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乙不介意劉一夫暗中多貪多拿。


    這是有很多原因的。


    其一,有很多東西,張小乙和錦天是得物無所用,給他們也派不上用場。


    比如敵人的屍骸,這些東西對劉一夫是很有價值的可利用資源,但對張小乙和錦天來說有個屁用啊。


    二來他們這一行所得來的財物是不錯。


    但能不能換得高價這就不好說了。


    像一開始,一萬錢的貨給了桃花息大娘子,他們最多分個一二千錢,這事上哪說理去?辛辛苦苦,累死累活,還要算上冒著的生命危險,我拿來的東西,一萬錢隻給我一千。錢,哦,兩千錢,那我是不是要謝謝對方啊?


    欺天啦!


    簡直是豈有此理。


    隻是這麽撕破臉子也是沒用的。


    這種時候,就需要有一個人掌握貨源,看情況發貨。


    劉一夫就做到了,他中途轉投了錦氏,這才真正發了大財,成為吃肉的,還不是喝湯的。


    不是劉一夫,像張小乙他們這樣的,隻會繼續到處找財源。


    還有一點,劉一夫不僅暗藏有私,甚至還莫名其妙的經營了他的一番產業。


    原本他依靠自己的小產業就已經能夠過好日子了,實現小康。


    現在有了和白酒的配合,更是大賺特賺了起來。


    可即便是如此,劉一夫已經到了功成名就時,他仍然沒有選擇退出。


    他知道,張小乙這個團隊,仍然是需要他的。


    就衝這點,就夠哥們。


    讓他私藏些,發點財,怎麽了?


    至於錦天,過命的交情。


    像錦天這樣一個沉於木訥之人,也就是跟張小乙在一起才混得開心。


    不然,以他的低情商,在哪都混不到核心層的。


    縱然武功高,也是一個倒黴的命。


    像錦天這樣的,武功高的人,江湖上有很多。


    但大多到老到死一場空。


    不是死在哪個街腳牆底,就是死哪座山洞橋下。


    像個流民乞丐,死得一文不值。


    所以,錦天和張小乙算是相互成全吧。


    羅大人就很喜歡張小乙這樣,有擔當,能維持住的人。


    要換了一個人,他都不屑搭理的。


    “雖然你是張小乙,但當年的事,還有人想查麽?”


    “當年事很難說,上麵其實是想查的,隻是仍然差了一些證據,所以我此來就是為了這些證據。”


    “證據,證據還少了?當年不提現在再說又有什麽用?”


    “當年朝廷是一時被人蒙蔽的,現在是真有人想翻這個案子。”


    “誰?”


    “公主。”


    “公主,哪個公主?”


    “六年前的那個。”


    “……”


    羅大人一下子啞了。


    他放下錘子坐下來思考起來。


    想了好一會大約是理出了頭緒。


    “原來是她呀,終於長大了,想給從前的事翻案了,不是,她區區一個小小的公主她憑什麽翻案?”


    “公主已經得到了大王的暗中支持。”


    “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了?”


    羅大人有些吃驚。


    羅王,發現了當年的秘密,所以準備翻舊案了?


    “我之所來,皆為公主所請,公主的目的,就是撥亂反正,當年的舊案,它也是要撥正的亂。”


    “也好……”


    羅大人終於選擇相信一把張小乙。


    他慢慢細說起了當年的舊案。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當年。


    月族和羅國關係緊張。


    好在當時還沒打起來。


    在黨青族,有一個少女迴家任職。


    這個少女名叫沈蓮。


    是一個普通的黨青少女。


    因資質出眾,是以被大羅劍派選中,從小接受大羅劍派的洗禮教育。


    藝成之後,按規定,她謀得了一個月關捕頭的職位。


    這個職位不高,畢竟也算是公家飯,而且隻是一個過渡期,幹兩天,可能隻需要幾個月,就會升職到大城當捕頭。


    然後總捕,神捕,最後進萬事司。


    那時萬事司還沒現在這麽強大。


    但至少地位超然啊。


    可在最初,她隻是一個小小的地方上的捕頭,一個小巡捕而已。


    正所謂衣錦不還鄉,如錦衣夜行。


    沒有意義。


    沈蓮當然選擇迴家看看,秀一下她的官身。


    沈蓮的父親是一個老學究,在黨青族給人教書。雖然黨青人窮,但也是要學一些字的,不然,一個人若是不識字,太容易被蒙騙了。黨青人吃過這方麵的虧很多,發了誓的,至少也是要識字。


