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章 盧河縣
農家小子的古代上進日常 作者:冬眠中的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盧河縣,位於康陵府,不過距離東營府並不遠。縣城的規模和上陽縣差不多。王茂平一行人來到盧河後,找了一個客棧安頓了下來,王茂平便去往了縣衙。不知道如今的陳方承這個知縣當的怎麽樣。
來到縣衙附近時,就看見圍了一圈人。王茂平也好奇的湊了上去,難道縣衙的附近還能吃到瓜嗎?
賀成很是無奈,雖然這個王大人平日裏不太愛說話,對喝酒聽曲兒之類的也沒有什麽興趣,但他發現王大人特別喜歡湊熱鬧,哪裏的人聚成堆他都想湊過去看上兩眼。
此時兩個當事人正吵的不可開交,推推搡搡的要進入縣衙。
“你的狗咬傷了我,還不賠錢,我這就帶你去見知縣大人,讓大人評評理!”
“我家的狗從來就不咬人,你就是想誣陷我,訛我的錢!”
“我訛你錢,你可不要血口噴人,大家看看,這就是他家的狗給我咬的!”
說罷便拉起了褲腿,小腿靠下的確是有齒痕,已經泛紅而且破了皮,不過傷口看起來並不是很嚴重,這個時候,人們還沒有狂犬病的概念,但是也知道被狗咬傷也許重則致命。
《肘後備急方》中就有記載“凡被犬咬者,七日一發,三七日不發,則脫也。要過百日乃為大免爾!”
大概的意思就是說,被瘋狗咬傷的人大部分會在七日之內發病,如果過了二十一天還沒有發病的話,則暫時脫離了危險,如果一百天之後依舊沒有發病的話,那便沒有大礙。
“呀,被狗咬傷了的話那可不是小事兒,聽說嚴重的連命都會丟了呢!”
“可不,我家鄰居的姐夫的姑姑家兒媳婦的外甥,聽說就是被狗咬了,沒幾天人就沒了!”
“嘖嘖,這麽嚇人啊!”
“那可不!”
……
聽到周圍人的議論,被狗咬傷的人氣勢更加囂張:“你就是看我不順眼,所以才讓你家狗來咬我的,我告訴你李田,你不僅要賠錢,你還得讓你家那隻畜生給我賠命,可是要將你家那條瘋狗的腦子賠給我才行!”
這個時代被狗咬傷之後,根據療捌犬咬人方,需要先咖去血, 灸瘡十壯。就是說需要先將傷口清理幹淨,然後高溫的灸條炙烤傷口。
還有一個不靠譜的方法就是“乃殺所咬之犬, 取腦敷之,後不複發”殺掉咬人的狗,取其腦敷在傷口處,很是殘忍。
此時那個叫李田的人也有些慌了神,但還是依然堅持道:“我家狗從來就沒有咬過人,你這就是誣陷!”
“事到如今,你還在嘴硬,走跟我去見官,我們讓知縣老爺評理!”
“去就去!”兩人還在推搡著。
“縣衙外,何人在大聲的喧嘩!”衙役走了過來。
“官差大人,小人孫長有,要狀告這個李田縱狗傷人,意圖害我性命!”
“大人,他含血噴人!”
……
“東家,您說他們誰在說謊?”賀成問道,王茂平告訴過他,在沒有到達阜安州之前,在外麵還是叫他東家。
“自然是那個孫長有了!”王茂平輕輕的搖了搖頭。
“為什麽?”幾個聲音同時響起,不僅是賀成,王茂平身邊看熱鬧的人也都很好奇。
“這位公子,你為什麽說孫長有說謊,給我們講講唄!”身邊的人開口說道。
其他人也是跟著起哄:“對,給我們講講!”這些都是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主。
這下還在前麵和衙役控訴李田惡行的孫長有可是不幹了,你一個湊熱鬧的,連前因後果都不知道,就說他說謊!
