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勢越來越大,逃命的恐慌情緒肆無忌憚地蔓延,睡夢中驚醒過來的拾荒者,一臉懵逼的驚恐萬狀,為了活命,紛紛倉惶又無狀的想要逃離現場,怎奈怎麽也打不開門。
這是要被活活燒死的節奏啊!
突然,那個囂張跋扈的聲音再度響起:“知道不知道的,你就閉嘴,去把你們帶隊的叫過來!”似乎是在故意的拖延時間。
消防武警戰士李小光,聽到這句話後,內心充滿了抵觸的情緒。
他不禁皺起眉頭,心中暗自思忖著。
再耽誤幾分鍾,屋裏的人必死無疑。
而且眼前的火燒的太過離奇。
麵前這個囂張跋扈的臉龐,逐漸在腦海中越來越清晰。
李小光努力迴憶著,終於想起來了——這不是之前電話會議中講話的波寧市政法委王副書記嗎?
當時,這位王副書記可是一副親民的形象,與現在的態度截然不同。
李小光感到十分困惑和不解,也許這才是王書記的最真實麵目吧。
他原本以為這位王副書記,會像在電話會議中表現得那樣關心民眾,但眼前所見卻讓他大失所望。
他不禁對這位王副書記產生了深切的懷疑,覺得他的行為有些過於奇怪。
這邊的防火消防設施,毫無疑問,對於全國來說也是極為先進的。
作為已經入伍兩年,成為消防武警戰士的李曉光來說,消防的各種設施都是耳熟能詳的,對於消防滅火器材以及種種滅火有效方式,概莫能外都是小兒科一般的存在。
李曉光深深地明白,119報警服務台從接警到出警,需要在一分鍾內完成響應。
這一分鍾,對於每一個等待救援的人來說,都是生死攸關的時刻。
每一秒鍾都可能決定著生命的去留,每一次延誤都可能導致無法挽迴的後果。
因此,消防員們必須爭分奪秒,迅速行動,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
各消防站對出警時間有著嚴格的要求,他們必須在規定的五分鍾內,抵達災害現場。
這無疑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因為他們需要麵對各種各樣的困難和挑戰。
比如,交通擁堵、路況不佳、天氣惡劣等等,這些都會影響他們的行進速度。
但是,他們不能因此而放慢腳步,因為每一秒鍾都關係到生命的安危。
隻有在最短的時間內抵達現場,才能盡快展開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而對於消防車輛來說,從接到出動指令到駛出車庫,時間限製更是僅有一分鍾。
這就要求消防員們不僅要有高超的駕駛技術,還要具備高度的紀律性和專業素養。
一旦接到警報,他們就要立刻放下手頭的一切事務,迅速穿上裝備,登上消防車,以最快的速度駛向災區。
在這個過程中,任何一點拖延或失誤都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
因此,消防員們必須時刻保持警惕,隨時準備應對突發狀況。
這一分鍾,是消防員與時間賽跑的關鍵。
在這短暫的時間裏,他們要做出正確的決策,采取有效的措施,盡最大努力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
這不僅需要他們具備精湛的技能和豐富的經驗,更需要他們擁有堅定的信念和無畏的勇氣。
因為,每一次救援都是一場生死較量,每一個選擇都關乎著無數人的命運。
消防員職責執行的時間規定非常嚴格:
1. 火災發現至報警:這意味著一旦發生火災,必須迅速采取行動並及時報警,以確保消防隊能夠盡快得知情況。
2. 報警至消防部門接警:不超過2分30秒。這個時間段內,報警信息需要準確傳遞給消防部門,以便他們做好出警準備。
3. 接警至出動:不超過1分鍾。接到報警後,消防隊要迅速組織人員和裝備,準備出發前往事故現場。
4. 出動至抵達火場:不超過4分鍾。這要求消防車以最快速度趕到火災現場,爭取更多的救援時間。
5. 抵達火場至開始撲救:不超過3分30秒。一旦到達火場,消防員要立即展開撲救工作,盡可能減少火災損失。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對於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的工作人員,如果存在以下行為,將會受到法律製裁:
- 在審查、驗收、檢查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
- 無故拖延履行職責,影響了火災撲救- 在審查、驗收、檢查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
- 無故拖延履行職責,影響了火災撲救
相關產品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消防工作中有類似不當行為,也將依法受到處分。
可是作為高級領導的存在,王書記怎麽會這麽突兀的出現在失火的案發現場呢?
