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龍璿的背景
我變成了係統,宿主你給我變貓娘 作者:頻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等到許雨收迴摸柳絮煙腦袋的手後,許雨看著柳絮煙,開口說道:“小絮煙,我有事想要你幫我。”
柳絮煙點了點頭,十分乖巧地迴答道:“好的,主人,請問有什麽需要幫忙的呢?是關於那龍璿的事嗎?”
“對。”許雨點了點頭,表示肯定。他知道柳絮煙是一個很有能力的人,相信她一定能夠處理好這件事情。
柳絮煙思考片刻,然後認真地迴答道:“我知道了,我會說服他們,讓龍璿跟著我的,不過,這件事情成功率不高,畢竟龍璿是龍王殿四護法之一,對於國家來講,就是一個身上可能背負著上百條人命的犯人想要待在城市內,沒有直接死刑就算不錯了。”
許雨擺了擺手,安慰她說:“沒關係的,小絮煙,你隻要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就好了。至於結果如何,我們都要坦然麵對。而且,對於龍璿的事情,你不用太擔心,因為對於他們來說,龍璿可能比你的背景還要重要,所以不用擔心。”
許雨靠在沙發上,“龍璿和她的姐姐們是一位已經去世的大人物的幹女兒,那位大人物是創建國家時樓上的十幾人之一,而她們的父母是因為重大事件而死,並跟那位大人物關係很要好,所以在她們父母死後,那位大人物才會收養她們。”
聽見許雨的話,柳絮煙頓時驚掉了下巴,“這麽厲害,那她們是怎麽成為龍王殿手下的啊?”
“嗯,她們是在那位大人物死後,才被拐走的,那時候好像是天災,她們年齡還很小跟其他人在避難時,被龍王殿的人給拐走,本來龍王殿的人是打算用她們做個交易,但被老龍王發現她們四人特殊給帶迴龍王殿,跟著上一代四大護法學習,這一年才出師,成為新一代四大護法。”
“雖然她們學過殺人這方麵的技巧,但因為剛出師,現在還在做情報方麵,所以並沒有殺過人。”
柳絮煙歎了囗氣,替龍璿幾人感到悲哀,開口說道:“那現在難度降低一些了,雖然還是有可能死刑,但起碼概率沒有之前那麽大了,接下來隻能看高層他們怎麽辦了。”
許雨點了下頭,鬆開了抓住柳霜藍兔耳朵的手,站起身來,“那我先迴去了,至於小絮煙你的記憶問題,等到家後,我就幫你弄。”
“行。”
.............................................................
許雨睜開眼睛的時候,隻覺得眼前有兩個身影在晃動。他定睛一看,發現是幽璃和紅痊,她們正關切地注視著他。
幽璃看到許雨醒來,立刻焦急地問道:“許雨,情況如何?你是否已經贏了?快告訴我!”她的聲音充滿了急切和擔憂。
許雨微微一笑,伸了個懶腰,然後輕鬆地迴答道:“當然是我贏了。”許雨的語氣中透露出一絲自信。
聽到這個答案,幽璃和紅痊同時鬆了口氣,她們拍了拍胸口,臉上露出欣喜的笑容。幽璃說道:“太好了,我們還擔心你會輸掉這場戰鬥,變成柳絮煙的東西呢。”
許雨輕輕敲了一下幽璃的頭,略帶無奈地說:“你們倆能不能盼點我好啊。”他的話語中帶著些許調侃,但也透露出對她們關心的感激之情。
“行啦,我們知道錯了。”幽璃吐了吐舌頭,表示歉意。
就在這時,柳絮煙也慢慢蘇醒過來。她揉了揉眼睛,發現四周一片漆黑,感到有些困惑。她試圖迴憶起之前發生的事情,但腦海中的記憶卻模糊不清。
她抬起頭,看著麵前的巨大兔子,又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身體,頓時愣住了。她的眼神中流露出驚愕和失望,仿佛受到了沉重的打擊。
柳絮煙無法接受現實,她再次低下頭,將臉深深地埋進了許雨的懷中。幽璃看著許雨懷裏的柳絮煙,和紅痊相互對視一眼,同時伸出手抓住柳絮煙的手,將她拉了下來。
“啊。”柳絮煙摔倒在地,揉了揉自己的受傷部分,站起身來,看向幽璃和紅痊,“你們倆幹什麽?”
