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4章 嗜殺者
轉生蘿莉,我即為神明的終焉 作者:愛禮存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冠軍,角鬥士的最高榮耀。
而掛著帝國之名的帝國冠軍,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哪怕放眼整個莽天帝國,都不過一掌之數。
皇帝此舉,可謂是弄巧成拙...本想讓伊什塔梅爾在角鬥場中喪盡尊嚴,為了活命而成為他人的萬物,最後丟幹淨那個分支家族的臉麵...
然而他恐怕也永遠也想不到,那個曾經溫文爾雅,說話都會帶上“貴安”二字的大小姐,會成長到這個地步。
不...嚴格來說,不能算成長,而是解放。
莽天·伊什塔梅爾找到了自己最擅長的事情。
她發現自己過去所學的那些禮儀沒有任何意義,大家族的話術和規矩,一旦脫離階級,便像地上的泥土一樣廉價。
少女天生就適合做一名戰士,也隻有這裏,能讓她的天賦發揮到極致。
她實在是太強...太強了,在這以個人武力至上的世界,能輕鬆混個如魚得水。
因為少女的力量太過誇張,甚至能單手掀翻一座樓房,所以角鬥場不得不在她身上纏滿了枷鎖,用充斥著特殊力量的鐵鏈,將她的手腳牢牢鎖死,不留一丁點逃脫的縫隙。
伊什塔梅爾確實還是個奴隸,但卻是一個有著冠軍之名的奴隸,是受到無數人崇敬的奴隸。
她的振臂高唿,往往能激發人們內心最深處的鬥誌和戰意,她那嗜血瘋狂的舉動,能讓人們重新尋迴那最原始的野望。
沒錯...
和沉默著殺戮的麗莎不同,這位擁有著帝國王室血脈的紅發少女,天生就享受殺戮。
前一秒,她還能彬彬有禮地對敵人鞠躬,以皇室禮儀報出自己的名號,並熱情地和對方打招唿。
而下一秒...她就會暴力摘下對手的腦袋,以頭蓋骨為劍柄,把長長的脊髓當成劍刃,去斬下一個又一個頭顱。
她是浴血的天使,也是所有敵人的噩夢。
老實說,這種狀態,和前世的洛可還真有點相似。
在殺紅眼了的情況下,她們都會主動擁抱殺戮的快感,將敵人之血當成自己渴求的事物,在追求死亡榮耀的道路上一刻不停地前行。
哪怕這條路本身毫無意義,隻能減弱自己內心之中的空虛感,能緩解傷痛...還能帶來最純粹的快樂感,她們便願意去做,甚至甘之若飴。
從這種角度來看,洛可可和莽天·伊什塔梅爾真的很搭,女孩也應該能理解她的。
事實證明,最開始的洛可可,確實能完全代入進去。
因為無論從哪個角度而言,伊什塔梅爾都沒有任何的“錯”。
父親被殺,滿門遭到誅滅,就連年幼的自己,也被丟進了角鬥場這種魔窟,十多歲就要麵對遠強於自己的怪物,稍有不慎,就會淪為玩物和屍體。
她有資格憎恨所有人。
至於殺戮,那也是理所應當。
角鬥場中的鬥士,本就沒有對自己生命的支配權。
他們一旦上場,就隻有兩種結局。
死,或生。
所以,他們一開始就做好了殺人的覺悟,也理應擁有死亡的先覺。
像麗莎那樣善良的姑娘反而是少數,而伊什塔梅爾這樣的人,才算是“正常”。
正因如此,洛可可完全沒有阻止伊什塔梅爾的意思,甚至還很欣賞這個姑娘,認為她性格堅毅,做事果決,無論到了哪個時代,都一定能成為世界舞台上的明星。
但這種“喜愛”,卻在之後的一次“意外”中,消失的無影無蹤。
那是一次緊急事件,由於帝國境內年年大災,一夥受不了帝國壓迫的農民發動了起義,並混在人群中,溜進了帝國的首都大肆破壞。
此時,皇帝外出巡遊,帝國首都中的禁衛軍也走了個七七八八,所以起義軍很快便攻陷了大半個城市,甚至威脅到了皇宮。
為了盡快平息起義,帝國宰相想了個招,向各大角鬥場發布了懸賞令,規定角鬥士們隻要能夠抓住起義軍,並將其人頭送至議會,便能得到大筆的獎賞,甚至還有機會得到自由。
自由...