這是要被活活燒死的節奏啊!
突然,那個囂張跋扈的聲音再度響起:“知道不知道的,你就閉嘴,去把你們帶隊的叫過來!”似乎是在故意的拖延時間。
消防武警戰士李小光,聽到這句話後,內心充滿了抵觸的情緒。
他不禁皺起眉頭,心中暗自思忖著。
再耽誤幾分鍾,屋裏的人必死無疑。
而且眼前的火燒的太過離奇。
麵前這個囂張跋扈的臉龐,逐漸在腦海中越來越清晰。
李小光努力迴憶著,終於想起來了——這不是之前電話會議中講話的波寧市政法委王副書記嗎?
當時,這位王副書記可是一副親民的形象,與現在的態度截然不同。
李小光感到十分困惑和不解,也許這才是王書記的最真實麵目吧。
他原本以為這位王副書記,會像在電話會議中表現得那樣關心民眾,但眼前所見卻讓他大失所望。
他不禁對這位王副書記產生了深切的懷疑,覺得他的行為有些過於奇怪。
這邊的防火消防設施,毫無疑問,對於全國來說也是極為先進的。
作為已經入伍兩年,成為消防武警戰士的李曉光來說,消防的各種設施都是耳熟能詳的,對於消防滅火器材以及種種滅火有效方式,概莫能外都是小兒科一般的存在。
李曉光深深地明白,119報警服務台從接警到出警,需要在一分鍾內完成響應。
這一分鍾,對於每一個等待救援的人來說,都是生死攸關的時刻。
每一秒鍾都可能決定著生命的去留,每一次延誤都可能導致無法挽迴的後果。
因此,消防員們必須爭分奪秒,迅速行動,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
各消防站對出警時間有著嚴格的要求,他們必須在規定的五分鍾內,抵達災害現場。
這無疑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因為他們需要麵對各種各樣的困難和挑戰。
比如,交通擁堵、路況不佳、天氣惡劣等等,這些都會影響他們的行進速度。
但是,他們不能因此而放慢腳步,因為每一秒鍾都關係到生命的安危。
隻有在最短的時間內抵達現場,才能盡快展開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而對於消防車輛來說,從接到出動指令到駛出車庫,時間限製更是僅有一分鍾。
這就要求消防員們不僅要有高超的駕駛技術,還要具備高度的紀律性和專業素養。
一旦接到警報,他們就要立刻放下手頭的一切事務,迅速穿上裝備,登上消防車,以最快的速度駛向災區。
在這個過程中,任何一點拖延或失誤都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
因此,消防員們必須時刻保持警惕,隨時準備應對突發狀況。
這一分鍾,是消防員與時間賽跑的關鍵。
在這短暫的時間裏,他們要做出正確的決策,采取有效的措施,盡最大努力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
這不僅需要他們具備精湛的技能和豐富的經驗,更需要他們擁有堅定的信念和無畏的勇氣。
因為,每一次救援都是一場生死較量,每一個選擇都關乎著無數人的命運。
消防員職責執行的時間規定非常嚴格:
1. 火災發現至報警:這意味著一旦發生火災,必須迅速采取行動並及時報警,以確保消防隊能夠盡快得知情況。
2. 報警至消防部門接警:不超過2分30秒。這個時間段內,報警信息需要準確傳遞給消防部門,以便他們做好出警準備。
3. 接警至出動:不超過1分鍾。接到報警後,消防隊要迅速組織人員和裝備,準備出發前往事故現場。
4. 出動至抵達火場:不超過4分鍾。這要求消防車以最快速度趕到火災現場,爭取更多的救援時間。
5. 抵達火場至開始撲救:不超過3分30秒。一旦到達火場,消防員要立即展開撲救工作,盡可能減少火災損失。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對於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的工作人員,如果存在以下行為,將會受到法律製裁:
- 在審查、驗收、檢查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
- 無故拖延履行職責,影響了火災撲救- 在審查、驗收、檢查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
- 無故拖延履行職責,影響了火災撲救
相關產品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消防工作中有類似不當行為,也將依法受到處分。
可是作為高級領導的存在,王書記怎麽會這麽突兀的出現在失火的案發現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