“阻止你繼續吃豆腐而已。”說完,幽璃和紅痊將柳絮煙拉到了許雨的對麵,死死地抓住柳絮煙的手,防止她再往前一步。
柳絮煙看了一眼旁邊的幽璃和紅痊,向許雨說道:“許雨,你管管她們啊。”
許雨見狀,剛準備出聲製止。
而在此時,原先在一旁看手機的龍璿,碰了碰許雨,將手機屏幕放到弄到許雨麵前,用手指了下手機屏幕。
“許雨,我想喝這個。”
許雨看向手機屏幕。
隻見,那赫然是一個叫《蜜雪》的奶茶店,一位店員在給一位女生奶茶,視頻還播放著你愛我...............
許雨點了點頭,“行,等我弄完帶你去。”說完,許雨看向幽璃三人,“幽璃,紅痊你們先把絮煙放了吧,我們還要做事呢。”
聽到許雨的話,幽璃和紅痊頓時鬆開了柳絮煙,但並沒有站起身,依然坐在柳絮煙的旁邊。
許雨見狀,無奈地歎了口氣,拿出手機給李慧敏打了個電話。
“喂,是李警官嗎?我碰到了一個稱自己為龍王殿四大護法之一的人,她說找什麽龍王大人,我就帶她過來了,你能來看看嗎?”
“什麽!地址在哪?我馬上到。”
“就在你警察局旁邊的停車場那,車牌號是*******,我在車上等你。”
許雨掛斷電話,拿出一個身份證遞給紅痊,“紅痊,這是你的身份證,我上次忘記給你了。”
紅痊接過身份證,仔細看了看,隨後收了起來。
許雨看向柳絮煙,“絮煙,接下來就拜托你了。”
柳絮煙點了點頭,“行。”
......................................................................
柳絮煙點了點頭,十分乖巧地迴答道:“好的,主人,請問有什麽需要幫忙的呢?是關於那龍璿的事嗎?”
“對。”許雨點了點頭,表示肯定。他知道柳絮煙是一個很有能力的人,相信她一定能夠處理好這件事情。
柳絮煙思考片刻,然後認真地迴答道:“我知道了,我會說服他們,讓龍璿跟著我的,不過,這件事情成功率不高,畢竟龍璿是龍王殿四護法之一,對於國家來講,就是一個身上可能背負著上百條人命的犯人想要待在城市內,沒有直接死刑就算不錯了。”
許雨擺了擺手,安慰她說:“沒關係的,小絮煙,你隻要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就好了。至於結果如何,我們都要坦然麵對。而且,對於龍璿的事情,你不用太擔心,因為對於他們來說,龍璿可能比你的背景還要重要,所以不用擔心。”
許雨靠在沙發上,“龍璿和她的姐姐們是一位已經去世的大人物的幹女兒,那位大人物是創建國家時樓上的十幾人之一,而她們的父母是因為重大事件而死,並跟那位大人物關係很要好,所以在她們父母死後,那位大人物才會收養她們。”
聽見許雨的話,柳絮煙頓時驚掉了下巴,“這麽厲害,那她們是怎麽成為龍王殿手下的啊?”
“嗯,她們是在那位大人物死後,才被拐走的,那時候好像是天災,她們年齡還很小跟其他人在避難時,被龍王殿的人給拐走,本來龍王殿的人是打算用她們做個交易,但被老龍王發現她們四人特殊給帶迴龍王殿,跟著上一代四大護法學習,這一年才出師,成為新一代四大護法。”
“雖然她們學過殺人這方麵的技巧,但因為剛出師,現在還在做情報方麵,所以並沒有殺過人。”
柳絮煙歎了囗氣,替龍璿幾人感到悲哀,開口說道:“那現在難度降低一些了,雖然還是有可能死刑,但起碼概率沒有之前那麽大了,接下來隻能看高層他們怎麽辦了。”
許雨點了下頭,鬆開了抓住柳霜藍兔耳朵的手,站起身來,“那我先迴去了,至於小絮煙你的記憶問題,等到家後,我就幫你弄。”
“行。”
.............................................................