這個條件實在是太過豐厚了,於是,絕大多數角鬥士都接下了懸賞,開始大肆屠戮起義軍。
能在帝國首都的角鬥場裏存活下來的角鬥士,那力量自然很強,甚至比騎士和禁衛軍都要誇張。
他們很快就清剿了大多數起義軍,隻有一小部分老弱病殘還活著,但也掀不起什麽風浪了。
而就在這時...
伊什塔梅爾遇見了最後的幸存者。
那隻是一群連飯都吃不飽的小孩子而已,所謂的造反和起義,也隻是為了給自己和家人掙口飯吃。
其實,殺不殺這群人,對於帝國和宰相來說,並沒有什麽太大的意義。
宰相甚至可能很快就會撤銷那份懸賞令了,而伊什塔梅爾,也覺得殺了這些人沒什麽意義,便打算放過這群人。
可就在少女思考的時候,她的餘光,卻突然瞥見了角落裏的一個人。
那是個斷了一條腿和殘疾大漢,雖然骨架子很大,健康時期應該是個威猛的壯漢,但因為長期的饑餓和傷病,他已經瘦的不成樣子了,隻能靠那些孩子喂養。
這人,正是整個起義軍的發起人,也是所有義軍曾經的首領。
他的項上人頭,價值千金,比一萬名普通叛軍都要昂貴。
伊什塔梅爾稍作思考後,輕輕地拔出了她的劍。
在她看來,大漢和這群孩子,不過是在苟延殘喘而已,活下去也沒有太大的意義。
既然如此...那還不如斬下大漢的腦袋,這樣的話,還能給她創造一大筆收益。
她完全沒理由拒絕,而這就是她和洛可可最大的不同了。
蘿莉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也會去追求利益,但就算利益再大,她也不可能違背自己的原則,輕易傷害那些無辜者。
如果真是洛可可的話,她大概率會放了這個大漢那些孩子,轉頭離去。
可伊什塔梅爾卻不一樣。
她甚至沒有任何一丁點的猶豫,在稍微權衡了下利弊之後,就直接動手了。
而掛著帝國之名的帝國冠軍,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哪怕放眼整個莽天帝國,都不過一掌之數。
皇帝此舉,可謂是弄巧成拙...本想讓伊什塔梅爾在角鬥場中喪盡尊嚴,為了活命而成為他人的萬物,最後丟幹淨那個分支家族的臉麵...
然而他恐怕也永遠也想不到,那個曾經溫文爾雅,說話都會帶上“貴安”二字的大小姐,會成長到這個地步。
不...嚴格來說,不能算成長,而是解放。
莽天·伊什塔梅爾找到了自己最擅長的事情。
她發現自己過去所學的那些禮儀沒有任何意義,大家族的話術和規矩,一旦脫離階級,便像地上的泥土一樣廉價。
少女天生就適合做一名戰士,也隻有這裏,能讓她的天賦發揮到極致。
她實在是太強...太強了,在這以個人武力至上的世界,能輕鬆混個如魚得水。
因為少女的力量太過誇張,甚至能單手掀翻一座樓房,所以角鬥場不得不在她身上纏滿了枷鎖,用充斥著特殊力量的鐵鏈,將她的手腳牢牢鎖死,不留一丁點逃脫的縫隙。
伊什塔梅爾確實還是個奴隸,但卻是一個有著冠軍之名的奴隸,是受到無數人崇敬的奴隸。
她的振臂高唿,往往能激發人們內心最深處的鬥誌和戰意,她那嗜血瘋狂的舉動,能讓人們重新尋迴那最原始的野望。
沒錯...
