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歌一轉頭,便看到一個高大英俊的男子,便有些不爽的問道:“你誰啊?”
“我是彭逸風,霏霏的朋友。”這高大英俊的男子卻正是彭逸風,他臉帶微笑,看上去似乎還挺開心的樣子,顯然,他雖然離開了病房,但卻並沒有走遠,而是一直在等著洛霏霏的所謂男朋友出現。
“別聽他胡說八道,他不是我朋友!”洛霏霏的聲音卻在這時傳來,顯然她也跟出了病房,而看到彭逸風居然還在外麵,洛霏霏更是氣不打一處來,這人咋就這麽討厭呢?
“親愛的,你剛才說的你討厭的那家夥,不會就是他吧?”蕭歌看了彭逸風一眼,順手又摟住了洛霏霏,隨口問道。
“就是他,討厭死了,我早說不喜歡他了,還一而再的跑來我家提親,每次我迴來,他都上來串門,平時還整天討好我爸媽和我爺爺,還弄得他們都挺喜歡他的。”洛霏霏紛紛的說道:“我就沒見過比他更討厭的人!”
“噢,那我幹掉他吧!”蕭歌輕描淡寫的說道。
“喂,等等,你別亂來!”洛霏霏急忙低聲說道:“這家夥來頭挺大的,而且我爸媽和爺爺都喜歡他,我們不理他就是了,你可別真和他打架!”
“這樣啊,那等你爸媽和爺爺不在的時候,我們再幹掉他吧。”蕭歌輕描淡寫的說道,末了,他抬高聲音:“喂,那個叫彭逸風的家夥,我家霏霏很討厭你,不想見到你,你是自己滾呢,還是我一腳把你踹走?”
麵對蕭歌這囂張無禮的言語,彭逸風卻居然一點也沒生氣,臉上居然還帶著笑容:“霏霏既然不想看到我,那我自然會自動離開的,我隻是想見見霏霏的男朋友到底是什麽樣子而已,現在終於見到了,我也終於放心了。”
頓了頓,彭逸風朝洛霏霏微微一笑:“霏霏,那我就不打擾你們了,先告辭。”
說完這句話,彭逸風居然真的轉過身,大步離去,很快就消失在兩人的視線之中。
“唔,讓這白癡多活幾天。”蕭歌嘀咕了一句,然後朝洛霏霏燦爛一笑,“親愛的,我帶你去個特殊的地方吧!”
“什麽地方?”洛霏霏沒好氣的問道。
“當然就是我們的定情之處了。”蕭歌說完這句話,就摟著洛霏霏瞬間消失。
“蕭歌,你個混蛋,神經病,鬼才在這種鬼地方和你定情……”而下一秒,洛霏霏便氣急敗壞的罵了起來,這什麽人啊,居然帶她來停屍房,而且居然是她那個失去初吻的停屍房!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如果她和蕭歌真有什麽情的話,這裏還真算是定情之處,因為就是在這裏,她被蕭歌那混蛋強吻了,可這裏卻是她一直耿耿於懷的地方,她居然是在這種破地方失去了初吻,停屍間啊,這世上有幾個女人會像她這樣杯具,居然會在停屍間把初吻交給男人啊?
蕭歌手一鬆,花花自動飛離,然後他才嘻嘻一笑:“好吧,親愛的霏霏,我知道你更喜歡另一個地方,那我們還是去那裏吧!”
再次一個瞬移,蕭歌摟著洛霏霏出現在一處森林之中,上一次,他們在這片森林相逢的時候,森林正被白雪覆蓋,不過這一次,森林裏卻是陽光普照。
“親愛的,其實呢,你說得對,我們應該算是在這裏才正式定情的。”蕭歌摟著洛霏霏在一顆大樹下麵坐了下來,“那個時候,我們就是在這顆樹下,你躺在我懷裏,然後睡著了。”
洛霏霏這一次沒有再罵蕭歌,看著四周有些熟悉的環境,她有些沉默起來,這個地方,她確實不會忘記,在這裏,她曾經失去了幾個戰友,也是在這裏,她和蕭歌無意中重逢,盡管那一次對她來說也不是什麽好日子,但她也不得不承認,相比停屍間的難堪記憶,這個地方,對她來說,其實足以稱得上美妙了。
她還記得,那一次,她確實是躺在蕭歌懷裏睡著了,這讓她在那之後的很長時間裏,一直都很糾結,她怎麽就在他懷裏睡著了呢?
