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和把自己的心血結晶給了劉醒非。
他十分直接。
讓劉醒非有些說不出來話。
通過讀心,他倒也明白於和的無奈。
毫無疑問。
於和是天才。
當下這一時代最傑出的人物之一。
甚至是最頂尖的那批人才。
但是,奈何,再怎麽天才,他也僅隻是一個人。
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練就天下第一的武功,和掌握人情世故,沒辦法,他選擇第一項。
做為一個武林門派的掌門,誰能說練好武功是錯的?
可是他如此努力付出,但門派裏卻漸漸容不下區區一個嶽雨。
於和的累了,終於選擇放棄門派。
他為了門派,放棄太多了。
要不是門派,他早十年就可以結婚。
現在若有了孩子也可以去打醬油了。
可不管怎麽說,他也是天下第一。
哪怕有水份,但也絕對不低,不然他守不住這個名頭,早晚是要給真正的高人打上門來的。
但是現在他完全放下了這份虛名,把自己的武功交給劉醒非,就為了換對方在這次任務中保護一下嶽雨。
劉醒非大為滿意,同時也是十分讚歎。
擁有讀心能力的他是知道於和的真心的。
“你能放下虛名,解脫枷鎖,實是出我意料之外,大多數人,往往在失去之後才能大徹大悟,而你還沒失去呢,就已經明白了此理,果然,每一個時代都有當代的氣運之子,如我沒有料錯,你就是這一時代的氣運之子,這份秘籍,我收下了,你師姐,我也保下了,不過,你要確定一件事,我保她是保,保你也是保,你確定我要保她,而不是保你麽?要知道,此之一行,即便是你,也是危險的。”
於和一怔,旋即明白。
他想起來了。眼前這人,就是想要下墓取什麽東西的。
這樣一個人顯然不凡,他或許知道些什麽。
比如說,如果下墓,即便是自己,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但他隻略微一想就笑了。
“無妨,我有劍。”
他施了一禮,轉身離去。
祁青絲一緊身上的厚衣,忍不住道:“這人是一個人傑,當世少有。”
雖然她不是武者。
但是她明白,一個武者把自己的武學白白給另一個人,這意味著什麽。
江湖上,武林中,不知有多少人,寧可死了,東西絕傳了,也不會隨便把東西給別人,甚至有的人家立規矩,傳男不傳女,傳侄不傳媳。
哪怕丟了,沒了,毀了,也不會給別人。
一些門派嚴守武林規矩。
嚴禁偷學。
自己練功,別人看了,這就是生死之事。
但於和卻敢於把自己的秘籍拿出來。
最關鍵的是,這是他自己的。
清溪劍派的劍術,其實不過平平而已。
出眾的是於和。
他能把一門平庸的武功劍法練得出神入化達至巔峰,甚至是化腐朽為神奇。
而不是清溪劍派的武功有多了不起。
這秘籍裏是於和自己的武功心得。
其中雖有很多清溪劍派的劍法。
但在運用,技巧,心得體會上,和原本的清溪劍派已經不一樣了。
於和自己編寫此秘籍,曾經是有收徒弟的想法。
但一來他是清溪劍派的掌門。
他不能隨便收徒弟。
即便收了,也是要收歸於門派裏麵的。
到時,這個徒弟怎麽教養,他就不好把握,不好控製了。
隻看現在門內。
招收的門人弟子,培養出來的,有一個對他尊敬的嗎?
