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11章 窮小子,你玩不起(6)
金牌財妻:腹黑教主追妻忙 作者:孤獨嬌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個世界上,從來就沒有忘記的事,隻是想不起來罷了。
輕描淡寫的一眼,足以讓坐進跑車裏的佳俞,心緒不寧。她很清楚,如果靜風沒有與她這麽多的瓜葛,她也許能夠坦然的對麵,或是成為朋友。
這一切,也許都來源內心深處那種虧欠,而在靜風這種心意麵前,虧欠所要還的,幾乎也就隻有愛情了。
“不可能,即便他千百種好,作為一個女人,我需要的他給不了。”自顧自地在內心對話著,佳俞望向車窗外逆向流離的街景,仿佛時光倒轉,迴到那個有著明媚陽光的純真年代。
迴憶的美好往往來自於故事的不完美。孫美美,是那段迴憶裏不堪的人。
在那個沒有土豪,沒有富二代、誰都是光榮的勞動人民的年代,孫美美是這個班級裏家境相對富裕的人。當所有的同學都騎著自行車上下學的時候,她卻有著轎車接送,有著比別的孩子更好的書包,有著更好看的發卡。所以她自然成了女生群體裏的頭兒。
當然,她和所有的女同學一樣,都愛慕著靜風,隻不過有些不同的是,她認為她想要的,沒有得不到的。
在一個陽光有些懶散的午後,班主任老師領著學校的保安和高層的領導氣勢洶洶地走進班級裏。
“孫美美的那塊玉你們都看到了嗎?”足有鞋底厚的鏡片下,班主任的眼睛顯得渾濁不清。
“報告老師!”一聲清亮的聲音響起,有位女同學率先,舉起了手,站起來的時候,目光有意無意地看了眼正在溫書的佳俞。
“老師,昨天午休的時候我看到施佳俞把美美的玉藏到書包裏了。”
佳俞心一凜,一臉茫然地看著那位同學,剛還想說些什麽,從班級另一頭又傳來了相同的聲音:“老師我也看到了。”恰好她還是個班幹部。
在那個沒有攝像頭的念頭,輿論主導了一切,於是班主任動如雷霆般的曆叱道:“施佳俞!你給我來辦公室一趟!”
“憑什麽呀,佳俞午休的時候跟我在操場!我能作證!”白璐拍桌站了起來,義正言辭地替佳俞伸冤。可顯然,作為班級裏的“害蟲”她的話,沒有誰會在意的。
一時間,全班的目光都幾乎匯聚到佳俞的身上,那種驚訝中夾雜鄙夷的目光讓那得這個女孩陷入一陣委屈的奔潰中。
“我沒有拿!”她用盡全力喊出聲,這是她第一次發出高亢的聲音。但班主任依舊不為所動,她自然的認為佳俞這個出身貧寒,成績也並不突出的孩子,當然有可能拿同學的東西。於是她說:“這個學校自會查個清楚,你先跟我去辦公室。”
佳俞清楚的記得,在那話音落下的時候,班主任的嘴角似乎還揚起了一抹冷笑。
在學生的世界裏,不需要證據,一兩句聲音,就足以導向整個事件的發展,佳俞自然的成為了盜玉的賊。
而那時,靜風正外出參加全市的奧數競賽,對於這件事情絲毫不知。而就在決賽的前一晚,他從白璐的口中得知了這件事後,連夜趕了迴來。
過程究竟是怎樣的,沒有人知道。但就是靜風迴來的第二天,班主任才來班上宣布,那塊玉是孫美美自己忘在車上了,並還了佳俞一個清白。
迴憶如幻燈片輪轉,在跑車停在一座別墅前的時候,結束了。
恍若隔世的佳俞迴過神來,望著湖濱邊上這一座精致的二層別墅,臉頰不經意地迎來了一個深情溫潤的吻。
“想什麽呢?”聲音的溫柔,佳俞從迴憶中抽身了迴來,淺淺地一笑迴應,又問:“這是哪兒?”
