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坐了兩個多小時的飛機,就到達了她的目的地城市。


    她已經提前在手機上定好了酒店,打車到酒店,辦理完入住就去了當地最有名的美食街。


    還沒等進入美食街,就看到路邊有一輛三輪車,車上擺著一個裝肉的燉鍋,鍋裏是一片片切好的鹵肉。


    散發著濃鬱的肉香味。


    攤主四十歲左右的年紀,外貌憨厚樸實,給人一種親切的感覺。


    但實則,他的身上孽債纏身,那碗肉也散發著濃鬱的陰氣。


    “小姑娘,買點鹵肉吧,我家的肉又香又入味,肥肉不膩,瘦肉不柴,四十塊錢一斤,可以先嚐後買,不好吃不要錢。”


    奈何沒有動,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小夥,看了一眼鍋裏的肉,便十分爽快地掃碼付款四十塊錢。


    “老板,給我來一斤。”


    “好的。我家的肉是祖傳的配方,保管你吃了還想吃。”


    攤主拿著夾子,將一片片肉夾到打包盒裏,最後又澆上鹵汁,才遞給那個年輕小夥。


    小夥本就是被香味勾引來的,此時接過肉,沒忍住香味的誘惑,當即拿起一片就要往嘴裏塞。


    奈何快步上前,一巴掌將那肉打掉。


    “喂,你幹什麽啊!你……”


    那小夥到嘴的肉被打掉,本來還很生氣,可在對上奈何的臉時,態度直接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看在你長得漂亮的份上,我就不和你計較了。”


    “報警!”


    “啊?報警?”小夥急忙擺手,“不至於,不至於,一盒肉才四十,你就打掉我一片肉,我報什麽警啊。”


    那攤主聽到報警兩個字時,臉色便陰沉了下來,“你這個小姑娘,到底買不買,要是不買就離遠點,別在我這裏鬧事,影響我做生意。”


    “你賣的肉,我可不敢吃。”


    奈何說完就當著他的麵,直接拿出手機撥打了110。


    在電話撥通的瞬間,那攤主繞到車前,就想騎車跑。


    可他的手還沒等碰到車把,人已經被奈何踹了下去。


    奈何一腳將那個中年男人翻了個麵,然後直接踩在他的後背上,讓他無力掙紮。


    報警電話接通時,警察最先聽到的就是男人的高聲大喊,“救命啊,打人啦!”


    買肉的小夥現在也沒心情吃肉了,若是剛才他還以為這小姑娘要報警,是因為打掉他的肉。此時才明白,報警是因為和這個攤主有私人恩怨。


    奈何將這裏的詳細地址告訴警察後,便將手機收起。


    任由圍觀人說三道四,她也毫不在意。


    “你這個小姑娘,怎麽打人啊!”


    “是不是老板差你稱啊?”


    “就算少稱也不至於打人啊。”


    “是啊,有什麽話好好說,動手就是你的不對。”


    “這老板年紀都能當你爸了,你這麽踩著人,也太侮辱人了。”


    “就是的,什麽仇什麽怨啊,當街把人的臉踩在地上。”


    “……”


    一句又一句的指責,全都衝著奈何而來。


    地上的男人剛開始還能喊幾句,此時覺得自己被踩得連唿吸都困難,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一旁的小夥見狀,高聲大喊,“你們行了啊,這麽多人欺負一個小姑娘,算什麽能耐。小姑娘已經報警了,有什麽事等警察過來再說。”


    頓時,議論和指責的聲音小了很多,畢竟打人的若是沒有理,也不敢報警。


    但還是有很多人在說,這麽踩著一個上年紀的人太過分了。


    奈何看了一眼那小夥,以及他手裏的那盒肉。好心提醒他,“把那東西放下吧,不能吃。”


    小夥隻詫異一瞬,就聽勸地將肉放到三輪車上。


    “是不是黑心作坊啊,那你報警沒有用,得找食品安全管理局。不過食品安全管理局的電話是多少我不知道,要不要我幫你查一下?”


    “不用,等警察來你就知道了。”


    ……


    警察離得老遠,就看到這邊圍了一圈人,立刻撥開人群走了進來。


    “誰報的警?”


    “我。”奈何示意警察上前一步說話。“麻煩你過來一下,我怕引起恐慌。”


    警察微蹙眉頭,走到奈何旁邊,就聽到她說,“這是一個殺人犯。”


    那名警察詫異地看著奈何,“你確定。”


    “確定。”


    警察拿出手銬將那男人銬住,奈何才收迴腳。


    地上的中年男人在起身的瞬間,才覺唿吸通暢了幾分。


    然後一臉委屈地看向圍觀眾人,“我老老實實,本本分分一輩子,就靠著祖傳的手藝為生,我根本不認識這個小姑娘,她上來就打我。這警察是和她一夥的,不銬她反而銬我!”


    “行了,先和我們迴局裏再說。”


    “我不去!我就賣個鹵肉,我又沒犯法,你們憑什麽抓我,還有沒有天理了,你們憑什麽銬我,我不和你們走,放開我!”


    “老實點,法律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有什麽話和我們迴局裏說。”


    奈何見那男人被押上警車,又指著旁邊的三輪車。


    “麻煩你們把這個肉也帶上,這是物證。”


    其他人沒聽到奈何最開始和警察說的是什麽,但那個站在奈何旁邊的年輕小夥聽得清清楚楚。


    他呆愣在原地,消化著剛才聽到的話,人是殺人犯,肉是物證。


    他手指著那個肉鍋,顫抖著聲音問奈何,“這是……真的嗎?”


    奈何對上他震驚的視線,點點頭。


    那小夥瞬間原地蹦了幾下,然後將摸過肉的手指,不停地在旁邊的大樹上磨蹭。


    見到奈何上了警車,他快步跑過來,“警察叔叔,我也去,我也是證人!”


    警車開走,最後隻剩下一群什麽也沒看明白的圍觀群眾。


    “為什麽抓人怎麽沒說?”


    “這還不明白,這些執法的想吃肉不給錢,就把人家攤主抓迴去,然後他們就把肉分了唄。”


    “不能吧,他們掙得都多,怎麽可能為了點肉就抓人。”


    “你們誰聽到那小姑娘和警察說的是什麽?”


    “我聽說是殺人犯。”


    “怎麽可能,那攤主看著就麵善,經常喂流浪貓。”


    “我還聽那小姑娘說,肉是物證。”


    “切~我活了六十多歲,就沒聽過肉還能是物證的。”


    “以前隻聽說城管搶菜,沒想到現在警察公然搶肉。”


    “你們這群老東西,警察辦案你們也敢說三道四,這麽胡亂造謠,小心被警察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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