至於門內的。
真的很難挑選出一個來。
畢竟於和心高氣傲。
他要求再低,也是有要求。
不能隨便一個什麽人,就能從他手上學他的武功。
不是不想教。
而是不想砸了名頭。
教出個廢物不可怕。
可怕的是讓別人推己及人,以為徒弟不行,你也不行。
怎麽說於和也有天下第一的名頭,若是因此讓人置疑,那不是太虧得慌了麽。
所以從此處可以看出來,於和對自己的一身武功也是很重視的。
但就是如此,他卻十分慷慨的拿了出來。
這就是心胸,這就是氣魄,這就是格局。
他是對的。
僅憑此點,劉醒非要保下一個人,又有什麽難的。
而於和也可以放開束縛,在此之一行,為證明自己,放手一戰。
另一邊。
馬呢娜小心翼翼的生火。
但燒了一會兒,水也沒開,隻是熱了一些。
馬金蓮笑吟吟地上前,把火滅了。
“傻丫頭,現在是在外麵,你往外看,到處都是風雪,你知道這天氣有多冷麽,哪怕你支起了帳篷,這火啊,一時半會的也燒不開水,沒有一個時辰的功夫,想也別想,在野外,做什麽都要講究一個將就二字,幹幹淨淨是行走不了江湖的。”
馬金蓮提起那會子,行走江湖,那是風裏來,雨裏去,衛生條件,別想了。
能在三五天內,找到一個可以換洗的地方,就算謝天謝地了。
在外奔波,行走,三五天的時間,綁一條內褲穿。
這都是常有的事兒。
現在馬家發達了。
生活條件好了。
家裏又有些破格的寵著,讓馬呢娜養成了一些嬌小姐的脾氣。
這也罷了。
反正馬家也不是養不起。
問題的關鍵是這一次不同。
隊伍裏有很大的變數。
別的不說。
那個叫貝恩斯的老外,馬金蓮就不敢小瞧,要小心著那個人。
所以對這孩子也就多教導一些。
“聽好了,這一路,你要多聽,多看,但要少說,少做。真有什麽事,到了必要的時候,就聽我的吩咐,除了我的話,別人說話,你最多信三分,且要以我的意見為主。”
馬呢娜瞧出來了。
“祖婆,我知道,我聽你的話,啊,沒想到啊,那個什麽於和,果然是天下第一劍,武功好高啊。我們全力出手,雖能把一個大雪怪打倒,但要直接殺死還有些難的,但於和真的可以一劍就殺掉一個呢!”
馬呢娜也算見到世麵了。
馬家在西部州,也算武林豪門。
馬家祖傳的金步連環腿,那是威名赫赫。
腳尖,腳跟,打上精鐵,那就是一雙鐵足,踢哪哪碎,是為天下腿腳功夫的翹楚。
這天下間。
腿上功夫的,自古有之。
進步連環腿,雙花飛神腿,點樁腳功夫,都是出了名的武林腿腳功夫。
其實按說金步連環腿並不是那麽高明的。
此門絕技,其實關鍵點在鞋子上。
腿腳功夫,要麽完全不顧鞋子的感覺,用一雙鐵足鋼腿去硬打硬扛。
要麽就是有一雙完全適合雙腳的鞋子,讓雙足在鞋子的配合下,爆發出更為強絕的力量來。
讓鞋子和腳,在一起成為一加一大於二。
金步連環腿的功夫,竅門就在這鞋子上。
得要這個人,成了年,腳不會再有大的變動,然後特製此鞋。
要裝上鞋尖門,和鞋的後跟頭。
配合腳尖踢,和腳後跟落的打法。
馬金蓮當初憑借此功夫,威震西部州。
她此生唯一的一敗,就是敗給了趙長安。
趙長安以腿法破腿法,直接把她的鞋子給踩掉了,從而勝了她,也在她的心中,種下了愛慕的種子。
事後馬金蓮和趙長安說及此事。
當時,她正好成年。
原本是想要準備換鞋的。
但就差一點。
這導致她的鞋其實比她的腳要略微大了一些的。
有了這一絲的差異,所以趙長安才能輕易踩掉她的鞋。
倘若她鞋未被踩掉,她其實未為會輸的。
於是趙長安告訴她。
因為男女授受不親。
所以當時他才故意用腳踩掉她的鞋子的。
不然,他要用手脫,這就不好看了。
馬金蓮這才知道,趙長安出手相讓。
因為馬金蓮鞋子稍微大了一點,所以趙長安隻用踩的,就踩掉了她的鞋。失了鞋,馬金蓮的金步連環腿效果大減,自然也就算輸了。
但倘若馬金蓮的鞋是緊巴腳,踩不下來的,那對不起了,趙長安隻好下手去脫。
再怎麽合腳的鞋,用手怎麽也是能脫下來的。
隻是如此一來,在禮教殺人的當時,馬金蓮的名節就不好說了。
馬金蓮經此一事,對趙長安更加上心了。
奈何。
當時的趙長安身邊已經有了石小鳳。
石小鳳是魔門最後一個聖女。
魔門聖女石小鳳原本名字應該是玉小鳳。
因為她跟了正道名俠趙長安,所以被廢玉為石。
她不能叫玉小鳳了。
隻能是石小鳳。
她隻能跟著趙長安。
那年月。
一個女人,武功再高,再好,一個人生活也是很困難的。
沒有男人,下場往往十分淒慘。
最終隻能在荒山野嶺孤苦一生的生活。
所以石小鳳是不能離開趙長安的。
趙長安也不能拋棄石小鳳。
哪怕馬金蓮對他念念不忘,兩個人也不能在一起。
這件事,最終是不了了之。
但此中苦果,她比誰都清楚。
眼看馬呢娜好似也對於和有心,連忙告訴她。
“你不要多想了,我看得出來,於和這個人,對他的師姐是情根深種,他這樣的一個人,一輩子不會愛上第二個人,你沒機會了。”
於和跟從前的趙長安十分相似。
兩個人都是正道名門。
且身邊早早已經有了人生的另一半了。
還是關係十分深,不容於外物的另一半。
而於和也和趙長安似的,天賦,有。十分出眾。
但即便如此,想要取得成績,也依舊需要依靠勤學苦練,他們每一分的功夫,都是用辛勤和汗水換來的。
如此的辛苦,哪裏有時間和精力去談什麽戀愛,玩什麽浪漫。
馬呢娜若對於和生出了異樣心思,結果隻能是一場苦果,落淚無聲。
馬呢娜忍不住道:“祖婆,你說什麽,人家隻是對於掌門的武功劍法佩服一二而已嘛,哪有什麽動心不動心的。姑娘我年輕貌美,一個人生活正是精彩,哪有可能找另一個人生活,那不是給自己找不自在嘛!”
