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及土崗上的種種怪異,我也不由生出幾分好奇,他們在那裏到底經曆了什麽?


    但現在不是嘮閑磕的時候,賭局尚在其次,重要的是我這迴接的可是土地爺的單!


    出馬行裏聲名遠揚的大有人在,可從神祇手上接過活兒的又有幾人?


    “要是怕了,現在認輸還來得及。”我淡淡的刺了他們一句。


    吳剛隻是苦笑,賀國梁卻不信邪:“走就走,怕個球!”


    趁著大清早村裏還沒啥人,我們撿小道出了村,直接上了崗子。


    本以為白天會好走一點,沒想到崗上竟然大霧彌漫,五步之外都看不到人。


    吳剛和賀國梁一見霧氣,更是臉色發白,嘴上不說,可心驚膽顫的神色卻騙不了人。


    沒走幾步,吳剛就上來搭住了我的肩膀。


    “王老弟,能不能等會兒再走,先讓這霧散一散!”


    “有我在,你們不用擔心!”


    我沒心情跟他磨蹭,丟下這話,就轉身當先開路,但也打醒了精神,加著小心。


    然而一路上風平浪靜,怨魂都不見一個!


    一個多時辰後,土地廟的廢墟已經呈現在我們麵前,看到這斷壁殘垣我就來氣,立馬將二人扯到近前:“看吧,看看你們幹的好事!”


    二人繞著土地廟查看的工夫,我擺好了香燭貢品,將帶來的衣服在廟前一字排開。


    此時已經天色大亮,霧氣也差不多散了,我恭敬的拜過土地爺,朗聲高唱起來。


    “土地爺在上,王富貴奉命追查毀廟之人,仰仗您的神威,已將兇嫌的披掛如數收繳,呈於廟前請您辨認,弟子感佩百拜!”


    唱完,我一絲不苟的將檀香插進了香爐之中,也不起身,隻是細看那青煙。


    這招是出馬行用來追查人、畜走失的法門,隻要把走失的人畜身上穿戴過的東西取來,陳於仙堂之上,便可以請老仙出麵點撥。


    這次不需要找人,隻要指認就行,我也不用請土地爺上身,憑香火就能判斷,好在今天沒風,一旦青煙有變,很容易看出來。


    可接下來的一幕,卻把我看得目瞪口呆!


    香頭上陡然竄起了尺餘高的明火,煙氣迅速凝聚如雲,卻沒有飄向衣服,而是如怒浪一般洶湧的翻滾起來,其中還透出陣陣黑煙!


    我心驚不已,但自問每一步都小心謹慎,問題絕不會出在規程上。


    迴頭一眼看到吳、賀二人竟然還傻站著,我緊忙叱喝:“快點跪下!”


    二人一驚,急忙跪倒在地。


    隻見一股邪風憑空卷起,煙氣轟然崩散,香火齊刷刷攔腰折斷,場中火星四濺!


    火星子迎麵撲來,我卻不敢遮蔽躲閃,土地爺若是有心懲戒,躲是躲不開的。


    但令人詫異的是,那飛濺的火星竟沒有一粒崩在我們臉上,而是猶如亂箭一般全都射在了那些衣服上,其中有三件,直接燒了起來。


    這一幕驚得吳、賀二人臉色大變,我卻根本顧不上他們,緊忙撲上去把衣服上的火頭踩滅,幸好撲救及時,衣領上的名字並沒燒掉。


    拎起一件細看,我不禁皺起了眉頭,上麵赫然寫著三個大字:陳樹峰!


    陳樹峰,就是早上吵吵自己丟過衣服的人。


    接過鐵騾子遞來的另外兩件,打眼一瞅,我心裏頓時就咯噔一下!


    劉琮、於光山,這兩人的名字也曾出現在失主名單之上!


    我急忙掏出紙條再一對照,竟然真的被我料中,這二人,一個丟的是帽子,一個丟的是褲子,三人合起來剛好湊齊一套行頭!


    事出反常既為妖,一兩個人還可以說是巧合,三個人恰好丟了一套,兇嫌卻恰恰指向這三人,世上絕不可能有這麽巧的事!


    吳、賀二人情知事關重大,也緊忙湊過來查看。


    看著衣服上的名字,二人麵如死灰,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


    親身經曆了剛才的異象,他們雖然不知道我用的什麽手段,但好歹也猜得到,毀廟的正是這三人,此時他們再怎麽辯解都是徒勞了。


    “好吧,我們認了!”吳剛的聲音瞬間就沙啞了許多。


    而賀國梁則是怒火中燒:“怪不得這些天怪事頻頻,原來根源竟在這裏,瞧這幾個孫子幹的好事兒,我現在就迴去收拾他們!”


    說著,他扭身就走,卻被我從後邊勾住了肩膀。


    他一愣:“你放心,我們說話算話,隻要能留他們一命,其他的你看著辦!”


    吳剛重重歎了口氣:“還有件事,讓我們撤走可以,但你得容我們點時間,此事我得打報告說明情況,你放心,最遲不過七天。”


    我打量著他們,見他們神色沮喪中透著一絲決然,明顯都已做好了願賭服輸的打算。


    我便也不在遲疑,徐徐說道:“不急,這事兒……有點蹊蹺。”


    “怎麽呢?”


    我沉吟了一下:“這麽說吧,這事兒未必就是他們仨幹的,也有可能是別人穿了他們的衣褲,然後使了點手段,冒充他們來砸的廟!”


    聽了這話,吳、賀二人有點錯愕。


    鐵騾子卻一拍大腿:“哎呀,我咋就忘了還有這招!”


    我們所說的這招叫偷天換日,最早是闖空門的用來逃避追查的手段,在偷了人家之後,刻意留下一點別人的東西,轉移捕頭的視線。


    雖然說來簡單,但留什麽東西卻大有學問,既不能讓人一眼看穿,也不能過於隱蔽令人無從發現,隻要留得巧妙,再遇上個敷衍了事的捕頭,往往都能收得奇效。


    正因為被這招坑慘的人太多,才引得左道中人起意,將留東西,改成了留氣息。


    想栽贓一個人,要先把他的帽子、衣服、褲子偷來,這三件東西不光代表著天、地、人,而且留有對方的氣息,如果想栽贓多人,就各偷一件也行。


    偷衣賊施展手段隱去自己的氣息,衣帽上殘留的氣息就會凸顯出來,隻要偷衣賊一直屏氣寧息,現場看上去就像衣帽的主人曾親臨一般。


    要知道,就算是土地爺想追查兇嫌,也會先通過氣息來判斷,如果不是熟知這些旁門左道的手段,誰也想不到還有這等機巧法門。


    就連我這種日常偷雞摸狗的慣犯,要不是聽到陳樹峰嚷嚷自己丟過衣服,都想不起這個事來,可見此人行事多麽老辣陰險!


    我雖想不出村裏人誰有這等手段,可有一點卻格外清楚。


    此人分明就是想借我之手,除掉吳剛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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