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汽車,匯入如潮的人海,我的恐懼多於興奮。怎麽有那麽多的人,所有的人都跑到街上來了嗎?!周圍都是陌生的臉孔,冷漠的表情,我和妹妹都彼此緊緊攥住對方的衣角,生怕被吞進那些冷漠麵孔的人海裏,再也找不到彼此。好不容易擠到人少的地方,我們的距離仍不敢超過半尺,好半天我們都放不下臉上慌懼的表情,仿佛城市在我們麵前是看不見的陷井。

    我們好奇和驚奇的看著周圍的高樓大夏、琳琅滿目的商店、如棱的車輛,衣著鮮豔的人群……

    我們頭發蓬亂,衣服破舊而又短小,一雙破布鞋隻剩鞋麵,後腳跟磨著地麵,比那些討飯的好不了多少。我們當時倒是沒有過多注意到這些,隻顧著看樓,看車,看人,目不暇接,樂此不疲。隻有當目光碰到某個衣著光鮮的女孩,才會想到自己。我們一路興奮的逛下去,指手劃腳,大聲說笑,完全沒注意到別人的眼光。我想要是多年後的我,看到我當初的樣子,肯定會嚇一大跳的。

    自卑是後來才感覺到的!當我們看得目光呆滯,肚子空空時,才想到我們去那裏落腳,去那裏填飽肚子。在家裏,我說好的,一定帶妹妹吃村裏同伴描述過的那種麵。我的口袋裏有足夠的錢,但是我不知道要到那裏去買那種麵。我不敢問別人,隻好自己慢慢找。

    我們空著肚子找了很久,也沒有看到一家飯店。老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家,但那家餐館大得嚇人,門前掛著大大的紅燈籠,裏麵吃的人很多,一桌一桌的,桌子中央擺著一束鮮花。我想在裏麵吃飯一定是很愜意的事,但價格一定也很貴。我不敢進去,但當看到妹妹因為極餓而央求的臉,我狠了狠心,走了進去……

    還沒等我們走到門口,便有個打扮得妖冶的女人猛然出現在我們麵前,高仰著頭,露出一臉的高傲,把我們連人帶拉的趕了出來。她一邊拉一邊嚷:“小叫花子,這是你們來的地方嗎?”我的肩膀被她夾得生痛,我一時不知那裏來的勇氣,哭著尖叫道:“我們不是叫花子!我們是來吃飯的!”然而她並不理會,像拎雞一樣,把我和妹妹拎到門口,放開我們,嚷道:“去、去、去!”

    淚從我的臉龐滾落下來。妹妹眼淚汪汪驚慌、傷心的看著我,那一刻我忽然覺城裏並不像同伴描述和我眼裏看到的那樣美麗,它是冰冷的,沒有溫度。

    那個腰細腿長妖冶的女子還在那裏用手打著讓我們走開的手勢,我用眼睛狠狠的剜著她,恨不得衝上去抽她一耳光。那一刻,我的心裏滿是仇恨!那種每當有人撕碎我的自尊時的那種恨!妹妹拉著我的衣角,央求著要迴家,我卻在那一刻下定決心,要在這所城裏呆下來!我要成為城裏人。

    我哄著妹妹說,我們還沒有吃到麵呢!那天我們沒有吃到麵,而是吃了兩袋方便麵,妹妹說很好吃,看著妹妹微露的笑容,我有些心酸,說道:以後姐會讓你吃到更多更好吃的東西!妹妹聽到我的話,開心的露出掉了兩顆門牙的牙齒。

    說到做到,我開始在城裏找工作,為了自尊,為了給妹妹買更多好吃的東西。但是要在這個繁華的城市找工作,談何容易,他們不是嫌我太小,就是嫌我的手醜陋幹不好活。禮貌一點的推辭說不要人,惡劣一點的,幹脆將你推出門。磨破了嘴皮,好說歹說終於在一家小餐館裏找到一份洗碗的工作。那年我差三個月十三歲,第一次來到城裏,找到了第一份工作。

    然而,那位老板無論如何都不要妹妹,說妹妹太小。那年妹妹十歲,由於沒有營養,瘦得跟豆芽似的,長得還沒有城裏七八歲的孩子高。在我的苦苦央求下,老板才同意讓妹妹和我住在一起,但是她有一個要求,就是妹妹白天不能呆在住的房子裏。(職工們都是住在老板家裏的)

