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前到現在,隻要是和孟璿交往過的男人,每一個都難逃金錢的誘惑。當他找上這些男人時,剛開始他們還會裝裝樣子,稱自己是真心愛著孟璿,但隻要他稍加威脅利誘,這些男人立刻便向孟璿提出分手,無一例外。


    他承認自己是卑鄙的,利用金錢或讓對方丟掉工作的威脅,讓每一個圍繞在孟璿身邊的男人自動消失。


    反正他們關家本來就不是什麽慈善家,熟知關氏家族的人都曉得,他們做事為求目的不擇手段——


    孟璿,隻能是他的女人!


    ☆☆☆


    安靜的鋼琴酒吧,氣氛慵懶,孟璿很沒形象地癱在沙發裏,手裏還拿著一杯龍舌蘭日出,眼神迷蒙,臉頰暈紅,一副醉態可掬的模樣。


    接到孟璿的電話,立刻匆匆趕來的周明鈺,一見到好友那副半死不活的樣子,不必問也知道發生什麽事。


    「是不是被張振誌甩了?」周明鈺搶過那杯龍舌蘭日出,阻止她繼續喝。


    「嗚嗚嗚……明鈺,我真的有這麽糟嗎?為什麽連張振誌也不要我?」


    「你哭什麽啊?你跟張振誌也不過才交往三個月,幹什麽搞得你好像跟他已經交往三年一樣?」周明鈺白她一眼。


    孟璿雙手掩臉,無比的沮喪,「我不懂,我身上是不是有什麽奇怪的磁場?」


    「算了吧!想想看,你跟張振誌是怎麽認識的?」周明鈺沒好氣的問。


    拿開覆麵的手心,孟璿眼中的沮喪,漸漸被恐懼取代。


    會認識張振誌,說起來得「歸功」於半年前的那場綁架事件。


    孟家雖然是南部望族,但是孟璿的父母婚後不久,便定居台北,她生於台北,長於台北,反而罕少迴南部。


    半年前某天晚上,她參加了一個留學歸國的朋友的接風派對,迴家路上卻被人蒙住眼睛,硬拖進廂型車。


    幸好,那群人隻是想要錢罷了,把她囚禁了兩天,等到老爸一將錢匯入他們指定的國外帳戶後,便依約放了她。


    如果那些人碰了她……她真的不知道該怎麽麵對往後的人生。


    想起人生中最絕望的那兩天,孟璿雙手緊緊環抱住自己,眼神有些空洞,身子微顫。


    「小璿,你沒事吧?」周明鈺輕搖她的肩,「抱歉,我不該提起那些的。」


    孟璿迴過神,眨眨眼,抹去眼底的恐懼,臉色蒼白的勉強一笑,搖搖頭說︰「沒關係。」


    那時候,歹徒一確認好老爸已將錢匯進帳戶,便放出她人在北投山區一間廢棄空屋的消息。


    警察一接獲消息,立刻派出大批警力前往北投山區,當她睜開眼時,看見的第一個人便是身穿警察製服的張振誌,他溫暖的微笑,撫慰了她恐懼不安的心。


    「說穿了,你會喜歡張振誌,隻是出於一種雛鳥心態,因為在極度害怕的情況下,很自然的就會依賴起你看見的第一個人,隻是碰巧那個人是張振誌。」


    孟璿撇撇嘴,沮喪的垂下肩膀。


    好吧,她無法否認明鈺的說法,或許真是那一刻的安全感,所以她才會喜歡上張振誌。


    其實從那時開始,她就對張振誌充滿好感,在他護送她迴家的路上,她向他問了電話號碼,方便想送禮感謝他時聯絡。後來兩人漸漸熟識起來,在認識三個月時開始交往,她卻怎麽也想不到兩人的戀情隻有短短三個月的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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