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兒說的有幾分道理,老夫千裏迴援,也算對的起吳三桂了,現在國破家亡,到老了,反正歸明也算是認祖歸宗了,仲興你去通知兒郎們打點行裝,咱們現在就走。”
馬寶歎了口氣,他並不蠢,別看自己小兒子說的天花亂墜,他知道其實是這狗東西怕死,但是歸附興朗政權的提議,卻打動了已經垂垂老矣的馬寶。
永曆十四年,清軍入滇後,他無奈降清,但內心並不情願,這從兩個兒子起的名字就能看出,老大和老二最後一個字加起來,恰恰就是“興明”,字裏行間就代表著馬寶的執念。
當然他也知道,退入深山,山下的偽清主將希福和趙良棟那個狗漢奸斷然會出兵追擊,不過他也不怕,真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大不了就和清軍拚個你死我活,殺一個賺一個,殺兩個賺一雙,也不負他馬寶的一世威名。
“父帥英明,三百年前,我皇明太祖皇帝憑借十八騎起事,打的韃虜抱頭鼠竄,倉皇北返,咱們現在還有八百勇士,如何不能恢複我皇明故土?”
見老爹終於點頭,馬仲英就是大喜,轉頭又對巴思漢說道:“巴叔你去招唿幾個兄弟隨小侄到山坡上扒一些清軍的衣甲迴來。”
“扒衣服?”
巴思克有些摸不著頭腦,他跟隨馬寶南征北戰二十年,對馬家忠心耿耿,但這會真弄不明白自己這個小少主在想什麽。
“巴叔,今日一戰,韃子死傷過半,我父又是康熙那個狗東西親自點名的禍首之一,明日韃酋希福必定再度攻山,敵眾我寡,咱們不喬裝打扮一番,哪裏走的脫?”
縮頭是一刀,伸頭可是三千六百刀,不和韃子玩點陰的,馬仲英可不認為就憑八百敗兵一定能擺脫清軍,必要的偽裝還是必須的,左右這大山是越往裏麵走,樹林是越密,大家都打著清軍的裝束,就算遇到,也能蒙混過關。
“這……好吧!”
巴思克抬眼看了下馬寶,見馬寶不置可否,隻得答應了馬仲英的請求,當場點了三十個親兵和馬仲英一起借著月光摸到了雙方大戰的山坡處。
白天一場大戰,清軍和周軍都損失慘重,山坡上鋪滿了敵我雙方士卒的屍體,收集清軍的衣甲,其實並不是難事。
然而山上的周軍殘部,都是跟隨馬寶多年的親兵,哪一個不是屍山血海裏爬出來的漢子,脫死人身上的衣甲對他們而言,根本沒有任何心裏負擔。
馬仲英卻不一樣,他雖然有前世倒黴蛋的記憶,但說到底骨子裏還是個現代人,剛剛下了山坡,就被眼前的慘景駭的臉色蒼白,胃裏仿佛翻江倒海一般,忍不住不停地幹嘔起來。
太駭人了,山坡上全都是斷了手腳和腦袋的屍體,有的胸口破了好大一塊,那醜陋的髒器混著已經幹涸的血水淌的到處都是,紅的、白的、黑的什麽都有。
“少主,你不要緊吧……!”
巴思克有些摸不著頭腦,自家的五少爺雖然今年才二十八,可打過的仗海裏去了,今天怎地變得和往常不一樣了。
“嘔……巴叔……我沒事,估摸是白天的箭傷還沒好利索,你們先忙,我緩一緩。”
馬仲英一手捂著肚子,一手扶著一根樹幹,一邊不停地嘔吐,一邊示意巴思克他們先行動手。
“呃……好吧,大家都利索點,別驚動了韃子。”
巴思克有些不明白,這箭傷和嘔吐有什麽關聯,但他跟隨馬家十餘年,少主雖然跟往常不一樣,他卻未有疑惑,當下喝令將士們扒起屍身上的衣服來。
良久!
