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ellen臉上帶著恥辱的表情。


    有些難以啟齒的繼續講述道。


    “我在夜總會裏麵,等了半天終於真的等到了黃警司。


    然後我就按照苗誌舜他們教給我的方法,先是假裝碰見黃警司。


    然後就假裝是黃警司的粉絲。


    黃警司是警隊明星警探嘛,很多女孩都想遇到黃警司,然後跟黃警司談戀愛的嘛。


    苗誌舜他們讓我也表現的跟個小姑娘一樣。


    做出一副喜歡黃警司,但是卻又有了家室,不能夠追求黃警司的樣子。


    然後在這個過程中,不經意間透露自己的老公是苗誌舜。


    並且還要假裝,自己跟老公感情不和,然後一個人在夜總會傷心買醉。


    就是為了打造一個,能夠勾起黃警司興趣的人設。


    結果黃警司他這個人很正直。


    雖然風流不羈,但是私生活卻並不放縱。


    被我刻意接近勾引之後,非常沒有對我有什麽非分之想。


    還幫我阻擋了一群流氓騷擾。


    更是在我喝醉之後,就幫我叫了計程車,親自送我迴家了。


    根本就沒有碰我。


    第一次的遭遇,就這樣子以我醉酒之後,被黃警司送迴家結束。


    而苗誌舜他們那個時候,還在晚楓夜總會對麵的便利店裏盯著。


    他們兩人,看到我被黃警司扶著上了出租車。


    就以為我被黃警司給帶去酒店了。


    結果,苗誌舜迴家以後,就一臉驚訝的問我,為什麽在家裏待著。


    我解釋清楚之後。


    他還一臉的沮喪,罵我這麽好的機會,竟然沒有把握住,說什麽要是我跟黃警司去了酒店,那就能很輕鬆拿到黃警司的貼身物品了!


    嗚嗚嗚嗚嗚!


    這個時候,我才意識到,我有多麽愚蠢,這個男人根本就不愛我。


    而我竟然還為了他,去做這樣不要臉的事情!


    我實在是太愚蠢了!


    嗚嗚!”


    ellen說著說著就忍不住哭了起來,她前麵說的那些話,還有些藝術加工的成分在。


    而現在講述的話,卻是她自己真正的感受。


    完全沒有任何虛假的事情。


    這就是她之前,第一次被苗誌舜兩人,叫來接觸黃家耀時,所發生的事情。


    每每想到當時的情況,ellen就感覺自己就是個蠢貨。


    之前竟然會愛上苗誌舜這樣的人。


    實在是太蠢了。


    越講她就越想哭。


    一個沒有忍住,就當場痛哭出聲了。


    而苗誌舜聽到ellen講道這件事情的時候,也是羞愧的低下了頭。


    ellen前麵講的那些話,他都沒有任何辦法反駁。


    現在ellen開始講出事情的真實情況時,他就更加沒有辦法反駁了。


    而阿祖之前被黃家耀一句話,給震嘛了,到現在都沒有迴過神來。


    隻因為黃家耀當時是直接針對他發動了精神衝擊。


    現在阿祖沒有直接變成傻子,都是黃家耀顧全大局手下留情了而已。


    不過,阿祖雖然沒有變傻子,但是一時半會兒的,卻也是無法恢複過來的。


    所以他也就隻能夠,跟苗誌舜一起接受在場眾人的唾棄了。


    “無恥之徒!苗誌舜虧你還是個警察!你都不配做個男人,竟然還能做到督察級別?警隊高層都是吃翔的嗎?”


    “苗誌舜,張繼祖你們簡直就是個笑話,像你們這麽無恥的人,竟然都能夠當黃sir同事?你們不配!你們隻配去監獄裏給罪犯們撿肥皂!”


    “撲街仔!竟然敢這麽逼迫ellen,她這麽漂亮這麽善良的女人,竟然會被你這種狗東西騙到手?我真想斬死你們兩個撲街!”


    法庭上,在場的記者們,都氣的忘記拍照寫稿子了。


    那些失蹤人員的家屬們,也有不少人忍不住起來大罵苗誌舜跟張繼祖兩人了。


    法官的小錘子都快敲爛了,還是難以壓下他們的怒斥。


    要不是還有法警在場控製局麵,那些人說不得會直接衝過去打人了。


    黃家耀站在ellen的身後,借著喧鬧小聲安慰著她。


    法庭上不能隨意走動,也為了暫時避嫌,所以現在隻能夠做到這樣了。


    ellen被黃家耀安慰幾句之後,終於是不再哭泣。


    而法官那邊,也是終於再次控製住了,法庭上的秩序。


    整個法庭再次安靜下來。


    隻是現在法庭上的眾人,有一大半人,全都將憤怒的目光,轉移到了苗誌舜跟阿祖的身上。


    就連那些跟著一起來的,內部調查科的人員,也是一樣都被眾人怒視著。


    而這些內部調查科的人,之前是不信ellen的話的。


    但是現在聽了ellen講到,這麽多的細節。


    他們也都懷疑起了苗誌舜跟阿祖。


    畢竟這次起訴黃家耀的證據,全都是由苗誌舜跟阿祖提供的。


    他們內部調查科的人,自己核查案件的時候,根本就沒有找到任何其他證據。


    之前最早調查集體失蹤案的警員,內部調查科的人,也都去找過了。


    但是那些警員們,卻是表示他們當時,什麽證據都沒有找到,也沒有找到任何的人證。


    而苗誌舜跟阿祖這邊,卻是既有各種物證,竟然還有人證。


    但是這些所謂的人證物證,卻又都並不充分。


    失蹤者的遺體,至今也沒有找到哪怕一根手指頭,別說是手指頭了,就是一滴血都沒有找到。


    作案兇器就更別提了。


    按理來說,這種情況下。


    這個案子的證據,根本就不夠起訴標準。


    畢竟你是指控殺人,可是連屍體帶血跡都沒有找到。


    這怎麽想,也是根本不可能告倒一位實權高級警司的吧?


    所以在他們看來,這件案件還遠沒有到,能夠起訴的階段,還是應該繼續調查,要是能夠查到屍體在哪裏,哪怕是隻找到血跡,或者是屍體碎片。


    才是可以真正起訴的時候。


    但是呢!你猜怎麽著?


    上頭竟然直接同意了苗誌舜跟張繼祖兩人,直接起訴黃家耀的要求。


    而且內部調查科的吳勇,吳sir還親自點了苗誌舜跟張繼祖兩人,作為主要公訴人。


    代表他們內部調查科,來起訴黃家耀。


    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庭審。


    所以明明案件移交到了內部調查科的手裏。


    可今天卻是苗誌舜跟張繼祖負責指控黃家耀。


    之前內部調查科的人,還以為是因為證據都是他們兩人提供的。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安排。


    現在看來,上頭這是有深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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