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們不知道秦隆有罪,以為他隻想舍身保全村子,自然是感動得不行,不忍之情溢於言表,甚至還有自告奮勇想替他去死的。


    秦隆一句話就堵住了所有人的嘴:“我是一村之長,隻有我的人頭才能平息山神爺的怒火。除此之外……”


    話未說完,就被周邪冷不丁的打斷:“還有辦法!”


    眾人眼前都是一亮,秦隆皺眉道:“說!”


    周邪牙縫裏崩出三個字:“殺狼王!”


    不得不說,周邪這個法子還是有點道理的,狼群的可怕之處就在於它們每一次獵殺都是謀而後動,分工明確,配合默契,且紀律嚴明!


    就像現在,山頭上的惡狼成百上千,卻沒有一頭擅作主張衝下來,這背後運籌帷幄的就是狼王,若能將其擊殺,我們或許還有一線生機。


    但狼性奸猾,狼王更是其中魁首,想找出它來談何容易。


    高超卻想都不想就道:“對,師父,咱跟這些畜生拚了!”


    秦隆一愣神的工夫,秦牧全掙脫了眾人的拉扯,哭喊著撲上來,跪倒在秦隆腳下:“爹……他們說的對,咱們拚了吧!”


    高超也跟著跪了下去,緊接著是周邪、一眾獵手、民兵,全村的老少爺們……


    二百來號子人,唿啦啦跪倒了一片,紛紛叫嚷著要跟狼群拚命。


    秦隆也有些動容,或許這也正是他寧肯去死也要保全村子的原因吧。


    但最終他隻是一聲苦笑:“胡鬧,跟山神爺硬抗?有這樣的念頭,都是大不敬!”


    高超惡狠狠的唾了一口吐沫:“他都要屠村了,我敬他個狗屁!”


    眾人也紛紛附和起來。


    秦隆卻搖了搖頭:“就算要拚命,你們總得告訴我,狼王在哪兒?”


    眾人頓時啞然。


    秦隆緩緩推開了秦牧凡的手:“再耽擱,就來不及了……”


    說著,他轉身與煙塵中一雙雙充斥著暴虐和貪婪的狼眼對視,然後決然舉步向前。


    秦牧凡一頭磕在地上,砰然有聲:“爹……”


    他這一嗓子,就像給水壩開了個口子一樣,人群中頓時響起一片哭嚎。


    秦隆腳步一頓,但終究沒再轉身,隻是揮了揮手:“一定要…給村裏留條根兒……”


    “等等。”


    我分明忍了又忍,可看到秦隆轉身的背影,居然沒忍住,最終還是開了口。


    秦隆迴頭看向了我。


    我恨不得給自己兩耳光,娘了個腿兒的,下輩子投胎當個鱉精,徹底閉上這張臭嘴!


    算了,人家秦隆都豁得出命,我比他差哪兒?


    “我來試試,興許能揪出那頭老狼。”


    包括秦隆在內,所有人都一臉錯愕,我是個大仙兒沒錯,可是當著這麽多老獵手的麵兒,居然舔著個大臉,說自己比他們更懂得尋蹤辨獸?


    這不是笑話麽?


    我也懶得跟他們爭辯,從鐵騾子手上奪過鞭鼓,大步闖出了人群!


    雖說老子是靠坑蒙拐騙出的名,但這迴我可沒騙他們,我真有辦法把狼王揪出來。


    老話說,小雞不尿尿各有各的道兒,我是不會尋蹤辨獸,可我會向山神爺獻祭啊。


    獻祭我自己。


    嗬嗬,拿活人獻祭,不光對祭祀一方有要求,對神祇也有!


    祭品心窩這一口肉,有個名堂,叫頭供。


    這口肉必須得由神祇親自享用!


    當然,神祇本尊幾乎是不會出現的,絕大多數時候是由他的神使代為品嚐,每個神祇都有很多行走世間的神使,比方說代表土地爺的狸力,再比如率領狼兵的狼王!


    山神受了我的祭,狼王就得出來先吃這一口。


    所以,任它心眼子再多都沒有用,老子叫它出來,它就必須出!


    到時候老子能跑就跑,萬一跑不了,就當一迴狼糞又能咋地!


    至於它是讓群狼分著吃啊,還是把我大卸八塊以泄私憤,就隨它的意吧,反正那麽多杆獵槍伺候著,也不會再讓它跑嘍!


    我王富貴就是這麽毒性,想占我便宜的人,一準兒落不著好!


    山神也不行!


    我不像秦隆,臨了還那麽多廢話,我孤家寡人一個,沒啥好交代的。


    就是沒法再赴翠香嬸子的約了,多少有點不盡興。


    可她忙活四個孩子,等她抽出身來,沒準我都投胎迴來了呢?


    投胎時選個模樣俊的小白臉,非把她魂兒都勾過來不可。


    呃,不對,說好要投鱉精的……


    糾結啊!


    我敲響了文王鼓,這迴既沒唱詞兒,也沒跳舞,神調、神舞本來就是做給人看的,溝通天地萬靈其實隻要拍子打對了就行。


    空靈的鼓聲遵循著源自上古的節奏,緩緩敲響,鼓點在群山間縈繞,又被曆經過悠悠歲月的森林無限的拉長,如同來自洪荒的歌謠,在天地間迴蕩。


    隨即,我咬破舌頭,將噴出的血水往臉上一抹,這是祭品的標記。


    然後,我就聽見身後那幫人慌了神,使勁叫喚起來!


    想必他們也看出我要幹啥了,畢竟早年間,那些犯了村規、罪大惡極的人,都是這樣被送走的,而且都是我娘親自操的刀。


    隻不過我可能是十裏八鄉,頭一個把自己當祭品的祭司吧?


    我迴頭看了一眼他們,好麽,一個個急得直跳腳,好像我人緣真有那麽好似的。


    尤其是秦隆,氣得直跺腳。


    我翻了個白眼,這個老棒槌,不是早就盼著我死麽,現在倒裝起慈悲來了。


    我很想跟他說,別特麽自作多情了,我這麽做可不是為了救你,你要是自裁謝罪了,我不也得跟著死麽,隻有咱倆都死了,山神才有可能放過村裏人……


    嗯,隻是有可能哈!


    與其我倆一起死,還不如送他個順水人情,這不是還指望他率領眾人擊殺狼王嘛。


    雖說先擊殺狼王,再挑戰狼兵,勝算也不大,可至少主動權在我們手上,總比我倆一起送上人頭,然後等著、盼著、乞望著山神爺法外開恩,放過其他人要強!


    我王富貴就不是個逆來順受的人,等著別人恩賜的事兒,我幹不出來。


    哪怕去死,也得是我自個兒選的!


    山裏人都知道,祭祀一旦開始,就不能被打斷,所以他們跳腳直蹦,也沒人敢過來。


    可有個人不管那些,居然搶了把開山刀就衝上來了。


    沒錯,除了那頭騾子,別人也幹不出這麽混賬的事來。


    他也不是來攔著我,而是橫刀往我身前一站,雖說一個字都沒說,可看他那架勢就像在衝著狼兵怒吼:“想動他,先撂倒老子再說!”


    我哭笑不得。


    混賬啊,咱特麽還有老娘要養,難道白發人送黑發人還不夠,非得讓她一塊送倆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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