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形式很不利?
都重生了,誰還混娛樂圈啊 作者:春來紅豆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繼續?
眾人愣了好一會兒。
確定沒聽錯之後,瞬間無語了。
這裏可是法庭,強啥呢。
許多人搖頭,紛紛站了起來想要離開,覺得繼續聽下去也沒意義了,一個法律外行,跟一個內行的律師比辯護……
這是一場沒有勝率的戰爭。
寧倩微微一笑,“於導,這下可以徹底放行了吧?”
幹得漂亮!
於彤心情舒坦了。
然而,當那些人前腳才剛離開椅子,後腳就聽到了吳庸作為原告方,條理清晰的事情經過陳述。
他們停住了腳步。
“昨日,我在京大會場,由七套舉辦的《全國詩詞大賽》上……來這裏的目的,便是為了這三十萬獎金……”
他們看著那個站在法庭中間侃侃而說,字正腔圓,仿佛帶著一股魔力的青年,詭使神差地又坐迴了自己的座位上。
陳述仍在繼續。
經過事無巨細,落在了眾人的耳中。
陪審員們很是詫異。
旁聽席中。
程橙抬起了眼簾,看著那個青年,有些意外。
直播間,現場觀眾,有些驚異。
唯獨那於彤和她的辯護律師眉頭微皺。
吳庸陳述的時間長不長,說短不短。審判長問,吳庸作答,審判長繼續問,吳庸繼續迴答。
整個過程都被旁邊書記員記錄了下來。
很快,吳庸將事情經過陳述完了。
現場中。
所有人都開始精神起來,聚精會神看了起來。
因為接下來,便是被告方和原告方雙方律師之間的辯解,或者說,爭論。由於吳庸這邊沒有律師,他親自上場。
寧倩作為京大律師所的金牌律師,知道快人一步,便意味著能掌握主動權,一張薄唇叭叭的開始了她的話:
“原告,你陳述過程和事實,並不準確。在節目結束後,我的當事人並沒有如同你陳述那般,以獎金來威脅你加入節目。而是在節目規則中,凡是在台上有著辱罵他人或是出現言辭不當,違反了節目中的規則,節目有權利將獎金收迴!”
吳庸伸出了個請的手勢,咧嘴笑,“嗯,你繼續。”
這下子給寧倩這個金牌律師給整不會了。
你繼續?
作為一個專業的律師,在法庭上,凡事都是據理力爭,讓對方多說一句,就少一分勝算,那個律師不是恨不得一上場,就一直將話題的主動權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到了吳庸這兒。
竟然來了句,你繼續?
好幾個陪審員和審判長,第一次遇見了這情況,也有些不習慣。
隨即一想,便釋然了。
這吳庸不是專業律師。
直播間觀眾,以及現場的觀眾,也有些哭笑不得。
他們其中有些是律師,看著這個場麵,搖了搖頭,如果說吳庸一開始那陳述詞,比一般的律師還專業,還說得好。
讓大家覺得這家夥,有點兒不一樣。
但這會兒,大家都篤定了,這家夥徹頭徹尾的是個門外漢。
勝算不足百之一二。
寧倩沒有放過這次機會,語速飛快,“我這裏有證詞以及證人,都可以證實當時在後台中,我的當事人,並沒有用獎金以此來脅迫被告加入節目。”
很快。
證詞被提交了上去。
審判長,審判員幾人相互交看。
幾分鍾後,都看完,覺得不夠。
然後審判長道:“請證人上來。”
側門。
在陪審員帶領下,好幾個《全國詩詞大賽》中的節目組員工都來了。
一號證人,“審判長好,各位陪審員好,我叫王輝,是節目組的員工,吳庸進去之後,我是給於導和吳庸送水的人員,他們當時在談話,我也聽到了,於導確實沒有以獎金來威脅吳庸加入節目,我可以作證!”
二號證人,“我們節目組的後台都是臨時搭建的,用的是鐵皮,隔音效果很差,我們當時就在隔壁整理東西,於導的確沒有以此來威脅,我們幾個人都可以作證。”
三號證人,“是的, 我們都可以作證。”
幾個陪審員,審判員以及審判長低聲交流。
這時,寧倩開口,“審判長,如果您不相信……為避免證詞串供的嫌疑,我們請來了另外幾個證人作證。”
審判長點頭,“讓他們上來。”
側門。
再次走出來了三個人,讓人意外無比的是,竟然是詩詞協會的飯,陳鬆,羅默,張大千。
直播間,現場眾人一片嘩然。
“我去,這三個貨作證?”
