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怪王太大了。
它一個就能破壞掉五靈門的五行刀陣。
這個五靈門的五行刀陣十分厲害,可以以弱敵強,甚至以少敵多。正是有了此陣存在,雖然看似被雪怪埋伏,但仍然擋下了雪怪的攻擊,沒有讓雪怪們第一時間把他們的隊伍衝垮掉。
可現在刀陣一破,整個局勢就大不好了。
祁青絲有一些懶洋洋的說道:“你不出手?”
劉醒非苦笑了一下。
他沒說話。
祁青絲這個女蛇妖太精明了。
這樣的人,聞一而知十。
說一句話她往後能猜出一百條證據鏈,所以多說多錯,幹脆不要說話。
他能說什麽?
說自己一出手,就會被人盯上?
這雪山上有他的大敵,有他也惹不起的存在。
他除非是拿到自己的墓藏,不然是不會選擇露頭臉的。
這時,於和已經來到雪怪王的身前。
一見於和,敢於親自跳到自己麵前,雪怪王自然是勃然大怒,它毫不猶豫的就撲跳起來,五米高的身軀,這一跳起來,猶如大山壓頂。
於和毫不懷疑自己給撲中了會死的下場。
但他又豈會站在原地不動。
腳下一滑,人已經移開三米,提劍就向雪怪王砍去。這一砍,白花花的毛就被砍下來了無數。
但於和知道,沒破防。
劍器在對方的身體上,就像砍在了充滿彈性的膠皮上,根本入不得內裏,反而每往下用力,就會隱隱然有一絲反彈性在其中。
皮毛皮毛,自己的一劍,竟然隻能傷得這雪怪王的一點毛而已。
但於和沒有失望,他早預計了此怪難傷,現在一看果然不假。
不過無所謂,他是於和,一手劍法不是假的。唯一遺憾的,是他手中沒有一把神兵,不然說不得他真能宰殺這頭雪怪王。
天下兵器,分為普通品,中級品,高級品和極品,再往上,就是神兵。
普通品是普通人家的柴刀菜刀,中級品是軍中打造的足夠質量的刀劍,高級品是名匠打造出來的作品。
至於極品,是一個名匠打造作品中最體質的一個,十分稀少,但放眼天下,也不能說沒有。
隻要有錢,總能購買一兩件的。
至於神兵,那就對不起了。
神兵有兩個特點。
其一,是一個大匠一生之中最巔峰最滿意的作品。
此作一出,終其一生,甚至其餘人,也再不可能打造出這件神兵了。
其二是神兵是有靈性的。
或為善,或為惡。
真正的神兵,不是人選神兵,而是神兵選人。普通人,神兵是不會迴應的,隻有認可的主人,神兵才會發揮它身上的靈性。
但是,奈何。
在江湖上,神兵永遠都是稀缺品。
這也是當年楊大小姐混入劉醒非他們之中的一個原因。
當時,劉醒非他們三個人,一人一把神兵,在楊大小姐眼中是多麽的豪橫。
事實上,一個江湖人,能有一把極品,就要高興的不要不要了。
至於神兵,純粹看命。
無數年來,神兵也隨之,一一消失。
有的是在戰鬥中真的毀滅了。
而且這往往意味著一次毀掉了兩把神兵。
還有就是主要或其親屬友人,把這神兵給陪隨墓主人一起下葬了。
不要小看此點。
一把神兵埋入土,土裏的地氣和陰氣會對神兵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
加上時間的變化,現在這年頭,即便是於和,也隻能搞把極品劍器。
雖然不對破防,但畢竟也是劍器,狠狠一下,也是會讓雪怪王十分難受,或者說——痛。
至少,也是給它紮一個小紅點。
這讓雪怪王漸漸喪失了理智,它發怒了。
雪怪王發出怒吼。
它雙拳橫掃。
讓於和連連後退。
得虧了是於和,換一個人,此時已經死了。但就算如此,於和一個人也撐不了多久。
好在,這時,有人來了。
這不是一個人。
是一群人。
帶頭的一個人大叫:“發耶!”