馬仲英終於緩過來了,他強忍著已經吐空的肚子裏的反酸,硬著頭皮彎下腰去,開始跟著那幫親兵後麵在清軍屍體上摸索起來。
“巴統領……小的運氣真好,這個清兵身上居然還有銀子。”
“我這也有。”
“我也搜到了兩錠銀子。”
清軍一路南下,為了鼓舞軍中士氣,清廷是默認了清軍可以在吳周控製的城池縱兵的,再說了,弟兄們出生入死,不就是圖這黃白之物?所以入滇的清軍身上,身上都是有一些散碎金銀。
“……銀子?快,巴叔,快去通知我爹,讓他多派點人過來,咱們不光要扒衣服,銀子也要拿,能拿多少是多少。”
原本還捂著肚子吐個不停地馬仲英,精神一振,銀子可是好東西啊。
俗話說,大丈夫不可一日無權,小丈夫不可一日無錢,雲南在這個時代,屢次能成為反抗清廷統治的基地,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雲南民風剽悍,地形複雜,各地土司結寨自守,對滿清殘暴的統治很是抗拒。
隻不過這些地方土司,大多隻在乎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並沒有什麽爭霸天下的野心,對銀錢和糧食卻在乎的很。
烏蒙山橫亙雲貴二省,連綿數千裏,山頭林立,裏麵的土司如過江之鯽。
馬寶軍雖然被偽清重創,可依舊還有八百精銳,自然不會懼怕一般的土司,但要想在這茫茫大山中生存下去,那就少不了要和他們打交道。
怎麽打交道?
唯銀子和女人也。
經曆過後世經濟大發展的馬仲英深知在任何社會,能用錢能解決的事,都他娘的不算事。
馬家軍連續奔襲一千餘裏,財帛早就花的一幹二淨,現在能補充一點是一點,誰還會在乎這銀子是不是在死人身上摸出來的。
差不多一個多時辰左右,馬仲英和巴思克等人,在大營前的屍堆中搜集了完好的綠營號衣七百六十四件、硬弓兩百三十副,箭矢三千餘支,鳥銃七十六把,棉甲四十八件,鐵甲七件,此外還有銀一千六百餘兩。
“好了,差不多就行了,咱們就這點人,東西多的話,對咱們行軍不利,巴叔,咱迴去吧!”
就這一小會,馬仲英也在幾個清軍屍體懷中摸出了兩個大約二兩的銀元寶,眼看天色已經不早,就是招唿巴思克先返迴大營,原因就是,再不走的話,馬仲英怕擺脫不了清兵的追擊。
馬寶歎了口氣,他並不蠢,別看自己小兒子說的天花亂墜,他知道其實是這狗東西怕死,但是歸附興朗政權的提議,卻打動了已經垂垂老矣的馬寶。
永曆十四年,清軍入滇後,他無奈降清,但內心並不情願,這從兩個兒子起的名字就能看出,老大和老二最後一個字加起來,恰恰就是“興明”,字裏行間就代表著馬寶的執念。
當然他也知道,退入深山,山下的偽清主將希福和趙良棟那個狗漢奸斷然會出兵追擊,不過他也不怕,真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大不了就和清軍拚個你死我活,殺一個賺一個,殺兩個賺一雙,也不負他馬寶的一世威名。
“父帥英明,三百年前,我皇明太祖皇帝憑借十八騎起事,打的韃虜抱頭鼠竄,倉皇北返,咱們現在還有八百勇士,如何不能恢複我皇明故土?”
見老爹終於點頭,馬仲英就是大喜,轉頭又對巴思漢說道:“巴叔你去招唿幾個兄弟隨小侄到山坡上扒一些清軍的衣甲迴來。”
“扒衣服?”
巴思克有些摸不著頭腦,他跟隨馬寶南征北戰二十年,對馬家忠心耿耿,但這會真弄不明白自己這個小少主在想什麽。
“巴叔,今日一戰,韃子死傷過半,我父又是康熙那個狗東西親自點名的禍首之一,明日韃酋希福必定再度攻山,敵眾我寡,咱們不喬裝打扮一番,哪裏走的脫?”
縮頭是一刀,伸頭可是三千六百刀,不和韃子玩點陰的,馬仲英可不認為就憑八百敗兵一定能擺脫清軍,必要的偽裝還是必須的,左右這大山是越往裏麵走,樹林是越密,大家都打著清軍的裝束,就算遇到,也能蒙混過關。
“這……好吧!”
