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哥譚,無數摩天大樓林立,霓虹閃爍,權勢、錢財下的燈紅酒綠,魅惑人心,令人醉生夢死。


    高樓之下,黑暗的小巷裏,罪惡滋生,垃圾桶內,鼠蠅亂竄,旁邊的舊報紙上,躺著衣衫襤褸的乞丐與流浪漢。


    槍聲、屍體、尖叫、大笑、血汙、臭水溝……


    這就是哥譚!


    一座香水與工業廢氣雜糅,光明與黑暗並存,光鮮外表下隱藏著醜陋與邪惡的城市。


    瘋狂是這裏的主旋律,罪惡是這裏的調味劑,混亂則是這裏的安魂曲。


    一家銀行外,亮如白晝,警戒線拉起,警探們維持著秩序。


    無數記者手持相機,不斷拍照,哥譚市民,如同好奇寶寶,叫嚷著,圍觀著。


    銀行錢庫裏,詹姆斯·戈登氣的咒罵起來,撿起地上的錢看了看,又狠狠地摔在地上。


    被耍了!有內鬼!


    戈登握了握拳頭,好不容易,有這個機會,馬上就要抓住對方了,馬上就要把他們的贓款,全部繳獲。


    可是對方,好像提前得知一般,全部轉移走了。


    戈登撲了個空,留在錢庫裏麵的,隻有那些有標記的錢。


    這次行動有內鬼,有人泄密。


    是誰哪?戈登頭疼了起來,他思考著此次行動的人員。


    太多了,說不定,內鬼還不止一個。


    頓時,戈登有種無力感,仿佛身邊,根本無人可以信任。


    這就是哥譚的遊戲規則,黑暗之中,有太多的同行者,戈登茫然四顧,卻不知道誰是自己的夥伴。


    街道上,吳間獨自一人走著,收起鬼臉麵具的他,露出真容,這裏基本沒人認識他。


    他沒有身份,也沒有什麽證明,好在,這座城市也不是很需要。


    “嘿,是你。”一道聲音響起。


    黑色高跟皮鞋、黑色絲襪、高挑長腿、職業ol女裝、白色襯衫、黑框眼鏡、金色長發、精致臉龐。


    不得不說,銀行挑選工作人員還是有些水平的,比如眼前這位,很美。


    “我叫艾麗,上次在銀行,你救過我。”女人說道,伸出了手。


    吳間已經認出了她,當時劫匪搶劫銀行時候,那個女職員。


    “吳間。”吳間握住了她的手,很軟。


    “謝謝你,當時實在是太恐怖了,我人都嚇傻了,要不是你拉我一把,我可能已經被槍打中,等我反應過來時候,你已經不見了。”


    艾麗想起當時的情形,都有些害怕。


    當時銀行的職員都抱著頭,躲了起來,根本不敢去看劫匪他們,隻是祈求著劫匪趕快離開。


    等到警探來的時候,隻有地上有幾具屍體,艾麗還去找過,沒發現吳間。


    沒想到,在這裏遇見了。


    看著吳間的臉龐,艾麗捋了下發絲,“去喝一杯嗎?”


    三杯兩盞淡酒,怎敵他晚來風急!


    艾麗的家,在一處高檔小區裏,房間很大,空氣中有股淡淡香味兒,很是好聞。


    地上春泥殘花。


    狂風暴雨之下,大海上的小船,馬上就要支離破碎。


    喜悅、興奮、恐懼、瘋狂、刺激、痛苦……


    汗毛顫栗。


    在朦朧的黑夜裏,艾麗一直飄在空中……


    一夜無話。


    第二天一早,吳間起來,洗漱後,弄了些吃的。


    打開窗戶,外麵沒有陽光,反而下著小雨。


    這是哥譚的常態,陰雲、小雨、暗巷、哥特式建築。


    拿著黑色雨傘,吳間準備離開。


    “你還會來嗎?”艾麗問道,聲音有些嘶啞。


    “最好準備個剃須刀。”


    吳間關上了門,撐著雨傘,走在外麵的街道上,雨水帶著肅殺與靜謐,不斷地下著。


    伯恩利區,哥譚市的中心,還算和平,哥譚大學、電視台、醫院都坐落在這裏,這裏出沒的,也都光鮮亮麗,算是有錢人。


    剛跨過一條街道,下雨天,外麵人不是很多,吳間看到了一起事故。


    一個身影,裹得嚴嚴實實的,衝向了一名中年男子,然後,那個男人,燃燒了起來。


    就這麽的,在下雨天,燃燒了起來,越燃越旺。


    男子吃痛,在地麵上不斷滾動,但都沒有用處,這個火焰,根本撲不滅。


    那個身影連忙逃跑,周圍沒人敢攔。


    吳間戴上鬼臉麵具,跟上了他,繞過兩條街道,到了一處破舊建築內。


    那人有些氣喘籲籲,掀開了兜帽,大笑了起來,麵色蒼白而帶著瘋狂。


    吳間沒有躲藏,直接走了出來,那人看到吳間,立馬慌了,拿出一個試劑瓶子,當作威脅。


    默默地,吳間掏出了銀色手槍,粗長的槍管對著他,“你要試下誰會死嗎?”


    “你要做什麽?”那人聲音有些顫抖。


    “放輕鬆些,我不是警探,隻是個旁觀者,我也沒興趣抓你,隻是想問你幾個問題。”


    吳間嘴角裂開,想表露下善意,隻是配合著小醜式的臉,反而有些駭人。


    “你,你問。”那人說道。


    “你叫什麽名字?做什麽的?為什麽殺那家夥?”


    那人哆嗦了下,“我,我叫彼得,是一名化學老師。


    “我殺的那家夥,是因為他該死,你知道的,在哥譚這座城市裏,該死的人有很多,他就是其中之一。


    “那家夥表麵上是個議員,可實際上,他是個惡徒,是個變態,他收受賄賂,勾結黑幫,販賣兒童。


    “我的兒子,我的兒子就是他們拐走的。”


    彼得失去了力氣,坐在地上,喃喃自語:“他該死!”


    吳間收起了槍,“這樣看來,死了個人渣,哥譚的空氣,應該會變好一些。”


    看了看彼得,吳間遞出了邀請,“跟我走吧,哥譚已沒了你的容身之地。”


    彼得抬頭,看著吳間的臉,點了點頭。


    野狗幫內。


    芬尼正聊著昨天的事,薩爾·馬羅尼、加甘、大老黑甘博等等,眾多黑幫頭目,被吳間一人震懾,他還聊起自己一身手雷的壯舉,添油加醋的吹噓起來。


    那可是法爾科內家族的老大,哥譚的大勢力,平日裏,根本接觸不到的大佬,現在,卻被自己恐嚇,想想,都刺激。


    除此外,他還聊起吳間的身手,最近擴張的地盤等等,逐漸的,他眼中冒著狂熱的火焰。


    而瘋狂,是會傳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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