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子嘛,就算陳鶴鳴不提,林煜也是要想辦法收拾的。


    現在池田二郎手裏的曲譜是假的,但八九十年前他們在華夏燒殺搶掠,還搶走大量文物是真的,池田二郎打著交流合作的旗號試圖白嫖陳鶴鳴的勞力也是真的。


    既有新仇,也有舊恨,這怎麽能不出手呢?


    但直接揍池田二郎一頓這種簡單粗暴的辦法顯然也不太可行。


    這是必然會上法治新聞的,為了一個小鬼子,把自己搭進去,不太劃算。而且要是再鬧出點國際輿論來,就太給國家添麻煩了。


    就算給丫的套上麻袋也不行。燕京的大街小巷這麽多攝像頭可不是擺設。


    既得是狠招,不能不痛不癢,但又不能給自己和國家添太多的麻煩,這得好好謀劃一下。


    林煜給胡一川打了個電話,讓他先去調查一下這個池田二郎的底細。


    然後,一走到停車場,林煜就發現自己的車邊上圍了幾個警察叔叔。


    為首的那位見到林煜也沒什麽好臉色,語氣中滿帶著失望:“林煜,還真是你?”


    “你的車雖然搭載了輔助駕駛係統,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即便是開啟輔助駕駛功能時,你也需要保持駕駛姿態。現在,在多個連續路口拍攝到你未保持駕駛姿態,你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請跟我們走一趟吧!”


    原來是這麽迴事,林煜倒是沒有多擔心。當時陳鶴鳴生命垂危,自己完全是為了對他進行緊急救治,即使到了交警大隊,這也是能解釋通的。


    這幾年,經常有新聞,出租車司機為了把病人快速送到醫院而闖紅燈什麽的,生命至上,這種即使被拍到闖紅燈,也是可以進行申訴而不扣分的。


    關於智能駕駛,相關法律還不是很完善。林煜的事情其實可大可小。


    在不知道具體情況時,那位警官對林煜嚴厲,是因為之前就有過明星不配合交警執法,甚至暴力抗法拖行交警的惡劣先例在。


    先入為主地,就難免覺得林煜又是一個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囂張的主兒。


    而知道林煜是為了救人後,警官的態度頓時就緩和了下來。


    這年頭,敢見義勇為的人越來越少了,可不能再寒了這些勇敢者的心啊。


    該走的流程還是要走,交警把林煜和作為證人的患者家屬劉子涵帶到交警大隊做了個筆錄,然後就把開好的罰單給銷毀。


    這又折騰了一圈,林煜把劉子涵送迴醫院之後,已經是接近晚上八點了,他雖然中午吃了一大鍋麵條,但也早就餓了。


    林煜剛想趕緊在附近找個地方吃飯,就接到了胡一川的電話。


    他以為是胡一川已經查好了池田二郎的資料,笑著接通了電話,問道:“喂,老胡,這麽快的嗎?”


    胡一川輕咳一聲,道:“嚴肅點,老板。是有家公司想找你談合作,三千萬一年的代言。”


    林煜震驚了。三千萬一年啊,這個數字對陸嶼聲那種成名已久且一直在一線的大明星來說也不算很多。但對林煜這種,都沒怎麽演過男主,還勉強算新人的藝人來說,可就是天文數字了。


    說起來就覺得心酸,林煜是有一個代言合同在身上的,就是自己家的雙木。但代言費嘛,一年一萬。也就是林煜的車平常用電,否則的話,車馬費都不夠啊!


    震驚過後,林煜狐疑地問道:“什麽公司?不會是賣大力丸的吧?”


    不是林煜對自己沒信心啊,但事實就是,正經公司,願意出一年三千萬的價格的話,能找到很多比林煜更火的藝人。


    呃,林煜最火的時候是半個月前,被陸嶼聲的粉絲罵喪盡天良的時候。現在那事兒算是解釋清楚了,林煜的熱度也降了很多。所以就算是賣大力丸的公司,來找林煜,也夠沒眼光的。


    胡一川道:“是辰興集團!想邀請你做他們汽車模塊的代言人。”


    辰興不是賣大力丸的,也不是那種想蹭明星熱度的小公司,他們約林煜見麵的地方是在其燕京分部辦公樓,會議室的名字也特別有意思,叫勤政殿。


    和林煜麵談的是辰興的副總裁寧致遠和市場部總監洪燕秋。


    林煜是帶著胡明德一起來的,雙方做完自我介紹之後,就圍著會議桌坐下。四個人誰都沒選主座。


    落座之後,寧致遠首先介紹了選擇林煜成為代言人的主要原因——林煜本身就是辰興的車主,而且根據車輛後台數據顯示,林煜經常使用辰興的輔助駕駛係統。


    辰興自身就是一座高峰,即使沒有代言人,品牌的熱度也不低。


    簽約一個代言人,本來就隻是錦上添花的事情。所以辰興首選的就是真實的車主。


    否則,今兒和你簽約,明兒你就被拍到上了一輛庫裏南,這是找人代言呢,還是找人打自己臉呢?


    但這個理由吧,依舊不太充分啊。辰興造車的曆史雖然不長,但這個公司早三十年就是通信行業的巨頭了,這麽多年就沒用過代言人。


    僅僅因為林煜是車主這個理由,就打破了辰興幾十年的傳統,轉折有點生硬啊。


    要合作,就得開誠布公,林煜直接把自己的疑慮給說了出來。


    寧致遠笑著解釋:“當然了,也有其他原因。我們董事長非常喜歡您...演的戲。今年過年的時候,還給全體員工發了《十三棍僧》的觀影券。”


    好嘛,合著辰興一家公司,就給《十三棍僧》貢獻了上千萬的票房啊。


    然而,就算加上這個原因,可信度也隻是提高了一丟丟。辰興突發奇想找林煜代言的這件事,依舊透著一股不真實感。


    但是,寧致遠甚至提出了可以在三千萬的基礎上加價的條件,並且,胡明德也檢查了代言合同,沒有絲毫問題。


    最終,林煜還是簽了,每年的代言費確定為三千六百萬。他不缺錢,但天上掉錢,他還是願意彎腰撿一下的。


    簽完合同,洪燕秋送林煜和胡明德出門,寧致遠則是打開了隔壁那間名為養心殿的會議室的門。


    寧致遠恭敬地把一遝合同交給坐在主位上的老者,道:“董事長,事情辦好了,這是合同,您過目!”


    ——


    放心,池田二郎肯定要收拾,而且收拾他的手段和這個代言也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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