馬金蓮嗬嗬一笑:“你啊,也就是嘴上那麽一說,不過我要提醒你,這一次,比我想的要兇險的多,你若太抱歉,最好,是迴去,我上山就可以了,倒不必再萬一的搭上了你,那我可是要於心不安的。”
馬呢娜才不想下去呢。
這才第一天。
最多過了大半天而已。
這就走。
她馬呢娜不要麵子的嗎?
五靈門也在開會。
鍾玉民說話。
“門主,這個貝恩斯,仗著火器,對我們有些不尊重啊!”
“不錯,他們那模樣,一看就知道,跟餓死鬼投胎似的,不講究。什麽都要,一坨米田共都要過手嚐一下鹹淡,我怕他們會反客為主。”
眾人都對此人一句鹹淡話反感,但又覺得他的最後一句反客為主說得有理。
一個女子道:“終究是西極妖人,我覺得此行不妥,要不咱們就拖一下子,迴山下去,消磨一下他們。要麽呢,他們闖山去死,要麽他們走了我們再闖山。”
“不。”
金奎有些無奈。
“我得到消息,下麵有大妖。你們可能有很多人不明白大妖這個概念,我在這裏和你們就一下。我們過往的時候,下墓最忌諱遇到什麽?”
他用眼睛四掃。
看得一個個人把目光迴避。
忽然想起來,很多年沒有人下墓,都給困在了這大雪山下。
也因此遇到的那種東西就比較少。
但他還是提醒他們。
“是僵屍。”
有人在笑。
僵屍是詭異嗎?
不是。
墓下麵,有很多比僵屍更恐怖的東西。
比如變異生物,甚至是魅。
這些詭異十分可怕,遇上了幾乎就是必死無疑。
你想活,這是你想就能活的嗎?
當然,也有人福大命大,這還真能活。
但是話說迴來了。
福大命大。
這樣的人,天下間能有幾個?
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是天地主角。
但事實上,這天下大多數人,連個死跑龍套的都不算。
甚至連背景板都不是。
該死就死。
所以下墓遇到了詭異,真的隻有一死。
能夠不死,這就是福大命大。
至於別的,還是不要想了吧。
除了這些詭異之外,僵屍才是真正需要注意的。
因為遇到僵屍,它代表著大麻煩,但不至於徹底的絕望。
總有一線生機可言。
所以才需要忌諱。
因為活人才需要忌諱。
死人需要嗎?
不需要。
忌諱遇到僵屍,這是大麻煩。
“但現在,僵屍不是大麻煩了。”
金奎笑了。
“你們知道的,僵屍怕火,了不起也可以用藥子去炸崩它,所以隻要提前準備好,區區僵屍也厲害不到哪兒去了,我們已經可以對付了,為什麽如此呢,因為我們需要新式武器。貝恩斯這個人,很討厭,我一點都不喜歡他,但那又怎麽樣呢?我在這裏,不是和你們說喜歡誰討厭誰,我們現在需要他的武器,他的人,這樣我們才有可能到下麵發財。大妖啊,兄弟們,你們覺得,沒有重武器火力,我們憑什麽和大妖在下麵拿錢?”