“這是我在西郊的別墅。”塗誌勳的笑容裏帶著神秘。
柳蔭搖曳間這座精致的小樓不但典雅,而且略帶一絲歐洲風情特有的低調奢華,這是佳俞最喜歡的。她毫不猶豫地隨塗誌勳下了車,進入了別墅之中。
同樣的迴憶,在不同人的腦海中上演,總會有一些出人意料的真相。
同樣坐在邁巴赫後座裏的靜風,帶著憂鬱地神容輕輕點燃一根煙。此時的心進入湖水,甚至連煙氣灼燒肺葉,都能清楚的感知到。
伴隨這輛豪華轎車在高速路上飛馳,窗外的天色逐漸暗沉,遠方似有令人心頭緊縮的烏雲,車窗上很快打上了幾滴雨水。
他坐在車裏迴憶起那段記憶深刻的往事.....
那是距離決賽的前一晚,他連夜趕到了孫美美的家,穿著睡衣的她似乎還略抹上了妝容,俏麗清新的出了門,但見到靜風的那一刻,臉上很快露出了燦爛的笑容,她似乎等待這一刻許久了。
她笑著,靜風卻選擇沉默而平靜地看著她,大約定格了幾秒,他才緩緩地說:“玉沒丟吧。”
他不是問,而是直接闡述了自己判斷之後的答案。他本以為孫美美會試圖狡辯,但卻不料她坦然地承認了,並且信誓旦旦地說:“我就是討厭她,怎麽樣呢?”
“無恥。”
這兩個字,在任何人聽來都是極致的辱貶,可她聽著臉上卻依舊有著笑容:“隨你怎麽說,反正我就是討厭她。”
“為什麽?她從來就沒有招惹過你。”
“因為你喜歡她呀,誰都看得出來,你對她可不一般呢。”她將手背在身後,一隻腳翹著,在所有人看來她都不過隻是一個天真無邪的小女孩,隻有靜風知道,越是這樣的人,才越可怕。
靜風已不想去追究為何自己喜歡她卻招惹了孫美美,他隻想盡快的解決這件事情,於是他說:“那你怎樣才能放過她?”
孫美美臉上的笑容消失了,目光銳利地看著靜風:“很簡單,和我在一起。我爸爸隻有我一個女兒,他很寵我,如果你和我在一起,我能給你想要的一切。”
這句話絕對不像一個從一個高中女孩口中說出的。而當這個條件擺在靜風眼前的時候,他選擇了妥協。
輕描淡寫的一眼,足以讓坐進跑車裏的佳俞,心緒不寧。她很清楚,如果靜風沒有與她這麽多的瓜葛,她也許能夠坦然的對麵,或是成為朋友。
這一切,也許都來源內心深處那種虧欠,而在靜風這種心意麵前,虧欠所要還的,幾乎也就隻有愛情了。
“不可能,即便他千百種好,作為一個女人,我需要的他給不了。”自顧自地在內心對話著,佳俞望向車窗外逆向流離的街景,仿佛時光倒轉,迴到那個有著明媚陽光的純真年代。
迴憶的美好往往來自於故事的不完美。孫美美,是那段迴憶裏不堪的人。
在那個沒有土豪,沒有富二代、誰都是光榮的勞動人民的年代,孫美美是這個班級裏家境相對富裕的人。當所有的同學都騎著自行車上下學的時候,她卻有著轎車接送,有著比別的孩子更好的書包,有著更好看的發卡。所以她自然成了女生群體裏的頭兒。
當然,她和所有的女同學一樣,都愛慕著靜風,隻不過有些不同的是,她認為她想要的,沒有得不到的。
在一個陽光有些懶散的午後,班主任老師領著學校的保安和高層的領導氣勢洶洶地走進班級裏。
“孫美美的那塊玉你們都看到了嗎?”足有鞋底厚的鏡片下,班主任的眼睛顯得渾濁不清。
“報告老師!”一聲清亮的聲音響起,有位女同學率先,舉起了手,站起來的時候,目光有意無意地看了眼正在溫書的佳俞。
“老師,昨天午休的時候我看到施佳俞把美美的玉藏到書包裏了。”
佳俞心一凜,一臉茫然地看著那位同學,剛還想說些什麽,從班級另一頭又傳來了相同的聲音:“老師我也看到了。”恰好她還是個班幹部。
在那個沒有攝像頭的念頭,輿論主導了一切,於是班主任動如雷霆般的曆叱道:“施佳俞!你給我來辦公室一趟!”
