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楊正和,是個警察。


    大家都說人死之前能看見走馬燈,我現在眼前出現的這些重要的人,應該就是走馬燈吧。


    首先我要道歉,因為我說謊了。


    之前在相互印證大家是不是“人”的時候,我對他們說我有個兒子。


    我的確有個兒子,但是他七年前就已經死了。


    做警察嘛!特別是刑警,難免得罪人。


    我記得,這件案子起因是八年前。


    那個時候還沒有掃黑除惡的活動,特別是特別這個小地方,黑幫猖獗。


    李春梅是個五十六歲的下崗女工人,年紀大了在城裏不好找工作,湊錢買了輛小三輪車,走街串巷的收點廢品、撿點破爛算是補貼家用。


    而錢振華是當地一家夜總會的老板,手下有幾十個小弟,聽說還有點關係。


    原本這兩個人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塊的,結果那天錢振華喝了點酒,領著小三兒開著大奔在外麵兜風,一腳油門正好撞到了收完破爛準備迴家的李春梅。


    如果錢振華當時就把人送到醫院,賠點錢,這件事可能也就這麽過去了!


    但這位自詡黑道大哥的錢老板非但沒把人送到醫院,下車之後拎著一根鐵棍對躺在地上的李春梅瘋狂毆打,等到李春梅徹底不動了,他才開著大奔從李春梅身上攆過,揚長而去。


    很快,警局接到報警,楊正和到的時候李春梅已經斷氣了,她老公和兒子在旁邊哭的撕心裂肺,要求警察嚴懲兇手。


    而這位錢老板很快就被抓住了。


    隻不過他一口咬定,當天開車的並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一個小弟,並且說明這隻是交通事故,絕對不是謀殺。


    至於在法庭上究竟是怎麽迴事,還有錢老板上麵通知什麽人,或者這裏麵還有什麽其他的事兒,不是我一個小刑警能知道的。


    最後判決結果:那位頂罪的小弟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另外錢老板賠了李春梅家屬幾十萬。


    原本所有人都以為這件事過去了,但李春梅的家屬不能認同這樣的結果,堅決上訴。


    但最終因為證據不足,維持原判。


    李春梅的兒子叫趙龍,是個很年輕的小夥子,一直在工廠裏打工,是個很勤奮的人。


    而這一切的悲劇,現在才剛剛開始。


    麵對母親的死,趙龍心中萬分悲痛,絕對不服從法院的判決。


    可是麵對有錢又是有關係的錢老板,這條道好像已經走不通了。


    趙龍在工廠裏做車工,自己做了一把兩尺長的砍刀,一直偷偷的跟著錢老板,足足跟了他三個多月,終於,他等到了一個機會。


    那天晚上,錢老板喝的爛醉,將大奔停在停車場,搖搖晃晃的往家走。


    而趙龍就這麽跟在他身後,一路跟到他家裏。


    錢老板在外麵雖然花天酒地,可是在家裏很疼愛自己的老婆,兩個人還有個九歲的女兒。


    趙龍趁著錢老板開門的一瞬間,直接跟進去,拿著砍刀對錢老板連砍幾十刀,最後錢老板被砍的已經看不出人形了。


    這時候的趙龍已經殺紅了眼,就連錢老板的妻女也沒有放過。


    等徹底冷靜下來以後,趙龍看著滿地的屍體驚慌失措,連夜和父親迴到老家。


    警察也不是吃素的,接到報警以後很快就查到了趙龍身上,去抓趙龍的還是我。


    當時,我記得清清楚楚,我把趙龍拷在地上以後,那個老父親一直跪在地上求警察放過他們父子。


    “我兒子是為民除害?怎麽就成殺人犯了?那幫黑社會把我老伴撞死的時候你怎麽不去抓?”


    我麵對趙龍父親的責問,我沒有說話,我沒法說話。


    我在警局混了這麽多年,知道這裏麵的事兒不是三兩句能夠說清的。


    最後,經過一審二審,趙龍最終被判死刑。


    我當時以為,這件事情到此為止已經徹底結束了。


    可是萬萬沒想到,這竟然會成為一切的起點。


    三個月後的國慶節,我兒子從學校放假迴來,我開車去車站接他,但是左等右等,都沒見到那個傻小子。


    我等來等去,最終等到的卻是一通電話。


    “楊警官,你還記不記得我了?你兒子在我手裏。”


    一聽到這個聲音,我整個心都沉到穀底了。


    這是趙龍父親的聲音。


    “你想幹什麽?你是不是想要錢?你給我報個數,我一定給你湊齊。”


    電話那邊傳來了不屑的笑聲:“楊警官,你認為對我來說錢還重要嗎?我想跟你談談,就你和我。”


    最後他說了一個地址。


    作為刑警,我二話不說將這件事情報告給了警隊,警隊自然也高度重視。


    馬上在那裏包圍。


    可當我看見趙龍父親和我兒子的時候,血都涼了半截。


    二人身上纏滿了炸彈,隻要稍有不慎就會爆炸。


    “姓趙的,我知道你慘,但這件事情跟孩子無關,你兒子是我抓的,你要報複來找我,把孩子放了!”我看著兒子驚恐的眼神,心都快碎了:“而且你要相信法律,你兒子殺了三個人,其中還有一個是九歲的小孩,怎麽判都是死罪,你怎麽就想不明白呢?人人都像他這樣,豈不是天下大亂?”


    趙龍父親隻是在那兒笑,笑得讓人毛骨悚然:“大老板殺人能找人頂罪,判個幾年就出來了。我兒子殺人就得判死刑。這就是你口中的法律。法律是給我們窮人定的,現在我算是看明白了。楊警官,你知道我為什麽把你叫來嗎?我就是要看著你兒子在你眼前被炸得粉身碎骨!用你的法律來審判我吧。”


    說完,這個老實巴交一輩子的農民沒有一絲猶豫的點燃的引線。


    “爸!!!”


    這是他最後一次管我叫爸。


    然後炸彈就爆炸了。


    在那一瞬間,我終於體驗到什麽叫天塌了。


    我的天塌了,他的天也塌了。


    我也終於明白為什麽這個老趙頭不願意去講道理。


    所有的道理都是為了讓人好好活著。


    但是他一心求死。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一個好警察,但我絕對不是一個好父親。


    從那個時候開始,對兒子愧疚每時每刻都填充著我的心。


    隻有在幫到別人的時候,這種愧疚才會稍微緩解。


    久而久之,甚至形成了一種心理疾病,有一種強烈的自毀傾向。


    寧可自己死,自己受委屈,也不想看著別人受罪。


    所以,我在聽到卷簾門外有個女人敲門,我毫不猶豫的選擇了開門。


    卻沒想到,這是我人生的終點。


    我叫,楊正和。


    我的故事講完了,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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