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恨水看到這裏,心中莫名的苦澀。
原來,王可欣是因此與他結婚。
在王可欣眼裏,他隻是一個結婚對象,僅此而已。
這個結婚對象,可以是李恨水,也可以是王恨水,劉恨水。
如果是在王可欣失蹤前,他會恨她,但現在,王可欣失蹤多日,卻杳無音訊。他已經不再記恨她了,相反,他的心中多了一份牽掛。
有人說他舔狗下賤,有人說他有情有義,這都不重要。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李恨水接著看王可欣寫給他的信。
恨水,我漸漸看清了阿華的廬山真麵目。
他就是一個兩麵人。十足的偽君子,喜歡表演作秀,表裏不一,說一套、做一套,當麵一套、背後一套。
他不僅好色,還很貪,這些年,他收了多少賄賂、貪了多少錢,恐怕隻有他自己才能知道。
我在公司幹財務部副部長時,他提出和我共同搞錢,做假賬、假發票報銷。
我承認我是一個勢利、貪財的女人,但是,我不想做犯罪的事,不想東窗事發而鋃鐺入獄。
我拒絕和他一起貪汙錢財,但是,還是為他貪汙公款提供方便之門。比如,他不知從哪裏弄來許多假發票。
我讓他和我結婚,他找出百般理由拖延,還繼續尋花問柳,公司漂亮的女人大都成了他的玩物。
我終於意識到,我就是他的玩物,也是他貪錢的工具,他是不可能娶我的。
他辜負了我對他的一片真心,現在想想,這些年對他感情上的付出,真不值得。
既然不能嫁給他,那就從他手裏弄點錢,讓他賠償我五年的青春損失費。
然而,他對我一直很摳門,這五年,他給我的錢不會超過十萬元。
當然,他不僅要給我一個人錢,他還有很多的情人,都要花錢,而且,他還嫖娼成癮。
有時候是客戶請他嫖娼,他不用自掏腰包,但很多時候,他要自己掏錢。
他嫖娼,玩的都是高端的,空姐、模特、網紅,費用支出大,哪有多少錢給我?
我終於和他攤牌了。
我直截了當地和他說,我們可以斷絕一切關係,不再糾纏你,我可以離開東辰外貿公司,調離、辭職都行,但前提是,得補償我青春損失費,不要多,一年一百萬。
他又驚訝又憤怒,說我獅子大開口,還用髒話罵我,說我的逼是鑲金的。他說他沒有錢,如果分手,最多十萬,不能再多了。
我冷笑道,你這些年貪汙受賄的錢還少嗎?別以為我什麽都不知道!
他憤怒地說,你在暗中收集我的證據?你怎麽是這樣的一個人?
我懟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幾年,你用購買的假發票報銷,就貪汙了不下幾百萬,還有受賄、迴扣,這些年,你少說搞了幾千萬吧?怎麽給我五百萬都舍不得出?
他憤怒之後,慢慢平靜了,沒有說不給我五百萬,但給他時間,他要籌錢。
他和我坦誠,確實搞了一些錢,但他開銷也很大,說每年給集團高層送禮都要一大筆錢。
我嘲笑他,送禮隻是小開支吧,你找空姐包夜,一晚上都是上萬元,當我不知道?
他開始哄我,套我的話,問我掌握了多少對他不利的證據材料。
我的確利用各種機會,使用各種手段掌握了部分有關他涉嫌違法違紀的證據材料,但那僅僅隻是冰山一角,我沒有機會、也絕無可能掌握到他全部涉嫌違法犯罪的證據材料。
我怎麽可能說出我掌握的證據材料?
那天,他陰沉著臉,很不高興。
恨水,廚房集成吊頂上是我利用各種機會和手段獲取的關於阿華違法亂紀的證據材料。
我知道,除非我遭遇不測,否則你不會再來我們結婚時的房子的,因為那對於你是一種傷害,一種恥辱。
如果你去了我們的房子,那一定是在我遭遇不測之後。
我們離婚後,房門開門密碼沒有換,指紋識別也沒有換,一直如此。
關於阿華的證據材料,並不全麵,也不充分,隻能證明他有問題,他究竟有多大的問題,隻能由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了。
恨水,還記得我和你說過當小三女人的五種結局嗎?