但商定好了沒多久。
貝恩斯一夥就狼狽的迴來了。
他十分直接。
讓劉醒非有些說不出來話。
通過讀心,他倒也明白於和的無奈。
毫無疑問。
於和是天才。
當下這一時代最傑出的人物之一。
甚至是最頂尖的那批人才。
但是,奈何,再怎麽天才,他也僅隻是一個人。
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練就天下第一的武功,和掌握人情世故,沒辦法,他選擇第一項。
做為一個武林門派的掌門,誰能說練好武功是錯的?
可是他如此努力付出,但門派裏卻漸漸容不下區區一個嶽雨。
於和的累了,終於選擇放棄門派。
他為了門派,放棄太多了。
要不是門派,他早十年就可以結婚。
現在若有了孩子也可以去打醬油了。
可不管怎麽說,他也是天下第一。
哪怕有水份,但也絕對不低,不然他守不住這個名頭,早晚是要給真正的高人打上門來的。
但是現在他完全放下了這份虛名,把自己的武功交給劉醒非,就為了換對方在這次任務中保護一下嶽雨。
劉醒非大為滿意,同時也是十分讚歎。
擁有讀心能力的他是知道於和的真心的。
“你能放下虛名,解脫枷鎖,實是出我意料之外,大多數人,往往在失去之後才能大徹大悟,而你還沒失去呢,就已經明白了此理,果然,每一個時代都有當代的氣運之子,如我沒有料錯,你就是這一時代的氣運之子,這份秘籍,我收下了,你師姐,我也保下了,不過,你要確定一件事,我保她是保,保你也是保,你確定我要保她,而不是保你麽?要知道,此之一行,即便是你,也是危險的。”
於和一怔,旋即明白。
他想起來了。眼前這人,就是想要下墓取什麽東西的。
這樣一個人顯然不凡,他或許知道些什麽。
比如說,如果下墓,即便是自己,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但他隻略微一想就笑了。
“無妨,我有劍。”
他施了一禮,轉身離去。
祁青絲一緊身上的厚衣,忍不住道:“這人是一個人傑,當世少有。”
雖然她不是武者。
但是她明白,一個武者把自己的武學白白給另一個人,這意味著什麽。
江湖上,武林中,不知有多少人,寧可死了,東西絕傳了,也不會隨便把東西給別人,甚至有的人家立規矩,傳男不傳女,傳侄不傳媳。
哪怕丟了,沒了,毀了,也不會給別人。
一些門派嚴守武林規矩。
嚴禁偷學。
自己練功,別人看了,這就是生死之事。
但於和卻敢於把自己的秘籍拿出來。
最關鍵的是,這是他自己的。
清溪劍派的劍術,其實不過平平而已。
出眾的是於和。
他能把一門平庸的武功劍法練得出神入化達至巔峰,甚至是化腐朽為神奇。
而不是清溪劍派的武功有多了不起。
這秘籍裏是於和自己的武功心得。
其中雖有很多清溪劍派的劍法。
但在運用,技巧,心得體會上,和原本的清溪劍派已經不一樣了。
於和自己編寫此秘籍,曾經是有收徒弟的想法。
但一來他是清溪劍派的掌門。
他不能隨便收徒弟。
即便收了,也是要收歸於門派裏麵的。
到時,這個徒弟怎麽教養,他就不好把握,不好控製了。
隻看現在門內。
招收的門人弟子,培養出來的,有一個對他尊敬的嗎?
