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一點,沈元娘自然覺得這是應該的,畢竟人家可是未來會獨寵的汪貴妃,在宮裏能混的好,這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所以她是一點也沒想過,汪貴妃之所以能得寵,跟去年端午的事還有關係。
不提宮裏皇帝因為上次的事,如何生氣,如何冷落那些有勢力的妃嬪,卻說因為又過了一年,琳琅也到了及笄年齡。
及笄後不久,就要準備出嫁的事了。
這些都是小事,畢竟靖安伯夫人會好好安排的。
琳琅主要應對的,是接下來還會麵臨的一次危險。
好在這一次的危險,兇手是誰已經知道,好解決多了。
琳琅早在之前解決了承恩公府五小姐後,就一直盯著她,現在也多多少少知道這女人的情況了。
這個兇手,之所以在原身世界,會被發現,也很正常,因為,這一次出手的人,出身不是太高,她能調動的力量有限,所以很容易就被靖安伯夫人發現了。
這還不像之前次輔女兒那次,能發現是靖安伯夫人安排在原身身邊的護衛給力,一下子看到了那群人追著一群貴女跑不對勁,報告了靖安伯夫人,靖安伯夫人才提前抓到了人。
這一次,就不是事到臨頭才發現的了,而是有人直接跟靖安伯夫人說了,靖安伯夫人將計就計,將人收拾了的。
剛好對方出身不及靖安伯府,所以這一次是實打實收拾了,還不像之前幾家,有的知道了兇手,卻沒能收拾了,好比長樂長公主府的劉四娘。
這次這個兇手,下手的方式也很簡單。
因為出身不及靖安伯府的緣故,想弄什麽複雜的,也難弄的了。
這次兇手下手的方法,還跟原身及笄出嫁有關。
原身及笄後不久就會出嫁,在這之前,各家就開始給她添妝了。
不光親朋好友過來給添妝,靖安伯在兵部的下屬,兵部主事郎中們的家眷,也過來給原身添妝,畢竟上司女兒嫁人,不得多多少少表示表示啊。
下手的,就是個兵部郎中家的姑娘。
這個兵部郎中,是五品官,在京城,算是中等官員。
雖然隻是五品的中等官員,但因為是靖安伯的直係下屬,所以平常他們家也是經常來靖安伯府拜訪的。
這次原身嫁人,他們自然會來添妝。
於是兇手就在她母親給的添妝裏動手腳了。
其實長樂長公主的女兒等人動手腳,琳琅還能想得通,畢竟弄死了原身,她們再讓家裏人給她們安排跟安江郡王成親,是可行的。
但,這個五品郎中之女,她有必要害死原身嗎?害死了原身,安江郡王一個超品郡王,也跟你什麽關係都沒有啊,根本不會娶你的啊,就這樣,還打算害死原身,琳琅是真不懂她的腦迴路。
像她這樣的出身,直接勾搭安江郡王,搞個側妃當當,不是最穩妥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們是什麽攻略者,非要弄死原身,當上正妻,任務才算完成,要不然她怎麽要犯這樣的傻。
還是以為,弄死了原身,她能通過某種方法,讓她就算是五品官之女,也嫁的了安江郡王?
如果她有這本領,不弄死原身,直接勾搭安江郡王,讓安江郡王跟原身退親,不是更方便?
所以琳琅是真的搞不懂她這樣做的原因,以後一定想辦法,問問這些人為什麽這樣幹,為什麽非要弄死原身。
那姑娘在添妝裏怎麽下的手呢?
那姑娘的母親,給原身送了一副添妝,裏麵有一對手鐲,她在手鐲裏放了點料,那東西被人長期佩戴後,會致死的,類似慢性毒藥。
也是了,那姑娘出身差了點,想找幫手,估計很難,所以也隻能在這種東西上做點手腳了。
而這樣做,自然很容易被人發現,畢竟各家送的東西,靖安伯夫人不可能直接拿給女兒用的,自然是要檢查,看安不安全的。
所以她這計劃,根本不會成功。
甚至,這姑娘做的事,還不是之後發現的,而是很早就被靖安伯夫人發現了,這才讓靖安伯夫人能將計就計。
怎麽很早就被靖安伯夫人發現了呢?