    每天淩晨四點,我睡眼朦朧的拉起睡得跟死豬似的妹妹,跌跌撞撞的穿過一條長長的黑黑的胡同,穿過幾條馬路,才到達那家小餐館。白天妹妹沒事做,城裏又大又亂,我不讓她亂跑。她很乖,隻呆在餐館外麵玩。妹妹一個在外麵玩很無聊,可是我在裏麵要洗成堆的碗和菜,很少有時間出來。每次看到妹妹瘦小的身影孤伶伶的倚在那棵高大的樟樹下麵,我的心裏總酸酸的。妹妹總是遠遠地在看著餐館裏的那些忙碌的人們,如果尋覓到我的身影,眼睛總會亮起來。她知道我很忙,所以她從來不叫我,隻靜靜的看,等那些吃早點的人都散去,我為她端上一碗麵。

    是的,我們都吃上了村裏好友所描述的那種麵,曾經吸引著我們來到城裏的麵。隻是裏麵沒有肉,味道也不那麽香甜,反而幹硬酸辣,辣得我和妹妹眼淚鼻涕齊流,我們還是狼吞虎咽的一掃而光……

    每天從四點一直忙到十點才能吃早餐。每天到十點的時候,我早已是餓得一點力氣都沒有了。每天總有些客人吃剩下的小籠包和蒸餃,老板總是吩咐我們迴收裝好,再買給客人。然而,很多時候,饑腸漉漉的我們總是偷偷地把它們吃掉,因為我們實在是餓得受不了。我知道站在外麵的妹妹肯定也很餓,每次我都像做賊一樣,把自己的那份偷偷地拿給小妹。

    一天,輪到我出去收碗,當我走到外麵幾張桌子時,看到一個瘦小的身影,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拿起桌上的客人吃剩的幾個小籠包。我仔細一看,竟是小妹!我的妹妹竟和那些要飯的叫花子一樣,搶桌上別人吃剩的包子!

    我迅速的轉過身,去別的地方去收碗,我不想讓妹妹看到我生氣的臉和滑下的淚,看到她尷尬驚嚇的瘦臉。當我再向她看時,她拿著三個小籠包跑開了,我看到她近乎匆忙的把一個小籠包丟進嘴裏,狼吞虎咽起來。接著把另外兩個拿到一個蓬頭垢麵,癱坐在地上的老人麵前,我隱約聽到她在叫婆婆……

    我的淚再次滾落下來,善良的妹妹,我好想抱緊她!那一刻,我好想成為一個有錢人,讓妹妹讀書,活在明淨的環境裏,看不到人世的滄桑……

    然而我能做的,隻是讓妹妹不餓著肚子,換了兩件穿著不至於走在街頭低頭的衣服。日子是好了很多,可是沒有人知道我是多麽的孤獨。在這冷漠的城市裏除了妹妹,我沒有一個朋友。老板是個隻會挑三撿四,動不動就怒發衝冠的家夥,那些同事更算不上,她們隻是在老板背後偷懶,在老板麵前和我搶活幹的一群狡猾的家夥。而我還要對她們微笑,裝作不計較。我從來不跟她們講自己的身世,不跟她們講自己是孤兒,我不需要她們的憐憫和同情。我隻為我醜陋不堪的手指難過,為妹妹的鬱鬱寡歡難過,為夢境裏見過的父親、母親和老家難過,隻不過這些憂傷都被深深地藏在心底。

    我沉默不語,心裏卻空出一個大洞,我不知道日複一日的活著有什麽意義,我不想每天都洗著成堆的又油又髒的碗和臭氣熏天的豬腸,每天一身髒,疲憊的拉著妹妹迴到又黑又小的房子裏。我想起父親,他常常對著那些神頂禮膜拜,虔誠的祈求一家人幸福平安,過上美好幸福的生活。那是父親的“夢想”吧,有了這個夢想支撐,父親任勞任怨,安分守已。可是父親的“夢想”卻沒有實現,母親離我們而去,隨後爺爺和奶奶也離開人世,現實的痛苦讓父親再也無法忍受。我想這才是父親離開我們的真正原因吧!因為到現在我還不相信水性那麽好的父親會淹死。

    而我呢,我的夢想在那裏,我向誰祈求生活的希望。我不知道洗碗要洗到什麽時候,我的手和腳因為長期泡在臭水裏都開始潰爛了,走路隻能惦著走,洗碗要咬著牙。我的苦惱和絕望沒地方安放,隻有一筆一劃的寫在日記本上,也隻有這時,心裏才微微地舒暢一些。寫作成了我發泄的工具,裏麵沒有修辭,沒有華麗的詞藻,隻有我最真實的情感,最初的寫作隻因為我需要慰藉,與我的孤寂有關!

