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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相遇相識相互琢磨,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


    裝作正派麵帶笑容,


    不必過份多說,自已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麽,


    不必在乎許多,更不必難過,


    終究有一天你會明白我”


    路揚唱這首歌的時候,除了魔音樂隊的那幾個家夥,都沒有聽過《無地自容》的完整版本。


    搖滾。


    這個詞匯對於大家來說太過於遙遠,遙遠到平時不會打開,可能偶爾會想起某一首搖滾歌曲,但也隻是聽聽就切,不會想著現在的搖滾發展成什麽樣子。


    對於大眾來說,搖滾.


    太遠了。


    直到路揚唱搖滾,大家都沒有多少的期望值,搖滾在國內實在太過於小眾了,且.


    幾個人抱著樂器在舞台上嘶吼的歌能好聽到哪?


    可是


    隨著路揚的聲音響起,彈幕之前的質疑聲瞬間消失,心想這歌聽起來還真不錯,雖然他們自己平時很少聽搖滾,但能讓自己動起來,且願意去聽聽的歌,都代表著不錯。


    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看熱鬧。


    章海的眼睛卻亮了。


    與demo版本不同,此刻舞台版本的《無地自容》,明顯更能帶動人心,章海聽出了歌裏的味道,這次的開頭比他在demo室聽得還要好上不說。


    如果說,之前聽到的是好歌之資,但現在


    成神之資。


    「這小子,有點東西。」


    章海看著舞台上的路揚,看著這個年輕人再次歌唱: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


    一樣迷人一樣美麗,


    慢慢的放鬆,慢慢的拋棄,


    同樣仍是並不在意,


    你不必過份多說,自己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麽,


    不必在乎許多,更不必難過,


    終究有一天你會離開我.”


    好像真的不錯啊。


    章海不自覺地張大了嘴巴,什麽話都說不出來,有不少的搖滾歌曲是通過歌來表達自己的想法,而路揚這首《無地自容》要表達的東西.


    很完整。


    章海曾經跟人搞搖滾樂隊的時候,做過類似的嚐試,但他的創作能力有限,始終做不到詞曲結合。


    就算能結合,表達出來的意思也不夠完善。


    不像現在的《無地自容》。


    第一段,路揚唱的是眾生相——


    人人在裝,滿嘴生花,各自心懷鬼胎。


    第二段,路揚唱的是諷刺——


    諷刺著人性的貪婪怠惰。


    粗略地聽上兩句,光那歌詞,很容易讓人認為這是在說情人的情歌,可是不然。


    沉浸在迷人美麗的假象裏,意誌也被軟化消磨,慢慢的放鬆(追求》,慢慢的放棄(理想)。


    那.


    第三段呢?


    章海越來越期待路揚接下來的部分了,他甚至想收迴前麵的話,光聽前兩個部分,就已經能夠稱神,至於什麽樣的神


    還是要看後續。


    短暫的伴奏之後,路揚看了看台下的觀眾,又看看身邊的樂手,大家都在搖頭晃腦,他也在搖頭晃腦,而歌曲這段,很適合搖頭:


    “不再相信,相信什麽道理,


    人們已是如此冷漠,


    不再迴憶,迴憶什麽過去,


    現在不是從前的我,


    曾感到過寂寞,也曾被別人冷落,


    卻從未有感覺我無地自容.”


    台下的觀眾們都跟著晃了,有些歌曲可能不是那種適合夜深人靜時默默傾聽的歌,但絕對適合在現場時所有人跟著一起搖晃。


    至於,路揚之前唱搖滾的質疑?


    不好意思,忘了。


    大家隻覺得這首歌牛批。


    路揚還在唱:


    “不再相信,相信什麽道理,


    人們已是如此冷漠,


    我不再迴憶,迴憶什麽過去,


    現在不是從前的我,


    曾感到過寂寞,也曾被別人冷落,


    卻從未有感覺,我無地自容”


    兩段歌詞,最後都用無地自容來收尾,章海大概弄懂了路揚想表達的意思,這兩段完全是對世界的觀察——


    所謂道理,指的是算計與被教育,道理都是別人告訴的,然而宇宙的真理隻有一個字——空。


    道理讓人活在未來,這是恐懼。


    而迴憶過去,活在過去,這是貪婪。


    “真牛逼啊”


