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決問題,關鍵在於,采買隊要有強大的機動能力。
李孟羲想到的是,采買隊可以全部是車馬騎兵,不帶任何一個步卒,以保證其擁有絕對超越步軍的速度。
而且,車隊不能是帶著牛車的,老黃牛拉車速度很慢,還不如人走的快呢。
所以,采買隊應該全部都是輕便的馬車。
馬拉車甚至能飆車把速度飆起來。
劉備說,驢車也很快。
李孟羲愣了下。驢車軍中有,但是不多,畢竟,牛能耕地,牛的力氣也大,牛的耐力也強,牛的性價比是農業社會最高的牲口,百姓養牛多,養驢少,這很正常。
李孟羲實在腦補不出驢子拉車溜達的畫麵。
如果馬匹足夠,還是用馬車更好一點。
而且,為了使速度更快,更快的與大軍匯合,馬車車隊不能裝的太滿了,裝太滿,馬拉著就跑不快了。
馬車應該隻裝個半滿。
而且,若為了協調統一,采買隊盡可能的全部是一樣的牲口,要麽全是馬,要麽全是驢子,這樣速度大致能保持一致,一個采買隊,幾十輛車,可以一同行動。
若不然,有馬車,馬車之中又夾了一輛驢車。
前邊馬車速度快,已經跑很遠了,一個不巧,後邊驢車輪子壞了,這可好,前邊馬車車隊已經跟上大軍了,一數,少了人,趕緊往迴一看,一看,原來車壞半路了。
這時,再調派馬車迴來救援,豈不太耽誤事了。
而要是,都是馬車,速度一樣,全程一起行動,哪輛馬車壞了,全隊都停,把壞的馬車上的糧食,反正就半車糧,壞掉的車上的半車糧給其他車分分,一車一袋糧,一下不就分完了,然後,壞掉的車直接就扔掉不要了算了。
車夫直接騎著拉車的馬,直接跟著走了,多省事,耽誤不了多少時間。
整齊劃一,能提高容錯率。
李孟羲突然明悟,既然日後軍隊規模大了,馬匹多了,可以組建專門的馬車隊在行軍途中負責采買。
既然日後可以這樣,那麽現下為何不能如此?
想到,遊騎商隊靠背著簍子買東西,區區幾個簍子,能承載的東西有限,因此,不能買大宗的麥秸生麻之類的東西,隻能挑要緊的買。
莫不是傻了,直接弄個馬車,就能把問題解決了不是,何必用人背著簍子呢。
一會兒功夫,李孟羲就又有所得了。
跟劉備正聊著,李孟羲突然停下,慌忙拿起筆,在布匹上刷刷寫了起來。
劉備正說著,沒了李孟羲的聲音,不由轉頭看,看李孟羲奮筆疾書,筆走龍蛇。
看李孟羲寫到酣暢淋漓,快意無比,劉備有些羨慕,很想又弄來筆,也寫東西。
依然是《後勤》一卷,李孟羲寫到,
【軍中采買隊,可用馬車,馬車快捷,雖離隊遠去,但須臾可追上大軍步兵後隊。
細則有,一,用馬車,不用牛車,牛車速慢,而馬車迅疾。
二,馬車半載,不使車載沉重,以慢車速。
三,車隊數十車,應一體趨同。或全用驢車,或全用馬車。不可相雜之。】
【遊騎商隊亦可快馬輕車】
寫完,李孟羲擲筆於盾,如同劍客演練完了一套劍法一樣,長舒了一口氣。
好了,遊騎商隊至此,進化完畢。
第一次,遊騎去村裏采買,被人家以為是有惡意,被村民給圍了起來。第一次還因為沒帶夠簍子,買不了太多東西。
第二次,吸取教訓,李孟羲甚至都把遊騎商隊和村落交涉的順序想好了,什麽一個遊騎太少,怕送人頭,什麽遊騎太多,會嚇到鄉民,所以四個差不多合適。還有多立旗幟,少舉刀槍,什麽兩個騎兵前去交涉,兩個騎兵在遠處等著,一是減少威懾,二是防止被人埋伏,都沒人迴去報信的。
所以,臘月初二這天,八個空閑遊騎,分成兩隊,遊騎們全都背著簍子,簍子裏裝著錢,遊騎都拿旗幟,腰間刀不出鞘。
但是,遇到了意外。
意外就是,除了能碰到村落,還有在半道碰見的鄉人,讓鄉人帶路也是一樣的。
