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家不存在祖宅,這裏的宅子其實是淩母後來置辦的,還在淩空的名下。


    淩母也沒有和淩老太太計較這點得失,就對淩老太太說讓淩誌以後生孩子,多了就過給淩空一個,淩空的這屋子就給那孩子,另外這邊還有兩個鋪子,收拾收拾現在租出去,等日後淩空的孩子成了婚,這鋪子也是交到孩子手上的。


    這話說的沒毛病,加上周胤燃又為淩母撐腰,淩老太太覺得吃了虧了也沒說什麽了。


    畢竟她覺得淩母二嫁了,淩空的東西就不應該交給淩母管,而是交到她這個老太太手上。


    但是淩母這麽一做也沒有把東西要走,還是答應還給淩家,她也沒有辦法再說什麽了。淩母說這幾年的租金什麽的都捐給當地的百姓,每到過冬天的時候,就以淩空姐弟的名字施一場粥,有多少施多少,為姐弟謀些功德吧。


    縱是原文瑟死了,淩母也沒有放棄對周家的供給,說是女兒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死人,她為女兒能做的不多,所以,女兒最後這點關係,她一定會幫著維持住。


    周大帥夫人深感淩母厚道,說了一堆好聽的話,但什麽實際的都沒有。


    原文瑟倒是覺得淩母為了她又吃虧了,可是淩母覺得倒還行。


    反正現在船多了,海帶也不值什麽錢,最近又豐收,糧食沒有漲,反而同比微有下降,所以賣給誰不是賣呢,多少還是賺錢的。


    比起原文瑟嫁給周胤燃,現在淩母更不放心了,原文瑟這樣兒就跟她們迴澳門也不合適,不如就在廣東找個地方落個腳吧,現在她是想著一家人在一起,不管在哪都是好的。


    總之家裏有船,萬一有什麽不對的,隨時上船走人就是了。


    原文瑟暫時就不好露麵了,也沒跟著淩母,她說要自己去一個地方呆一段時間,但會經常給淩母打電話,讓淩母不用擔心她的,她是能照顧好自己的。


    淩母一向是開明的,雖然很不舍得,但是原文瑟強烈的要求,她也沒有辦法,又想給原文瑟一堆錢,她表達愛的方法特別貧瘠,就是給所愛的人錢錢錢錢,有錢花不愁花。


    可這卻是她最本心的想法,因為她覺得錢太重要了,沒有錢的日子簡直不能迴憶,她把那麽努力賺來的錢都給對方花,還能是心裏沒愛嗎?


    原文瑟就說不要錢,等過了這段風頭,她就會迴來找淩母了,隻是需要出去確認一件事情而已。


    原文瑟當然是南下找老十。


    她想和老十一起過年,兩個人穿越到這個世界三年多了,年都過第四個了,還沒有一起守過歲呢。


    老十知道原文瑟終把把周胤燃那個損色給甩了,十分高興,但是他這個人吧,比原文瑟要迷信的多,一定要讓原文瑟到山上寺廟裏呆一段時間,去去周家的晦氣,免得她身子有什麽不好的。


    畢竟原文瑟還活著,那邊給她就舉行葬禮,老十還是很不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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