許雨睜開眼睛的時候,隻覺得眼前有兩個身影在晃動。他定睛一看,發現是幽璃和紅痊,她們正關切地注視著他。
幽璃看到許雨醒來,立刻焦急地問道:“許雨,情況如何?你是否已經贏了?快告訴我!”她的聲音充滿了急切和擔憂。
許雨微微一笑,伸了個懶腰,然後輕鬆地迴答道:“當然是我贏了。”許雨的語氣中透露出一絲自信。
聽到這個答案,幽璃和紅痊同時鬆了口氣,她們拍了拍胸口,臉上露出欣喜的笑容。幽璃說道:“太好了,我們還擔心你會輸掉這場戰鬥,變成柳絮煙的東西呢。”
許雨輕輕敲了一下幽璃的頭,略帶無奈地說:“你們倆能不能盼點我好啊。”他的話語中帶著些許調侃,但也透露出對她們關心的感激之情。
“行啦,我們知道錯了。”幽璃吐了吐舌頭,表示歉意。
就在這時,柳絮煙也慢慢蘇醒過來。她揉了揉眼睛,發現四周一片漆黑,感到有些困惑。她試圖迴憶起之前發生的事情,但腦海中的記憶卻模糊不清。
她抬起頭,看著麵前的巨大兔子,又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身體,頓時愣住了。她的眼神中流露出驚愕和失望,仿佛受到了沉重的打擊。
柳絮煙無法接受現實,她再次低下頭,將臉深深地埋進了許雨的懷中。幽璃看著許雨懷裏的柳絮煙,和紅痊相互對視一眼,同時伸出手抓住柳絮煙的手,將她拉了下來。
“啊。”柳絮煙摔倒在地,揉了揉自己的受傷部分,站起身來,看向幽璃和紅痊,“你們倆幹什麽?”
“阻止你繼續吃豆腐而已。”說完,幽璃和紅痊將柳絮煙拉到了許雨的對麵,死死地抓住柳絮煙的手,防止她再往前一步。
柳絮煙看了一眼旁邊的幽璃和紅痊,向許雨說道:“許雨,你管管她們啊。”
許雨見狀,剛準備出聲製止。
而在此時,原先在一旁看手機的龍璿,碰了碰許雨,將手機屏幕放到弄到許雨麵前,用手指了下手機屏幕。
“許雨,我想喝這個。”
許雨看向手機屏幕。
隻見,那赫然是一個叫《蜜雪》的奶茶店,一位店員在給一位女生奶茶,視頻還播放著你愛我...............
許雨點了點頭,“行,等我弄完帶你去。”說完,許雨看向幽璃三人,“幽璃,紅痊你們先把絮煙放了吧,我們還要做事呢。”
聽到許雨的話,幽璃和紅痊頓時鬆開了柳絮煙,但並沒有站起身,依然坐在柳絮煙的旁邊。
許雨見狀,無奈地歎了口氣,拿出手機給李慧敏打了個電話。
“喂,是李警官嗎?我碰到了一個稱自己為龍王殿四大護法之一的人,她說找什麽龍王大人,我就帶她過來了,你能來看看嗎?”
“什麽!地址在哪?我馬上到。”
“就在你警察局旁邊的停車場那,車牌號是*******,我在車上等你。”
許雨掛斷電話,拿出一個身份證遞給紅痊,“紅痊,這是你的身份證,我上次忘記給你了。”
紅痊接過身份證,仔細看了看,隨後收了起來。
許雨看向柳絮煙,“絮煙,接下來就拜托你了。”
柳絮煙點了點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