    妹妹和我不一樣,她很乖。看到我的手和腳都爛了,很心疼,希望能做些事,幫我減輕些生活的負擔。於是,妹妹就在餐館和周圍撿起了瓶子。每次妹妹見到我,總驕傲的說她撿的瓶子可以買幾多幾多錢。而我每次看到她又髒又瘦的臉,雞爪一樣的手,心裏總酸酸的難受。沒過多久,老板不讓妹妹把那些破爛堆在餐館前,說會影響做生意。沒事可做的妹妹一臉憂鬱。

    一天,妹妹忽然鄭重的告訴我,她要學擦皮鞋!她說有很多和她一樣大的人在街頭擦皮鞋,一天可以嫌好幾塊錢。我有些擔憂,擔心她會受別人欺負。但是妹妹挺起胸膛,擺出一副臨威不懼的神情,說她不怕。我拗不過她,隻好同意。

    就這樣,妹妹擦起了皮鞋。每次去給她送吃的,她總是坐在凳子上,很安靜的等著。一次給妹妹送飯,妹妹正在擦鞋,蹲在地上的她,看起來那麽瘦小,她使出渾身的力氣對付著眼前的那雙巨大的皮鞋。我看到她的頭一顫一顫的,頭發時不時地掉下來。她是那樣的專心致誌,以至擦到某些地方,她竟情不自禁地跪下去。我的淚猛然滾落下來,我是多麽的心疼瘦小的妹妹。像她這樣的年紀,應該背著花書包走在上學的路上……

    如果父親還在,母親也活著,我們都生活在一個幸福的家庭裏,我和妹妹都會坐在明亮的教室裏讀書……

    那一刻,我整個人和身心都被妹妹跪在地上的瘦小身影緊緊攫著,無法動彈和唿吸。那一刻我醒悟到,我要改變妹妹和自己的命運!我的胸口憋得難受,卻沒處釋放、發泄。

    晚上我把這種感受記到了本子裏。寫著寫著,我忽然靈機一動,我要寫作!我要寫文章,要寫和魯迅一樣的文章。我要用手中的筆養活妹妹和自己!我要當個作家,那是個偉大的夢想,那是改變自己和妹妹命運的路。可以仰著頭望著陽光,不必在別人麵前再低頭含首的仰人鼻息……

    那一刻,我被自己偉大的夢想激動得興奮不已。我為自己擁有夢想而激動!仿佛自己馬上就可以實現夢想,馬上成為作家一樣。

    我第一次看清了自己和這座城市,看清了距離,我翻來覆去的研究著,從模糊不清我漸漸看到了接近那個距離的道路——寫作!

    四年級都沒有讀完的我,要當作家!要實現當作家的夢想!簡直就是癡人說夢,現在想起來仍被那時的勇氣所折服。有時候,無知的人是幸福的,無知才會無畏,才會不知深淺的朝目標奔去……

    寫作,這念頭在我心裏成了一把火,我決定馬上付諸形動。我要寫我和妹妹來到這座城市的一些境遇,賣給某家報紙。想象著當每天習慣讀報紙的老板,對我橫眉冷對的老板,看到我的名字印出來大吃一驚的神情,我便暗自高興。

    我知道自己讀的書不多,開始時成功會來得很慢,但是我可以一邊寫,一邊學習,慢慢研究。等過了一段時間,等學習好了,作好了準備,我相信自己可以寫出偉大的作品來。到那時我就可以不用在餐館裏打工洗碗,妹妹也不用在大街上擦皮鞋,那時我的名字會掛在眾人的嘴上,比出名還要了不起。

