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下個月要結婚了?”李恨水心情複雜,雖然張玉潔結婚是遲早的事,但這一天真的來臨時,他還是感覺自己沒準備好。


    “是啊。要不要我邀請你參加婚禮?”張玉潔竊笑道。


    “我還是不去了吧,看到你穿上潔白的婚紗,和別的男人一同出現在結婚典禮現場,我怕自己承受不了。不過,我會準備結婚賀禮的。”


    “恨水,我們不能一錯再錯,好嗎?今天晚上我陪你,等我結婚後,我們就不再這樣。因為我覺得對不起老公。好嗎?”張玉潔將臉埋在李恨水的胸膛,喃喃道。


    李恨水什麽也不說,攔腰抱起張玉潔,向主臥室走去。


    ……


    纏綿之後,李恨水緊緊摟抱著美人,柔聲說:“玉潔,我根本就無法接受以後不能擁有你的事實。我不要和你分開,我要擁有你一輩子!”


    “恨水,不覺得我很不道德嗎?就要成為別人的新娘,卻睡在你的床上。唉,有時候無法原諒自己,我會下地獄的。”


    “玉潔,你愛你的未婚夫嗎?”


    “不知道。”


    “那你愛我嗎?”


    張玉潔的粉拳如雨點般落向李恨水的胸膛,似嗔似怨:“你這個大壞蛋,我們都這樣了,還問我愛不愛你!”


    “玉潔,和男友退婚,嫁給我吧!”


    “唉,恨水,我也身不由己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煩死了,不說了。”


    李恨水壞笑:“今晚,我們少說,多做。”


    張玉潔輕歎一口氣:“恨水,今晚你讓我去死吧,死了,就沒有那麽多煩惱了。”


    ……


    吳琪被叫了出來。


    這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身材豐滿,皮膚白皙,頗有幾分姿色。


    怪不得二十歲的曾建華甘願被她包養。


    不過,這女人一看就是難纏的主,氣質談吐大有王熙鳳遺風。


    僅僅因為與出租車司機的一次爭執,就賴在車上三十多個小時不下來,充分說明她固執、倔強的性格。


    有其女必有其父。吳天培也是如此。


    “我們是市紀委的,想找你了解一些情況。”李恨水出示證件,冷冷地說。


    “我不是政府工作人員,你們無權調查我,我也拒絕迴答任何問題。”吳琪顯得不屑一顧。


    “按照規定,普通公民有義務提供案件線索和信息。”


    “如果我不配合呢?你們是不是要抓我?”吳琪耍起了無賴,“這樣吧,我現在很忙,等我閑了,我去你們的辦公室,我以你們的辦公室為家,你們願意詢問多久就多久。”


    “我們的辦公室不是出租車!”李恨水懶得和她多費口舌,直接搬出了曾建華,“如果你賴在我們的辦公室不走,那我隻有將雲川職業技術學院的曾建華請來了!”


    吳琪大驚失色:“你們認識曾建華?”


    李恨水冷笑道:“我還了解你包養過曾建華,並對他實施精神控製。”


    “你們這是血口噴人!”吳琪大發雷霆。


    李恨水揚了揚手中的詢問筆錄:“看看,這裏是不是有你和曾建華的簽名?”


    吳琪頓時傻眼了,沒想到對方是有備而來,並且抓住了她的軟肋,但是,她仍然色厲內荏:“這是我個人隱私!不管是任何人,都無權泄露個人隱私!我要檢舉揭發!”


    李恨水早就料到吳琪會來這一套,冷笑道:“你鬧得越歡,隻會讓你的醜事,傳得越廣!你老公要是知道了,不太好哦!”


    吳琪杏眼圓睜:“你在威脅我?”


    李恨水冷冷地說:“不敢,我怕你賴在我的辦公室三年五載不離開。不過,我提醒你,在你檢舉揭發之前,先征求你爸爸吳天培的意見。我好像聽說,你爸一開始誣陷警察打耳光,後又否認。聽說他任職雲東區崗灣街道房屋征收中心原副主任期間,配合不良拆遷公司老板弄虛作假,貪了不少錢。”


    吳琪的臉漲得通紅,氣憤地說:“你們在胡說八道!”


    李恨水冷笑:“吳女士,我得提醒你,我們是紀委的,你覺得我在胡說八道,那就拭目以待吧!”


    吳琪頓時慫了。


    她是獨生女,吳天培很寵她,他貪的錢,除了包養情人外,相當一部分都給了女兒。


    吳琪從小就衣食無憂,雖然算不上大富大貴,但一個月萬把塊包養小白臉,對她來說毫無經濟壓力。


    “你們找我,究竟是有什麽事?”


    “我們找個方便的地方說話吧。”


    “可以,我可以配合你們。但我有兩個條件。第一,不要拿我和曾建華的事說事。第二,不要拿我爸爸的陳年舊事說事。”


    “如果你願意配合的話,我們可以考慮答應你們的要求。”


    吳琪猶豫了會,說:“好,希望你們說話算話。”


    李恨水說:“我們一貫說話算話。”


    在一處安全的地方。


    李恨水開始問話。蔡友和沈燕妮在做筆錄。


    據吳琪說,她之所以深得公司領導層信任,一是因為業務能力強,她是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二是作為財務人員,知曉很多公司內幕,比如,購買假發票,稅前列支成本,偷稅漏稅。


    李恨水的關注點不在偷稅漏稅,那是稅務局的事,不是紀委的事,紀委也無權查處偷稅漏稅。


    他關注的是單位行賄。


    吳琪說,公司行賄次數較多,行賄方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送物,比如,購買黃金、古玩、字畫、名表等。


    一種是送錢,送錢以送現金為主,還有現金等價物。


    送錢送物費用支出都在公司財務帳上列支。


    都是購買虛假發票列支成本費用。


    虛假發票,並不一定發票本身是假的,很多時候,發票是真的,但反映的經濟業務虛假或與實際不符,如真票虛開。


    “吳女士,金城實業投資公司這些年,一共行賄了多少錢?”李恨水問。


    “這個沒有統計,也無法準確統計,因為不是每筆支出我都知道具體用途。大概每年有幾百萬吧。”


    “誰負責送錢送物?”


    “一般都是公司領導。比如,老總嚴金武。公司還有三位副總,他們也是股東。”


    “你有沒有參與過送錢?”


    “有,但都是小額的,比如,工商、稅務、建設、房產、消防等部門來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時,我們視情況,會送超市購物卡,一般每個人送一千元到一萬元不等。”


    “吳女士,請你提供些最近三年來,用於行賄用途、單次超過十萬元的現金取款的詳細記錄、憑證。”


    “可以。”吳琪答應了。


    不答應不行啊。


    不僅她本人,還有她父親的把柄都被人抓住了。


    兩害相權取其輕。


    隻能選擇配合紀委了。


    從吳琪身上,案件有了進展,但不是突破性進展。


    雖然知道金城實業投資公司經常行賄拉攏、腐蝕官員,但送給哪些人、送了多少錢,不得而知。


    韓山平的一個電話,又讓李恨水看到案件實現重大突破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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