至於門內的。
真的很難挑選出一個來。
畢竟於和心高氣傲。
他要求再低,也是有要求。
不能隨便一個什麽人,就能從他手上學他的武功。
不是不想教。
而是不想砸了名頭。
教出個廢物不可怕。
可怕的是讓別人推己及人,以為徒弟不行,你也不行。
怎麽說於和也有天下第一的名頭,若是因此讓人置疑,那不是太虧得慌了麽。
所以從此處可以看出來,於和對自己的一身武功也是很重視的。
但就是如此,他卻十分慷慨的拿了出來。
這就是心胸,這就是氣魄,這就是格局。
他是對的。
僅憑此點,劉醒非要保下一個人,又有什麽難的。
而於和也可以放開束縛,在此之一行,為證明自己,放手一戰。
另一邊。
馬呢娜小心翼翼的生火。
但燒了一會兒,水也沒開,隻是熱了一些。
馬金蓮笑吟吟地上前,把火滅了。
“傻丫頭,現在是在外麵,你往外看,到處都是風雪,你知道這天氣有多冷麽,哪怕你支起了帳篷,這火啊,一時半會的也燒不開水,沒有一個時辰的功夫,想也別想,在野外,做什麽都要講究一個將就二字,幹幹淨淨是行走不了江湖的。”
馬金蓮提起那會子,行走江湖,那是風裏來,雨裏去,衛生條件,別想了。
能在三五天內,找到一個可以換洗的地方,就算謝天謝地了。
在外奔波,行走,三五天的時間,綁一條內褲穿。
這都是常有的事兒。
現在馬家發達了。
生活條件好了。
家裏又有些破格的寵著,讓馬呢娜養成了一些嬌小姐的脾氣。
這也罷了。
反正馬家也不是養不起。
問題的關鍵是這一次不同。
隊伍裏有很大的變數。
別的不說。
那個叫貝恩斯的老外,馬金蓮就不敢小瞧,要小心著那個人。
所以對這孩子也就多教導一些。
“聽好了,這一路,你要多聽,多看,但要少說,少做。真有什麽事,到了必要的時候,就聽我的吩咐,除了我的話,別人說話,你最多信三分,且要以我的意見為主。”
馬呢娜瞧出來了。
“祖婆,我知道,我聽你的話,啊,沒想到啊,那個什麽於和,果然是天下第一劍,武功好高啊。我們全力出手,雖能把一個大雪怪打倒,但要直接殺死還有些難的,但於和真的可以一劍就殺掉一個呢!”
馬呢娜也算見到世麵了。
馬家在西部州,也算武林豪門。
馬家祖傳的金步連環腿,那是威名赫赫。
腳尖,腳跟,打上精鐵,那就是一雙鐵足,踢哪哪碎,是為天下腿腳功夫的翹楚。
這天下間。
腿上功夫的,自古有之。
進步連環腿,雙花飛神腿,點樁腳功夫,都是出了名的武林腿腳功夫。
其實按說金步連環腿並不是那麽高明的。
此門絕技,其實關鍵點在鞋子上。
腿腳功夫,要麽完全不顧鞋子的感覺,用一雙鐵足鋼腿去硬打硬扛。
要麽就是有一雙完全適合雙腳的鞋子,讓雙足在鞋子的配合下,爆發出更為強絕的力量來。
讓鞋子和腳,在一起成為一加一大於二。
金步連環腿的功夫,竅門就在這鞋子上。
得要這個人,成了年,腳不會再有大的變動,然後特製此鞋。
要裝上鞋尖門,和鞋的後跟頭。
配合腳尖踢,和腳後跟落的打法。
馬金蓮當初憑借此功夫,威震西部州。
她此生唯一的一敗,就是敗給了趙長安。
趙長安以腿法破腿法,直接把她的鞋子給踩掉了,從而勝了她,也在她的心中,種下了愛慕的種子。
事後馬金蓮和趙長安說及此事。
當時,她正好成年。
原本是想要準備換鞋的。
但就差一點。
這導致她的鞋其實比她的腳要略微大了一些的。
有了這一絲的差異,所以趙長安才能輕易踩掉她的鞋。
倘若她鞋未被踩掉,她其實未為會輸的。
於是趙長安告訴她。
因為男女授受不親。
所以當時他才故意用腳踩掉她的鞋子的。
不然,他要用手脫,這就不好看了。
馬金蓮這才知道,趙長安出手相讓。
因為馬金蓮鞋子稍微大了一點,所以趙長安隻用踩的,就踩掉了她的鞋。失了鞋,馬金蓮的金步連環腿效果大減,自然也就算輸了。
但倘若馬金蓮的鞋是緊巴腳,踩不下來的,那對不起了,趙長安隻好下手去脫。
再怎麽合腳的鞋,用手怎麽也是能脫下來的。
隻是如此一來,在禮教殺人的當時,馬金蓮的名節就不好說了。
馬金蓮經此一事,對趙長安更加上心了。
奈何。
當時的趙長安身邊已經有了石小鳳。
石小鳳是魔門最後一個聖女。
魔門聖女石小鳳原本名字應該是玉小鳳。
因為她跟了正道名俠趙長安,所以被廢玉為石。
她不能叫玉小鳳了。
隻能是石小鳳。
她隻能跟著趙長安。
那年月。
一個女人,武功再高,再好,一個人生活也是很困難的。
沒有男人,下場往往十分淒慘。
最終隻能在荒山野嶺孤苦一生的生活。
所以石小鳳是不能離開趙長安的。
趙長安也不能拋棄石小鳳。
哪怕馬金蓮對他念念不忘,兩個人也不能在一起。
這件事,最終是不了了之。
但此中苦果,她比誰都清楚。
眼看馬呢娜好似也對於和有心,連忙告訴她。
“你不要多想了,我看得出來,於和這個人,對他的師姐是情根深種,他這樣的一個人,一輩子不會愛上第二個人,你沒機會了。”
於和跟從前的趙長安十分相似。
兩個人都是正道名門。
且身邊早早已經有了人生的另一半了。
還是關係十分深,不容於外物的另一半。
而於和也和趙長安似的,天賦,有。十分出眾。
但即便如此,想要取得成績,也依舊需要依靠勤學苦練,他們每一分的功夫,都是用辛勤和汗水換來的。
如此的辛苦,哪裏有時間和精力去談什麽戀愛,玩什麽浪漫。
馬呢娜若對於和生出了異樣心思,結果隻能是一場苦果,落淚無聲。
馬呢娜忍不住道:“祖婆,你說什麽,人家隻是對於掌門的武功劍法佩服一二而已嘛,哪有什麽動心不動心的。姑娘我年輕貌美,一個人生活正是精彩,哪有可能找另一個人生活,那不是給自己找不自在嘛!”