原因也極其簡單。
那姑娘問郎中夫人給琳琅備的什麽添妝,郎中夫人說了後,那姑娘就說,能不能給她看看,她不戴,就欣賞欣賞。
郎中夫人倒沒反對,不過還是警告她,可不要亂動,免得弄壞了,又要花一筆錢。
那姑娘自然答應了。
於是這副添妝就到了那姑娘手中。
到了她手中後,她下手就簡單了。
她倒沒什麽外掛,但她似乎懂點化學知識,調配了一些藥水,將手鐲浸在裏麵。
本來她想將頭麵全泡裏麵的,但怕有些東西泡久了不好,所以隻泡了手鐲,畢竟赤金手鐲好泡。
泡了這些藥水的手鐲會怎麽樣呢,會致癌,因為她弄的這些藥水,具有高致癌風險。
——這些都是她事發後,跟靖安伯夫人交代的。
說句實話,要不是提前知道,要不然還真讓這姑娘弄成功了,因為,泡了藥水後的金手鐲,跟之前顏色還是一樣的,根本看不出來,就是細聞的時候,會有點讓人不舒服的味道,但對方將裝頭麵的匣子熏了香,讓人根本聞不出來。
而這姑娘做的這些事,靖安伯夫人怎麽發現的呢。
這也很簡單,自然是因為有人跟靖安伯夫人通風報信的緣故。
郎中女兒自以為自己用藥水泡金手鐲的事,別人不知道,因為藥水她是每天趁著午睡的時候製作的,拿到了頭麵後,郎中女兒便將手鐲浸在裏麵,放在她早就準備好的地方——她屋子更衣間櫃子底下。
畢竟這種藥水致癌,她自然不能放在她的床底下,怕聞久了對她身體不好,所以就放在更衣間櫃子底下。
更衣間她雖然也用,但不可能長期呆在裏麵,每天聞一會兒,是不礙事的。
其實這藥水,也不全是針對原身的,她也用這藥水害過別人。
這也很正常,身懷利刃,殺心自起,她擁有這樣的厲害東西,別人還不知道,她如何禁得住不害人。
不提宮裏皇帝因為上次的事,如何生氣,如何冷落那些有勢力的妃嬪,卻說因為又過了一年,琳琅也到了及笄年齡。
及笄後不久,就要準備出嫁的事了。
這些都是小事,畢竟靖安伯夫人會好好安排的。
琳琅主要應對的,是接下來還會麵臨的一次危險。
好在這一次的危險,兇手是誰已經知道,好解決多了。
琳琅早在之前解決了承恩公府五小姐後,就一直盯著她,現在也多多少少知道這女人的情況了。
這個兇手,之所以在原身世界,會被發現,也很正常,因為,這一次出手的人,出身不是太高,她能調動的力量有限,所以很容易就被靖安伯夫人發現了。
這還不像之前次輔女兒那次,能發現是靖安伯夫人安排在原身身邊的護衛給力,一下子看到了那群人追著一群貴女跑不對勁,報告了靖安伯夫人,靖安伯夫人才提前抓到了人。
這一次,就不是事到臨頭才發現的了,而是有人直接跟靖安伯夫人說了,靖安伯夫人將計就計,將人收拾了的。
剛好對方出身不及靖安伯府,所以這一次是實打實收拾了,還不像之前幾家,有的知道了兇手,卻沒能收拾了,好比長樂長公主府的劉四娘。
這次這個兇手,下手的方式也很簡單。
因為出身不及靖安伯府的緣故,想弄什麽複雜的,也難弄的了。
這次兇手下手的方法,還跟原身及笄出嫁有關。
原身及笄後不久就會出嫁,在這之前,各家就開始給她添妝了。
不光親朋好友過來給添妝,靖安伯在兵部的下屬,兵部主事郎中們的家眷,也過來給原身添妝,畢竟上司女兒嫁人,不得多多少少表示表示啊。
下手的,就是個兵部郎中家的姑娘。
這個兵部郎中,是五品官,在京城,算是中等官員。
雖然隻是五品的中等官員,但因為是靖安伯的直係下屬,所以平常他們家也是經常來靖安伯府拜訪的。
這次原身嫁人,他們自然會來添妝。
於是兇手就在她母親給的添妝裏動手腳了。
其實長樂長公主的女兒等人動手腳,琳琅還能想得通,畢竟弄死了原身,她們再讓家裏人給她們安排跟安江郡王成親,是可行的。
但,這個五品郎中之女,她有必要害死原身嗎?害死了原身,安江郡王一個超品郡王,也跟你什麽關係都沒有啊,根本不會娶你的啊,就這樣,還打算害死原身,琳琅是真不懂她的腦迴路。
像她這樣的出身,直接勾搭安江郡王,搞個側妃當當,不是最穩妥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們是什麽攻略者,非要弄死原身,當上正妻,任務才算完成,要不然她怎麽要犯這樣的傻。
還是以為,弄死了原身,她能通過某種方法,讓她就算是五品官之女,也嫁的了安江郡王?