“你憑什麽說我在說謊!”要不是這個年輕人身邊還站著一個護衛模樣的人,孫長有可都想上去薅他脖領子了。
“這第一嘛,被狗咬傷重則致命,你應該清楚吧!”王茂平問道。
“我當然知道,這個李田就是想置我於死地!”這個孫長有的表情很是氣憤。
“一般來說,人如果遇到危及生命的事情,第一個想到的不是要看大夫嗎?怎麽感覺你比起自己的傷,更加關心錢呢!”王茂平開口道,周圍的百姓也都點了點頭。
“你簡直一派胡言,我如果不抓住他來縣衙的話,萬一他跑了怎麽辦!”孫長有反駁道。
“好,就算你說的有理,那說說看,那條狗是怎麽咬你的?”王茂平問道。
“我剛從他家門口路過,他家那條狗就衝了過來,對著我就是一口!”孫長有還是一副心有餘悸的表情,不過王茂平覺得表演痕跡重了一些。
“你家的狗有多大?”王茂平看向李四。
後者用手比劃了一下。
“這麽大的狗按理說高度應該是過膝了,也就是說狗撲向你的時候還低下頭咬了你?”他被咬的位置,也就隻有小狗,或者柯基才能辦的到了。
“好像還真是這樣,這位公子說的有道理啊!”圍觀的人群也都連連點頭。
“哼,誰知道那條狗抽的哪門子的瘋!”此刻的孫長有依舊是在嘴硬。
“如今已經是冬月,咱們身上的衣服也都加厚了,可即使如此,你腿上的齒痕還是如此的明顯,想必當時撕咬的力氣應該很大吧!”王茂平問道。
“那是當然!”孫長有氣鼓鼓的說道。
“那為什麽你的青布衫褲上一點痕跡都沒有呢?”王茂平笑著問道。
“這——”孫長有一時語塞。
王茂平向賀成示意,後者上前將孫長有被咬的地方露了出來。
“據我所知,狗咬傷會出現有尖孔的牙印,中間有一排小齒印,牙印很對稱,兩邊深中間淺。”王茂平看向孫長有,此刻的他顯得焦躁。
“而如果是人的齒印,則會呈現鵝蛋形(橢圓形)分布均勻,也不會出現尖孔的印記!”王茂平輕笑著說道。
此時的孫長有努力的想要將自己的褲腿放下,可惜有賀成在,怎麽可能成功。
湊熱鬧的人群聽到王茂平的話,也全部都湊到了孫長有的身邊,有一些還蹲下仔細的觀察了起來。
來到縣衙附近時,就看見圍了一圈人。王茂平也好奇的湊了上去,難道縣衙的附近還能吃到瓜嗎?
賀成很是無奈,雖然這個王大人平日裏不太愛說話,對喝酒聽曲兒之類的也沒有什麽興趣,但他發現王大人特別喜歡湊熱鬧,哪裏的人聚成堆他都想湊過去看上兩眼。
此時兩個當事人正吵的不可開交,推推搡搡的要進入縣衙。
“你的狗咬傷了我,還不賠錢,我這就帶你去見知縣大人,讓大人評評理!”
“我家的狗從來就不咬人,你就是想誣陷我,訛我的錢!”
“我訛你錢,你可不要血口噴人,大家看看,這就是他家的狗給我咬的!”
說罷便拉起了褲腿,小腿靠下的確是有齒痕,已經泛紅而且破了皮,不過傷口看起來並不是很嚴重,這個時候,人們還沒有狂犬病的概念,但是也知道被狗咬傷也許重則致命。
《肘後備急方》中就有記載“凡被犬咬者,七日一發,三七日不發,則脫也。要過百日乃為大免爾!”
大概的意思就是說,被瘋狗咬傷的人大部分會在七日之內發病,如果過了二十一天還沒有發病的話,則暫時脫離了危險,如果一百天之後依舊沒有發病的話,那便沒有大礙。
“呀,被狗咬傷了的話那可不是小事兒,聽說嚴重的連命都會丟了呢!”
“可不,我家鄰居的姐夫的姑姑家兒媳婦的外甥,聽說就是被狗咬了,沒幾天人就沒了!”
“嘖嘖,這麽嚇人啊!”
“那可不!”
……
聽到周圍人的議論,被狗咬傷的人氣勢更加囂張:“你就是看我不順眼,所以才讓你家狗來咬我的,我告訴你李田,你不僅要賠錢,你還得讓你家那隻畜生給我賠命,可是要將你家那條瘋狗的腦子賠給我才行!”