然而,又出問題了。
騎士們都是武夫,溝通能力有限,路遇鄉人,多次無功而返。
這時,待不住的的劉備親自帶隊,遊騎商隊在這第二次成功采購之後,進行了第二次升級。
第二次升級的地方是,當路遇鄉人,立刻停馬,然後一善言談之人,下馬前去交談,接著,先予其錢,再問其帶路。
這是第二次升級。
當劉備買到了東西迴來,跟李孟羲說起遊騎商隊所遇到的事,此時,便引發了采買隊第三次升級。
此時,李孟羲已經意識到了,商隊不僅要進行商業行為,還有外交工作要作。
再這麽一擴展一聯想,就想到了需要有專門的外交人才負責采買隊之事。
同時,也想到了,司馬懿適合外交,而張飛不能去買東西,張飛脾氣暴躁,容易出事。
同樣,還想到了與之相關的軍規應如何。
同樣,最後還想到,若趨至城下求(喵)購軍糧,等三刻為宜,三刻無有響應,我軍可去也。
最後,聰明的李孟羲便又想到,采購車隊的問題。
至此,采購車隊架構趨於完美。
最終版本的采購車隊,應是——
三個遊騎,帶著一個空馬車,遊騎帶旗幟,不露刀槍,其中應該有一騎是外交人才,寵辱不驚,而且精通商務。
若半路遇到鄉人,立刻停在道中,由隊長下馬走過去,跟人交談,然後,先給錢,再往帶路。
若是沒有遇到鄉人,直接撞見村落。
此時,就由一個遊騎,帶著馬車,去到村落交涉,而餘下遊騎,在遠處等候。
而若是,遇到城池。
“外交官”直接到城下,朝城頭說明來意。
萬一城頭之人是個混人,被罵了,被罵了就算了,直接走,別迴罵,多生事端。
而要是城頭守兵說等通稟上官,那就等,如果等的超過三刻,那說明城中主官左右為難,強人所難不美,我等自去。
而若是,此城賣給我軍糧食,便用馬車,每輛馬車,隻拉半車糧。
若迴程無事,馬車拉著糧,隻需幾刻,就能追上我大軍步隊。
而若有事,若有一車車輪損壞,則把這輛車上的糧食分於其他的車,壞車棄於原地,而後繼續上路。
完美吧。
李孟羲想到的是,采買隊可以全部是車馬騎兵,不帶任何一個步卒,以保證其擁有絕對超越步軍的速度。
而且,車隊不能是帶著牛車的,老黃牛拉車速度很慢,還不如人走的快呢。
所以,采買隊應該全部都是輕便的馬車。
馬拉車甚至能飆車把速度飆起來。
劉備說,驢車也很快。
李孟羲愣了下。驢車軍中有,但是不多,畢竟,牛能耕地,牛的力氣也大,牛的耐力也強,牛的性價比是農業社會最高的牲口,百姓養牛多,養驢少,這很正常。
李孟羲實在腦補不出驢子拉車溜達的畫麵。
如果馬匹足夠,還是用馬車更好一點。
而且,為了使速度更快,更快的與大軍匯合,馬車車隊不能裝的太滿了,裝太滿,馬拉著就跑不快了。
馬車應該隻裝個半滿。
而且,若為了協調統一,采買隊盡可能的全部是一樣的牲口,要麽全是馬,要麽全是驢子,這樣速度大致能保持一致,一個采買隊,幾十輛車,可以一同行動。
若不然,有馬車,馬車之中又夾了一輛驢車。
前邊馬車速度快,已經跑很遠了,一個不巧,後邊驢車輪子壞了,這可好,前邊馬車車隊已經跟上大軍了,一數,少了人,趕緊往迴一看,一看,原來車壞半路了。
這時,再調派馬車迴來救援,豈不太耽誤事了。
而要是,都是馬車,速度一樣,全程一起行動,哪輛馬車壞了,全隊都停,把壞的馬車上的糧食,反正就半車糧,壞掉的車上的半車糧給其他車分分,一車一袋糧,一下不就分完了,然後,壞掉的車直接就扔掉不要了算了。
車夫直接騎著拉車的馬,直接跟著走了,多省事,耽誤不了多少時間。
整齊劃一,能提高容錯率。
李孟羲突然明悟,既然日後軍隊規模大了,馬匹多了,可以組建專門的馬車隊在行軍途中負責采買。
既然日後可以這樣,那麽現下為何不能如此?
