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曲阜。


    縣衙門口,一個漢子敲響了鳴冤鼓。


    不多時,衙役趙全走出來,嚷嚷道:「你……別敲了,叫什麽名字,有什麽事?」


    「小的劉大郎,要告狀!」


    「告狀?告誰啊?」


    「告孔府!」


    「什麽?」


    趙全大驚失色,孔府啊,別說你一個尋常的平民百姓,就算是朝廷的官員到了孔府,都要規規矩矩,畢恭畢敬,人家還愛答不理的,你的腦袋被驢踢了,竟敢來縣衙告孔府?


    瘋了吧!


    「我跟你講,別沒事找事啊,這裏是縣衙,知縣老爺忙著呢,沒空跟你開玩笑!」


    劉大郎搖搖頭,一本正經地說道:「我沒開玩笑,我就是要告孔府!」


    「你……你他娘的是吃飽了撐的,還是活的不耐煩了,知不知道孔家是什麽人?那可是當朝國公爺,你一個泥腿子,狀告國公爺,你覺得你告的贏嗎?」


    劉大郎態度很堅決:「告不告的贏,我也要告!」


    趙全無奈,隻得將狀紙接過,說道:「那好,你等著吧!」


    劉大郎就在縣衙門口等著,很快,趙全走了出來。


    「知縣老爺說了,你說的這些查無實據,趕緊迴去吧!」


    「我有人證,有物證!」


    「那也不行,趕緊走!」


    劉大郎依然堅持道:「不行,我要告狀!」


    趙全站在他麵前,努力平複了一下自己的心情,然後語重心長地說道:「你知不知道,知縣大人姓孔,是當今衍聖公的外侄?」


    曲阜縣與其他縣不同,這裏的知縣乃是孔家人世襲,而且品級高於一般的知縣,為正六品。


    可以這麽說,不是孔府在曲阜,而是曲阜在孔府。


    沒想到,劉大郎仍舊一根筋:「孔家人又如何,他是知縣,地方父母官,就要為老百姓做主,孔府搶了我家的地,我要告……」


    「你他娘的,找事是吧,再不走,老子先把你打一頓板子!」


    不等他說完,趙全連轟帶罵,把劉大郎趕走。


    可是,僅僅片刻之後,鳴冤鼓又響了。


    「他娘的,沒玩了是吧!」


    趙全以為劉大郎又迴來了,氣衝衝地走出來,卻發現這次敲鼓的是另一個人。


    「有什麽事?」


    「告狀!」


    趙全沒來由地一陣緊張,問道:「告誰?」


    「告孔府!」


    趙全:……


    「等著!」


    趙全接過狀紙,來到內堂,呈送到知縣麵前。


    曲阜知縣孔承平,乃是孔彥縉的親侄子,看到狀紙,不由得皺起眉頭。


    「你有毛病啊,怎麽又來一個?」


    趙全心中暗道,又不是我讓他們來的……


    孔承平將狀紙揉成一團,扔在趙全臉上,沒好氣地罵道:「滾出去!」


    趙全哪裏敢說半個不字,趕忙撿起狀紙,逃也似得走出內堂,然後將自己受的氣,加倍發泄在告狀那人身上。


    可是,這人剛走不久,鳴冤鼓又響了……


    一天之內,來了五個人,都是告孔府。


    罪名也是五花八門,有的說自家的地被孔府霸占,有的說自己的婆娘被孔府搶走,還有的說自己的爹被孔府抓走,折磨致死。


    知縣孔承平都快瘋了,最後隻得吩咐趙全去外麵守著,再有告狀的,不問來由,直接轟走。


    兩天之後,濟寧府來人,說是請孔承平去一趟,知府大人有事相商。


    由於孔承平不同於尋常的知縣,別說濟寧知府,就算山東布政使來了,也要禮敬三分。


    因此,有什麽事,都需要用請的,而不能是傳喚。


    孔承平也不知道是什麽事,坐上馬車,從曲阜縣來到濟寧府。


    濟寧知府駱金棟是正統六年的進士,在濟寧就任的這段時間,也算是兢兢業業,雖然沒什麽功績,至少沒出過什麽大事。


    可是,這一次,他卻雙眉緊皺,一臉的愁容。


    孔承平不明所以,問道:「知府大人召孔某何事啊?」


    駱金棟先是歎了口氣,然後拿出一遝自狀紙,說道:「真是怪哉,一天之內,這麽多狀告衍聖公的,究竟是怎麽迴事?」


    孔承平愣住,敢情自己趕走的那些人,跑到濟寧府告狀來了?


    這些刁民還真是膽大包天,竟然越級上告?


    「知府大人有所不知,隻是幾個鄉野刁民無理取鬧,兩天前,這些人還跑到縣衙去告狀,被孔某給攆出來了。」


    駱金棟不言,又拿出一本書,指了指。


    孔承平有些疑惑,拿起來一看,頓時心頭一緊。


    這是《大誥》!


    所謂的《大誥》,是太祖皇帝親自主持編寫,將一些典型的貪腐等重大案件整理出來,以誥文的形式向全國發布,告誡官吏們,不要重蹈覆轍。


    這玩意很慎人,所列淩遲、梟首、族誅者成百上千,棄市以下萬數。所誅殺者以貪官汙吏,害民豪強為主,懲刑極嚴酷,完全超出《大明律》的量刑標準。


    像什麽刖足、斬趾、去膝、閹割等久廢之刑,創設斷手、剁指、挑筋等古所未有之刑,又有或一身而兼數刑,或一事而殺數百人,總之,各種刑罰之殘酷,隻有你想象不到,沒有人家老朱不敢做的。


    為了普及《大誥》,朱元璋曾發詔書:「朕出是誥,昭示禍福,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戶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徙流罪名,每減一等,無者每加一等,所在臣民,熟觀為戒。」


    大致意思就是,如果有人犯了罪,隻要你能拿出《大誥》,就可以減罪一等,反之,若拿不出來,則加罪一等!


    然而,最令人絕望的,則是《大誥》中的規定:無論百姓還是官吏,隻要犯罪,當地百姓都可手持大誥進京告狀,大誥便是路引,見手持此書進京告狀者一律放行無阻,誰若阻攔,全家處死。


    洪武十九年,嘉定縣民郭玄二,因受當地縣吏欺侮,便與人一起手持《大誥》進京告狀。兩人路過淳化鎮時,遭到了當地巡檢官何添觀和馬德旺的刁難,馬德旺不僅譏諷他們見不到皇帝,還讓他們將路費交出來。


    這件事傳到了朱元璋的耳朵裏,後果就是馬德旺梟首示眾,何添觀被刖足帶枷示眾,並下旨道:「今後敢有如此者,罪亦如之。」


    孔承平看著那本有些破舊的《大誥》,臉上青一陣白一陣,半晌說不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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