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父想著,幸好當初家裏裝了監控。


    當時裝的時候,是汪父怕自己有時需要出差,蘇母別出軌給自己戴綠帽,所以裝的,就是想監控蘇母。


    他可以在外麵玩,但蘇母出軌就不行。


    沒想到這個東西,這會兒能救了他,汪父不由暗讚自己當初裝的對。


    就在他翻監控,終於找到了汪怡讓他拿蘇琳琅的手機和身份證,也找到了他將手機和身份證拿給汪怡的視頻時,蘇母迴了來,身邊還站著一個膀大腰圓、身著軍裝的女子——這便是競賽官方配給蘇母的安保人員了。


    這安保人員,其實不光是保護蘇母不受汪父傷害的,還是為了保護蘇母不被國內外別有居心勢力傷害的,因為,琳琅現在得了那麽多東西,官方怕有人會惦記上,到時要是有什麽人控製了蘇母,將來蘇琳琅萬一有個不測,沒通關,這些物資,全會以遺產的形式,落到蘇母手裏,而蘇母被人控製了,豈不是要落到背後那人手裏,進而給了國外,那怎麽行,所以官方自然要派安保人員來保護蘇母,並且,隨著琳琅闖的關越多,得的東西越多,派的人就要越多,免得覬覦琳琅手中東西的人太多,蘇母不安全。


    當下蘇母帶著這個安保人員,跟汪父冷冰冰地道:“你們父女給琳琅報名星際競賽的事我已經知道了,我再也沒法跟你們這一對會害死我女兒的人再呆在一起了,這一次我必須離婚,我們去民政局吧。”


    汪父自然不想離,畢竟隻要汪怡扛下了所有,到時他是沒罪的,等琳琅死了,他就能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緣故,從蘇母那兒分到大量的蘇琳琅遺產,最後發達了,就能娶年輕漂亮的小姑娘,再生孩子了,所以就是離,也要到蘇琳琅死了,蘇母分了遺產再離,反正這會兒他是不會離的。


    於是當下汪父便道:“我不離!我……”


    汪父說習慣了,本想再威脅蘇母,說提離婚的事,就要殺蘇母和蘇母全家,但看到蘇母身邊站著的膀大腰圓的女軍官,汪父頓時不敢說了,而且他還想起了網上說的,要保證參賽人員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不能讓他們流血又流淚。


    雖然他能腆著臉說,自己也是蘇琳琅的家屬,但,就他之前威脅要殺了蘇琳琅(畢竟當時說要殺了蘇母全家的嘛,那蘇琳琅自然也包括在內了),後來他女兒又給蘇琳琅報名了星際競賽這兩件事,人家是肯定不會承認他是蘇琳琅的家屬,然後保障他的利益的,不但不會承認,肯定還會讓蘇母趕緊跟他離婚,所以當下就不敢罵了,隻堅決地說不離,畢竟隻要他不離,難道蘇母還能將他拖到民政局離婚不成。


    蘇母道:“既然你不離,那也行,我起訴離婚。”


    然後向那個女軍官道:“張妹子,我要起訴離婚,最快多久能離婚?”


    那個姓張的女軍官道:“法院會以最快的速度處理,應該隻要一個月左右。”


    汪父聽了臉上神情不由一鬆,想著星際競賽半個月一次,一個月過去,蘇琳琅要打兩場,到時蘇琳琅可不知道還在不在了,等蘇琳琅不在了,就算蘇母要離,他也得到蘇琳琅的遺產了,那也行了。


    然後就聽那個姓張的女軍官道:“我對這方麵不太了解,我幫你問一下這方麵的人吧。”


    當下姓張的女軍官便給競賽中心打電話問了這個事,問蘇母要是想起訴離婚,多久能離。


    然後跟蘇母道:“競賽中心問了法院,法院說七天之內看看立不立案,之後再判定,但你這個事,法院肯定會最快處理,你的申請提交上去,當天就能立案,走流程的話,半個月內應該就能走完。”


    汪父聽張姓女軍官這樣說,當下不由慌了,這還沒完呢,就在他慌張的時候,警方來人了,說是蘇琳琅報警,說她不是自己報名參加星際競賽的,是她將手機和身份證交給了汪父後,發生了這樣的事,於是警方便要帶走汪父,了解這個情況。


    這下汪父沒時間糾纏跟蘇母離婚的事了,當下趕緊表示:“不是我弄的,是我女兒弄的,警官,我這兒有監控視頻做證據。”


    ——這就是琳琅隻舉報汪父的緣故了,因為琳琅沒證據證明,這是汪怡做的,所以隻能先舉報汪父,反正無論是汪父死還是汪怡死,隻要能死一個,她都可以。


    要是汪父頂罪了,汪怡沒死,大不了等自己通關了,再找汪怡的麻煩不遲。


    到時精神力修煉的肯定很厲害了,暗中收拾她不是什麽難事了。


    當下汪父將證據交給警方後,警方還是將他帶去做了筆錄,然後馬上便將汪怡抓了過去。


    汪怡還以為她父親已經給她頂罪了呢,畢竟她父親可是最疼她的,這點小事,肯定會幫她的——汪父一直以來的疼愛假象欺騙了她,她根本不知道汪父的真麵目——所以還在那兒很放心地看著琳琅順利通關的視頻咬牙切齒,拚命詛咒琳琅下一次一定會死呢,結果發現警方上門,頓時就嚇死了,聽了警方的詢問,當下一個勁地否認。


    在她想來,隻要她不承認,警方沒證據,還能怎麽著自己。


    哪知道警方手裏竟然有監控視頻,顯示她在當時拿了琳琅的手機和身份證,然後用琳琅的手機和身份證報名星際競賽的事。


    雖然監控畫麵看不到她報名時,手機上的畫麵,但她當時嘴裏念念有詞,將她要給琳琅報名,弄死她的話,說了個清清楚楚,這是鐵證如山啊,讓汪怡想不承認都不行。


    當下汪怡不由崩潰了。


    她本以為,害人是不需要付任何代價的,隻要一部手機,一個身份證,輕輕鬆鬆,就能讓她討厭的蘇琳琅上西天,沒想到,最後的結果卻是,她將以故意殺人罪判刑,而據她之前從網上查到的消息看,她是極有可能會死刑的,因為國家準備亂世用重典,免得以後還有人敢做這樣的事。


    一想到蘇琳琅沒被她弄死,相反,她自己要死了,汪怡能不崩潰嗎?


    剛好汪父這會兒也還在警局,於是當警方押著汪怡去關押的時候,汪怡便控製不住地掙脫了沒注意的警員的控製,衝上去要打汪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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