一枚枚小銃炮的炮彈就打了過來。一下子把雪怪們的後方給擾亂了。
雪怪還在發懵,更密集的銃彈又來了。
轟輟轟。
頓時,三五頭雪怪倒下去了。
前前後後,大約十隻雪怪倒下,這個數字對雪怪來說是重大損失。
普通的長短銃對雪怪沒什麽用。
了不起打疼了,要死哪那麽容易。
但這是銃炮。
沾了一個炮字它就不簡單了。
哪怕是小銃炮,也是目前最新型款的重武器。
雪怪當然受不了了。
看著死傷的族群,雪怪王不甘的發出了咆哮。
於是,剩下的雪怪開始撤退了。
金奎哈哈大笑。
他大聲打著招唿。
“貝恩斯,你終於來了。”
貝恩斯也帶人過來。
他手下清一色都是西極傭兵,一個個長得牛高馬大,加上幾層的衣服一裹,整個人都和大熊似的。
不僅如此,他們還帶了很多武器。
甚至還有銃炮和大量的彈藥。
貝恩斯先是在笑。
然後他就收了一張笑臉:“還好意思說,我們說好了的事,結果我們沒到,你就已經帶人上山,是不是想要反悔了?”
金奎理所當然道:“是你遲了,不是我不等你,你看看,這位是馬家的祖婆,這位是清溪劍派的於掌門,大家都按時到了,就你沒到,我能怎麽辦?我是江湖人,這江湖,最重要的是人情世故,我不能讓兩位跟我在山下沒個時日的等你。”
早早的,金奎就聯係了貝恩斯。
坦白說,他也需要貝恩斯手裏的軍火,退一萬步說,也是需要這個人的力量。
時代不一樣了。
過去是看武功高手。
現在,武功高手在特殊情況下還不如一個新兵訓練出來的人,隻要給他足夠的軍火。
所以金奎才無論如何也要請貝恩斯。
但正如他所說。
江湖最重要的是人情世故。
人家馬家的馬金蓮,清溪劍派的於和,這都來了,能怎麽辦?
約好的時間,你遲遲不來。
那就對不起了。
同時金奎也有想過,如果沒有貝恩斯,其實也不是不可以,冒得風險大一點而已。
畢竟,貝恩斯這種人,死要錢了。
好在,貝恩斯慢的其實不多。
他終究是趕上來了。
因為他其實隻是慢了一點點,又沒有下雪,路上仍有痕跡,所以讓他跟上來了。
不過,不得不說,得虧是貝恩斯趕到了,這才及時打跑了雪怪。
方才的雪怪出來的怕不有五十個了吧。
這才死了十個不到,它們仍然還有足夠的數量。
仍然不可以大意。
“這就是雪怪,看起來就像是猴子。”
貝恩斯說著,挑了一個,帶到他的雪橇車上。
於和,馬金蓮,連金奎臉上都流露出了一絲不屑的表情。
他們哪裏看不出來,這貝恩斯已經貪婪到了連雪怪也想要帶走的想法。
這雪怪,說不得也是一種異種猴子,在世界上來說算珍稀品種,既然如此,就足夠值錢。
貝恩斯也感覺到了這些人很多的對他不喜。
但他才不在乎呢。
這些人不喜歡他很重要嗎?
賺錢才是最重要的事。
不過。
他仍然給出了一個建議。
“我們可能需要在這裏待上幾天,金,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金奎道:“我不明白,你什麽意思?”
貝恩斯道:“我知道你們的這些人好像不是很喜歡我,或者就是不喜歡我,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剛才這些猴子,難以置信這群猴子,但是毫無疑問它們是一個族群,如果我是它們,不會放棄繼續襲擊你們,與其在未來某一個不利的時間被它們偷襲,我個人以為幹脆找到它們,殺了它們,你覺得怎麽樣?”