那時候,我意識到他要可能謀害我。
這些年,反目成仇、謀殺情婦的案件還少嗎?
我意識到他要謀害我,是因為我突然在他包裏發現了一張病曆單。
這是一張偽造的病曆單,是我去精神病醫院看病的病曆單,說我患有抑鬱症。
我質問他,他撒謊說,之所以委托朋友開這個病曆單,是想借此從公司多搞點錢,還說一旦出事,可以為我減輕責任。
我知道這是徹頭徹尾的謊言,主要原因是,他可能要對我下手了。
我沒有抑鬱症,不可能有抑鬱症的,也絕不可能自殺。
恨水,想想自己真可悲。我竟然沒有一個可以信賴的朋友。
當然,我可以和妹妹可韞說,但是,怕她擔心,更怕她告訴父母親,爸爸身體不好。
我隻能間接告訴你,我知道,你恨我,但我也知道,一旦我真的出事,你一定會幫我的。
可能你有一個重要疑問,為什麽我預感到阿華要害我,為什麽不報警?
原因有二:第一,隻是預測,並沒有確鑿的證據。第二,我心裏還是有他的,對他是有感情的,不想因為自己的臆想而害了他。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多半是阿華幹的,他是為了殺人滅口。
他殺了我,既可以省下五百萬,又可以不再擔心我會舉報他。
當然,他不會親自出麵。他可以雇傭殺手。
恨水,當小三的女人大都不會有好下場。
多麽痛的領悟啊!
如果可以重來,我不會再迷戀上這個虛偽的老男人。
唉,不說了。絮絮叨叨這麽多,不知道你有沒有耐心看下去。
恨水,如果我死了,你還會記恨我嗎?會為我申冤嗎?
李恨水看完這封信,已經得出基本判斷:王可欣很可能已不在人世了,而兇手很可能就是王江華。
原來,王可欣是因此與他結婚。
在王可欣眼裏,他隻是一個結婚對象,僅此而已。
這個結婚對象,可以是李恨水,也可以是王恨水,劉恨水。
如果是在王可欣失蹤前,他會恨她,但現在,王可欣失蹤多日,卻杳無音訊。他已經不再記恨她了,相反,他的心中多了一份牽掛。
有人說他舔狗下賤,有人說他有情有義,這都不重要。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李恨水接著看王可欣寫給他的信。
恨水,我漸漸看清了阿華的廬山真麵目。
他就是一個兩麵人。十足的偽君子,喜歡表演作秀,表裏不一,說一套、做一套,當麵一套、背後一套。
他不僅好色,還很貪,這些年,他收了多少賄賂、貪了多少錢,恐怕隻有他自己才能知道。
我在公司幹財務部副部長時,他提出和我共同搞錢,做假賬、假發票報銷。
我承認我是一個勢利、貪財的女人,但是,我不想做犯罪的事,不想東窗事發而鋃鐺入獄。
我拒絕和他一起貪汙錢財,但是,還是為他貪汙公款提供方便之門。比如,他不知從哪裏弄來許多假發票。
我讓他和我結婚,他找出百般理由拖延,還繼續尋花問柳,公司漂亮的女人大都成了他的玩物。
我終於意識到,我就是他的玩物,也是他貪錢的工具,他是不可能娶我的。
他辜負了我對他的一片真心,現在想想,這些年對他感情上的付出,真不值得。
既然不能嫁給他,那就從他手裏弄點錢,讓他賠償我五年的青春損失費。
然而,他對我一直很摳門,這五年,他給我的錢不會超過十萬元。
當然,他不僅要給我一個人錢,他還有很多的情人,都要花錢,而且,他還嫖娼成癮。
有時候是客戶請他嫖娼,他不用自掏腰包,但很多時候,他要自己掏錢。
他嫖娼,玩的都是高端的,空姐、模特、網紅,費用支出大,哪有多少錢給我?