馬金蓮嗬嗬一笑:“你啊,也就是嘴上那麽一說,不過我要提醒你,這一次,比我想的要兇險的多,你若太抱歉,最好,是迴去,我上山就可以了,倒不必再萬一的搭上了你,那我可是要於心不安的。”
馬呢娜才不想下去呢。
這才第一天。
最多過了大半天而已。
這就走。
她馬呢娜不要麵子的嗎?
五靈門也在開會。
鍾玉民說話。
“門主,這個貝恩斯,仗著火器,對我們有些不尊重啊!”
“不錯,他們那模樣,一看就知道,跟餓死鬼投胎似的,不講究。什麽都要,一坨米田共都要過手嚐一下鹹淡,我怕他們會反客為主。”
眾人都對此人一句鹹淡話反感,但又覺得他的最後一句反客為主說得有理。
一個女子道:“終究是西極妖人,我覺得此行不妥,要不咱們就拖一下子,迴山下去,消磨一下他們。要麽呢,他們闖山去死,要麽他們走了我們再闖山。”
“不。”
金奎有些無奈。
“我得到消息,下麵有大妖。你們可能有很多人不明白大妖這個概念,我在這裏和你們就一下。我們過往的時候,下墓最忌諱遇到什麽?”
他用眼睛四掃。
看得一個個人把目光迴避。
忽然想起來,很多年沒有人下墓,都給困在了這大雪山下。
也因此遇到的那種東西就比較少。
但他還是提醒他們。
“是僵屍。”
有人在笑。
僵屍是詭異嗎?
不是。
墓下麵,有很多比僵屍更恐怖的東西。
比如變異生物,甚至是魅。
這些詭異十分可怕,遇上了幾乎就是必死無疑。
你想活,這是你想就能活的嗎?
當然,也有人福大命大,這還真能活。
但是話說迴來了。
福大命大。
這樣的人,天下間能有幾個?
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是天地主角。
但事實上,這天下大多數人,連個死跑龍套的都不算。
甚至連背景板都不是。
該死就死。
所以下墓遇到了詭異,真的隻有一死。
能夠不死,這就是福大命大。
至於別的,還是不要想了吧。
除了這些詭異之外,僵屍才是真正需要注意的。
因為遇到僵屍,它代表著大麻煩,但不至於徹底的絕望。
總有一線生機可言。
所以才需要忌諱。
因為活人才需要忌諱。
死人需要嗎?
不需要。
忌諱遇到僵屍,這是大麻煩。
“但現在,僵屍不是大麻煩了。”
金奎笑了。
“你們知道的,僵屍怕火,了不起也可以用藥子去炸崩它,所以隻要提前準備好,區區僵屍也厲害不到哪兒去了,我們已經可以對付了,為什麽如此呢,因為我們需要新式武器。貝恩斯這個人,很討厭,我一點都不喜歡他,但那又怎麽樣呢?我在這裏,不是和你們說喜歡誰討厭誰,我們現在需要他的武器,他的人,這樣我們才有可能到下麵發財。大妖啊,兄弟們,你們覺得,沒有重武器火力,我們憑什麽和大妖在下麵拿錢?”
但商定好了沒多久。
貝恩斯一夥就狼狽的迴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