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北離開警察局,能去的地方就隻有自己的辦公室,裏麵雖然還是亂糟糟的一團,可總歸不會亂過溪北的心虛。


    她一邊收拾著混亂的辦公室,一邊思考著方鴻安的話。


    商尹必然是隱瞞了一些事情,才會心虛到這樣的程度,即使陳菲雲的事情跟商尹無關,也不敢呆在警察局。


    可是以前,明明商尹也曾經頻繁的出入警察局,雖然沒有給警察的調查帶來多少幫助,可至少……也不曾出現過問題。


    偏偏今天,他就一定要逃跑。


    原因……難道是指紋?


    想到這裏,溪北將手中的抹布扔在地上,快速的來到辦公桌前麵,展開白色的a4紙,開始認真的記錄自己腦子裏突顯的想法。


    商尹之前都隻是警方的協助者,提供一些信息,因為沒有根本的證據證明商尹對陳菲雲做了什麽,在這種情況下,警察不能將商尹當成嫌疑犯。


    可是現在,商尹是頭號嫌疑人,隱瞞了很多情況,導致他必須被迫聽從警察的話,包括會被警方收錄指紋。


    如果商尹曾經在別的地方留下過指紋,而且還是跟什麽案件相關,可是他僥幸的躲過了那個案件,導致犯人一直沒有被抓到。


    那麽現在在警察局裏被錄取指紋,在全國警察局的指紋比對庫裏,他曾經隱瞞的事情,就會被立刻發現!


    順著這個方向,溪北覺得自己已經找到了答案。


    隻是現在,怎麽才能找到商尹,確定這件事情?


    張崇陽他們,現在就在玩命的尋找商尹,商尹隻要被找到,一定會被打的鼻青臉腫,非常淒慘。


    溪北有點期待跟商尹見麵,想知道商尹隱瞞的到底是什麽,那她就必須要在張崇陽他們之前,找到商尹。


    溪北決定了,她不能坐以待斃,也要出去轉轉,碰碰運氣!


    拿起挎包,溪北剛要衝出去。


    一轉身,濕漉漉的商尹就已經站在們辦公室門口,根本不知道他是在什麽時候出現的。


    商尹,主動找來了?


    “幫我!”


    兩個字,讓溪北很是無奈。


    商尹現在是潛逃的嫌疑人,幫助商尹就是窩藏罪犯,溪北要一起受到牽連的,在這些塵封的櫃子某個角落裏,溪北應該還是可以找到她的司法考試通過資格證書的,這就證明溪北懂法,她不可能幫助商尹。


    可溪北確實,不想錯過這個機會。


    “跟我走!”


    溪北目的不變,還是打算離開,隻是現在必須要帶著商尹,帶著這個被警察通緝的人一起才行。


    商尹不知道溪北是什麽意思,他已經走投無路,既然陳芳雲找溪北幫忙,他自然也想要來找。


    怎麽找來這裏的,商尹其實沒用多少力氣,隻是讓自己什麽都不知道的秘書去調查一下,也就清楚了溪北的身份。


    這些秘書,都有自己的信息網,溪北又是青州比較有名的女私家偵探,並不是那麽困難知道她身份的。


    而且對於身份這一點,溪北從來就沒有隱瞞過。


    溪北帶著商尹直接下樓,隨便攔了一輛計程車,商尹是怎麽一路從警察局來到這裏,怎麽把一身弄的這麽狼狽,溪北根本就不關心。


    唯一關心的,隻是開車的司機,認為商尹會弄髒他的座椅,可是在溪北答應給他兩百塊清潔費以後,又變成了沒有人在意。


    “師父,給我繞最遠的圈子去警察局,讓別人知道我們是打算去警察局,隻是選的道路稍微遠一點。”


    溪北的話,不僅讓死機困惑,也同樣讓商尹困惑。


    既然溪北打算帶商尹去警察局,又為什麽不選擇最快的路?從溪北的辦公室過去,最晚不會超過半小時,而且可以提前聯係警察,在十五分鍾以後,警察就可以抓到商尹,為什麽要這麽做?


    司機對溪北的要求毫不在意,反正是去警察局,真的有問題,他們就不會選擇這樣的目的地,而且走的越遠,司機也有錢賺,根本沒理由拒絕。


    “現在,把你要我幫你的事情全都打在上麵。”


    溪北將自己的手機遞給商尹,她需要從商尹這裏知道很多消息,但是不能給警察認為她包庇商尹的懷疑,尤其是不能給張崇陽。


    選擇這種方式,最保險最快捷。


    移動去警察局的車內,商尹告訴溪北任何事情,都不屬於包庇或者什麽犯罪行為,溪北隻是一個友好公民幫助調查,隻是……選擇了一個比較愚蠢的方法。


    可隻要最後將商尹送去警察局,這一切就都可以忽略不計。


    她,也算是幫了張崇陽一個大忙。


    商尹在上車以後,整個人就已經冷靜下來了,他快速的在手機上打字,生怕浪費一點時間,他也看的出,溪北是他唯一的希望。


    在商尹打字的時候,溪北一直都在關注著他的內容,商尹還沒有將手機給她之前,她已經大致了解了個七七八八。


    並不是溪北想的大問題,可是卻是會讓商尹有點麻煩。


    商尹曾經年輕的時候家裏條件不好,在遇到陳菲雲之前他確實是一個一窮二白的農村青年,懷才不遇,心有大誌。


    現實卻隻能做點偷雞摸狗的把戲,跟人合夥成為了小偷,那是在差不多十五年以前的事情。


    偷的也都是不值錢的玩意,可以換幾天的飯錢,而且也不是很頻繁,算是小偷之中最低微的存在。


    隻是之年前有一天,他們偷東西的時候意外發生了。


    跟商尹一起合夥的人從三樓的窗台上失足掉了下去,還沒來得及進去偷東西,腦袋摔在地上成了爛西瓜,當成死去。


    商尹就在旁邊,目睹了這一切的發生。


    他原本隻需要報警,讓警察來勘察現場,就會知道這個人純屬是死於意外,跟商尹也沒有什麽關係。


    可是偷雞摸狗的事情就瞞不住了,猶豫再三以後,商尹選擇了逃走,從事發現場逃離,假裝沒有看到這一切。


    他的指紋,就是那個時候留下的,在那個已經死掉的男人的肩膀上,有一個黑乎乎比較完整的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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