和沉默著殺戮的麗莎不同,這位擁有著帝國王室血脈的紅發少女,天生就享受殺戮。
前一秒,她還能彬彬有禮地對敵人鞠躬,以皇室禮儀報出自己的名號,並熱情地和對方打招唿。
而下一秒...她就會暴力摘下對手的腦袋,以頭蓋骨為劍柄,把長長的脊髓當成劍刃,去斬下一個又一個頭顱。
她是浴血的天使,也是所有敵人的噩夢。
老實說,這種狀態,和前世的洛可還真有點相似。
在殺紅眼了的情況下,她們都會主動擁抱殺戮的快感,將敵人之血當成自己渴求的事物,在追求死亡榮耀的道路上一刻不停地前行。
哪怕這條路本身毫無意義,隻能減弱自己內心之中的空虛感,能緩解傷痛...還能帶來最純粹的快樂感,她們便願意去做,甚至甘之若飴。
從這種角度來看,洛可可和莽天·伊什塔梅爾真的很搭,女孩也應該能理解她的。
事實證明,最開始的洛可可,確實能完全代入進去。
因為無論從哪個角度而言,伊什塔梅爾都沒有任何的“錯”。
父親被殺,滿門遭到誅滅,就連年幼的自己,也被丟進了角鬥場這種魔窟,十多歲就要麵對遠強於自己的怪物,稍有不慎,就會淪為玩物和屍體。
她有資格憎恨所有人。
至於殺戮,那也是理所應當。
角鬥場中的鬥士,本就沒有對自己生命的支配權。
他們一旦上場,就隻有兩種結局。
死,或生。
所以,他們一開始就做好了殺人的覺悟,也理應擁有死亡的先覺。
像麗莎那樣善良的姑娘反而是少數,而伊什塔梅爾這樣的人,才算是“正常”。
正因如此,洛可可完全沒有阻止伊什塔梅爾的意思,甚至還很欣賞這個姑娘,認為她性格堅毅,做事果決,無論到了哪個時代,都一定能成為世界舞台上的明星。
但這種“喜愛”,卻在之後的一次“意外”中,消失的無影無蹤。
那是一次緊急事件,由於帝國境內年年大災,一夥受不了帝國壓迫的農民發動了起義,並混在人群中,溜進了帝國的首都大肆破壞。
此時,皇帝外出巡遊,帝國首都中的禁衛軍也走了個七七八八,所以起義軍很快便攻陷了大半個城市,甚至威脅到了皇宮。
為了盡快平息起義,帝國宰相想了個招,向各大角鬥場發布了懸賞令,規定角鬥士們隻要能夠抓住起義軍,並將其人頭送至議會,便能得到大筆的獎賞,甚至還有機會得到自由。
自由...
這個條件實在是太過豐厚了,於是,絕大多數角鬥士都接下了懸賞,開始大肆屠戮起義軍。
能在帝國首都的角鬥場裏存活下來的角鬥士,那力量自然很強,甚至比騎士和禁衛軍都要誇張。
他們很快就清剿了大多數起義軍,隻有一小部分老弱病殘還活著,但也掀不起什麽風浪了。
而就在這時...
伊什塔梅爾遇見了最後的幸存者。
那隻是一群連飯都吃不飽的小孩子而已,所謂的造反和起義,也隻是為了給自己和家人掙口飯吃。
其實,殺不殺這群人,對於帝國和宰相來說,並沒有什麽太大的意義。
宰相甚至可能很快就會撤銷那份懸賞令了,而伊什塔梅爾,也覺得殺了這些人沒什麽意義,便打算放過這群人。
可就在少女思考的時候,她的餘光,卻突然瞥見了角落裏的一個人。
那是個斷了一條腿和殘疾大漢,雖然骨架子很大,健康時期應該是個威猛的壯漢,但因為長期的饑餓和傷病,他已經瘦的不成樣子了,隻能靠那些孩子喂養。
這人,正是整個起義軍的發起人,也是所有義軍曾經的首領。
他的項上人頭,價值千金,比一萬名普通叛軍都要昂貴。
伊什塔梅爾稍作思考後,輕輕地拔出了她的劍。
在她看來,大漢和這群孩子,不過是在苟延殘喘而已,活下去也沒有太大的意義。
既然如此...那還不如斬下大漢的腦袋,這樣的話,還能給她創造一大筆收益。
她完全沒理由拒絕,而這就是她和洛可可最大的不同了。
蘿莉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也會去追求利益,但就算利益再大,她也不可能違背自己的原則,輕易傷害那些無辜者。
如果真是洛可可的話,她大概率會放了這個大漢那些孩子,轉頭離去。
可伊什塔梅爾卻不一樣。
她甚至沒有任何一丁點的猶豫,在稍微權衡了下利弊之後,就直接動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