    章海看著路揚的樣子,忍不住地搖頭佩服,他搞了那麽多年的搖滾,雖然也喜歡路揚上一期的《青花瓷》,但如果真的讓章海選一首歌,將其選為自己作品的話。


    他還是會選《無地自容》。


    這他娘已經牛到可以封神的地步了。


    這讓他突然想起了曾經對路揚說過的話,他原來說過搖滾已經死得差不多了,可路揚一首歌讓他知道——


    搖滾沒死,一直都沒死。


    《無地自容》的歌聲,從《歌手》節目現場,再蔓延到千家萬戶。


    清吧。


    這些天的酒吧老板笑開了花,本來每天要請的樂隊,現在不用請了,每周六的時候直播放《歌手》就完事了,反正現在有很多人就是為了一個位置而來到清吧的。


    音樂需要討論。


    可能其火爆程度和籃球足球的比賽不能相比,但如果在周末的時候,約上三五好友,和幾個朋友一起喝酒聽歌,也算是一件不錯的事兒。


    正中央,幾個穿著行政夾克的中年人坐在那裏嗑瓜子,他們的臉頰上全是憊態。


    人到中年,能引起刺激的事兒並不多,除了年輕的姑娘外,可能隻有酒精,他們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


    大家之前都是年輕小夥的,哪能出現這樣的憊態,他們聊著聊著就沒了聲音,直到有個家夥硬著嗓子喊:“老王,要我說離了吧。”


    那老王皺著眉頭,“她就沒承認啊。”


    “沒承認有個錘子用。”另一個男的往自己的嘴巴裏灌酒,“沒承認,你那孩子都不是自己親生的,那不就是證據?”


    老王不說話,這種事兒放在任何一個中年男人身上都難以承受,他皺著眉頭喝酒,時不時抬頭看向酒吧裏的大屏幕,那裏,路揚握著麥克風唱歌:


    “你不必過份多說,自己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麽,


    不必在乎許多,更不必難過,


    終究有一天你會離開我.”


    “媽的。”老王罵罵咧咧,“這路揚唱首歌都在叫我離。”


    老王低著頭喝悶酒了,他身邊的同行人不好多說,隻能拍拍他的肩膀,然後看著路揚的表演。


    總覺得這才是歌。


    京城。


    上世紀,京城的搖滾氣氛就濃鬱,大夥啥都玩,隻是後來真的賺不到錢,隻能把愛好擱置到一旁,哪天想起了,可能才會動動心思。


    張洋抱著吉他看電視。


    本來今晚跟哥幾個約好玩玩的,可那幾個不靠譜的家夥都是鴿子王,一個說要送老婆到美容院,另一個說要帶孩子到興趣班,更苦逼的那幾個還要被要求加班。


    「順延」、「順延」.


    他們曾經的樂隊聊天群裏,充斥整個屏幕的是順延兩字。


    這兩個字已經出現太多天了。


    他們也好久沒有一起玩了。


    張洋百般聊賴地換台,電視上突然出現了路揚演唱的畫麵,那家夥帶著樂隊,有他張洋十幾年前的風範,唱的歌也是搖滾:


    “不再相信,相信什麽道理,


    人們已是如此冷漠,


    我不再迴憶,迴憶什麽過去,


    現在不是從前的我,


    曾感到過寂寞,也曾被別人冷落,


    卻從未有感覺,我無地自容”


    張洋傻傻地聽著歌詞,拿起手機開始錄製,沒等歌曲表演結束,直接把視頻發到群裏,緊接著又艾特出所有人:


    「我們有空練練這首?」


    那些鴿子王都在秒迴:「練!」、「媽的,搖滾真沒死!」「我馬上下班,今晚就到你那。」.


    張洋樂嗬嗬地躺在躺椅上,耳邊是《無地自容》的旋律,入夜了,他透過頭頂梧桐樹的枝葉,心歎著今晚的月亮真圓。


    舞台。


    路揚唱了很久,差不多到結束的時候了,演唱搖滾歌曲時需要的體力比他想象中要的多得多,


    “不再相信,相信什麽道理,


    我不再相信,


    不再迴憶,迴憶什麽過去,


    現在不是從前的我。”


