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老趙在一旁吆喝著,他是一個一米八的光頭大漢,在旅店這一帶很出名,他的出現讓其他人都不敢過來說一句。


    我讓花姐給扇得暈頭轉向,花姐終於累了,掐著腰站在那裏罵我狼心狗肺,罵我不知好歹。花姐的臉上有淤青,顯然昨天晚上並不好過,她將所有的錯事兒都賴在了我的身上,罵一會兒打一會兒,打一會兒罵一會兒,最終動靜鬧得太大,旅店老板都過來了。


    所有在這裏住的人都有點害怕旅店老板,花姐也不例外,那個老趙吆喝著讓旅店老板不要多管閑事兒,旅店老板在門口對花姐說如果再鬧下去以後就不給花姐提供房間了。


    花姐最終不打了我,咬著牙在那裏讓我賠償醫藥費。


    我之前賺的錢都折算成貨物讓城管那一天給端走了,一共就四千塊錢,這麽多天勉強維持著加上進貨,現在身上有三千出頭。


    這是我活著的唯一本錢,就放在我的書包裏。


    可是我不能給她啊,給了她我怎麽活下去?


    花姐衝過來搶我的書包,我拚了命地往迴搶,老趙過來幫忙,推開了我,花姐把我的書包裏麵所有的東西都抖落出來,那些錢都在一個信封裏,花姐拿起了信封,看了一眼,對我說:“這麽點錢,都不夠賠老娘醫藥費的。”


    這時候地上的一個東西吸引了老趙,他撿起來看了一眼,我打了一個冷戰,那是我姐姐給我的信物,是我唯一能夠跟我媽媽相認的東西。


    媽媽的地址已經沒了,這麽長時間我甚至連她的長相都不記得,我能夠找到媽媽唯一的希望就是這個信物了。


    老趙拿起來看了一眼,我一下子竄了上去,抓住了他的手,張嘴就咬。


    老趙吃痛,鬆開了手,我抓起信物縮在了牆角上。


    老趙忍著痛對花姐說:“那個東西似乎挺值錢的。”


    花姐作勢上來要搶,我一下子蹦到了窗台上,對花姐哭喊道:“錢你拿走,東西你拿走,這個東西不能給你,這是我用來找媽媽的。”


    花姐跟老趙還要上來搶,這時候外麵已經圍了很多人,人群開始咒罵兩個人太缺德,罵聲越來越大,兩個人都站了下來,互相看了一眼。


    然後花姐把自己的上衣脫掉,露出了自己白花花的上半身,毫不避諱地對著四周的人喊道:“你們看,你們看。這麽好的身子,上麵都是青的,老娘昨天讓人打了半宿,還不是因為她?我要點醫藥費怎麽了?要點醫藥費怎麽了?”


    老趙跟花姐兩個人一麵說一麵往出走,走到門口花姐轉過頭看了看我,咬著牙說:“你個小蹄子,你給我等著,等著……”


    他們離開之後,我哭著下了窗台,將自己的東西重新放進書包裏。


    我隻剩下兜裏的十二塊八了,我還能夠在這個世界活下去麽?


    這樣的世界,我活下去還有什麽意思麽?


    在這個最底層的旅店中每個人都很冷漠,對於在這裏所有人來說,沒有什麽比自己的生存更重要,而且每個人每天都被別人欺負慣了,一有機會都會爆發式的去欺負別人,所以窮人才是最喜歡欺負別人的人,而在這個階級如果你比他們更加的弱與低賤,那麽你更不值得同情。


    同情對於窮人來說那是最惡劣的性格,因為這會導致自己的生存出現問題。


    沒有人同情我,也沒有人替我出頭,第二天的時候我連住旅店的錢都沒有了,旅店老板見多了連他們旅店都住不起的人,每個人說起來都很可憐,他冷漠地看著我,而我也真的不想要奢求任何人的憐憫,我收拾好了自己所有的東西,放在小小的書包中,帶著最後十多塊錢離開了這裏。


    我站在這個冷漠的城市中,茫茫然不知道自己可以去哪裏。


    死對於我來說真的是一種解脫。


    在這之前,我卻要去跟一個人告別,那就是大春。


    大春是個傻子,他卻是這個世界上對我最好的人,是唯一一個肯保護我的人。


    此時此刻我要永遠地離開了他,他是我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善,我舍得死,卻舍不得他。


    我奢侈了一次,用最後十塊錢給大春買了一個非常非常小的生日蛋糕,我想要跟大春一起吹滅蠟燭,一起慶祝。


    因為我的死期對我來說就意味著新生。


    拎著蛋糕去了精神病院,護士聽到了大春的名字,愣了一下然後說:“你上一次留下的聯係方式怎麽聯係不到你?我們給你打了好幾個電話,那麵都說打錯了。我們又問他們認不認識王大春,人家說不認識。你這個小姑娘也真是的,怎麽亂寫信息?”


    我一頭霧水,不知道護士為什麽要責備我,也不知道她為什麽要聯係我。


    但等到我看到大春的時候我全明白了,大春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滿了管子,我手中的蛋糕跌落,衝過去喊他,但他沒有一點迴應。


    醫院的說法是大春犯病了,到處亂打人,然後奔跑中自己跌倒腦袋磕在了桌子角上,之後就昏迷不醒了。


    醫生拿出了一個病危通知單給我讓我簽字,據說我簽了字他們就可以給大春拔管子了,我哭著搖了搖頭,說什麽也不肯簽字。


    醫生很煩躁,對我說即便我不簽字,大春也不能繼續治療了,除非我肯掏治療費用,否則他們沒有義務也沒有錢一直都給大春維持下去。


    我哭著問醫生需要多少錢,醫生說如果隻是維持昏迷,單純吸氧給營養藥物的話,每個月也需要一萬塊錢。


    醫生又歎了口氣,勸我說這麽多錢不值得為了一個傻子付出,而且就算是我掏錢了也未必能夠讓大春蘇醒過來。


    醫院了解大春的家庭情況,知道沒有人管他,他把自己唯一的監護人給殺了。


    我還是搖了搖頭,拒絕了簽字,然後對醫生說我負責每個月給大春交一萬的治療費,我隻希望醫生可以把大春留在這個世界上。


    其實想一想也可笑,一個我打算離開的世界,一個我毫無眷戀的世界,我卻希望大春留在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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