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進背風處,他立刻拿出一塊幹淨的手帕,包住她的手,然後這條雪白的手帕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染成血紅。


    這樣不行。


    他匆忙擦拭她手上的血,她吸了口氣,下意識抽手,特別疼。


    他一急,忽的垂首,用舌頭舔她的傷口。


    “喂,你——”沒來得及阻止他。


    唾液有止血的效果,雖然,不是特別好用。


    “跟我來!”


    嘴裏都是腥味,但他顧不得這麽多了,用手帕綁好,讓她半握拳,拉著她就走。


    她沒說話,幾乎是被他強拖著,硬闖進了最近的一家民居,然後堂而皇之的亮出證件,要求人家“協助調查”——立刻交出急救箱。


    他態度強硬,根本不允許對方反對,破門而入,這一對老夫妻還以為他要入室搶劫呢。


    她幹笑著解釋,一句話還沒說完就被他按在椅子上。打了清水,為她衝洗傷口,消毒,上藥……


    她坐著椅子,好像眾星捧月似的,他為她包紮的時候就這樣半跪在地上,著急、專注、認真,一動沒動,也不容許別人插手。


    她默默的看著,全程都沒說話,也沒喊痛。


    其實,血流得挺誇張,但是她沒覺得很痛,清洗後就能看到,傷口也並不深,很容易止血。


    他太大驚小怪了。


    基本包紮好之後,她才有意無意的說了一句:“你當我是瓷娃娃嗎?”


    他漆黑深邃的眸子看向她,長歎口氣,卻又笑了:“你不是瓷娃娃怎麽總受傷?”


    緊急處理過後,他們向這戶人家道了謝,兩個老人也很好說話,不禁好奇問了兩句出什麽事兒了,還不知道這棟樓發生的命案。


    她左手受傷,他改牽著她的右手,等電梯。


    “待會兒再去醫院,幫你好好處理一下。”


    “不用了啦。”她似笑非笑的說,“話說,你剛才太橫了,兇神惡煞的,瞧把別人嚇的。”


    他靜默一瞬,又說:“傷口愈合要幾天,手別沾水。”


    “這我可不保證,還得洗臉洗澡呢……瞪我幹嘛,電梯來了,快點去現場瞧瞧。”


    現場發生在秦文彥的家,防盜門敞開著,最先趕到的警員封鎖了現場,鑒定人員正在進行痕檢。


    他們帶上鞋套手套進入,喬鑫的屍體在臥室,地上是血,有幾處血跡樣子不太自然,茶幾桌被撞倒了,旁邊是一個球杯紀念物,上麵也有喬鑫的血,這就是兇器。


    月香跟喬鑫教授不太熟,可畢竟見過幾次,看到認識的人就這樣死了,她的心情波動很大。


    逃得過一次,逃不過第二次,喬鑫還是死了。


    喬鑫死時睜大了雙眼,她被打中了後腦,又跌在茶幾桌上,滿頭滿臉的血,死都不瞑目。


    她不忍看,裴銘瑾很自然的蹲下,細看死者後腦的傷,淡淡的說:“一擊致命,兇器應該是這個紀念杯。”


    月香查看房間,在桌上發現一小塊正方形地方沒有汙垢,這就是放紀念杯的地方,於是低聲說:“曲晴把喬鑫叫來,想要跟她當麵對質。但是兩人說著說著就吵起來了,曲晴隨手拿起一樣東西打了喬鑫,憤怒之下,失手把她打死。”


    雖然外遇事件的主角秦文彥已經掛了,但是有些事還是要說清楚,弄明白,對於女人,這很重要。


    這是一場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激情殺人,唯一令她不安的是,這次殺人發生的時間太湊巧了。巧到炸彈魔想要喬鑫死,喬鑫就趕緊被殺了。


    “現在下結論還太早。”


    “嗯?”


    早嗎?現場已經很明顯了,動機、屍體、兇器都有,曲晴也承認是她殺人,還有什麽可懷疑。


    他站起來,問現場人員:“報案的人呢,是誰?”


    “是隔壁的鄰居,就是那位。”樓道裏的一個中年婦女。


    他去詳細盤問那名發現者,月香好奇,也跟過去。


    “太可怕了!我早上買菜迴來,看到曲晴站在門口,特害怕。她看到我就衝過來,鞋都沒穿,光著腳進了電梯。我還反應過來咋迴事,一看她家房門沒關,往裏瞄了一眼,好像有個人倒在地上,到處是血!我沒敢進去,急忙報警了!”


    他返迴現場,各屋轉了一圈,直接對她說:“兇手不是曲晴。”


    她愣住,怎麽就不是曲晴了?


    他豎起手掌:“我粗略觀察了一下,證明兇手另有其人的證據至少有五個。”


    她驚到:“五個?!那麽多?!”而且你也太快了吧,這才剛到現場!


    他淡淡的說:“稍後進行詳細屍檢和指紋鑒定,你還會發現更多。”


    她承認他擁有遠超常人的觀察和記憶能力,可是不進行屍檢和指紋就誇下海口,太自大了吧。


    看她一臉不信,他一條一條開始數:


    “第一,角度。曲晴跟死者喬鑫差不多高,如果她要抄起一個鈍物擊打受害人,傷口位置應該在後腦偏下,而不是後腦上方。以死者倒下時的位置和軀體姿勢來看,她死前應該是站立,而不是蹲立,這說明殺她的兇手比她要高。


    第二,力道。我剛說了,兇手一擊就殺了死者,甚至磕癟了兇器,這代表兇手的力道不小。曲晴體型偏瘦,就算在極致的憤怒下,她有沒有這樣的力氣值得懷疑。


    第三,噴射的血跡。兇手從後方偷襲死者,那麽血跡應該噴射到兇手的臉上、手上、甚至全身,可是你看,曲晴身上十分幹淨,沒有明顯的血跡。以她當時的精神狀況,我不認為她會先清洗身體再換一套幹淨衣服穿上。


    第四,腳印。曲晴沒有穿鞋,可她腳上並沒有血跡,再看現場這幾處不正常的血印,明顯有被踩過的痕跡,但為什麽沒有留下她的腳印,屋內也沒有染血的鞋底或襪子?很簡單,因為踩到血跡的人並不是她。


    第五,曲晴的反應。她是敞開門,在樓道等待有人經過,然後才逃離。而且正常人是有多遠逃多遠,她卻是直接跑到樓頂,意圖跳樓。而且跳樓之前像是故意等待警方的人趕到,然後對我們說人是她殺的,留下證言,想讓我們相信犯人就是她。”


    他緩了口氣,但根本不等她跟上思路就拋出結論:“所以兇手不是曲晴,極有可能是……曲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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