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手們有這一條奇特的規定,是李孟羲早些時候跟關羽建議的。


    其靈感來源於,有個暴君想築造一座千年不垮的統萬城,於是下令,城磚造好,讓驗工的人拿錐子往磚上釘,釘子釘不進磚裏,砍驗收的人的頭,釘子要是釘進了城磚裏,就砍磚匠的頭。


    於是,為了不被砍頭,磚匠拚命把磚往結實了造;為了不被砍頭,驗工的人就不用力把錐子往磚上砸,質量次一點的磚,將無所遁形。


    造統萬城的暴君太殘忍。


    但這個故事,把一種極端的監察關係表現的明明白白。


    因為極端,所以可以看的清晰明了。


    和關羽劉備討論在軍中設立軍法官的時候,李孟羲就想到曆史上的統萬城,於是就想到,立下一條軍規,讓執法軍士根據抓捕的違紀違紀之徒來累積軍功。


    若無此激勵之法,中華人善明哲保身,也擅長和稀泥,就算有執法權,為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執法軍士可能寧可當沒看見,也不去得罪人。


    而有了激勵之法,同時,李孟羲還提出了末位淘汰製,就是每一旬,誰查出的的違法之事最少,革出執法軍士之列。


    這麽做,當然有一定的執法軍士為了多掙業績,處處挑刺的後果。


    但這正是李孟羲所想要的。


    義軍現在任何軍律軍規,都沒被百分之百遵守。


    就拿不能喝生水這一件事來說,李孟羲交待好幾次了,還是有人見了水源直接就用手捧著喝了。


    這要是讓執法軍士看見,人家就是要抓你添業績,還能咋地?


    李孟羲始終認為,紀律對一支軍隊的重要性無與倫比。


    軍隊中的腐敗和上下欺壓這種很容易發生的事,李孟羲對其容忍程度為零。


    別說義軍現在窮就沒有貪汙之事發生,前不久有個車夫連牲口的麩子都能貪,貪不貪和窮不窮物資匱不匱乏沒得關係。


    拿現在來說,那伍長領物資的時候看筷子好,就多領了一雙準備迴去自己用,這其實就是貪汙。


    不過現在,能領的東西,沒多大貪汙的必要,稿席那玩意兒沉的要死,多拿一個做甚?難道晚上鋪兩個嗎?


    還有碗,水囊啥的。


    在民夫營行軍,一天就走三四十裏,感覺不到啥。


    可在關羽麾下不一樣了,關羽在著手練奔襲之法,每天戰兵們一跑就是十裏,一跑十裏,跑起來背的東西稍微重一點,就累的要命。


    特別是水囊,裝滿水之後,背身上一跑,水亂晃,沒幾個人想拿的。


    所以,領水囊多領幹嘛,又不能吃。


    而吃的,或許產生貪汙的情況。


    比如每七日分一次糧,有時是小米,有時候是麥子,也有時是難以下咽的高粱,麵粉少見。糠麩也常有。


    一什十人同灶,糧領迴來了,一般是什長帶著,每日做飯時放糧,也都是什長在管。


    若是什長想貪汙,比如晚上睡覺的時候,摸一小把麥粒給嚼吧嚼吧吃了,誰能發現的了?


    除非啊,找來指紋鎖,隻有一什十個人一起輸入指紋,才能打開糧袋取糧,但這不現實。


    口糧是可能產生貪汙的重災區,李孟羲雖說不通世事,可前世看各類紀實影視,見過國民黨各種吃拿卡要喝兵血,對貪汙一事,李孟羲可比關羽劉備懂的多。


    口糧貪墨之事,沒辦法徹底避免。


    李孟羲曾細思從軍糧發放,到實際分配到士卒手中,李孟羲發現每個環節都能貪點兒東西。


    比如,從輜重隊領糧,李孟羲能想到,分糧的時候,負責分糧的人故意倒撒掉地上一點糧,然後糧分完了,地上掉的糧掃起來都是灰,往糧袋裏放不適合吧?


    要是說隨便收起來,那好,正如糧官所願了,地上掃起來的糧,沒人過問,糧官正好把這一點糧自己拿走了。


    當這一個漏洞不被發現,糧官占到便宜,以後分糧,地上撒的糧會越來越多。


    於是,李孟羲後知後覺的發現了這一個以前沒去想的漏洞之後,立刻提出了補救方法。


    那就是撒地上的糧,全部由糧官掃起來之後,拿去喂牲口。


    特意讓糧官掃,特意讓糧官掃完去喂牲口,就是為了讓糧官沒便宜可占,同時撒糧還得費力去掃,於是為了少幹點活,糧官再分糧時,別說故意往地上撒了,哪個什長沒接好,地上掉了一點,糧官就該吼了。


    分糧的這一個細節有貪汙的空間。


    這還是技術細節呢。


    還有通過人際關係操作來貪汙的呢,比如,糧官跟某個什長熟,兩人商量好了,分糧的時候,要是沒人看著,我給你多分兩斤,等分完糧,你勻我點就行。


    什長說好,於是每次糧官就跟什長貪了一點糧。


    貪汙要麽是零,要麽就是無數次,但貪了一點東西,沒被發現,從開始擔驚受怕,到越來越膽大,貪的會越來越喪心病狂,最終甚至一個小糧官,敢去別的輜重車上偷酒肉。


    發生這種事,可能性大極了。


    分糧的時候,就有這麽多貪汙空間了。


    還有運糧的時候,糧袋那麽多,怎麽可能天天去稱呢,糧官近水樓台,把糧袋紮個窟窿,每天偷一捧小米,時日一長,多少糧就沒了。


    要是發現了,問糧食袋子為啥有個窟窿,糧官裝傻,說俺也不知道啊。


    他是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誰能看清?


    所以押糧的鄉勇,應該勒物記名。


    誰拉的糧車,糧食袋子有了窟窿沒及時上報,重罰。


    同時,押運糧草的鄉勇,應該經常搜查其隨身物品,防止其藏糧。


    就如那日的馬夫那樣,是從馬夫的隨身包袱裏,發現了一包袱用糠麩做成的餅子。


    分糧的流程繼續往下走,什長們拿到了糧,或者是更稀罕的酒肉往迴走,要是沒人看見,什長偷偷啃兩口肉,誰能發現?


    一口肉不是大事。可因為一口肉,同伍操戈,損失就大了。還因為沒有管理嚴格,沒管好意誌不堅定的士卒,讓其有犯錯的機會,等其犯錯就得斬了他,其實是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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