    科舉什麽的,黨青人沒想法。


    根本不可能。


    但識些字總是好的。


    所以沈學究雖然沒什麽下地幹活的力氣,日子過得還不錯。


    他娶了一個黨青美人,叫席氏的女子。


    一共生下了三個孩子。


    長女就是沈蓮。


    次女為沈芳。


    還有一個小兒子。


    沈湘。


    沈學究還有一個妹妹,沈芷,命不好,新婚裏頭新郎就給砍死了。所以一直孀居在家中。


    從理論上說,這一個雖然窮,每天吃白粥,但和和美美的家。


    但在當時,沒人把沈家當一迴事。


    沈蓮雖然進入大羅劍派,終究隻是一個說法,還沒得到證實,再說了,名門大派多了去了,成為名門的弟子不知有多少,可真正混出名堂來的又能有幾個呢?


    那些沒出頭的,往外說自己是哪個門派的,你看人家門派,認嗎?


    正常一個門派,收徒弟是很嚴格的。


    先入門,這是記名弟子,幹一段時間,得到認可,算外門。


    外門仍然不算正統,隻能說掛一個名,練一些粗淺的功夫而已。


    隻有在外門出了頭,進入了內門,才勉強算是這一門派的弟子。


    然而,門派大了,你進入內門,就一定能出人頭地的嗎?


    一進內門,都是些和你差不多的門人弟子,都在內卷,每個人天資,努力,都不差的,你憑什麽覺得你能出頭?


    所以需要高人指點。


    也就是要找到目標,拜師成功。


    有了師父,才算是真傳弟子。


    這才能觸及到門派核心的武功秘法。


    你以為真傳就到頭了?


    往上還有嫡傳。


    嫡傳還有內門親弟子。


    一個親字,說明一切。


    到了最後,你才算是真正能夠成為這一門派代表。


    所以說名門大派弟子多了去了,你說你家閨女進了大羅劍派,到底是當弟子的,還是給人家當奴婢的,這都說不準啊。


    因此,沈家仍然是被有心人給盯上了。


    為什麽?


    沈學究的妹妹和女兒,太漂亮了。


    妹妹沈芷還好,被沈學究一力供養,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多少擋住了很多目光。


    可沈蓮走後,這沈芳漸漸出落得美麗動人起來。再加上沈學究自己的妻子席氏,這就太惹人眼饞了。


    最想打席氏主意的,是本地的一個地方捕頭。


    此人叫孫脅誌。


    這人是一個壞禿了的人渣。


    他表麵上看是一個斯文的小夥子。


    人幹淨,白嫩,像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少年。殊不知此人內心是一肚子的毒水。


    他暗中勾了席氏數次。


    比如悄咪咪的摸摸手,故意用下半身撞一下婦人彎腰幹活時的翹葫,或是用腳勾對方的小腳,不止一次。


    因著他相貌好看,席氏又是一個婦道人家,不想把此事鬧大,都隱忍下來,不了了之。


    但是,一次次的得手,也讓孫脅誌越發的誌趣高滿,漸有不足。


    他已經不滿足於這一次次的占便宜了。


    總想著把這個可人的婦人侵占了歸於自己。


    在他想來,自己豈不是比那已經老態漸顯的沈學究強上百倍不止。


    憑什麽那小老頭似的沈學究可以霸占如斯美婦,一人快哉。


    說句俗的。


    你這麽窮,老婆這麽好看,拿出來分享一下豈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麽?


    隻是,如何破局,需要好生思量一下。


    因為這裏是黨青族地。


    黨青人十分悍勇,幾乎是家家人人都有一把刀。


    那真是鍋可以沒有,刀一定要得。


    不管這刀有多舊,多破,都得有。


    關鍵時刻,操刀子就上了。


    這就是黨青人。


    所以有此民風,即便孫脅誌是一個天生壞種,也沒敢立刻幹這壞事。


    他是一個心思細膩的人,壞事要做,還要把自己給摘了出去。


    這不巧了麽。


    沈蓮迴家。


    離家很久的沈蓮,在大羅劍派雖然說學了一身武功,但卻也給保護得太好了,對於人間種種陰暗齷齪,仍然有所估計不足。


    她萬萬沒想到,因為她離鄉久了,迴來時給當成了外人。


    欺生,欺負外地人,幾乎是各地的傳統了。


    當然,這個是要看人的。


    比如是劉一夫他們這個小隊,正常沒人敢惹的。


    但沈蓮迴家,心中放下了一些戒備。


    她想在自己家能有啥事?


