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群、華歆、和洽等人合不攏嘴,而楊彪等人,氣得邁不開腿,散朝許久,楊彪方道:“請諸位至我府上議事,務必賞光。”


    眾人應允,拜辭而去。


    王府這邊,劉備亦請孔明、陳群等人至府內商議,陳群道:“久聞先生大名,今日幸得相會,先生隆中對策,我已看過,卻是金玉之言,然其中牽涉利害之事頗多,僅屯田、開渠之事,便極難做。”


    “長文有何見解?”


    “大漢數百年,由外戚、世家輪流執政,大宗、小宗,世家、弟子勾連極深,一旦有事,互相包庇更是常情,要屯田便得清丈土地、劃分田畝,桓、靈以來,豪強官吏私吞土地者,數不勝數,讓他們把吃進嘴的吐出來,難!”


    孔明道:“我開府治事,但依法行事,皇親國戚亦決不姑息。”


    陳群道:“公有此言,事可成矣,潁川陳氏願鼎力相助。”


    華歆、和洽等人亦齊聲道:“願為前驅,萬死不辭。”


    孔明道:“諸公也是氏族,何故如此?”


    華歆道:“漢室數百年規矩,傳到如今已如僵屍一般,毫無生機,惟有重新立法,劃分利益,朝廷方能延續,我等助公成事,為國亦為己,先生便如奇貨可居。”


    眾人大笑,孔明道:“如此,便請諸位明日同至尚書府理事。”


    眾人辭去,劉備道:“陳群所言極是,漢家養士四百年,牽一發而動全身,先生當心在意。”


    孔明道:“主公勿憂,亮自有應付之法。”


    話分兩頭,太尉府這邊,也在進行激烈辯論,元老大臣們義憤填膺,董承率先開口道:“那孔明不過一毛頭小子,有甚才學?陛下竟聽信荀彧之言讓他總領國政,真是荒唐!”


    馬日?道:“看他今日在朝堂上所言,口氣甚大,藐視我等,此子執政,我大漢禮數規矩怕是要被他翻個底朝天了。”


    楊彪道:“木已成舟,有何良策應對?”


    楊修道:“諸公勿慮,諒諸葛亮一介寒門,有何可懼?他要辦事便離不開人事斡旋,以前荀彧尚在,今他已死,隻要各位團結一致,諸葛亮想動我世家?做夢!”


    韋晃道:“賢侄所言有理,我等為漢室出生入死,拋家舍業,方有興複之像,豈由他一個寒門子弟擺布,賢侄若有良策,不妨道來。”


    楊修道:“他隆中對裏說,增文修德、厲兵秣馬,屯田積草,待機而動,這些都離不開人事調動,我等裝聾作啞,拖延時日,他又能奈何?”


    次日,孔明開府理事,和洽、陳群等一班子新銳都到了,孔明便道:“今日隻為統籌眾議,我這有擬好的政令一道,請各位查看,有不足處,再做補益。”


    眾人接過,放在桌上看了起來,其令道:一,先治心,


    今日州牧郡守,皆受命天朝,出則治民,論及尊貴,與古之諸侯相同。百官各有所司,然治民之本,莫如宰相、郡守最重。治民先當治心。心為百行之本。心不清淨,則思慮妄生。一身不能自治,怎能治民!是以治民之要,在清心而已。所謂清心,非不貪財貨,使心和誌靜,則邪僻之慮,無因而作。邪僻不作,則凡所思念,無不得至公之理。


    其次在治身。為官者,乃百姓之表,一國之箭也。表不正,不可求直影;箭不明,不能求射中。今多官其身不能自治,而望治百姓,南轅北轍而已;官吏不能自修,而欲百姓修行者,是無的放矢。故為官長者,必心如清水,形如白玉。躬行仁義,是以民眾畏而愛,不需家教日見自興。


    二,敦教化


    天地之性,唯人為貴。然自桓、靈以來,世道喪亂,已數十年矣。大亂滋甚。民不見德,唯知兵革;上無教化,惟用刑罰。中興始爾,大難未平,加以師旅,因以饑饉,諸事草創,率多權宜。致使禮讓弗興,風俗未改。比年稍登稔,徭賦差輕,衣食不切,教化可修。諸牧守令長,洗心革麵,上朝承旨,下宣教化。


    化,教以孝悌,使民慈愛;教以仁順,使民和睦;教以禮義,使民敬讓。慈愛則不遺其親,和睦則無怨於人,敬讓則不競於物。三者既備,王道成矣。此謂教也。先王所以移風易俗,還淳反素,垂拱而治天下以至太平,莫不由此。此謂要道。


    其三,盡地利


    人生天地間,以衣食為命。食不足則饑,衣不足則寒。饑寒切體,而欲使民興行禮讓,勢不可得。是以明君賢臣,知其若此,先足其衣食,然後教化隨後。衣食所以足,在地利盡。百畝之田,必春耕,夏種,秋收,然後冬食。此三時,為農要。若失其一,則穀不可得而食。


    四,擢賢良。


    黎民,不能自治,故必立君治之。人君不能獨治,故必置群臣輔佐。上至帝王,下到郡國,臣賢則治,不賢則亂,此自然之理,百代不能易也。


    今刺史郡守,都有小吏,皆佐治之人。刺史府官則命於天朝,州吏以下,並牧守自置。州郡大吏,但看家世,不擇賢良;末曹小吏,唯試刀筆,不問誌向,若隻看家世,伊尹、傅說出頭無望,況州郡官職。若所托非人,丹朱、商均帝王之後,不能守百裏封地,何況公卿百官。


    求賢之路,自非一途。然所以得審者,必由任試,考察。起於居家,至於鄉黨,訪其所以,觀其所由,人道明矣,賢與不賢別矣。


    五,恤獄訟,


    強權之下,多有冤獄,自古以來,設五聽三宥,著明慎獄典,皆愛民也。伐木殺草,田獵不順,尚違時令,而虧帝道;刑罰不中,濫害善人,傷天心、犯和氣也!天心傷,和氣損,而欲陰陽調適,四時順序,萬物阜安,蒼生悅樂,不可得。


    若有深奸巨猾,傷化敗俗,悖亂人倫,不忠不孝,故為背道者,殺一利百,以清王化,重刑可也。識此二途,刑政盡矣。


    六,均賦役


    明王必以財聚人,以仁守位。國而無財,位不可守。故三皇五帝以來,皆有征稅之法。輕重不同,濟用一也。今曹、孫未平,軍用資廣,雖多有減稅,以恤民情,但多有豪強世家,舍強而征弱,故欲安天下,必得更法,更法首要在抑製豪強,漢建安八年,尚書令諸葛亮題。”


    眾人看了大喜,一致好評,孔明遂以陳群為尚書仆射,華歆為尚書左丞,和洽為尚書右丞,將官誥詔令發往各地,自往王府來尋劉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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