巴思克抬眼看了下馬寶,見馬寶不置可否,隻得答應了馬仲英的請求,當場點了三十個親兵和馬仲英一起借著月光摸到了雙方大戰的山坡處。
白天一場大戰,清軍和周軍都損失慘重,山坡上鋪滿了敵我雙方士卒的屍體,收集清軍的衣甲,其實並不是難事。
然而山上的周軍殘部,都是跟隨馬寶多年的親兵,哪一個不是屍山血海裏爬出來的漢子,脫死人身上的衣甲對他們而言,根本沒有任何心裏負擔。
馬仲英卻不一樣,他雖然有前世倒黴蛋的記憶,但說到底骨子裏還是個現代人,剛剛下了山坡,就被眼前的慘景駭的臉色蒼白,胃裏仿佛翻江倒海一般,忍不住不停地幹嘔起來。
太駭人了,山坡上全都是斷了手腳和腦袋的屍體,有的胸口破了好大一塊,那醜陋的髒器混著已經幹涸的血水淌的到處都是,紅的、白的、黑的什麽都有。
“少主,你不要緊吧……!”
巴思克有些摸不著頭腦,自家的五少爺雖然今年才二十八,可打過的仗海裏去了,今天怎地變得和往常不一樣了。
“嘔……巴叔……我沒事,估摸是白天的箭傷還沒好利索,你們先忙,我緩一緩。”
馬仲英一手捂著肚子,一手扶著一根樹幹,一邊不停地嘔吐,一邊示意巴思克他們先行動手。
“呃……好吧,大家都利索點,別驚動了韃子。”
巴思克有些不明白,這箭傷和嘔吐有什麽關聯,但他跟隨馬家十餘年,少主雖然跟往常不一樣,他卻未有疑惑,當下喝令將士們扒起屍身上的衣服來。
良久!
馬仲英終於緩過來了,他強忍著已經吐空的肚子裏的反酸,硬著頭皮彎下腰去,開始跟著那幫親兵後麵在清軍屍體上摸索起來。
“巴統領……小的運氣真好,這個清兵身上居然還有銀子。”
“我這也有。”
“我也搜到了兩錠銀子。”
清軍一路南下,為了鼓舞軍中士氣,清廷是默認了清軍可以在吳周控製的城池縱兵的,再說了,弟兄們出生入死,不就是圖這黃白之物?所以入滇的清軍身上,身上都是有一些散碎金銀。
“……銀子?快,巴叔,快去通知我爹,讓他多派點人過來,咱們不光要扒衣服,銀子也要拿,能拿多少是多少。”
原本還捂著肚子吐個不停地馬仲英,精神一振,銀子可是好東西啊。
俗話說,大丈夫不可一日無權,小丈夫不可一日無錢,雲南在這個時代,屢次能成為反抗清廷統治的基地,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雲南民風剽悍,地形複雜,各地土司結寨自守,對滿清殘暴的統治很是抗拒。
隻不過這些地方土司,大多隻在乎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並沒有什麽爭霸天下的野心,對銀錢和糧食卻在乎的很。
烏蒙山橫亙雲貴二省,連綿數千裏,山頭林立,裏麵的土司如過江之鯽。
馬寶軍雖然被偽清重創,可依舊還有八百精銳,自然不會懼怕一般的土司,但要想在這茫茫大山中生存下去,那就少不了要和他們打交道。
怎麽打交道?
唯銀子和女人也。
經曆過後世經濟大發展的馬仲英深知在任何社會,能用錢能解決的事,都他娘的不算事。
馬家軍連續奔襲一千餘裏,財帛早就花的一幹二淨,現在能補充一點是一點,誰還會在乎這銀子是不是在死人身上摸出來的。
差不多一個多時辰左右,馬仲英和巴思克等人,在大營前的屍堆中搜集了完好的綠營號衣七百六十四件、硬弓兩百三十副,箭矢三千餘支,鳥銃七十六把,棉甲四十八件,鐵甲七件,此外還有銀一千六百餘兩。
“好了,差不多就行了,咱們就這點人,東西多的話,對咱們行軍不利,巴叔,咱迴去吧!”
就這一小會,馬仲英也在幾個清軍屍體懷中摸出了兩個大約二兩的銀元寶,眼看天色已經不早,就是招唿巴思克先返迴大營,原因就是,再不走的話,馬仲英怕擺脫不了清兵的追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