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1章 高句麗買紙
重生:金戈鐵馬,氣吞萬裏如虎 作者:紅黑色的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高句麗商人開始準備禮物,他再次來到長安最大得琉璃店鋪,這裏是官營的,裏麵的琉璃器具最全,隻要肯花錢可以專門定製,不過一般隻有那些大家族才會定製,因為同樣的東西,定製的話需要三倍的價格,如果想要盡快得到,還需要加一倍的價格。
現在,宋國的琉璃器具分成好幾個等級,最稀有的是七彩琉璃,隨後是五彩琉璃,然後是純色琉璃。
送給商會管理的是一套純色茶盞,而且不是定製,花費已然不菲,琉璃這種東西本來就不是麵向百姓的,是為了那些世家大族,有錢的商人。
劉義隆賞賜大臣也會賞賜一些琉璃,這個會打上禦賜字眼,這些劉義隆允許那些官員買賣,隻要有人願意開價。
因為劉義隆知道,能夠買的起的也就是那些世家了。
這次,高句麗商人看上了一套七彩琉璃擺件,一套五個,是五種瑞獸,不過其中青龍可是五爪龍。
其實龍與皇權發生聯係,始於嬴政被人稱作“祖龍”,以及劉邦的出生被神化為其母在野外與“交龍”相合。
但這種聯係並不穩定,漢代人對龍的興趣,主要集中在黃帝鑄鼎後有龍前來迎接、他與群臣抓住龍髯升天為仙的神話故事。
據《史記》的記載,漢武帝很喜歡黃帝稱龍升天這個故事,曾發出過“如果可以像黃帝那般乘龍上天,拋妻棄子猶如脫鞋般簡單”的豔羨之語。
但皇帝們無意壟斷“龍”,也無意效仿劉邦說自己是“龍的後代”。
所以潁川名士荀淑的八個兒子可以號稱“荀氏八龍”,諸葛亮可以號稱“臥龍”,華歆、邴原、管寧也可以分別號稱“龍頭”、“龍腹”和“龍尾”。
兩漢至隋唐,“龍”的涵義發生過一場劇變,這主要是佛教與道教兩家競爭信眾的結果。
黃帝乘龍上天這種故事,本出自秦漢時代的方士,佛教傳入中國後,印度神話中長身無足、在水中稱王的蛇神“那迦”,被本土化翻譯成了“龍”。
佛教的這種新“龍”屬於護法神,可以行雲布雨,保佑風調雨順,這顯然比載人成仙更能吸引底層百姓。
眼見佛家的龍王信仰大盛,道家遂也迎頭趕上,創造出了一套相似的東南西北四海龍王係統,專司人間風雨。
在唐代以前,百姓常有穿戴龍紋者,但到了宋仁宗時代,皇帝覺得這樣下去不行,龍既然是一種如此尊貴而受民眾愛戴的東西,那麽,龍紋這樣的裝飾,就必須隻能由皇帝和官員獨占——公元1036年,他下達詔令,禁止女性以“奇巧飛動若龍形者”來做首飾,再後來,宋哲宗又下達詔令,禁止民眾在衣服上裝飾龍紋。
北宋在“禁龍”問題上鬧得最兇的,是宋徽宗,他在公元1111年出台規定,凡有人在衣服上用“龍”來做裝飾,判徒刑二年,若是工匠這樣幹,罪加二等,且鼓勵民眾互相舉報。
稍後,他又變本加厲,禁止天下百姓以“龍、天、君、玉、帝、上、聖、皇”等字來給自己和子女取名字。
如此,不但衣服上不能用龍紋,名字裏也不能帶“龍”字了。
這場鬧劇一直折騰到公元1125年,才略有放鬆。宋徽宗再次下詔說,他寬宏大量,應允了臣僚的請求,將“天、玉、君、聖”等字從禁令中剔除,但“龍、帝、上、皇”等字,仍在嚴禁之列,此時,距離靖康之變已隻有兩年時間。