她知道當時她很累,可再累,也不會隨便在一個男人身上睡著啊,除非她在潛意識裏,其實很信任他,但問題是,她怎麽也不認為,自己會很信任這個混蛋,她怎麽會信任這個時時刻刻都在想著非禮她的混蛋呢?
“那一次,你真的是無意中來到這裏的嗎?”洛霏霏突然開口問道。
“親愛的,我要是故意來這裏,也不會選個身受重傷的時候吧?”蕭歌懶洋洋的說道。
“難道,世上真的有緣分這種東西?”洛霏霏用夢囈般的聲音低低說道。
很多時候,她都覺得,她和蕭歌之間的緣分實在是太離譜了,在這種森林裏都能巧遇,這絕對不正常,當然,很多時候,她更覺得,他們之間這緣分,根本就是那傳說中的孽緣。
“親愛的,緣分絕對是有的,我們就是命中注定在一起的。”蕭歌一本正經的說道。
“若我們真的有緣分,為什麽我們那個時候才相遇呢?”洛霏霏用一種頗為奇特的聲音說道:“若是我早點遇到你,我哥或許就不會死了。”
洛霏霏的臉上露出一絲傷感,哥哥的遇害,讓她直到現在都難以忘懷,有時候,她居然真的會怨恨蕭歌,這混蛋為什麽不早點出現?盡管她知道自己其實沒道理因為這件事怨恨蕭歌,但她很多時候就是忍不住會有這樣的念頭。
蕭歌摟著洛霏霏的腰,將她抱起放在腿上,兩人頓時麵對麵,姿勢也變得異常親密,聞著洛霏霏身上的茉莉花香,感受著她豐臀的彈性,蕭歌這一刻卻顯得異常嚴肅莊重。
“霏霏,我知道你很難過,但你哥哥的死,才換得我們的相遇,我們不是更應該好好珍惜這難得的緣分嗎?”蕭歌的聲音也變得分外的嚴肅,“就算是為了你哥哥,我們也應該好好在一起,你說是吧?”
“我是彭逸風,霏霏的朋友。”這高大英俊的男子卻正是彭逸風,他臉帶微笑,看上去似乎還挺開心的樣子,顯然,他雖然離開了病房,但卻並沒有走遠,而是一直在等著洛霏霏的所謂男朋友出現。
“別聽他胡說八道,他不是我朋友!”洛霏霏的聲音卻在這時傳來,顯然她也跟出了病房,而看到彭逸風居然還在外麵,洛霏霏更是氣不打一處來,這人咋就這麽討厭呢?
“親愛的,你剛才說的你討厭的那家夥,不會就是他吧?”蕭歌看了彭逸風一眼,順手又摟住了洛霏霏,隨口問道。
“就是他,討厭死了,我早說不喜歡他了,還一而再的跑來我家提親,每次我迴來,他都上來串門,平時還整天討好我爸媽和我爺爺,還弄得他們都挺喜歡他的。”洛霏霏紛紛的說道:“我就沒見過比他更討厭的人!”
“噢,那我幹掉他吧!”蕭歌輕描淡寫的說道。
“喂,等等,你別亂來!”洛霏霏急忙低聲說道:“這家夥來頭挺大的,而且我爸媽和爺爺都喜歡他,我們不理他就是了,你可別真和他打架!”
“這樣啊,那等你爸媽和爺爺不在的時候,我們再幹掉他吧。”蕭歌輕描淡寫的說道,末了,他抬高聲音:“喂,那個叫彭逸風的家夥,我家霏霏很討厭你,不想見到你,你是自己滾呢,還是我一腳把你踹走?”
麵對蕭歌這囂張無禮的言語,彭逸風卻居然一點也沒生氣,臉上居然還帶著笑容:“霏霏既然不想看到我,那我自然會自動離開的,我隻是想見見霏霏的男朋友到底是什麽樣子而已,現在終於見到了,我也終於放心了。”
頓了頓,彭逸風朝洛霏霏微微一笑:“霏霏,那我就不打擾你們了,先告辭。”
說完這句話,彭逸風居然真的轉過身,大步離去,很快就消失在兩人的視線之中。
“唔,讓這白癡多活幾天。”蕭歌嘀咕了一句,然後朝洛霏霏燦爛一笑,“親愛的,我帶你去個特殊的地方吧!”
