的場景給圍觀的人帶來的衝擊絕對不亞於螞蟻幹翻巨象,讓人止不住地懷疑人生。


    等他玩兒夠了,就無聊的看到圍觀的華哥等人呆愣成一片樹林。


    男孩歪著頭想了會兒,然後用手拉下眼角做了個鬼臉以示不屑和挑釁。


    如他所願,其餘的人被刺激地從傻眼中迴過神,來不及多想為什麽一個七八歲的男孩如此輕易地就放到了一個成年男人,之後還一點兒沒有表露出絲毫害怕逃跑的意思。


    他們被憤怒和羞恥感衝昏了頭腦,一哄而上,他們一定要捉住這個小鬼,然後給他一個終身難忘的教訓!


    結果可想而知,不過五六個人,就算個個都有管製刀具也不是黎稚的對手,沒幾分鍾的時間,所有人都躺在地上昏迷了。


    正當黎稚準備驗收成果的時候,不知何時已經消失的華哥從倉庫裏走了出來,手裏還用槍指著小胖子,強迫他聽從命令。


    黎稚可以確定剛才幾個人的身上都沒有槍,在華國,這種殺傷性武器可不是那麽容易就能得到的,估計這夥綁匪手上唯一的槍就是華哥這把了。


    或許已經對這些人的威脅毆打感到麻木,遲景年沒有對指著他的槍表現出任何懼怕,麵無表情地被半推著出來,黑洞洞的眼睛在看到男孩的一瞬間亮了亮,隨後再次恢複平靜。


    華哥不像他的手下那麽衝動,他之前一直在旁邊觀察。


    雖然怎麽都想不明白為什麽這年頭,一個偏僻小鎮上的小學生都能兇殘到如此地步,但這並不妨礙他迅速對此做出應對。


    眼看著他的人一個個倒下,情況不利,他迅速打開倉庫的門,把人質控製住,希望能用手上這個小胖子讓那個煞星有所收斂。


    “你小子身手很不錯。”華哥的第一句話就是誇讚,他說的是真心話,哪怕站在敵對方,他也無法否認這一點。


    男孩理所當然地揚起小下巴:“當然!”


    “但是很多時候,身手並不代表一切。”


    華哥晃了晃手上的槍,“我不知道你的目的是什麽,但如果你還想讓他活命的話,你知道該怎麽做。”


    黎稚聽到這話還沒有什麽反應,他手中的人質眼中卻劃過一絲狠厲。


    遲景年的動作從沒有這麽快,這麽果斷過,他猛地拉過男人拿槍的那隻手,惡狠狠的咬上虎口,他的表情簡直像是對待不共戴天的仇人。在嘴裏嚐到血腥味的時候,還惡意地磨了磨牙,試圖咬得更深。


    哪怕在他自己被打的時候,他也隻是默默忍受而沒有反抗,因為他知道反抗隻會讓自己被打得更慘。


    但不知道為什麽,僅僅隻是看到那個隻見過一麵的男孩被人威脅,他就感到一股無法控製的怒火從心口燒遍全身,完全經過沒有思考就咬住了這個壞蛋的。


    如果不是身高不夠,他其實更想要咬碎這個男人的喉嚨!


    沒有人可以傷害他!沒有人!


    對小羊羔的反撲毫無防備,華哥下意識地鬆了手,□□落地。


    “啊——!”他驚叫道,“你個小兔崽子幹什麽!你找死!”


    他狠狠地一腳把小胖子踹到一邊,急忙彎下腰去撿地上的□□。


    但已經來不及了,就在他彎腰的一瞬間,他感到後腦被什麽重物擊中,眼前一黑,然後,他就什麽都不知道了。


    順手再次扔出書包的男孩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頭,他並不是故意扔書包的,但手邊趁手的武器隻有這麽一個,下意識地……就……這是為了自衛!自衛!


    哎,真是的,明明他是如此的熱愛學習,男孩恨恨的踢了一腳地上的綁匪,都怪這些人,毀他童年!害他學壞!