“他大爺的,誰不知道這幾個家夥跟吳老師在台上有衝突啊?請他們上來,那豈不是讓吳老師更加陷入被動?”
“嗬,這證人,全部都是他們自己人。”
“是啊,這跟作假有什麽區別啊?”
“太狗了。”
“審判長千萬別相信,這些人的證詞啊。”
……
法庭上。
陳鬆第一個開口,“審判長,我可以證實他們說的沒錯,我們當時都在同一個房間裏,於導並沒有以此來要挾吳庸。並且在場上,吳庸數次以詩詞來辱罵我們,這顯然是觸犯了節目組的規則,這才是獎金被扣的主要原因!跟外界的傳聞,刻意扣獎金,要挾吳庸加入節目的言論,並不符合!”
張大千,“我也刻意證實這點。”
羅默,“這次的節目中,全程直播,有視頻為證!”
一群人咬死了吳庸便在台上觸犯規則,至於所謂的用獎金來要挾吳庸加入節目,並不存在。
說完後。
這幾人看吳庸的眼神,滿是諷刺。
審判員和審判長幾人再次小聲交流。
三分鍾後。
坐迴了原位。
審判長看向吳庸,“原告,對以上的兩條,你有什麽解釋?”
法庭中心。
迎著所有人的目光,吳庸淡然自若的說:“審判長,我要求,出示我在現場中存在辱罵人的證據,並且這證據,要求所有人都能看見。”
寧倩早就準備好了,“審判長,兩首詩詞在這裏。”
證據呈上。
一首《醉太平,奪泥燕口》,一首《相鼠》。
直接在大銀幕上顯示。
作為詩詞協會的陳鬆,張大千,羅默幾人,腦海中再次倒映出了昨天吳庸在舞台上的畫麵。
臉色極為難看。
這像極了,已經被打的臉,反複拎出來繼續抽!
眾人愣了好一會兒。
確定沒聽錯之後,瞬間無語了。
這裏可是法庭,強啥呢。
許多人搖頭,紛紛站了起來想要離開,覺得繼續聽下去也沒意義了,一個法律外行,跟一個內行的律師比辯護……
這是一場沒有勝率的戰爭。
寧倩微微一笑,“於導,這下可以徹底放行了吧?”
幹得漂亮!
於彤心情舒坦了。
然而,當那些人前腳才剛離開椅子,後腳就聽到了吳庸作為原告方,條理清晰的事情經過陳述。
他們停住了腳步。
“昨日,我在京大會場,由七套舉辦的《全國詩詞大賽》上……來這裏的目的,便是為了這三十萬獎金……”
他們看著那個站在法庭中間侃侃而說,字正腔圓,仿佛帶著一股魔力的青年,詭使神差地又坐迴了自己的座位上。
陳述仍在繼續。
經過事無巨細,落在了眾人的耳中。
陪審員們很是詫異。
旁聽席中。
程橙抬起了眼簾,看著那個青年,有些意外。
直播間,現場觀眾,有些驚異。
唯獨那於彤和她的辯護律師眉頭微皺。
吳庸陳述的時間長不長,說短不短。審判長問,吳庸作答,審判長繼續問,吳庸繼續迴答。
整個過程都被旁邊書記員記錄了下來。
很快,吳庸將事情經過陳述完了。
現場中。
所有人都開始精神起來,聚精會神看了起來。
因為接下來,便是被告方和原告方雙方律師之間的辯解,或者說,爭論。由於吳庸這邊沒有律師,他親自上場。
寧倩作為京大律師所的金牌律師,知道快人一步,便意味著能掌握主動權,一張薄唇叭叭的開始了她的話:
“原告,你陳述過程和事實,並不準確。在節目結束後,我的當事人並沒有如同你陳述那般,以獎金來威脅你加入節目。而是在節目規則中,凡是在台上有著辱罵他人或是出現言辭不當,違反了節目中的規則,節目有權利將獎金收迴!”