這個時代被狗咬傷之後,根據療捌犬咬人方,需要先咖去血, 灸瘡十壯。就是說需要先將傷口清理幹淨,然後高溫的灸條炙烤傷口。
還有一個不靠譜的方法就是“乃殺所咬之犬, 取腦敷之,後不複發”殺掉咬人的狗,取其腦敷在傷口處,很是殘忍。
此時那個叫李田的人也有些慌了神,但還是依然堅持道:“我家狗從來就沒有咬過人,你這就是誣陷!”
“事到如今,你還在嘴硬,走跟我去見官,我們讓知縣老爺評理!”
“去就去!”兩人還在推搡著。
“縣衙外,何人在大聲的喧嘩!”衙役走了過來。
“官差大人,小人孫長有,要狀告這個李田縱狗傷人,意圖害我性命!”
“大人,他含血噴人!”
……
“東家,您說他們誰在說謊?”賀成問道,王茂平告訴過他,在沒有到達阜安州之前,在外麵還是叫他東家。
“自然是那個孫長有了!”王茂平輕輕的搖了搖頭。
“為什麽?”幾個聲音同時響起,不僅是賀成,王茂平身邊看熱鬧的人也都很好奇。
“這位公子,你為什麽說孫長有說謊,給我們講講唄!”身邊的人開口說道。
其他人也是跟著起哄:“對,給我們講講!”這些都是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主。
這下還在前麵和衙役控訴李田惡行的孫長有可是不幹了,你一個湊熱鬧的,連前因後果都不知道,就說他說謊!
“你憑什麽說我在說謊!”要不是這個年輕人身邊還站著一個護衛模樣的人,孫長有可都想上去薅他脖領子了。
“這第一嘛,被狗咬傷重則致命,你應該清楚吧!”王茂平問道。
“我當然知道,這個李田就是想置我於死地!”這個孫長有的表情很是氣憤。
“一般來說,人如果遇到危及生命的事情,第一個想到的不是要看大夫嗎?怎麽感覺你比起自己的傷,更加關心錢呢!”王茂平開口道,周圍的百姓也都點了點頭。
“你簡直一派胡言,我如果不抓住他來縣衙的話,萬一他跑了怎麽辦!”孫長有反駁道。
“好,就算你說的有理,那說說看,那條狗是怎麽咬你的?”王茂平問道。
“我剛從他家門口路過,他家那條狗就衝了過來,對著我就是一口!”孫長有還是一副心有餘悸的表情,不過王茂平覺得表演痕跡重了一些。
“你家的狗有多大?”王茂平看向李四。
後者用手比劃了一下。
“這麽大的狗按理說高度應該是過膝了,也就是說狗撲向你的時候還低下頭咬了你?”他被咬的位置,也就隻有小狗,或者柯基才能辦的到了。
“好像還真是這樣,這位公子說的有道理啊!”圍觀的人群也都連連點頭。
“哼,誰知道那條狗抽的哪門子的瘋!”此刻的孫長有依舊是在嘴硬。
“如今已經是冬月,咱們身上的衣服也都加厚了,可即使如此,你腿上的齒痕還是如此的明顯,想必當時撕咬的力氣應該很大吧!”王茂平問道。
“那是當然!”孫長有氣鼓鼓的說道。
“那為什麽你的青布衫褲上一點痕跡都沒有呢?”王茂平笑著問道。
“這——”孫長有一時語塞。
王茂平向賀成示意,後者上前將孫長有被咬的地方露了出來。
“據我所知,狗咬傷會出現有尖孔的牙印,中間有一排小齒印,牙印很對稱,兩邊深中間淺。”王茂平看向孫長有,此刻的他顯得焦躁。
“而如果是人的齒印,則會呈現鵝蛋形(橢圓形)分布均勻,也不會出現尖孔的印記!”王茂平輕笑著說道。
此時的孫長有努力的想要將自己的褲腿放下,可惜有賀成在,怎麽可能成功。
湊熱鬧的人群聽到王茂平的話,也全部都湊到了孫長有的身邊,有一些還蹲下仔細的觀察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