我終於和他攤牌了。
我直截了當地和他說,我們可以斷絕一切關係,不再糾纏你,我可以離開東辰外貿公司,調離、辭職都行,但前提是,得補償我青春損失費,不要多,一年一百萬。
他又驚訝又憤怒,說我獅子大開口,還用髒話罵我,說我的逼是鑲金的。他說他沒有錢,如果分手,最多十萬,不能再多了。
我冷笑道,你這些年貪汙受賄的錢還少嗎?別以為我什麽都不知道!
他憤怒地說,你在暗中收集我的證據?你怎麽是這樣的一個人?
我懟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幾年,你用購買的假發票報銷,就貪汙了不下幾百萬,還有受賄、迴扣,這些年,你少說搞了幾千萬吧?怎麽給我五百萬都舍不得出?
他憤怒之後,慢慢平靜了,沒有說不給我五百萬,但給他時間,他要籌錢。
他和我坦誠,確實搞了一些錢,但他開銷也很大,說每年給集團高層送禮都要一大筆錢。
我嘲笑他,送禮隻是小開支吧,你找空姐包夜,一晚上都是上萬元,當我不知道?
他開始哄我,套我的話,問我掌握了多少對他不利的證據材料。
我的確利用各種機會,使用各種手段掌握了部分有關他涉嫌違法違紀的證據材料,但那僅僅隻是冰山一角,我沒有機會、也絕無可能掌握到他全部涉嫌違法犯罪的證據材料。
我怎麽可能說出我掌握的證據材料?
那天,他陰沉著臉,很不高興。
恨水,廚房集成吊頂上是我利用各種機會和手段獲取的關於阿華違法亂紀的證據材料。
我知道,除非我遭遇不測,否則你不會再來我們結婚時的房子的,因為那對於你是一種傷害,一種恥辱。
如果你去了我們的房子,那一定是在我遭遇不測之後。
我們離婚後,房門開門密碼沒有換,指紋識別也沒有換,一直如此。
關於阿華的證據材料,並不全麵,也不充分,隻能證明他有問題,他究竟有多大的問題,隻能由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了。
恨水,還記得我和你說過當小三女人的五種結局嗎?
那時候,我意識到他要可能謀害我。
這些年,反目成仇、謀殺情婦的案件還少嗎?
我意識到他要謀害我,是因為我突然在他包裏發現了一張病曆單。
這是一張偽造的病曆單,是我去精神病醫院看病的病曆單,說我患有抑鬱症。
我質問他,他撒謊說,之所以委托朋友開這個病曆單,是想借此從公司多搞點錢,還說一旦出事,可以為我減輕責任。
我知道這是徹頭徹尾的謊言,主要原因是,他可能要對我下手了。
我沒有抑鬱症,不可能有抑鬱症的,也絕不可能自殺。
恨水,想想自己真可悲。我竟然沒有一個可以信賴的朋友。
當然,我可以和妹妹可韞說,但是,怕她擔心,更怕她告訴父母親,爸爸身體不好。
我隻能間接告訴你,我知道,你恨我,但我也知道,一旦我真的出事,你一定會幫我的。
可能你有一個重要疑問,為什麽我預感到阿華要害我,為什麽不報警?
原因有二:第一,隻是預測,並沒有確鑿的證據。第二,我心裏還是有他的,對他是有感情的,不想因為自己的臆想而害了他。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多半是阿華幹的,他是為了殺人滅口。
他殺了我,既可以省下五百萬,又可以不再擔心我會舉報他。
當然,他不會親自出麵。他可以雇傭殺手。
恨水,當小三的女人大都不會有好下場。
多麽痛的領悟啊!
如果可以重來,我不會再迷戀上這個虛偽的老男人。
唉,不說了。絮絮叨叨這麽多,不知道你有沒有耐心看下去。
恨水,如果我死了,你還會記恨我嗎?會為我申冤嗎?
李恨水看完這封信,已經得出基本判斷:王可欣很可能已不在人世了,而兇手很可能就是王江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