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齊不清楚原主和林生之間的糾葛,沈秋水卻是知道的。


    那個害原身欠下百兩巨款,考中歸來,使她差點被原身體內殘留的怨氣侵蝕至失控的人。


    光是聽到林生這二字她心頭就會生出一股子濃鬱的怨氣。


    沈秋水對林生沒啥感覺,這股情緒是受了原身記憶的影響。


    “認識是認識,可他為什麽會針對我?不應該啊……”沈秋水接過孫落搬來的凳子坐下,口中喃喃著,臉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


    根據原主的記憶,可以分析出林生接近原主就是為了錢財。


    恐怕林生自己都不知道原主早在出嫁之前便對他心生愛慕。


    原主因為受自己娘的影響,喜歡讀書人,而林生年紀輕輕就成了秀才,再加上一副俊白的模樣,原主偷偷去槐樹村看過他好幾次。


    原主心係林生,誰都不願嫁。原主娘也由著原主,一直等到原主娘大限將至,擔心原主被繼兄繼嫂苛待,最終還是十分強硬的將原主嫁了出去。


    莫長天那人是原主的娘早就看好了的,雖長得兇了點,卻是個勤快有本事的,種田打獵都不在話下。


    原主的娘求著莫老太同意這門婚事,非但沒收彩禮,還倒貼自己所有的錢財和物件。


    賭上所有,就為了能讓原主下半生無憂。


    原主不明白自己娘的想法,卻在對方以死相逼下嫁了出去。出嫁後心裏依舊裝著林生,更是天真以為隻要清白還在,就還有機會嫁給林生。


    原主不願意,莫長天對強迫人沒興趣,兩人便一直涇渭分明。


    兩個孩子是莫長天的底線,原主對兩個孩子非打即罵,再加上她和林生糾糾纏纏,才使得莫長天有休棄的想法。


    仔細一想,沈秋水才發現林生才是造成原主死亡的根源。


    接近原主卻又嫌棄原主醜,哄著原主偷錢借貸私奔最後還把人打暈丟路邊。


    這一切,估計是林生一開始就算計好的。村裏沒有人真的撞見過二人,就算見到過,待他趕考歸來,便可將一切都推到原主身上。


    拋夫棄子,是要被沉塘的!


    在那種情況下,原主根本不可能活下來,借刀殺人,死無對證,林生保全名譽,罵名全給原主背。


    細思極恐。


    沈秋水在心頭分析清楚,心頭生出絲絲涼意,那種感覺,就像是被什麽陰毒的玩意兒盯著一樣。


    除此之外,心裏那股怨氣越來越濃,幾乎快壓製不住。


    她眉頭狠狠跳了幾下,抬手捏了捏鼻梁。


    “是想起什麽了嗎?”孫齊連忙問道。


    沈秋水搖搖頭。


    她剛剛想的隻是能證明林生從一開始就沒想讓原主活下來。


    可是在林生的算計中,原主已經死了,那麽半個月後來討債的事情又是在圖謀什麽?


    沈秋水想得腦袋疼,滿腔怨氣令她煩躁。


    “想不起來就算了吧。”孫齊見她臉色有些發白,連忙開口,“林生考中舉人成了縣城首富陶老爺的乘龍快婿,想來應該不會再對付你了。”


    孫齊話裏抱著一絲僥幸。如果林生真的和沈秋水有怨,早在他成親之後就該動手了,可過了這麽久對方沒有一點動作,估計是忘了沈秋水這個人了。


    “但願如此吧。”沈秋水斂眸,緩緩唿出一口氣,懸著的心卻沒有絲毫放鬆。


    她站起身來,對孫齊道了句感激的話,出聲告辭。


    孫齊也跟著站起來,瞅著沈秋水愁容滿目,出聲安慰:“你也別太擔心,我會注意林生那邊,有什麽消息立馬知會你。”


    “麻煩你了。”


    “沒事。”


    二人交談完,孫落從孫齊身後探出頭來,“姐姐留下來吃完飯再走吧。”


    沈秋水微微側頭,彎下腰單手撐在膝蓋處,平視孫落,壓住心底因為林生而產生的不快,朝小姑娘微微一笑。


    抬起另一隻手揉了揉孫落的頭頂,“吃飯就不用了,家裏還有點事要忙,得快點趕迴去。”


    “這樣啊……”孫落低下頭有些失落,卻又很快振作,“那姐姐有時間可以來我家玩呀。”


    “嗯,有時間一定來。”


    說完,沈秋水挺起腰,讓二人不必再送,獨自離開。


    ……


    最近沈秋水忙著收購薄荷,附近的藥鋪都跑了一遍,隻剩下縣城的。


    莫長天收集了一些獸皮,縣城的價格比鎮上的高許多,他也正好要去一趟縣城。


    二人再次一同前往縣城。


    莫長天背著大背簍,獸皮放在背簍最下方,破布蓋著,天還沒亮,整個村子都在沉睡之中,他和沈秋水悄悄離開槐樹村去往縣城。


    快到午時,才抵達縣城。


    兩人打算分頭行動。


    莫長天算是這家收購獸皮鋪子的熟人,以往獵到的獵物身上的獸皮都是賣給這家鋪子的。


    掌櫃見到來者是莫長天,立刻從櫃台後麵走出來。


    “你可許久未來了,又獵到什麽好東西了?”掌櫃熱絡的目光落在對方背簍上。


    整個青雲縣背靠大山脈,資源豐富。


    要說他為什麽認得莫長天,除開對方經常上他這裏賣獸皮的原因,最主要的還是莫長天曾經賣過他一張虎皮!


    “沒什麽稀奇的,都是些常見的。”莫長天將背簍上層的破布揭開,露出下方的獸皮。


    幾根長的野雞尾毛在這裏麵竟是最好看的。


    掌櫃上手翻了翻。


    背簍裏裝著的都是一些普通貨色。


    不過他倒也沒嫌棄,全收了。


    將錢結給莫長天時,掌櫃突然想起最近有個貴人在縣城大肆高價收購白狐皮,掌櫃想趁此機會同那貴人混個臉熟,便開口道:“你家有白狐皮嗎?我高價收,沒有白狐皮兔皮也可以,我給你這個數。”


    掌櫃伸出手指,給莫長天比了個價格。


    這價格比以往高出兩倍,要不是兔皮他有用,莫長天還真會買。


    這些連著進山狩獵,獵到最多的就是野兔,偶爾還能收獲一兩隻雪兔。


    最近得到的兔皮全被莫長天留下來,沒有拿出來售賣。


    “兔皮不賣,我有用。”在說這話時,莫長天腦中閃過沈秋水脖子上圍著雪白圍脖的模樣。


    白色襯得人更加嬌嫩。


    *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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