    結果就大意了,竟然被幾個官痞調戲。


    畢竟,像沈蓮這樣的,會武功,長得漂亮,氣質好的女孩,對於這裏的山民來說,可太稀罕了。


    普通的平民老百姓頂多看兩眼,他們是樸實的老實人,不敢惹事。


    但本地的官痞,即有官身的小吏小役,實際上就是痞子,可就沒那麽多講究了。


    他們對著沈蓮使了手段。


    先是下藥,再上前調戲。


    沒想到沈蓮暴起,把他們給打了一頓。


    要是到這也就結了。


    偏偏沈蓮經驗少,畢竟是中了藥,藥力發作,人也就倒了。


    然後,官痞們就尷尬起來。


    他們發現沈蓮身上有捕頭腰牌,換而言之她也是公門中人,是官方人物,更重要的是,她是大羅劍派的弟子,這是一個宗門弟子。


    如果事前知道,他們斷然不會惹上沈蓮的。但他們現在既然已經把事情做到這一步了,那該怎麽辦?平白的放過她,讓她以後找自己們的麻煩?還是做了她等以後未知的報複?


    這時,孫脅誌就站出來了。


    他提出了兩個問題。


    問題一,放過沈蓮,她會不在事後進行報複嗎?


    問題二,大家的家業在此,能夠為了逃避罪責一走了之嗎?


    毫無疑問。


    沈蓮事後無論如何都會要計較的。


    就算這時沈蓮告訴他們我不會計較的。


    誰信?


    誰敢賭上一切去相信?


    另外眾人家業盡皆在此,誰能走得了?走得了又能往哪裏走啊。都是一些沒本事的廢物,隨便遇上一個精怪的也許就死了。


    所以。


    孫脅誌建議,與其如此,不如做絕。


    把事情做絕了,也就沒事情了。


    怎麽樣把事給做絕掉呢?


    先把沈蓮搜其身,有些東西就沒了。比如沈蓮的認命書,腰牌,公文印信,盡皆收走。


    其中包括一本大羅劍典。


    此物就落在了孫脅誌的手上。


    他毫不猶豫,先一步廢了沈蓮的內功,讓一介女俠在暈迷中淪為了廢人。


    這,隻是開始。


    孫脅誌很清楚的知道沈蓮身份的麻煩。


    動了她,不說朝廷,光是一個大羅劍派就不會放過他們。


    但是,富貴險中求。


    他在這地方當小捕太久了。


    他不甘心。


    他想要更好的前途。


    哪怕是到大城市當一個普通的巡街武侯也好過在偏遠地方當什麽狗屁捕快。


    所以,麵對沈蓮,他想了一個主意。


    他勾結了地方的縣丞,衙班頭,師爺一眾,用小庭審判把沈蓮打成了勾結月族意圖謀反的反賊。


    注意來。


    他勾結的,都是吏員。


    俗稱小吏。


    吏員不是官,做的好與不好都那樣。


    反正上麵還有一個縣官。


    這縣官其實不好做的。


    例來當縣官的,稍微糊塗點,那就被下層小吏給架空了。毫無疑問,這就是一個糊裏糊塗,莫名其妙,被架空了的糊塗官。


    隻要下麵少不了他的那一份孝敬,很多事他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管理這些瑣事太煩神了。


    與其費盡心神和下麵勾心鬥角,幹不了幾年就很可能被調走,那為什麽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賺錢呢?


    所以知縣在毫不知情下判了沈蓮的罪。


    是的。


    地方上。


    隻要師爺,縣丞幾個勾結起來,那就沒知縣老爺什麽事了。


    罪名一定,孫脅誌就廢了沈蓮的手腳。


    沈蓮武功被廢,連手腳也給廢了,成為了徹底的廢人,這下,連大羅劍派也不會執著於救她了,因為她已經沒有價值了。


    特別是她是底層出身,沒有強大的家族支持,縱是被放棄,也無所謂,沒人會注意的,沒人會在意她。


    就這麽的,一位原本應該前途無量的女俠,變得前途無亮了。


    這樣一個女子,武功又被廢,被關在牢中,她的下場可想而知。


    幾乎所有的牢頭獄卒,捕頭老爺,縣衙的公職人員,幾乎都在她的身上分甘食味。


    一開始還先將她迷暈了做事。


    後來直接明搞,反正她已經被廢,翻不了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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