    終於,路揚把這首歌演唱完畢。


    台下的觀眾們還在蹦躂著呢,這幫人完全沒想到一首搖滾歌能讓他們嗨皮成這種樣子,就算上一場的章海也是唱的搖滾,但那現場,和路揚如今的現場,始終有一些距離。


    也許隻有彈幕能熱鬧點了。


    「有生之年係列,時隔多年,搖滾圈子裏終於迎來了一首這樣的歌!」


    「我隻覺得好聽,不懂就問,這首歌很猛嗎?」


    「猛?我現在建議路揚當場去做變性手術,沒有為什麽,完全是因為他碉堡了。」


    「寫詞樸素直白,少有寫意,因此配合曲調聽來往往直抒胸臆,頗有痛快淋漓之感,這猛不猛?」


    「樓上的說得太寬泛,我來細說吧。」


    有懂哥下場,解釋著《無地自容》的強大:


    「一般搖滾來說,節奏、爆發力、衝擊力是內核驅動,但《無地自容》在此基礎上還充分保證了歌曲主副歌、過渡句以及結束句四個部分的旋律美感,並且曲子還隻是在一個8度裏做變化。


    作曲能力一流的,詞寫得朗朗上口,硬朗灑脫,與曲子配合也相得益彰。」


    「歌是好歌,但路揚的唱功明顯進步了,你們沒發現他這次的咬字比之前強了太多嗎,副歌部分頻繁出現的a2高音、g2四拍長音以及半音階音程對高音持續力、氣息、音準都有極高要求,但路揚這樣唱下來,居然沒有任何失誤。」


    彈幕紛紛滾動,現場也開始歡唿。


    轟——


    伴隨著觀眾的尖叫聲,路揚和章海一同上台。


    投票已經開始了,現在是周秋月的點評時間,她看向路揚,鼓了鼓掌。


    “有一件事你們可能不太清楚,路揚和顧清寒還沒在一起的時候,寫出《說了再見》的時候,那時候的我是想把路揚認成徒弟的,結果這小子不知好歹,拒絕了。”


    周秋月的聲音在場間響起,大家一聽,愣了。


    還有這種事兒?


    “那時候的路揚,唱歌時有明顯的情感流出。”周秋月繼續說著,“但隻有情感還不夠,他當時的唱功是比較差的,我說的比較差,是那種還不能算作專業歌手的程度,不能說唱得難聽。


    但路揚現在的唱功進步了。


    今天我不會點評《無地自容》這首歌曲,如果這世界的搖滾歌曲有排名,那麽《無地自容》一定會排在前三,我隻說唱功,路揚,現在算得上一個真正的歌手了。”


    “至於章海.”周秋月笑笑,看向章海,“你的話,我就不點評了,要不讓你自己來?”


    “行啊。”章海毫不猶豫地往前一步,“路揚今天這搖滾,其實我當時並不放在心上,還想著能不能把路揚這家夥的不敗戰績給破了。”


    他這話說完,台下一片爆笑。


    “誰知道啊.”章海笑著說,“我搖滾歌手出道,好不容易晚年重新爆火,結果卻被人用搖滾歌曲擊敗,最關鍵的,這家夥還是個年輕人,這樣的事兒我能找誰說理去?”


    “艸!”


    “我懂了,章海這是自己選擇死亡的方法。”


    “不怪他,誰能想到路揚能唱出這樣的搖滾?”


    “神!”


    台下觀眾討論聲一片,章海故作皺眉看著說話的那幾個家夥,“你們這幾個,剛才誰說的,誰說我自己選擇死亡方法的?”


    “我這是選擇死亡方法嗎?”章海看著台下的觀眾,“我分明是選擇站著死!”


    “行了行了,不開玩笑了,言歸正傳。”章海收起之前的笑意,一臉嚴肅地說,“經常有人說搖滾死了,搖滾死了,就連我都認為,搖滾這個東西已經接近死亡的邊緣,但今天,搖滾沒死,至少路揚讓我看見了希望。”


    “至於評價,沒什麽好評價的。”章海轉身,指著背後的投票麵板,“票數在這裏呢,我心服口服,有什麽好評價的?今天要淘汰了,我也沒什麽好說的,別想看我流眼淚,我章海啊,今天特高興。”


    他說完,衝觀眾招招手就走了,臉上洋溢著笑容。


    他笑的原因不是離開這舞台,而是能看到搖滾的重生,還有就是.


    “路總。”章海笑眯眯地看向路揚,“你上一期說的那個.咱們組個搖滾樂隊的事兒,還算不算數啊?”


    路揚豎起了大拇指:“.你這不要臉的勁,非常搖滾!”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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