貝恩斯有經驗。
他一眼看出這些雪怪是群居生物。
這樣的一群怪物,有兩點,一是它們不會距離太遠,在大雪山這樣的地方,你能指望它們跑多遠呢?
如果是族群,它們的駐地一定距離於此並不遙遠,隻要細心,找一找就可以找到。
另外。
他說的擔心不是沒道理的。
這一次,他們殺了近十個大雪怪。
這些大雪怪會因此無動於衷,甚至開心快樂嗎?
不是的。
隻要正常想一下,報仇才是最可能的。
所以在接下來的時間,這群雪怪暗中跟蹤他們,找機會偷襲,他是一點也不懷疑的。
可這就會給他們的隊伍帶來大麻煩。
畢竟,隻有千日做賊的,哪有千日防賊的。萬一給這幫畜生找到了機會,那他們不是損失大了?
金奎是不想多事的。
他們這些人上山,食物有限,每一天都是珍貴的。
哪能隨隨便便就浪費時間殺什麽雪怪呢?
不過馬金蓮倒是心動了。
她打算借一波力。
“這個主意好,我們到時下墓,如果上麵始終有這種畜生盯著我們,總是不好的,倒不如把它們找出來,殺掉。”
說到這,她看了一下貝恩斯。
金奎一下子明白她的意思了。
貝恩斯一夥,大約有十幾個人。
但運用了很多雪橇。
這些都是大車。
上麵裝的除了物資就是軍火。
倘若他們的軍火太多,實力太強,會不會有些客大欺主?倒不如借雪怪之手,消耗一下他們也無妨。
一向信奉平衡理論的金奎頓時心動了。
“巴甫洛夫,你擅長追蹤之術,能找到它們嗎?”
巴甫洛夫摸出一個小酒瓶,隨便喝了一口說道:“這還用找,我哪怕用腳想都能想明白,它們一定是躲在這山洞子裏。但我要我要告訴你們,山洞子裏可大啊,裏麵大不說了,和迷宮似的,進去就找不到道兒了。你們往裏麵深入,自己也會迷路,到時能不能殺了雪怪不重要,能不能出來才重要。但如果你們不深入,又怎麽殺這些大雪怪呢?”
巴甫洛夫。
嗬嗬。
不要小看了他。
也許很多時候人們會以為這貨就是一個忠心耿耿的老酒鬼。
但他真的一無是處嗎?
不是的。
他精通追蹤術。
這不是在開玩笑。
尤其是在野地裏,更是能一顯他的本事。
別以為這是大雪山,就不會有痕跡了。
事實上,在山下久了,他仍然能擁有過人的追蹤技能。
隻是他技能太好了,觀一斑而知者眾。
所以有時他知道的還真多。
雖然很多是猜想,但即便是猜想,那也是沒錯的。
對於大雪怪,他又豈能不了解一些呢?
想要追殺大雪怪,開什麽玩笑,這些畜生要是好殺,早死絕了。
在大雪山這樣艱苦的環境下,仍然能生存下來,那都是不簡單的。
沒有兩手的,早就死光死絕了。
大雪怪竟然能發展出族群,這簡直可怕。
聽了他的話一說,馬金蓮也就縮了。
但貝恩斯不甘心。
“這樣好了,你們幫我,找到它們的地方,其它的就交給我的人了。”
金奎在猶豫。
他終究是需要貝恩斯等人軍火的力量。
剛才就是證明。
在麵對大雪怪時,武功顯然不如這些西極軍火好使。
“可我們的物資補給有限。”
金奎道:“我們浪費不起時間。”
貝恩斯聞弦知雅意。
“嗬嗬,不過是一些物資而已,這樣,我給你們兩箱壓縮軍糧,你給我兩天時間,還有,找人幫我們找到那些大雪怪。”
說到軍糧。
金奎眼睛一亮。
別的不說,這貝恩斯手下人的軍糧那是真不錯,不僅有足夠的飽腹感,更是有著不錯的味道,比金奎他們自己準備的帶著鹽味的幹粉要好吃多了,聽說他們在軍糧裏加了雞蛋,簡直奢侈。
不過,他仍然有些好奇。
“貝恩斯先生,我有點不明白,在這雪山上軍糧是何等的珍貴,你為什麽要花費這麽大的代價去殺這些大雪怪呢?”