想到,遊騎商隊靠背著簍子買東西,區區幾個簍子,能承載的東西有限,因此,不能買大宗的麥秸生麻之類的東西,隻能挑要緊的買。
莫不是傻了,直接弄個馬車,就能把問題解決了不是,何必用人背著簍子呢。
一會兒功夫,李孟羲就又有所得了。
跟劉備正聊著,李孟羲突然停下,慌忙拿起筆,在布匹上刷刷寫了起來。
劉備正說著,沒了李孟羲的聲音,不由轉頭看,看李孟羲奮筆疾書,筆走龍蛇。
看李孟羲寫到酣暢淋漓,快意無比,劉備有些羨慕,很想又弄來筆,也寫東西。
依然是《後勤》一卷,李孟羲寫到,
【軍中采買隊,可用馬車,馬車快捷,雖離隊遠去,但須臾可追上大軍步兵後隊。
細則有,一,用馬車,不用牛車,牛車速慢,而馬車迅疾。
二,馬車半載,不使車載沉重,以慢車速。
三,車隊數十車,應一體趨同。或全用驢車,或全用馬車。不可相雜之。】
【遊騎商隊亦可快馬輕車】
寫完,李孟羲擲筆於盾,如同劍客演練完了一套劍法一樣,長舒了一口氣。
好了,遊騎商隊至此,進化完畢。
第一次,遊騎去村裏采買,被人家以為是有惡意,被村民給圍了起來。第一次還因為沒帶夠簍子,買不了太多東西。
第二次,吸取教訓,李孟羲甚至都把遊騎商隊和村落交涉的順序想好了,什麽一個遊騎太少,怕送人頭,什麽遊騎太多,會嚇到鄉民,所以四個差不多合適。還有多立旗幟,少舉刀槍,什麽兩個騎兵前去交涉,兩個騎兵在遠處等著,一是減少威懾,二是防止被人埋伏,都沒人迴去報信的。
所以,臘月初二這天,八個空閑遊騎,分成兩隊,遊騎們全都背著簍子,簍子裏裝著錢,遊騎都拿旗幟,腰間刀不出鞘。
但是,遇到了意外。
意外就是,除了能碰到村落,還有在半道碰見的鄉人,讓鄉人帶路也是一樣的。
然而,又出問題了。
騎士們都是武夫,溝通能力有限,路遇鄉人,多次無功而返。
這時,待不住的的劉備親自帶隊,遊騎商隊在這第二次成功采購之後,進行了第二次升級。
第二次升級的地方是,當路遇鄉人,立刻停馬,然後一善言談之人,下馬前去交談,接著,先予其錢,再問其帶路。
這是第二次升級。
當劉備買到了東西迴來,跟李孟羲說起遊騎商隊所遇到的事,此時,便引發了采買隊第三次升級。
此時,李孟羲已經意識到了,商隊不僅要進行商業行為,還有外交工作要作。
再這麽一擴展一聯想,就想到了需要有專門的外交人才負責采買隊之事。
同時,也想到了,司馬懿適合外交,而張飛不能去買東西,張飛脾氣暴躁,容易出事。
同樣,還想到了與之相關的軍規應如何。
同樣,最後還想到,若趨至城下求(喵)購軍糧,等三刻為宜,三刻無有響應,我軍可去也。
最後,聰明的李孟羲便又想到,采購車隊的問題。
至此,采購車隊架構趨於完美。
最終版本的采購車隊,應是——
三個遊騎,帶著一個空馬車,遊騎帶旗幟,不露刀槍,其中應該有一騎是外交人才,寵辱不驚,而且精通商務。
若半路遇到鄉人,立刻停在道中,由隊長下馬走過去,跟人交談,然後,先給錢,再往帶路。
若是沒有遇到鄉人,直接撞見村落。
此時,就由一個遊騎,帶著馬車,去到村落交涉,而餘下遊騎,在遠處等候。
而若是,遇到城池。
“外交官”直接到城下,朝城頭說明來意。
萬一城頭之人是個混人,被罵了,被罵了就算了,直接走,別迴罵,多生事端。
而要是城頭守兵說等通稟上官,那就等,如果等的超過三刻,那說明城中主官左右為難,強人所難不美,我等自去。
而若是,此城賣給我軍糧食,便用馬車,每輛馬車,隻拉半車糧。
若迴程無事,馬車拉著糧,隻需幾刻,就能追上我大軍步隊。
而若有事,若有一車車輪損壞,則把這輛車上的糧食分於其他的車,壞車棄於原地,而後繼續上路。
完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