    出名當然是好事,但是在我心裏,那光輝的夢想隻是為了證明自己配得上這座城市,我隻不過是個討厭別人的嘲諷,渴望和別人一樣得到尊重而已。

    生活不再暗淡無光,就算在洗那些令人作嘔的臭豬腸時,不再愁眉苦臉。我甚至不再刻意隱藏自己的手,不介意別人好奇的端詳那令我自卑的醜陋的手指。唯一令我苦惱的是,我沒有時間來看書學習和寫作。每天從早上四點一直忙到晚上十點,甚至更晚,根本沒有時間學習。唯一有空閑的時候就是去買東西的時候。除了去買東西的空閑,我可以在晚上上床睡覺的那一會兒,擠出十幾二十分鍾看書;可以在洗完碗和菜時看上幾分鍾,瞄上一眼。我總有機會看書,變戲法一樣,把書藏在幹粉條裏;放在菜架上的菜堆裏;掖在飯盒裏,為了不被老板發現,我總是很隱秘和小心。

    每次我把書拿出來看的時候,她們都一哄而上。我把書給她們看,但是她們並不把我當作朋友,這讓我很難過。有時,老板來了,她們一聲不響的跑去幹活了,剩下我一個人還沉浸在書中的故事裏。等我清醒過來,老板已站在了我的麵前。老板發現我好幾次,最後沒收了我的書,把我罵了一頓,扣了工錢。

    她們常常和我搶活幹,特別是察看到老板要過來時,更是如此。我個子小,搶不過她們,有時老板過來時,我沒有活幹,隻有傻站在那裏。我已不企望能交到朋友了,便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寫作上。

    “書到用時方恨少”,我希望能多讀些書,彌補自己後天的不足。看了幾個星期,覺得差不多了,便決定開始寫,可是拿起筆才發現不知道一篇文章要寫多長。於是我拿起攤上買來的一本雜誌,數了數裏麵最看好的一篇占了兩個版的文章,以它的字數作參照。至於內容,前麵提到過的,我早已想好了。我狂熱的寫了五天,才把它寫好。那幾天我的雙眼熬出了血絲,可我的精神卻很好。文章寫完了,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看不出什麽問題。可當我再翻開那些雜誌時,才猛然發現自己寫的東西像一塊麵團,沒有段落,沒有逗號和句號之外的標點符號。這其實怪不得我,四年級剛開始學習寫作文,我就離開了教室。如果讓我讀完小學,或者讀完四年級都不至於如此。

    我猛然感覺眼前的山又加高了一層。那些文學雜誌上沒有教如何分段、標點符號等語法問題,我隻好跑書店裏去找書。我到不遠的一家書社辦了借書卡。趁老板不在店裏時冒險偷偷跑出去借書還書。我照著書上說的用法改了幾遍,那篇兩千字的文章被改得亂七八糟,我前後抄了四遍。

    當我覺得完善時,卻又在另一本書上看到一篇對初學者的提示。其中有一條規律:稿紙不能兩麵寫,而且要用寫稿子專用的方格稿紙。這兩條我都沒做到。而且我又從那本書裏得知,第一流的文稿每千字三百元到一千元不等的稿費,我興奮得發狂。因此,在我第六次抄寫手稿時,我用三百乘以兩倍來安慰自己,乘積至少是六百元!相當於我在餐館裏打半年的工!天啊,我驚喜得叫起來!我想:如果能寫作的人還出去打苦工,簡直就是傻瓜!我需要錢,有了錢便能讓妹妹和自己過上好日子,便有了自由!

    我用一個長長的信封裝了手稿,寄給了xxx報紙。我以為報紙接受了的東西立刻就會發表。手稿既是星期五寄出的,星期一就該見報。我想象著當我把印有我名字的報紙拿到妹妹麵前時那副吃驚的樣子,便暗自高興和得意。

    星期一一大早,我起得比任何一個人都早,我到大門口的郵箱緊張把裏麵的報紙翻了個遍,借著門外微弱的燈光,仔細的搜索著自己的名字,翻到最後一頁,最後一小版,我的眼睛猛然暗了下去,沒有我的文章!我慶幸自己沒有告訴任何人,要不然多丟人。我黯然神傷,身體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力氣,拖著困倦的腳步迴去洗漱。