吳庸伸出了個請的手勢,咧嘴笑,“嗯,你繼續。”
這下子給寧倩這個金牌律師給整不會了。
你繼續?
作為一個專業的律師,在法庭上,凡事都是據理力爭,讓對方多說一句,就少一分勝算,那個律師不是恨不得一上場,就一直將話題的主動權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到了吳庸這兒。
竟然來了句,你繼續?
好幾個陪審員和審判長,第一次遇見了這情況,也有些不習慣。
隨即一想,便釋然了。
這吳庸不是專業律師。
直播間觀眾,以及現場的觀眾,也有些哭笑不得。
他們其中有些是律師,看著這個場麵,搖了搖頭,如果說吳庸一開始那陳述詞,比一般的律師還專業,還說得好。
讓大家覺得這家夥,有點兒不一樣。
但這會兒,大家都篤定了,這家夥徹頭徹尾的是個門外漢。
勝算不足百之一二。
寧倩沒有放過這次機會,語速飛快,“我這裏有證詞以及證人,都可以證實當時在後台中,我的當事人,並沒有用獎金以此來脅迫被告加入節目。”
很快。
證詞被提交了上去。
審判長,審判員幾人相互交看。
幾分鍾後,都看完,覺得不夠。
然後審判長道:“請證人上來。”
側門。
在陪審員帶領下,好幾個《全國詩詞大賽》中的節目組員工都來了。
一號證人,“審判長好,各位陪審員好,我叫王輝,是節目組的員工,吳庸進去之後,我是給於導和吳庸送水的人員,他們當時在談話,我也聽到了,於導確實沒有以獎金來威脅吳庸加入節目,我可以作證!”
二號證人,“我們節目組的後台都是臨時搭建的,用的是鐵皮,隔音效果很差,我們當時就在隔壁整理東西,於導的確沒有以此來威脅,我們幾個人都可以作證。”
三號證人,“是的, 我們都可以作證。”
幾個陪審員,審判員以及審判長低聲交流。
這時,寧倩開口,“審判長,如果您不相信……為避免證詞串供的嫌疑,我們請來了另外幾個證人作證。”
審判長點頭,“讓他們上來。”
側門。
再次走出來了三個人,讓人意外無比的是,竟然是詩詞協會的飯,陳鬆,羅默,張大千。
直播間,現場眾人一片嘩然。
“我去,這三個貨作證?”
“他大爺的,誰不知道這幾個家夥跟吳老師在台上有衝突啊?請他們上來,那豈不是讓吳老師更加陷入被動?”
“嗬,這證人,全部都是他們自己人。”
“是啊,這跟作假有什麽區別啊?”
“太狗了。”
“審判長千萬別相信,這些人的證詞啊。”
……
法庭上。
陳鬆第一個開口,“審判長,我可以證實他們說的沒錯,我們當時都在同一個房間裏,於導並沒有以此來要挾吳庸。並且在場上,吳庸數次以詩詞來辱罵我們,這顯然是觸犯了節目組的規則,這才是獎金被扣的主要原因!跟外界的傳聞,刻意扣獎金,要挾吳庸加入節目的言論,並不符合!”
張大千,“我也刻意證實這點。”
羅默,“這次的節目中,全程直播,有視頻為證!”
一群人咬死了吳庸便在台上觸犯規則,至於所謂的用獎金來要挾吳庸加入節目,並不存在。
說完後。
這幾人看吳庸的眼神,滿是諷刺。
審判員和審判長幾人再次小聲交流。
三分鍾後。
坐迴了原位。
審判長看向吳庸,“原告,對以上的兩條,你有什麽解釋?”
法庭中心。
迎著所有人的目光,吳庸淡然自若的說:“審判長,我要求,出示我在現場中存在辱罵人的證據,並且這證據,要求所有人都能看見。”
寧倩早就準備好了,“審判長,兩首詩詞在這裏。”
證據呈上。
一首《醉太平,奪泥燕口》,一首《相鼠》。
直接在大銀幕上顯示。
作為詩詞協會的陳鬆,張大千,羅默幾人,腦海中再次倒映出了昨天吳庸在舞台上的畫麵。
臉色極為難看。
這像極了,已經被打的臉,反複拎出來繼續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