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時候,琳琅和板栗就夜宿山林,還好現在是夏天,倒是不冷,將另外一套衣服搭在身上,就不會凍著了。


    也不用擔心會有野獸來找她們,因為琳琅已派了機器人在附近巡邏,看到有野獸就趕走或直接消滅。


    琳琅又偷偷在她們躺的附近放了驅蟲儀,讓蟲子不敢靠近,要不然兩個女孩,睡在山林,不但會碰到危險,還會被蚊子咬,可不好過。


    正因為外麵危險,再加上兩人沒錢,這也是劉家人一整天沒看到琳琅和板栗,並未以為她們跑了的緣故,因為他們知道,這兩人跑不了的,她們在外麵生存不下去。


    他們哪知道,有琳琅這個外星人,能安全地跑掉呢。


    所以直到天黑,兩人沒迴來,劉家人才發現,琳琅和板栗失蹤了,這才急了。


    畢竟,無論是琳琅,還是板栗,都有十三四歲了,馬上就能將人嫁(賣)了拿一筆彩禮了,這不見了,那他們不是虧大了?


    特別是琳琅,這人沒了,堂嫂(接生婆)要發現他們將人弄丟了,不給好處了怎麽辦?那可是一個月五百文的好營生啊,沒了他們可要損失慘重啊,要知道他們全家賺一年,也賺不到六千文,可養著琳琅,一年就能得到這麽多錢,丟了的話,將來嫁出去的彩禮,加上現在接生婆還給的養孩子的錢,這麽一大筆錢要是沒了,他們可不是損失慘重麽。


    當下劉家人就想出去找,但這會兒天已經黑了,他們到哪兒去找?且天黑找人也不安全,再加上宋婆子被蜂子蜇了還沒好,也沒精力指揮著眾人去找,於是大家便商量,明天一早起來去找。


    不管怎麽樣,這兩個,尤其是琳琅,是一大筆錢,他們不能丟了的。


    而第二天一早起來,他們跟親戚朋友說了這個事,帶上親戚朋友一起找,畢竟光是他們一家這麽多人找,怕人手少了,找不到人。


    之後他們分頭尋找。


    他們覺得,這兩人就是跑,應該也是沿著大路跑,山路肯定不敢走,所以便沿著大路往兩邊找,邊找邊問可有誰看到了她們。


    不過沒一個人說看到了她們。


    劉家人還不死心,一直順著大路找,中間有岔路口,又分別到各個岔路上進行了尋找,找了一上午,也沒找到人,這下他們急了,畢竟一想到可能要損失那麽多錢,能不急了嗎?


    有人就開始猜測,道:“是不是她們去山上打柴,被野獸叼走了?畢竟她們帶走了柴刀,像是出去打柴。”


    這話說的有理,於是下午的時候,劉家人便發動親戚朋友,往山上找,但也沒找到一點線索。


    畢竟要真是被野獸吃了,肯定也該有點痕跡才是,不可能一點痕跡都沒有。


    一時之間,他們不明白,琳琅和板栗是去了哪兒,想著她們兩個小姑娘,腳程不快,再加上還沒吃的,又累又餓,能走多遠,他們這些大男人,走路比她們快多了,就算她們走的快,他們也該追上了才是,但人呢?到底去哪了?


    他們哪知道,琳琅和板栗,這會兒早就走出去很遠了。


    琳琅有小蜜蜂弄的地圖指示,走的都是捷徑,再加上琳琅也知道,一開始一兩天,不能歇,得走快點,免得劉家人追上來了,所以走的很快,劉家人想找到,漫山遍野的,他們哪能知道,她們去了哪裏,畢竟山間小路太多了,一條通往這兒,一條通往那兒,他們就是沿著山間小路追,也很快就會失去方向,不知道該沿著哪條路追較好,所以琳琅已經成功將劉家人甩掉了。


    等到第二天晚上琳琅和板栗睡覺,琳琅偷偷看小蜜蜂裏,對劉家人的監控時,就發現,他們找的範圍,離自己最近的,都有好幾十裏,徹底不用擔心了。


    板栗並不知道琳琅的最終目的地是土匪寨子,而不是什麽鎮上或縣城,然後去當丫環,因為她不知道琳琅帶著她繞來繞去的山頭,是通往哪裏的,隻想著,隻要有路,肯定就會通往有人煙的地方,畢竟要是沒人煙,也不可能出現路,所以看一時沒找到人,倒也不著急。


    倒是琳琅看劉家人應該追不上她們了,便放下心來,走的慢了,畢竟她要慢慢走,好修煉武功。


    不但她要練,板栗也要練,就算她以後給人做丫環,起碼有自保能力,總是好的。


    當下琳琅便道:“我們是女孩兒,在外麵要有一定的自保能力,我來教你練一套拳法吧。”


    板栗驚奇地道:“你怎麽會什麽拳法?”


    琳琅道:“我經常在山上打柴,認識了後山的老獵戶,你應該有聽說,他年輕時曾經當過兵,打過仗吧,我這拳法,就是跟他學的。”


    其實才怪了,不過是琳琅想出來的,糊弄其他人的說辭罷了。


    關於琳琅說的那個人,板栗倒是聽過的,不過因為那個老獵戶是個怪脾氣,而且看起來好嚇人,板栗等小姑娘,根本不敢接近他,所以她也是沒想到,琳琅竟跟那個老獵戶打過交道,還跟他學過拳法。


    當下板栗便道:“行,你教我吧,我會幾招,以後進大戶人家當丫環,別人就不敢欺負我了。”


    琳琅看板栗願意學,當下便教起了板栗。


    雖然十天半個月,對新手來說,可能沒什麽用處,但起碼會一些躲避的方法了,這總也有好處。


    當下琳琅跟板栗兩人,一邊習武一邊往前走。


    中途琳琅發現了一個小溪,撈了兩條魚,用隨身帶的打火石生火,烤熟了,兩人吃了個飽。


    其實琳琅也可以打野雞野兔吃的,隻是野雞野兔沒魚好處理,琳琅偷懶,就隻弄了魚,要不然,依琳琅的手段,想吃什麽就能吃到什麽的,畢竟這兒遠離人煙,山上野味不少的。


    這期間,琳琅兩人也碰到過人的,畢竟既然有路,就說明會有人經過,這樣一來,會偶爾碰到人,也很正常。


    不過琳琅兩人沒跟這些人打交道,畢竟誰會跟路過的陌生人打交道啊,倒是路過的人,看兩個小姑娘在荒僻山路上行走,覺得奇怪,想著這是誰家的姑娘啊,進山進的這麽裏,不怕碰到野獸之類的東西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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