    然而沒過多久,我又精神振奮起來,因為我想到我寫的那篇文章沒有什麽新聞價值,不可能那麽快就發出來,或者會先跟我聯係之後再發稿。

    我的精神又好起來,跑到書社去借書,翻雜誌、報紙,翻大塊頭的工具書和語法書。我閱讀的欲望很大,就像一頭鯊魚,張開大口,無論是蝦米、小魚還是美味的大魚都一口吞下。我的胃奇好,越是我不懂的,越是使勁鑽,比如修辭,比如詩歌,雖然閱讀的過程中會碰到許多攔路虎。碰到許多不認識的字,不懂的詞語,要是在書社或書店裏還好,我可以翻字典,在住宿裏的時候,我隻好先把它抄下來,等到書店裏去時再查,跳過去讀。時間一長,我便渴望有一本工具書,可以隨意查找。但是一本字典或漢語詞典一本少說也要八、九塊十來塊的,相當於自己一個月的十分之一,我有點心疼。我幻想著用稿費來買,心裏又樂了起來。但是我無意中在一張報紙的啟示裏看到,裏麵的發的稿子每個字三分錢,而不是我以前看的第一流的文稿一千字三百元到一千完,我算一算,如果我那篇文章發表,稿費是二三十塊,我一下泄氣了。老半天我才迴過神,想一想夠買兩本工具書,也罷。

    然而,我等了一個多星期,我的那篇文章像石沉大海,沒有一點音訊,連一封退稿信都沒有。我一下子焉了,我想自己是不是在作一場黃粱夢?!這樣一想,幹起活來我便沒有了精神。

    沒過多久,我便把落稿的事拋到九霄雲外去了,因為當我拋開那些令我頭痛的修辭、語法的文法書時,我在書社裏看到一些扣人心弦的故事書。那些書讓我著迷,我沉醉在那些故事裏。當時還不知道那叫小說,在我的能力範圍內,我還不能明確的分別各種文章的類別、體裁。我覺得那些短短的小故事特別棒。決定也試著寫,寫得好與不好不去管,全當練習,培養自己構思和表達的能力。我賣勁的寫,當我看到一角錢一個字的稿費時更是倍受鼓舞,我仿佛看到自己和妹妹穿上了漂亮的衣服,不再為自己身上窄小的舊衣服發愁自卑,住上租來的房子,有很多書,有自己的書房,過上幸福自由的生活。

    我始終相信和肯定:別人能寫,我也就能寫。隻要給我時間,我相信自己還能寫出他們寫不出來的東西。

    我狂熱的寫,擠出每一分可以利用的時間來寫。我的口袋裏時刻裝著筆和紙,常常一邊洗碗洗菜,一邊在腦子裏構思故事,一有空閑,便掏出來寫上一兩句。那些稿紙上總是塗滿了斑斑點點的油汙。

    這時,餐館又來了一個叫芳的女孩,也是來洗碗的。她長得很高,高我一個頭,頭發短短的,流露出陽剛之美,有點像個男孩子,剛初中畢業。父親是個窮教師,因交不起學費,所以輟學了。習慣了孤單的我最初對她並沒有什麽感覺,然而漸漸地我便開始喜歡她了。她不會同其它有些小聰明的女孩一樣同我搶活幹,憑她的個頭,我想如果她想做的事是沒有人敢阻攔的,可是她不。她有著我們這個年齡的美好品質,純真、直率,有什麽就說,不會像我一樣放在肚子裏拐彎。她常常跟我講學校裏的情景和家裏的境況。談起她的父親時,她常常咬牙切齒,她恨她的父親,因為他的偏心,讓哥哥讀,而不讓她讀。她真是個坦率可愛的女孩啊!

    隻有在她麵前我才會暢所欲言,我對她談自己的故鄉和身世,還有我那“輝煌”的未來,因為我相信隻有她不會嘲笑自己。當她知道我是個孤兒時,她便處處護著我,不讓她們欺負我。

    一天,我拿出口袋裏的一首“詩”凝思起來,那是我琢磨了幾天才寫出來的。因為芳要走了,我沒有什麽要送給她,於是想寫與平時不同的東西送給她做紀念。於是在仔細琢磨了無數首詩後,便寫出了十二行的“離別詩”。說實話,我不知道自己寫得怎樣,唯一能感覺到的是,那些書上的詩,我讀起來找不著北,像踩在霧上,而自己寫的這首自己看得懂,意思清晰明了。

    我萬萬沒有想到初中畢業的芳看完我寫的這首“詩”,驚奇的說道:“你小小年紀就寫得這麽好,將來一定大有作為!”當我聽到她滿是誠意的讚美,一時激動得無法言語,落稿的不快一掃而淨,胸膛裏又充滿了希望。誰知道就是芳無意間的一句話,使我堅定了在以後的歲月裏堅持寫作的信念。如果不是芳的這句“無意”的讚美,至少我不會選擇寫詩,不會繼續著無可救藥的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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