所以,這個時候,龍在民間是可以隨意使用的,沒有任何忌諱,劉義隆也沒有禁止,因為認為,中國後世將自己成為龍的傳人,劉義隆不會壟斷龍,將其和皇家綁定,他要讓所有宋國人,不論宗室、世家、百姓都要對龍這個圖騰有認可度。
而高句麗商人看中的這套琉璃瑞獸在長安乃至宋國很受歡迎,尤其宋國五大精銳就以五大瑞獸命名,更加讓那些世家大族追捧。
而七彩琉璃瑞獸更是很少,這也是黃金故意為之,物以稀為貴,純色可以不必太限製數量,但是三彩、五彩、七彩要控製數量,這樣就可以體現出不同的琉璃的價值。
其實將作監已經掌握了琉璃的製作方法,七彩琉璃和純色琉璃基本沒有多大差距。
最後,高句麗商人不得不以高價,買下這套琉璃瑞獸,然後又準備了一顆他帶來的人參雖然隻有大約七八十年,也很珍貴,然後去見黃金。
見到黃金,他先獻上禮物,然後說明來意,他隻是說希望可以盡快拿到購買的紙張。
然而黃金依舊說其無能為力,畢竟現在紙張需求很大。
但是高句麗商人並不會信,畢竟魏國剛剛運走一批紙張。
最後,沒辦法,高句麗商人隻能說出目的,希望可以得到紙張的製作方法。
黃金並沒有當場答應,而是說會向皇帝請求,並承諾就算不成,也會盡量將紙張準備出來。
隨後,黃金等待一日,然後派人叫來了高句麗商人,然後將紙張製作之法拿了出來,接下來就是談價格的時候了。
黃金作為商人出身,雖然現在基本不會再親自去談價格,但是骨子裏的東西豈能忘卻。
再一番討價還價之後,他又在高句麗商人身上敲了一大筆錢,幾乎將他掏空,不過高句麗商人知道這張紙上的記錄價值無法估量。
隨後,他就帶著購買的紙張和製作方法火急火燎的返迴高句麗。
迴去之後,他立刻召集工匠,找到了原材料,按照製作方法製造出了紙張,他一對比,和宋國紙張相差不多,他很高興,隨後,他建立了紙坊,不過並不是隻是他自己,是他和高句麗王共同的紙坊。
他明白,自己守不住,倒不如隻拿三成,其餘全部給高句麗王,這樣,就沒人說什麽了,不過他也沒有太過貪婪,各地售賣紙張的店鋪也不都是他的,他也要讓別人喝口湯不是。
現在,宋國的琉璃器具分成好幾個等級,最稀有的是七彩琉璃,隨後是五彩琉璃,然後是純色琉璃。
送給商會管理的是一套純色茶盞,而且不是定製,花費已然不菲,琉璃這種東西本來就不是麵向百姓的,是為了那些世家大族,有錢的商人。
劉義隆賞賜大臣也會賞賜一些琉璃,這個會打上禦賜字眼,這些劉義隆允許那些官員買賣,隻要有人願意開價。
因為劉義隆知道,能夠買的起的也就是那些世家了。
這次,高句麗商人看上了一套七彩琉璃擺件,一套五個,是五種瑞獸,不過其中青龍可是五爪龍。
其實龍與皇權發生聯係,始於嬴政被人稱作“祖龍”,以及劉邦的出生被神化為其母在野外與“交龍”相合。
但這種聯係並不穩定,漢代人對龍的興趣,主要集中在黃帝鑄鼎後有龍前來迎接、他與群臣抓住龍髯升天為仙的神話故事。
據《史記》的記載,漢武帝很喜歡黃帝稱龍升天這個故事,曾發出過“如果可以像黃帝那般乘龍上天,拋妻棄子猶如脫鞋般簡單”的豔羨之語。
但皇帝們無意壟斷“龍”,也無意效仿劉邦說自己是“龍的後代”。
所以潁川名士荀淑的八個兒子可以號稱“荀氏八龍”,諸葛亮可以號稱“臥龍”,華歆、邴原、管寧也可以分別號稱“龍頭”、“龍腹”和“龍尾”。
兩漢至隋唐,“龍”的涵義發生過一場劇變,這主要是佛教與道教兩家競爭信眾的結果。
黃帝乘龍上天這種故事,本出自秦漢時代的方士,佛教傳入中國後,印度神話中長身無足、在水中稱王的蛇神“那迦”,被本土化翻譯成了“龍”。