如果她有這本領,不弄死原身,直接勾搭安江郡王,讓安江郡王跟原身退親,不是更方便?
所以琳琅是真的搞不懂她這樣做的原因,以後一定想辦法,問問這些人為什麽這樣幹,為什麽非要弄死原身。
那姑娘在添妝裏怎麽下的手呢?
那姑娘的母親,給原身送了一副添妝,裏麵有一對手鐲,她在手鐲裏放了點料,那東西被人長期佩戴後,會致死的,類似慢性毒藥。
也是了,那姑娘出身差了點,想找幫手,估計很難,所以也隻能在這種東西上做點手腳了。
而這樣做,自然很容易被人發現,畢竟各家送的東西,靖安伯夫人不可能直接拿給女兒用的,自然是要檢查,看安不安全的。
所以她這計劃,根本不會成功。
甚至,這姑娘做的事,還不是之後發現的,而是很早就被靖安伯夫人發現了,這才讓靖安伯夫人能將計就計。
怎麽很早就被靖安伯夫人發現了呢?
原因也極其簡單。
那姑娘問郎中夫人給琳琅備的什麽添妝,郎中夫人說了後,那姑娘就說,能不能給她看看,她不戴,就欣賞欣賞。
郎中夫人倒沒反對,不過還是警告她,可不要亂動,免得弄壞了,又要花一筆錢。
那姑娘自然答應了。
於是這副添妝就到了那姑娘手中。
到了她手中後,她下手就簡單了。
她倒沒什麽外掛,但她似乎懂點化學知識,調配了一些藥水,將手鐲浸在裏麵。
本來她想將頭麵全泡裏麵的,但怕有些東西泡久了不好,所以隻泡了手鐲,畢竟赤金手鐲好泡。
泡了這些藥水的手鐲會怎麽樣呢,會致癌,因為她弄的這些藥水,具有高致癌風險。
——這些都是她事發後,跟靖安伯夫人交代的。
說句實話,要不是提前知道,要不然還真讓這姑娘弄成功了,因為,泡了藥水後的金手鐲,跟之前顏色還是一樣的,根本看不出來,就是細聞的時候,會有點讓人不舒服的味道,但對方將裝頭麵的匣子熏了香,讓人根本聞不出來。
而這姑娘做的這些事,靖安伯夫人怎麽發現的呢。
這也很簡單,自然是因為有人跟靖安伯夫人通風報信的緣故。
郎中女兒自以為自己用藥水泡金手鐲的事,別人不知道,因為藥水她是每天趁著午睡的時候製作的,拿到了頭麵後,郎中女兒便將手鐲浸在裏麵,放在她早就準備好的地方——她屋子更衣間櫃子底下。
畢竟這種藥水致癌,她自然不能放在她的床底下,怕聞久了對她身體不好,所以就放在更衣間櫃子底下。
更衣間她雖然也用,但不可能長期呆在裏麵,每天聞一會兒,是不礙事的。
其實這藥水,也不全是針對原身的,她也用這藥水害過別人。
這也很正常,身懷利刃,殺心自起,她擁有這樣的厲害東西,別人還不知道,她如何禁得住不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