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特大縱火案
檔案編號:
經辦單位:向陽分局
經辦人:龍港分局支隊支隊長離劍
案情經過:
2020.1.24淩晨2點15分;向陽分局轄區接到報案,事發時聲稱南豐大學醫學院實驗室內發現教職工胡勤死亡事件。
遂案發後j隊值班的副支隊蕭賀以及助理沐霜,帶隊於淩晨3:07分進入南大四號教學樓;化元樓1樓實驗室,勘察並封鎖現場。
於淩晨3:50分時、副支隊長蕭賀與j員沐霜勘察樓層時發現疑犯,副支隊長蕭賀用步話機反應情況,追擊之下進入了化元樓北側浮休道館。
淩晨3:59分,j員沐霜用隨身步話機再次唿叫增援。
淩晨4:11分,浮休道館起火。
淩晨4:24分,向陽區xf大隊到場。
淩晨4:36分,副支隊長蕭賀被救出,未找到j員沐霜
淩晨4:41分,第二次進入火場,未找到j員沐霜
淩晨4:43分,副支隊蕭賀試圖衝入火場,且言語行為過激被向陽支隊支隊長梁宣文製止並采取措施。
淩晨5:04分,大火得以控製,現場組織第三次搜救,無果。
淩晨5:15分,第四次搜救,無果,後連續展開的三次搜救任務均未果。
淩晨5:50分,火勢熄滅,第八搜救,於清晨6:09分在因大火倒塌的建築廢墟下方發現屍體一具,經法醫鑒定係男性,因為遭受火災無法辨別身份,其內部器官有瘀血為多處搏鬥傷,且與副支隊蕭賀描述,其與男屍上身上搏鬥傷吻合,並被列為本次案件的第一嫌疑人。
上午7:21分,現場仍未找到j員沐霜,無法確定是否生還。
中午9:20分,此案引起市j高度重視,遂派龍港支隊全權接管。
下午3:23分,法醫確定浮休道館死者身份,同上。
下午4:40分,第一起案件告破,從教學樓監控錄像以及犯罪現場犯罪嫌疑人遺留下來的血腳印判斷浮休道館死者係同一人,且在其右手指甲縫隙間發現殘存血小板,經dna核實該死者為第一起案件的兇手,但其身份為南大生物工程係研究生張淳武。
晚上6:30分,北海支隊副支隊長蕭賀接受審訊。
晚上8:40分,第二起案件第一次調查結束。
個人匯報:1.24特大縱火案仍有諸多疑點,下一步偵破方向便是兇手的身份信息以及對向陽支隊副支隊長蕭賀的調查,我本人非常堅信蕭賀不存在蓄意謀殺同事的想法,從張淳武的法醫鑒定上看,其死亡時間可以推斷是在蕭賀被救離現場之後,且蕭賀的描述以及道館內監控在因火災毀壞之前畫麵的比對,蕭賀與沐霜二人與兇手正發生搏鬥,且沐霜與蕭賀為戀愛關係仍處在在熱戀期,不存在情殺、仇殺等犯罪動機,以上都是我個人根據現有證據做的報告和分析,希望市局領導放心,這個案件我離劍會繼續調查下去的,直到查清楚真相為止。
署名:離劍
日期:2020.3.1
檔案編號:
經辦單位:向陽分局
經辦人:龍港分局支隊支隊長離劍
案情經過:
2020.1.24淩晨2點15分;向陽分局轄區接到報案,事發時聲稱南豐大學醫學院實驗室內發現教職工胡勤死亡事件。
遂案發後j隊值班的副支隊蕭賀以及助理沐霜,帶隊於淩晨3:07分進入南大四號教學樓;化元樓1樓實驗室,勘察並封鎖現場。
於淩晨3:50分時、副支隊長蕭賀與j員沐霜勘察樓層時發現疑犯,副支隊長蕭賀用步話機反應情況,追擊之下進入了化元樓北側浮休道館。
淩晨3:59分,j員沐霜用隨身步話機再次唿叫增援。
淩晨4:11分,浮休道館起火。
淩晨4:24分,向陽區xf大隊到場。
淩晨4:36分,副支隊長蕭賀被救出,未找到j員沐霜
淩晨4:41分,第二次進入火場,未找到j員沐霜
淩晨4:43分,副支隊蕭賀試圖衝入火場,且言語行為過激被向陽支隊支隊長梁宣文製止並采取措施。
淩晨5:04分,大火得以控製,現場組織第三次搜救,無果。
淩晨5:15分,第四次搜救,無果,後連續展開的三次搜救任務均未果。
淩晨5:50分,火勢熄滅,第八搜救,於清晨6:09分在因大火倒塌的建築廢墟下方發現屍體一具,經法醫鑒定係男性,因為遭受火災無法辨別身份,其內部器官有瘀血為多處搏鬥傷,且與副支隊蕭賀描述,其與男屍上身上搏鬥傷吻合,並被列為本次案件的第一嫌疑人。
上午7:21分,現場仍未找到j員沐霜,無法確定是否生還。
中午9:20分,此案引起市j高度重視,遂派龍港支隊全權接管。
下午3:23分,法醫確定浮休道館死者身份,同上。
下午4:40分,第一起案件告破,從教學樓監控錄像以及犯罪現場犯罪嫌疑人遺留下來的血腳印判斷浮休道館死者係同一人,且在其右手指甲縫隙間發現殘存血小板,經dna核實該死者為第一起案件的兇手,但其身份為南大生物工程係研究生張淳武。
晚上6:30分,北海支隊副支隊長蕭賀接受審訊。
晚上8:40分,第二起案件第一次調查結束。
個人匯報:1.24特大縱火案仍有諸多疑點,下一步偵破方向便是兇手的身份信息以及對向陽支隊副支隊長蕭賀的調查,我本人非常堅信蕭賀不存在蓄意謀殺同事的想法,從張淳武的法醫鑒定上看,其死亡時間可以推斷是在蕭賀被救離現場之後,且蕭賀的描述以及道館內監控在因火災毀壞之前畫麵的比對,蕭賀與沐霜二人與兇手正發生搏鬥,且沐霜與蕭賀為戀愛關係仍處在在熱戀期,不存在情殺、仇殺等犯罪動機,以上都是我個人根據現有證據做的報告和分析,希望市局領導放心,這個案件我離劍會繼續調查下去的,直到查清楚真相為止。
署名:離劍
日期:20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