“憑什麽呀,佳俞午休的時候跟我在操場!我能作證!”白璐拍桌站了起來,義正言辭地替佳俞伸冤。可顯然,作為班級裏的“害蟲”她的話,沒有誰會在意的。
一時間,全班的目光都幾乎匯聚到佳俞的身上,那種驚訝中夾雜鄙夷的目光讓那得這個女孩陷入一陣委屈的奔潰中。
“我沒有拿!”她用盡全力喊出聲,這是她第一次發出高亢的聲音。但班主任依舊不為所動,她自然的認為佳俞這個出身貧寒,成績也並不突出的孩子,當然有可能拿同學的東西。於是她說:“這個學校自會查個清楚,你先跟我去辦公室。”
佳俞清楚的記得,在那話音落下的時候,班主任的嘴角似乎還揚起了一抹冷笑。
在學生的世界裏,不需要證據,一兩句聲音,就足以導向整個事件的發展,佳俞自然的成為了盜玉的賊。
而那時,靜風正外出參加全市的奧數競賽,對於這件事情絲毫不知。而就在決賽的前一晚,他從白璐的口中得知了這件事後,連夜趕了迴來。
過程究竟是怎樣的,沒有人知道。但就是靜風迴來的第二天,班主任才來班上宣布,那塊玉是孫美美自己忘在車上了,並還了佳俞一個清白。
迴憶如幻燈片輪轉,在跑車停在一座別墅前的時候,結束了。
恍若隔世的佳俞迴過神來,望著湖濱邊上這一座精致的二層別墅,臉頰不經意地迎來了一個深情溫潤的吻。
“想什麽呢?”聲音的溫柔,佳俞從迴憶中抽身了迴來,淺淺地一笑迴應,又問:“這是哪兒?”
“這是我在西郊的別墅。”塗誌勳的笑容裏帶著神秘。
柳蔭搖曳間這座精致的小樓不但典雅,而且略帶一絲歐洲風情特有的低調奢華,這是佳俞最喜歡的。她毫不猶豫地隨塗誌勳下了車,進入了別墅之中。
同樣的迴憶,在不同人的腦海中上演,總會有一些出人意料的真相。
同樣坐在邁巴赫後座裏的靜風,帶著憂鬱地神容輕輕點燃一根煙。此時的心進入湖水,甚至連煙氣灼燒肺葉,都能清楚的感知到。
伴隨這輛豪華轎車在高速路上飛馳,窗外的天色逐漸暗沉,遠方似有令人心頭緊縮的烏雲,車窗上很快打上了幾滴雨水。
他坐在車裏迴憶起那段記憶深刻的往事.....
那是距離決賽的前一晚,他連夜趕到了孫美美的家,穿著睡衣的她似乎還略抹上了妝容,俏麗清新的出了門,但見到靜風的那一刻,臉上很快露出了燦爛的笑容,她似乎等待這一刻許久了。
她笑著,靜風卻選擇沉默而平靜地看著她,大約定格了幾秒,他才緩緩地說:“玉沒丟吧。”
他不是問,而是直接闡述了自己判斷之後的答案。他本以為孫美美會試圖狡辯,但卻不料她坦然地承認了,並且信誓旦旦地說:“我就是討厭她,怎麽樣呢?”
“無恥。”
這兩個字,在任何人聽來都是極致的辱貶,可她聽著臉上卻依舊有著笑容:“隨你怎麽說,反正我就是討厭她。”
“為什麽?她從來就沒有招惹過你。”
“因為你喜歡她呀,誰都看得出來,你對她可不一般呢。”她將手背在身後,一隻腳翹著,在所有人看來她都不過隻是一個天真無邪的小女孩,隻有靜風知道,越是這樣的人,才越可怕。
靜風已不想去追究為何自己喜歡她卻招惹了孫美美,他隻想盡快的解決這件事情,於是他說:“那你怎樣才能放過她?”
孫美美臉上的笑容消失了,目光銳利地看著靜風:“很簡單,和我在一起。我爸爸隻有我一個女兒,他很寵我,如果你和我在一起,我能給你想要的一切。”
這句話絕對不像一個從一個高中女孩口中說出的。而當這個條件擺在靜風眼前的時候,他選擇了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