貝恩斯笑了:“你就當,我一時的任性好了,如果因此耽誤了太多的時間,我會付錢和軍火來彌補諸位,畢竟就算這一次失敗了,也無關緊要,我們下山補給物資後還可以第二次,第三次上山,不是麽?”
貝恩斯這一番話打動了金奎。
他欣然道:“歐凱,一言為定。”
金奎窮,發動一次行動,這吃喝的準備需要很大的一筆錢。
一次失敗,就要慢慢的想法子籌錢才好進行下一次行動。
既然貝恩斯站出來說他包了,那金奎何樂不為呢。
他和大雪怪們又不是親戚。
雖然貝恩斯一直沒說他為什麽一定要找大雪怪的麻煩原因,但這和他又有什麽關係。
至於貝恩斯。
他當然不會告訴這些人,大雪怪是多麽稀罕的玩意兒。
在西極,那些窮極無聊的有錢人,隻要是稀罕玩意,他們什麽都要。
這些大雪怪,在貝恩斯眼裏,那就是刀樂爾。
是西極沒有的玩意。
無論是把它們殺了,做成標本,還是抓到活的,關到動物園裏,又或者收集它們的皮毛,牙齒,這都是能夠賣錢的事。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大雪怪能夠賣到的錢,比他的軍火還要厲害。
現在,也就是戰時,軍火還值一點錢。
但這些大雪怪,不好意思,什麽時候都值錢。
身為一個西極人,哪有看到發大財的機會卻無動於衷的。
它一個就能破壞掉五靈門的五行刀陣。
這個五靈門的五行刀陣十分厲害,可以以弱敵強,甚至以少敵多。正是有了此陣存在,雖然看似被雪怪埋伏,但仍然擋下了雪怪的攻擊,沒有讓雪怪們第一時間把他們的隊伍衝垮掉。
可現在刀陣一破,整個局勢就大不好了。
祁青絲有一些懶洋洋的說道:“你不出手?”
劉醒非苦笑了一下。
他沒說話。
祁青絲這個女蛇妖太精明了。
這樣的人,聞一而知十。
說一句話她往後能猜出一百條證據鏈,所以多說多錯,幹脆不要說話。
他能說什麽?
說自己一出手,就會被人盯上?
這雪山上有他的大敵,有他也惹不起的存在。
他除非是拿到自己的墓藏,不然是不會選擇露頭臉的。
這時,於和已經來到雪怪王的身前。
一見於和,敢於親自跳到自己麵前,雪怪王自然是勃然大怒,它毫不猶豫的就撲跳起來,五米高的身軀,這一跳起來,猶如大山壓頂。
於和毫不懷疑自己給撲中了會死的下場。
但他又豈會站在原地不動。
腳下一滑,人已經移開三米,提劍就向雪怪王砍去。這一砍,白花花的毛就被砍下來了無數。
但於和知道,沒破防。
劍器在對方的身體上,就像砍在了充滿彈性的膠皮上,根本入不得內裏,反而每往下用力,就會隱隱然有一絲反彈性在其中。
皮毛皮毛,自己的一劍,竟然隻能傷得這雪怪王的一點毛而已。
但於和沒有失望,他早預計了此怪難傷,現在一看果然不假。
不過無所謂,他是於和,一手劍法不是假的。唯一遺憾的,是他手中沒有一把神兵,不然說不得他真能宰殺這頭雪怪王。
天下兵器,分為普通品,中級品,高級品和極品,再往上,就是神兵。
普通品是普通人家的柴刀菜刀,中級品是軍中打造的足夠質量的刀劍,高級品是名匠打造出來的作品。
至於極品,是一個名匠打造作品中最體質的一個,十分稀少,但放眼天下,也不能說沒有。
隻要有錢,總能購買一兩件的。
至於神兵,那就對不起了。
神兵有兩個特點。
