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明忐忑不安地去了縣紀委。


    和他談話的,有四五個人,不僅有京城來的人,還有省市紀委的人。


    他們神情嚴肅,氣場很大,洪明被鎮住了。


    “洪明,任何公民都有配合調查的義務,坦白交代是你唯一的出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來自京城,主持約談。


    “我不知道要交代什麽呀?”洪明還想蒙混過關。


    “你認識夏雨嗎?”中年男子語氣嚴厲。


    “認識,她是我的表妹。”


    “某月某日,你是不是將一百萬現金送到她的住處?和你同行的是不是縣長竇勝利?”


    洪明雖然早有預料,夏雨已經將他供了出來,但真的麵對現實時,還是很惶恐。


    “我沒有送錢給她,就是見見她。”洪明狡辯。


    中年男子厲聲說:“我這是給你機會!你卻負隅頑抗!我看你是不進棺材不掉淚!”


    中年男子拿出一本《監察法》,在洪明麵前晃了晃。


    “這是新修訂的《監察法》,我帶你學習學習。


    以前,對於不是公職人員、不是黨員的行賄人,我們不能采取‘兩規’措施。


    但現在,《監察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對涉嫌行賄犯罪或者共同職務犯罪的涉案人員,監察機關可以依照前款規定采取留置措施。”


    中年男子將《監察法》遞給洪明,並下了最後通牒:“給你三分鍾時間!是繼續撒謊,還是交代實情?自己選擇!”


    中年男子拿出手表開始計時。


    洪明來之前,心中設計了三套方案。


    第一套方案,矢口否認送錢。


    第二套方案,如果否認不了,那就承認送錢,但堅持認為竇勝利不值錢。


    第三套方案,如果第二套方案失敗,那就供出竇勝利,爭取立功表現。


    看來,第一套方案失敗。


    在夏雨已經將他供出來的前提下,再矢口否認,那就是頑固不化。紀委的人絕對不會給他好果子吃。


    但洪明心中又很矛盾:如果我如實交代,涉嫌行賄,你們要留置我。如果不交代,會怎樣?


    有句話叫什麽來著: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迴家過年。


    中年男子似乎精通讀心術:“別想著蒙混過關,夏雨已經如實交代了。你將一百萬元現金裝作水果盒裏,通過夏雨送給張遠。


    你們還見了張遠。之所以送錢,為的是換取張遠庇護竇勝利不出事。


    為此,張遠還來到雲河縣,為竇勝利打氣撐腰,是吧?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行賄是犯罪,但如果檢舉揭發他人,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獲得輕判。”


    洪明於是實施第二套方案:“領導,我的確通過夏雨送給張遠一百萬現金,現金放在水果盒裏。竇勝利並不知情。”


    中年男子一拍桌子:“我看你是一條路走到黑!竇勝利不知情,你當他是傻瓜?一箱水果也想敲開張遠的門?”


    中年男子對身邊工作人員說:“洪明涉嫌行賄,辦理留置措施。”


    洪明預感,這次恐怕出不去了。


    “洪明,是負隅頑抗,還是選擇坦白立功,就看你了!”


    洪明冷汗直冒,他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緊張過。


    “我如果交代,是不是不用留置?”


    “洪明,不要和我們談條件!”中年男子辦案經驗豐富,看出洪明心理波動,對身邊工作人員說:“記錄!”


    然後,他開始訊問洪明:“你和竇勝利是怎麽認識的?”


    洪明說:“他是縣長,我是經朋友陳金濤引薦,在一次飯局上認識他的。”


    “你第一次給竇勝利送錢,是什麽時候?送了多少?求他辦了什麽事?”


    “我沒有給竇勝利送錢。”


    中年男子對身邊工作人員說:“不談了!將人帶到江州留置!”


    洪明怯懦了:“如果我交代,你們可以放我走嗎?”


    中年男子舒緩了語氣:“我們的政策,一貫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如實交代,是坦白;揭發他人,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甚至可以免除處罰。”


    洪明閉嘴不說。


    此時此刻,他也不想保竇勝利,竇勝利也保不了。他是擔心一旦檢舉揭發竇勝利,會將雲河堤壩加固豆腐渣工程的事抖出來。那可是兩個億的工程量。


    “帶走!”中年男子大手一揮。


    洪明隨即被限製人身自由,帶到省廉政教育基地。


    基地既是開展廉政教育的場所,也是留置場所。


    在開展多輪攻心術後,並采取一些措施後,洪明精神崩潰,選擇如實交代。


    這幾年,洪明僅送給竇勝利的財物就有上千萬。


    當然,他也得到巨大的迴報,獲取了雲河堤壩加固工程等多個大工程,賺得盆滿缽滿。


    洪明還交代,竇勝利腐化墮落,道德敗壞,玩女人上癮,而且習慣於一次叫兩個美女。


    洪明很清楚,交代了竇勝利,竇勝利徹底玩完,他自己也出不去了,恐怕不坐幾年牢出不去。


    竇勝利最後悔的就是沒有提前將財產轉移出去,沒有做好“跑路”的準備。


    很多“紅通”貪官,先將財產提前轉移到了國外,家人也提前去了國外,本人在國內成了“裸官”,一有風吹草動,就溜之大吉。


    洪明失聯後,竇勝利就感到事情不妙。


    如果被抓,自己這幾年收受的幾千萬款項就得上交。


    他最放心不下的是女兒。


    他收受這麽多錢財,主要不是為了自己,而是希望女兒以後能衣食無憂。


    這是很多貪官的共同想法:斂財為了子女。


    竇勝利在洪明失聯後,第一時間去了江州。


    他想在被抓前,再見見家人。


    在家裏,女兒正好也在家。


    “小妮,答應我,以後好好聽媽媽的話,好嗎?”望著女兒,竇勝利眼眶濕潤了。


    “爸爸,怎麽啦?”小妮發現竇勝利不太對勁。


    “沒什麽,爸爸就是放心不下你。”


    竇勝利又將老婆叫到一邊,反複叮囑她,一定要管好女兒。


    剛交代好,竇勝利就接到縣裏電話,讓現在就去會議室,李恨水要主持召開一個臨時會議。


    縣裏估計不知道他去了江州。


    竇勝利明白,開會是假,留置他才是真。


    在這一刻,他突然想到了死。


    如果被抓,財產肯定要上交。


    如果死了,一般也不會再深究了。財產還能留下來給女兒。


    不死的話,從堂堂縣長,成為階下囚,將牢底坐穿,也是生不如死。


    為了女兒著想,竇勝利決定一死了之。


    他坐電梯上了三十二樓樓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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