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小子,對他.媽媽是百分百的信任,而他,在他心裏就一大壞蛋。


    “對!是我昨晚趁她陪你睡著的時候,把她偷走的!”他彎腰看著包子,沉聲道,一臉“你能把老子怎麽著?”的樣兒。


    臭小子若知道他.媽媽昨晚是主動過迴主臥的,該傷心了。


    他這話氣得小包子又像一條充滿鬥誌的小奶狗,緊緊握著小拳頭,要跟他pk!


    “多大的人了,還要媽媽陪睡,出息!”他不顧他的兇樣兒,拎起小包子走向餐廳,將他放在椅子裏。


    “你這麽大,還讓她陪,更丟人!”小包子反駁。


    “我?她是我老婆!”他理所當然道。


    “你們還沒有結婚!”小包子又懟道。


    這倒是真的。


    厲四爺微愣,是該將結婚的事,提上日程了……


    而臭小子的國籍、戶口問題,也得解決。


    ***


    獵行者風投近日已對江家公司控股,牢牢掌握了江氏的生死大權。


    厲墨南給江守誠深刻地上了一課什麽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及什麽叫“蚍蜉撼樹”!


    江明珠被厲家攆出去後,頂著昔日厲家少奶**銜,對各路媒體的采訪來者不拒。


    采訪裏,她操著癡情苦命女性的人設,談她和厲家三爺蕩氣迴腸的愛情,還常在采訪中因思念亡夫而痛哭。她還說準備出本自傳,寫寫關於她和三爺的愛情,和厲家豪宅裏的那些事。


    她在采訪裏含沙射影地說,厲家欺負她這個寡婦,把她攆出厲家。


    厲墨南沒由著她,直接向媒體透露江明珠從厲家這拿到了多少贍養費,讓大家明白,厲家沒虧待她。


    沈書漫偷孩子的案子,因為h國方麵沒找到確鑿證據證明孩子是她偷走的,而三歲孩子的話還不能作為證據,警方隻能先將她放出。


    沈書漫一出來,立即大肆公關,發了各種聲明,挽迴形象。


    “沈書漫,你可真夠可以的,不是你生的孩子,你也敢拿來冒充!”江明月看著背對著自己站著,正抽煙的沈書漫,嘲諷道。


    這次她本是等著看大戲的,結果,這沈書漫倒好,讓她又看了一部反轉戲!


    沈書漫吐了一口煙圈,轉身看著江明月諷刺道:“彼此彼此,你不也拿別人的作品,冒充自己的?”


    醜事又被提,昔日校園女神臉色漲紅,反駁道:“你那可是拐孩子!刑事犯罪!就不怕真進去?”


    沈書漫冷哼,“我這不是好好的麽?再說了,孩子根本不是我偷的。”


    小a當年確實不是她親手偷的,調包的,怎麽查也查不到她頭上,她隻是知道真相而已。


    當年,一個二十不到的女生,還沒那麽多心機。


    至於她自己的孩子,一個汙點、野種、工具而已,沒什麽可心疼的!


    沈書漫拿起煙灰缸將煙頭重重按滅,轉而看向江明月:“江小姐找我有正事麽?還是想出道?以你的條件和你先前的經曆,先去拍點露肉的寫真,倒興許能火,或是去當主播……你飯量如何?要不做吃播看看?”


    江明月怎會沒聽出沈書漫這是在挖苦、嘲諷她?!


    ——


    淩晨先三更,上午爭取再寫好兩更!求票票啊!我先滾去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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