其一,是一個大匠一生之中最巔峰最滿意的作品。
此作一出,終其一生,甚至其餘人,也再不可能打造出這件神兵了。
其二是神兵是有靈性的。
或為善,或為惡。
真正的神兵,不是人選神兵,而是神兵選人。普通人,神兵是不會迴應的,隻有認可的主人,神兵才會發揮它身上的靈性。
但是,奈何。
在江湖上,神兵永遠都是稀缺品。
這也是當年楊大小姐混入劉醒非他們之中的一個原因。
當時,劉醒非他們三個人,一人一把神兵,在楊大小姐眼中是多麽的豪橫。
事實上,一個江湖人,能有一把極品,就要高興的不要不要了。
至於神兵,純粹看命。
無數年來,神兵也隨之,一一消失。
有的是在戰鬥中真的毀滅了。
而且這往往意味著一次毀掉了兩把神兵。
還有就是主要或其親屬友人,把這神兵給陪隨墓主人一起下葬了。
不要小看此點。
一把神兵埋入土,土裏的地氣和陰氣會對神兵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
加上時間的變化,現在這年頭,即便是於和,也隻能搞把極品劍器。
雖然不對破防,但畢竟也是劍器,狠狠一下,也是會讓雪怪王十分難受,或者說——痛。
至少,也是給它紮一個小紅點。
這讓雪怪王漸漸喪失了理智,它發怒了。
雪怪王發出怒吼。
它雙拳橫掃。
讓於和連連後退。
得虧了是於和,換一個人,此時已經死了。但就算如此,於和一個人也撐不了多久。
好在,這時,有人來了。
這不是一個人。
是一群人。
帶頭的一個人大叫:“發耶!”
一枚枚小銃炮的炮彈就打了過來。一下子把雪怪們的後方給擾亂了。
雪怪還在發懵,更密集的銃彈又來了。
轟輟轟。
頓時,三五頭雪怪倒下去了。
前前後後,大約十隻雪怪倒下,這個數字對雪怪來說是重大損失。
普通的長短銃對雪怪沒什麽用。
了不起打疼了,要死哪那麽容易。
但這是銃炮。
沾了一個炮字它就不簡單了。
哪怕是小銃炮,也是目前最新型款的重武器。
雪怪當然受不了了。
看著死傷的族群,雪怪王不甘的發出了咆哮。
於是,剩下的雪怪開始撤退了。
金奎哈哈大笑。
他大聲打著招唿。
“貝恩斯,你終於來了。”
貝恩斯也帶人過來。
他手下清一色都是西極傭兵,一個個長得牛高馬大,加上幾層的衣服一裹,整個人都和大熊似的。
不僅如此,他們還帶了很多武器。
甚至還有銃炮和大量的彈藥。
貝恩斯先是在笑。
然後他就收了一張笑臉:“還好意思說,我們說好了的事,結果我們沒到,你就已經帶人上山,是不是想要反悔了?”
金奎理所當然道:“是你遲了,不是我不等你,你看看,這位是馬家的祖婆,這位是清溪劍派的於掌門,大家都按時到了,就你沒到,我能怎麽辦?我是江湖人,這江湖,最重要的是人情世故,我不能讓兩位跟我在山下沒個時日的等你。”
早早的,金奎就聯係了貝恩斯。
坦白說,他也需要貝恩斯手裏的軍火,退一萬步說,也是需要這個人的力量。
時代不一樣了。
過去是看武功高手。
現在,武功高手在特殊情況下還不如一個新兵訓練出來的人,隻要給他足夠的軍火。
所以金奎才無論如何也要請貝恩斯。
但正如他所說。
江湖最重要的是人情世故。
人家馬家的馬金蓮,清溪劍派的於和,這都來了,能怎麽辦?