佛教的這種新“龍”屬於護法神,可以行雲布雨,保佑風調雨順,這顯然比載人成仙更能吸引底層百姓。
眼見佛家的龍王信仰大盛,道家遂也迎頭趕上,創造出了一套相似的東南西北四海龍王係統,專司人間風雨。
在唐代以前,百姓常有穿戴龍紋者,但到了宋仁宗時代,皇帝覺得這樣下去不行,龍既然是一種如此尊貴而受民眾愛戴的東西,那麽,龍紋這樣的裝飾,就必須隻能由皇帝和官員獨占——公元1036年,他下達詔令,禁止女性以“奇巧飛動若龍形者”來做首飾,再後來,宋哲宗又下達詔令,禁止民眾在衣服上裝飾龍紋。
北宋在“禁龍”問題上鬧得最兇的,是宋徽宗,他在公元1111年出台規定,凡有人在衣服上用“龍”來做裝飾,判徒刑二年,若是工匠這樣幹,罪加二等,且鼓勵民眾互相舉報。
稍後,他又變本加厲,禁止天下百姓以“龍、天、君、玉、帝、上、聖、皇”等字來給自己和子女取名字。
如此,不但衣服上不能用龍紋,名字裏也不能帶“龍”字了。
這場鬧劇一直折騰到公元1125年,才略有放鬆。宋徽宗再次下詔說,他寬宏大量,應允了臣僚的請求,將“天、玉、君、聖”等字從禁令中剔除,但“龍、帝、上、皇”等字,仍在嚴禁之列,此時,距離靖康之變已隻有兩年時間。
所以,這個時候,龍在民間是可以隨意使用的,沒有任何忌諱,劉義隆也沒有禁止,因為認為,中國後世將自己成為龍的傳人,劉義隆不會壟斷龍,將其和皇家綁定,他要讓所有宋國人,不論宗室、世家、百姓都要對龍這個圖騰有認可度。
而高句麗商人看中的這套琉璃瑞獸在長安乃至宋國很受歡迎,尤其宋國五大精銳就以五大瑞獸命名,更加讓那些世家大族追捧。
而七彩琉璃瑞獸更是很少,這也是黃金故意為之,物以稀為貴,純色可以不必太限製數量,但是三彩、五彩、七彩要控製數量,這樣就可以體現出不同的琉璃的價值。
其實將作監已經掌握了琉璃的製作方法,七彩琉璃和純色琉璃基本沒有多大差距。
最後,高句麗商人不得不以高價,買下這套琉璃瑞獸,然後又準備了一顆他帶來的人參雖然隻有大約七八十年,也很珍貴,然後去見黃金。
見到黃金,他先獻上禮物,然後說明來意,他隻是說希望可以盡快拿到購買的紙張。
然而黃金依舊說其無能為力,畢竟現在紙張需求很大。
但是高句麗商人並不會信,畢竟魏國剛剛運走一批紙張。
最後,沒辦法,高句麗商人隻能說出目的,希望可以得到紙張的製作方法。
黃金並沒有當場答應,而是說會向皇帝請求,並承諾就算不成,也會盡量將紙張準備出來。
隨後,黃金等待一日,然後派人叫來了高句麗商人,然後將紙張製作之法拿了出來,接下來就是談價格的時候了。
黃金作為商人出身,雖然現在基本不會再親自去談價格,但是骨子裏的東西豈能忘卻。
再一番討價還價之後,他又在高句麗商人身上敲了一大筆錢,幾乎將他掏空,不過高句麗商人知道這張紙上的記錄價值無法估量。
隨後,他就帶著購買的紙張和製作方法火急火燎的返迴高句麗。
迴去之後,他立刻召集工匠,找到了原材料,按照製作方法製造出了紙張,他一對比,和宋國紙張相差不多,他很高興,隨後,他建立了紙坊,不過並不是隻是他自己,是他和高句麗王共同的紙坊。
他明白,自己守不住,倒不如隻拿三成,其餘全部給高句麗王,這樣,就沒人說什麽了,不過他也沒有太過貪婪,各地售賣紙張的店鋪也不都是他的,他也要讓別人喝口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