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遠沒有多餘的時間思考其他事情,他的獨立執業律師生涯就這樣倉促地開始了。


    潘老的日程安排得滿滿當當,忙得不可開交。因此,他把一件備受矚目的殺人案交給了劉遠處理。這個案子已經進入了二審階段,但由於犯罪嫌疑人經濟拮據,連區區一萬塊錢的律師費都是他們家裏東拚西湊才勉強湊出來的。


    這天,劉遠來到了江浙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審判庭,準備申請閱卷。然而,他卻被告知由於二審的承辦檢察官也要查閱卷宗,所以目前所有的案卷都還在省檢察院公訴處。他隻能等待高院再次通知具體的閱卷時間,或者聯係省檢察院看能否安排時間閱卷。


    劉遠又另外聯係了省檢察院公訴處,詢問能否讓他去閱卷,但對方告訴他需要等待他們完成閱卷後才能允許辯護人前往省高院閱卷。


    於是,劉遠隻能繼續耐心等待。又過了漫長的半個月,終於等到了省檢察院的通知,表示已經完成閱卷工作,可以安排劉遠去省高院閱卷。


    得到消息後的第二天,劉遠早早地來到了省高院,按照規定辦理好手續並繳納費用後,開始在省高院複製該案的全部卷宗材料。然而,令他驚訝的是,每複印一張竟然要一元錢!經過一番努力,劉遠最終支付了2426元的複印費,成功複製了全部卷宗材料。


    看著手中厚厚的卷宗,劉遠不禁感歎:“如果這個案子有幾萬頁的材料,那光是複印費就要好幾萬啊!” 他意識到這種收費方式實在太過離譜,讓人感到無奈和憤慨。這樣的收費標準不僅給當事人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也反映出司法程序中的一些不合理之處。


    這起殺人案的來龍去脈大致如下:被告黃某某生長於金溪山區,成年後來到金西市謀生,並在此結識了受害者一家人。他們來自蘭西縣的一個偏僻鄉村,家中有個女兒,與黃某年齡相近。


    兩人迅速墜入愛河,並開始談婚論嫁籌備婚禮。這本應是一件皆大歡喜的喜事,但情況卻發生了意想不到的轉折。


    女孩竟然揮霍了黃某二十多萬的積蓄,而且在收下十八萬八千八百元的彩禮後,突然與人私奔。


    被告人黃某為了結婚本來就借了不少外債,現在人財兩空,上門討要說法時卻被準泰山和準嶽母嚴詞拒絕,討要多次後難免發生口角,還被老兩口揚言再來鬧事就要整死他。


    失去理智的黃某連續幾天無法進入睡眠狀態,在神智不清楚的狀態下,大白天的又闖進了受害人家裏,再次發生口角,黃某遂用隨身的水果刀將曾經的準嶽父嶽母刺傷,後搶救無效死亡。


    經過慎重考慮和深入研究,金西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合議庭認為,這起案件涉及到兩條生命,其性質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合議庭決定對被告黃某處以極刑——死刑。這個判決體現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嚴肅性,也彰顯了司法機關對於嚴重犯罪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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