約好的時間,你遲遲不來。
那就對不起了。
同時金奎也有想過,如果沒有貝恩斯,其實也不是不可以,冒得風險大一點而已。
畢竟,貝恩斯這種人,死要錢了。
好在,貝恩斯慢的其實不多。
他終究是趕上來了。
因為他其實隻是慢了一點點,又沒有下雪,路上仍有痕跡,所以讓他跟上來了。
不過,不得不說,得虧是貝恩斯趕到了,這才及時打跑了雪怪。
方才的雪怪出來的怕不有五十個了吧。
這才死了十個不到,它們仍然還有足夠的數量。
仍然不可以大意。
“這就是雪怪,看起來就像是猴子。”
貝恩斯說著,挑了一個,帶到他的雪橇車上。
於和,馬金蓮,連金奎臉上都流露出了一絲不屑的表情。
他們哪裏看不出來,這貝恩斯已經貪婪到了連雪怪也想要帶走的想法。
這雪怪,說不得也是一種異種猴子,在世界上來說算珍稀品種,既然如此,就足夠值錢。
貝恩斯也感覺到了這些人很多的對他不喜。
但他才不在乎呢。
這些人不喜歡他很重要嗎?
賺錢才是最重要的事。
不過。
他仍然給出了一個建議。
“我們可能需要在這裏待上幾天,金,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金奎道:“我不明白,你什麽意思?”
貝恩斯道:“我知道你們的這些人好像不是很喜歡我,或者就是不喜歡我,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剛才這些猴子,難以置信這群猴子,但是毫無疑問它們是一個族群,如果我是它們,不會放棄繼續襲擊你們,與其在未來某一個不利的時間被它們偷襲,我個人以為幹脆找到它們,殺了它們,你覺得怎麽樣?”
貝恩斯有經驗。
他一眼看出這些雪怪是群居生物。
這樣的一群怪物,有兩點,一是它們不會距離太遠,在大雪山這樣的地方,你能指望它們跑多遠呢?
如果是族群,它們的駐地一定距離於此並不遙遠,隻要細心,找一找就可以找到。
另外。
他說的擔心不是沒道理的。
這一次,他們殺了近十個大雪怪。
這些大雪怪會因此無動於衷,甚至開心快樂嗎?
不是的。
隻要正常想一下,報仇才是最可能的。
所以在接下來的時間,這群雪怪暗中跟蹤他們,找機會偷襲,他是一點也不懷疑的。
可這就會給他們的隊伍帶來大麻煩。
畢竟,隻有千日做賊的,哪有千日防賊的。萬一給這幫畜生找到了機會,那他們不是損失大了?
金奎是不想多事的。
他們這些人上山,食物有限,每一天都是珍貴的。
哪能隨隨便便就浪費時間殺什麽雪怪呢?
不過馬金蓮倒是心動了。
她打算借一波力。
“這個主意好,我們到時下墓,如果上麵始終有這種畜生盯著我們,總是不好的,倒不如把它們找出來,殺掉。”
說到這,她看了一下貝恩斯。
金奎一下子明白她的意思了。
貝恩斯一夥,大約有十幾個人。
但運用了很多雪橇。
這些都是大車。
上麵裝的除了物資就是軍火。
倘若他們的軍火太多,實力太強,會不會有些客大欺主?倒不如借雪怪之手,消耗一下他們也無妨。
一向信奉平衡理論的金奎頓時心動了。
“巴甫洛夫,你擅長追蹤之術,能找到它們嗎?”