“什麽地方?”洛霏霏沒好氣的問道。
“當然就是我們的定情之處了。”蕭歌說完這句話,就摟著洛霏霏瞬間消失。
“蕭歌,你個混蛋,神經病,鬼才在這種鬼地方和你定情……”而下一秒,洛霏霏便氣急敗壞的罵了起來,這什麽人啊,居然帶她來停屍房,而且居然是她那個失去初吻的停屍房!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如果她和蕭歌真有什麽情的話,這裏還真算是定情之處,因為就是在這裏,她被蕭歌那混蛋強吻了,可這裏卻是她一直耿耿於懷的地方,她居然是在這種破地方失去了初吻,停屍間啊,這世上有幾個女人會像她這樣杯具,居然會在停屍間把初吻交給男人啊?
蕭歌手一鬆,花花自動飛離,然後他才嘻嘻一笑:“好吧,親愛的霏霏,我知道你更喜歡另一個地方,那我們還是去那裏吧!”
再次一個瞬移,蕭歌摟著洛霏霏出現在一處森林之中,上一次,他們在這片森林相逢的時候,森林正被白雪覆蓋,不過這一次,森林裏卻是陽光普照。
“親愛的,其實呢,你說得對,我們應該算是在這裏才正式定情的。”蕭歌摟著洛霏霏在一顆大樹下麵坐了下來,“那個時候,我們就是在這顆樹下,你躺在我懷裏,然後睡著了。”
洛霏霏這一次沒有再罵蕭歌,看著四周有些熟悉的環境,她有些沉默起來,這個地方,她確實不會忘記,在這裏,她曾經失去了幾個戰友,也是在這裏,她和蕭歌無意中重逢,盡管那一次對她來說也不是什麽好日子,但她也不得不承認,相比停屍間的難堪記憶,這個地方,對她來說,其實足以稱得上美妙了。
她還記得,那一次,她確實是躺在蕭歌懷裏睡著了,這讓她在那之後的很長時間裏,一直都很糾結,她怎麽就在他懷裏睡著了呢?
她知道當時她很累,可再累,也不會隨便在一個男人身上睡著啊,除非她在潛意識裏,其實很信任他,但問題是,她怎麽也不認為,自己會很信任這個混蛋,她怎麽會信任這個時時刻刻都在想著非禮她的混蛋呢?
“那一次,你真的是無意中來到這裏的嗎?”洛霏霏突然開口問道。
“親愛的,我要是故意來這裏,也不會選個身受重傷的時候吧?”蕭歌懶洋洋的說道。
“難道,世上真的有緣分這種東西?”洛霏霏用夢囈般的聲音低低說道。
很多時候,她都覺得,她和蕭歌之間的緣分實在是太離譜了,在這種森林裏都能巧遇,這絕對不正常,當然,很多時候,她更覺得,他們之間這緣分,根本就是那傳說中的孽緣。
“親愛的,緣分絕對是有的,我們就是命中注定在一起的。”蕭歌一本正經的說道。
“若我們真的有緣分,為什麽我們那個時候才相遇呢?”洛霏霏用一種頗為奇特的聲音說道:“若是我早點遇到你,我哥或許就不會死了。”
洛霏霏的臉上露出一絲傷感,哥哥的遇害,讓她直到現在都難以忘懷,有時候,她居然真的會怨恨蕭歌,這混蛋為什麽不早點出現?盡管她知道自己其實沒道理因為這件事怨恨蕭歌,但她很多時候就是忍不住會有這樣的念頭。
蕭歌摟著洛霏霏的腰,將她抱起放在腿上,兩人頓時麵對麵,姿勢也變得異常親密,聞著洛霏霏身上的茉莉花香,感受著她豐臀的彈性,蕭歌這一刻卻顯得異常嚴肅莊重。
“霏霏,我知道你很難過,但你哥哥的死,才換得我們的相遇,我們不是更應該好好珍惜這難得的緣分嗎?”蕭歌的聲音也變得分外的嚴肅,“就算是為了你哥哥,我們也應該好好在一起,你說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