    男孩厚著臉皮,看似懊悔地甩著鍋,實際上卻因為發泄了一番,心情極度舒暢。


    就在這時,他的餘光看到了一旁已經暈過去了的小胖子,意味不明地挑了挑眉,忽然想到小胖子昏迷前看他的最後一眼,空洞的眼裏,裝的滿滿的都是能夠幫到他的純粹的高興。


    黎稚蹲下身,拍了拍小胖子的臉,覺得手感還不錯,又忍不住伸出手指戳了戳他略有些過分的嬰兒肥。


    或許是感覺到了在他作亂的手指,小胖子輕哼了一聲。


    男孩頓了頓,隨後歪了歪小腦袋假裝什麽都沒有發生過,自然地把手指移到小胖子嘴邊,控製著水順著手指流下。


    小胖子確實是被餓得很了,哪怕在昏迷之中,感到嘴邊的甘甜,他也下意識迫不及待的張開嘴,吮吸著難得的甘霖。


    須彌空間裏的水,位於泉眼裏的無疑是效果最好的聖品,沒有後遺症的洗髓效果就是鐵證,他每進入一個新身體就會用泉眼裏的水來改善身體,以便更好地完成任務。


    湖泊裏的水就是泉眼水的稀釋版,長期用也會使細胞迴到最完美的狀態。


    他自己一般都在湖泊裏洗澡,偶爾也會用湖泊水來給人治病,治療效果超乎尋常,反應也不像洗髓那麽大,不會惹人懷疑。幸好空間裏的水是流動的,否則會讓他覺得自己把洗澡水給別人喝了。


    迴歸現世後,他在家裏的日常用水裏也摻進了湖水。


    而從湖泊再流出去的水,對人體就沒什麽特殊效果了,不過配合空間的土地,倒是很適合植物生長。


    他給小胖子喂的就是湖泊水,小胖子受傷太重,身體餓了太久,他不管的話可能就活不過今晚。


    就當日行一善?


    黎稚嗤笑了一聲,覺得差不多了就停止了水流的輸出,卻沒想到在他停水的瞬間,小胖子好像潛意識裏感覺到了什麽,急急吞進了停在嘴邊的手指,感到美味還迫不及待的舔了幾口。


    男孩瞬間黑了臉,咬牙把手指迅速抽了出來,倒是沒有被咬,但那種黏膩的感覺揮之不去。


    黎稚恨恨地瞪了小胖子一眼,凝結出水衝洗了三遍,末了還在小胖子身上找到了難得幹淨的一塊布料,撇著嘴把手上的水漬擦了上去,最後還猶不滿意的哼了哼。


    男孩抬頭看了看天空,明月高懸,他這才想起了參和進這件事的最初目的是什麽。


    他伸手在華哥的身上東摸摸西翻翻,終於找到了他想要的東西——手機。


    其實在黎稚發現自己迷路了後,一開始的目標就是找到一隻手機,占著小孩子身份的便宜,打電話給善良的警察蜀黍,然後哭訴自己迷路了,然後等在原地等人來接就好,簡直計劃通。


    但碰巧遇到犯罪團夥,真的是意外之喜。


    手機這種東西雖然如今還沒有到人手一隻的程度,但用腳趾想也知道,一個綁架團夥怎麽可能會沒有手機呢?難道他們不需要聯絡那些被勒索的倒黴蛋嗎?


    既能實現目的找到手機,又能順帶發泄下憋了這麽多天的鬱氣,黎稚對此感到相當滿意。


    這一切的一切,從始至終和拯救小胖子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如果剛剛小胖子沒有突然暴起咬下華哥的槍的話,他可不敢保證自己會不會管小胖子的死活,他的善良和同情心早就被狗吃了。


    所以與其說小胖子幫他放倒了華哥,倒不如說他是誤打誤撞地救了他自己。


    不過他這麽一咬,倒確實讓他更方便地弄暈了華哥,所以他禮尚往來,在他被踢暈後喂了他湖水,雖然猝不及防被吃了手指(男孩再次黑臉),但他自覺不會和一個失去意識的人計較。


    哼!


    不過提到那把槍,倒引起了他的一些興趣。


    人類總是舉著一把槍,就荒謬地覺得自己天下無敵。


    那為什麽華哥寧願等他把手下全部放倒後,用槍指著小胖子來威脅他,還不知道能不能成功,也不願意在一開始就直接對他開槍呢?


    明顯後者更符合他自己的利益吧!


    因為不忍心對孩子下手?


    ——鬼才信。


    黎稚隔著外套撿起那把槍,熟練地拉開扳手,對著遠處扣下。


    沒有任何事情發生。


    不出所料,槍裏根本就沒有子彈!


    黎稚瞬間地這把槍失去了興趣,隨手扔到一邊,槍支落地發出輕響。


    拿出手機,男孩撥通了110的電話,聲音哽咽,數次哭崩,完美地扮演了一個無辜遇到綁架團夥,驚慌失措的受害小朋友形象。


    現實中,卻半眯著眼,百無聊懶地摧殘著腳下的青草葉子。


    唔,看樣子今天晚上清淨不起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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