巴甫洛夫摸出一個小酒瓶,隨便喝了一口說道:“這還用找,我哪怕用腳想都能想明白,它們一定是躲在這山洞子裏。但我要我要告訴你們,山洞子裏可大啊,裏麵大不說了,和迷宮似的,進去就找不到道兒了。你們往裏麵深入,自己也會迷路,到時能不能殺了雪怪不重要,能不能出來才重要。但如果你們不深入,又怎麽殺這些大雪怪呢?”
巴甫洛夫。
嗬嗬。
不要小看了他。
也許很多時候人們會以為這貨就是一個忠心耿耿的老酒鬼。
但他真的一無是處嗎?
不是的。
他精通追蹤術。
這不是在開玩笑。
尤其是在野地裏,更是能一顯他的本事。
別以為這是大雪山,就不會有痕跡了。
事實上,在山下久了,他仍然能擁有過人的追蹤技能。
隻是他技能太好了,觀一斑而知者眾。
所以有時他知道的還真多。
雖然很多是猜想,但即便是猜想,那也是沒錯的。
對於大雪怪,他又豈能不了解一些呢?
想要追殺大雪怪,開什麽玩笑,這些畜生要是好殺,早死絕了。
在大雪山這樣艱苦的環境下,仍然能生存下來,那都是不簡單的。
沒有兩手的,早就死光死絕了。
大雪怪竟然能發展出族群,這簡直可怕。
聽了他的話一說,馬金蓮也就縮了。
但貝恩斯不甘心。
“這樣好了,你們幫我,找到它們的地方,其它的就交給我的人了。”
金奎在猶豫。
他終究是需要貝恩斯等人軍火的力量。
剛才就是證明。
在麵對大雪怪時,武功顯然不如這些西極軍火好使。
“可我們的物資補給有限。”
金奎道:“我們浪費不起時間。”
貝恩斯聞弦知雅意。
“嗬嗬,不過是一些物資而已,這樣,我給你們兩箱壓縮軍糧,你給我兩天時間,還有,找人幫我們找到那些大雪怪。”
說到軍糧。
金奎眼睛一亮。
別的不說,這貝恩斯手下人的軍糧那是真不錯,不僅有足夠的飽腹感,更是有著不錯的味道,比金奎他們自己準備的帶著鹽味的幹粉要好吃多了,聽說他們在軍糧裏加了雞蛋,簡直奢侈。
不過,他仍然有些好奇。
“貝恩斯先生,我有點不明白,在這雪山上軍糧是何等的珍貴,你為什麽要花費這麽大的代價去殺這些大雪怪呢?”
貝恩斯笑了:“你就當,我一時的任性好了,如果因此耽誤了太多的時間,我會付錢和軍火來彌補諸位,畢竟就算這一次失敗了,也無關緊要,我們下山補給物資後還可以第二次,第三次上山,不是麽?”
貝恩斯這一番話打動了金奎。
他欣然道:“歐凱,一言為定。”
金奎窮,發動一次行動,這吃喝的準備需要很大的一筆錢。
一次失敗,就要慢慢的想法子籌錢才好進行下一次行動。
既然貝恩斯站出來說他包了,那金奎何樂不為呢。
他和大雪怪們又不是親戚。
雖然貝恩斯一直沒說他為什麽一定要找大雪怪的麻煩原因,但這和他又有什麽關係。
至於貝恩斯。
他當然不會告訴這些人,大雪怪是多麽稀罕的玩意兒。
在西極,那些窮極無聊的有錢人,隻要是稀罕玩意,他們什麽都要。
這些大雪怪,在貝恩斯眼裏,那就是刀樂爾。
是西極沒有的玩意。
無論是把它們殺了,做成標本,還是抓到活的,關到動物園裏,又或者收集它們的皮毛,牙齒,這都是能夠賣錢的事。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大雪怪能夠賣到的錢,比他的軍火還要厲害。
現在,也就是戰時,軍火還值一點錢。
但這些大雪怪,不好意思,什麽時候都值錢。
身為一個西極人,哪有看到發大財的機會卻無動於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