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恨水問陳佳佳媽媽:“陳佳佳的遺書呢?”


    陳佳佳媽媽從口袋裏掏出一個皺巴巴的紙條:“這是遺書複印件。遺書我保存好了。”


    看來,陳佳佳媽媽受了高人指點,遺書或許是陳佳佳留下的證明羅林對她實施非法侵害的唯一證據,如果遺失,羅林真的可能就逍遙法外了。


    “領導,你行行好,為我女兒主持公道,她死得冤啊!羅林這個殺千刀的,害死了我的女兒!


    報警沒用,上訪也沒用,我有次帶把菜刀去龍山鐵礦,準備和羅林拚了,警察將我抓起來,關了七天。”


    “阿姨,你上訪、申冤都是允許的,但和羅林拚命,那就不對了。且不說你根本無法接近羅林,就算將他砍傷,你也跑不了,砍傷人是犯法的。


    羅林以談戀愛之名玩弄、侵害女孩不是頭一次,因羅林而死的女孩,你女兒也不是第一個。


    作為政法委書記,這事我管定了!如果不為你女兒主持公道,我這個政法委書記不幹了!”


    羅林以鑽石王老五的身份,以戀愛之名玩弄、侵害女性,臭名昭著,陳佳佳、李芳芳都間接因他而死。之所以屢屢得逞,又逍遙法外,一是作案手法隱蔽,二是背後保護傘強大。


    陳佳佳媽媽又跪倒在地,李恨水將她攙扶起來,安慰道:“阿姨,我會盡快讓縣公安局調查此事。請給我們一些時間。”


    李恨水讓李曉娟將縣公安局副局長甘恆生叫了過來。


    李恨水三言兩語,介紹了陳佳佳自殺的前前後後。


    甘恆生麵現難色:“李書記,我不分管刑偵工作,插手案件,好像不太妥當吧。”


    甘恆生說的也有道理,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有畏難情緒。


    羅林的背景,甘恆生不是不知道。而且,陳佳佳案本來案情複雜。


    雖然陳佳佳說羅林侵犯了她,但後來還是和羅林同居在一起,並沒有及時報警。


    而羅林也是以陳佳佳男朋友的身份出現。情侶同居,是非常正常的事。


    還有,陳佳佳是自殺身亡。


    甘恆生之前被桑兆慶打耳光,兩人處在對立麵,桑兆慶當然不是好鳥,但不代表甘恆生就是好官。


    李恨水對於甘恆生的表現很失望,撥通了桑兆慶的電話,說了羅林以戀愛之名侵害多名女性的事。


    “桑縣長,我很想知道,陳佳佳之死,警方為什麽不立案?雖然陳佳佳不是羅林所殺,卻遭羅林暴力侵犯過。難道強暴女性還夠不上立案標準嗎?”


    “李書記,羅林是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羅春陽的兒子,知道嗎?”


    李恨水非常惱火:“古人尚且知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我們現在是法治社會,官員兒子犯法還能免罪不成?”


    “李書記,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此案的複雜之處。羅春陽背景深厚,很多時候,將我都不放在眼裏,他家市裏、省裏都有人。”


    “桑縣長,羅春陽有什麽背景?”


    “羅春陽弟弟,是雲川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羅春生,羅春陽還有幾個親戚,在省裏工作,都是廳級幹部。”


    “桑縣長,要按照陳佳佳案件本來的是非曲直決定是否立案,而不是考慮到羅家的背景!”


    “李書記,我也不瞞你說,一開始,我們打算立案,但羅春陽親自給我打電話,說警方胡來,大意是陳佳佳自殺而死,就算羅林有錯,也是民事上的賠償責任,而不應該是刑事立案。


    羅春生也給我打電話,他倒沒說什麽,隻是讓我依法辦事。李書記,你也是官場中人,自然知道羅春生口中的依法辦事是什麽意思。”


    官員打招唿,除非關係親密的,一般來說,說話都很有藝術。


    就像羅春生,讓桑兆慶依法辦事,如果傻乎乎地真的刑事立案,那無疑會違背領導意圖。


    羅春生其實是暗示,陳佳佳之死,與羅林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刑事立案並無依據。


    如果刑事立案,那就不是依法辦事。羅春生作為羅林叔叔,打電話給桑兆慶,本意自然是為羅林求情。隻要情商不是太低,都會明白這一點。


    如果此案在上級高度重視下刑事立案,羅林最終判刑,也無法認定羅春生幹預司法。因為羅春生說要依法辦事,沒說不要刑事立案。


    這就是領導的說話藝術。


    李恨水說:“桑縣長,我理解你的難處。人在江湖,有時候的確身不由己。但是,既然陳佳佳遺書說羅林曾經強暴過她,就應該立案。


    這樣吧,我給你兩條建議。第一,將賀茂根重新調到刑偵大隊,他很熱愛刑偵工作。賀茂根本來對你將他調到治安大隊有不滿情緒,讓他重迴刑偵,可以抵消他的不滿情緒。


    陳佳佳案立案後,由賀茂根負責偵破。


    第二,如果羅春陽、羅春生插手幹預此案,你可以將皮球踢給我,就說此案是我協調督導的,我願意當一迴惡人。


    為了陳佳佳以及很多受害女孩,為了社會正義,我不怕得罪人。


    古人尚且有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膽魄和氣概,我為什麽就不能得罪某些人?


    如果為了保住烏紗帽而畏懼強權,這頂烏紗帽不戴也罷!”


    李恨水說得大氣凜然,但這絕不是表演,而是心聲!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迴家賣紅薯!


    桑兆慶猶豫了會,說:“李書記,我完全采納你的兩點建議。明天正好局裏開會,先讓賀茂根重迴刑偵大隊,陳佳佳案由他負責辦理。”


    通過一段時間的觀察,李恨水發現賀茂根不僅業務嫻熟,而且很有正義感,不為五鬥米折腰,不畏懼任何強權,這種人,很難得。


    如果能將羅林送進監獄,那將是李恨水擔任雲河縣政法委書記後的功績。


    下一個案件,將是重新調查李芳芳死亡案件。


    這起案件比陳佳佳案更複雜,因為李芳芳案不僅牽涉到羅林,還牽涉到縣委副書記石進滿的兒子石小龍。


    還有,據李恨水掌握到的情況,桑兆慶與羅春陽關係一般,但與石進滿,現在成了利益共同體,都是張瀚元的人。


    如果說辦理陳佳佳案,桑兆慶雖然不支持,但也不會作梗,但對於李芳芳案,就很難說。


    李芳芳死亡原因,就是一個謎。當初為了不讓賀茂根插手李芳芳案,桑兆慶不惜動用權力,將賀茂根調離刑偵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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