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把被告律師也送進去?
開局靈寵被盜,反手激活神獸血統 作者:布知火舞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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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表明,我委托人最初幫助收養的,隻是一隻普通的矮腳靈貓。但由於這段期間,我委托人在校修煉壓力大,境界遭遇瓶頸,再加上忙於選調生競選,以及戀情遭遇挫折等種種生活困擾之下,情緒不穩,精神壓力巨大。”
“再加上靈寵主人討要靈寵時態度惡劣,毫無感激之意,讓本就處於情緒不穩定期間的我委托人遭受劇烈刺激。”
“一氣之下,方才拒絕交還靈寵。”
“雖侵占靈寵是既定事實,但事出有因,是情緒波動之下正常的應激反應。再加上,矮腳靈貓價值極低,遠遠低於侵占罪刑事立案標準。”
“鑒於以上理由,我認為,我的委托人不涉及刑事犯罪,應當庭釋放。”
被告律師任賢發言期間,再一次引經據典,慷慨陳詞。
春秋筆法,避重就輕,混淆是非,胡說八道,在這位律師身上顯現的淋漓盡致。
馬德!
這也是楚凡遵紀守法,不然的話非得過去給他一腳踹他臉上。
還生活困擾?
還情緒不穩?
還正常應激反應?
合著都是別人的錯,是老師的錯,是你男朋友的錯,是這個世界的錯,反正就是跟你沒一點關係唄?
當然,這不是最可氣的。
更可氣的,是對方胡說八道,竟然說自己討要靈寵時態度惡劣。
要知道,楚凡當時可是大出血花了好幾百買了祁州特產迴來,就為了感激夏蕊。
打電話的時候更是一口一個夏小姐,一個一個小仙女,那是何等的禮貌。
這還態度惡劣?
是不是在他們眼中,跪下喊你們爸爸,才叫態度友善啊?
在楚凡氣得七竅生煙的時候,反擊很快就到了。
終於,到了原告律師發言階段。
張九江針對對方的無恥言論,一一迴擊。
“首先,生活不順,心情不好,情緒不穩,不是你違法犯罪的理由!眾生皆苦,若是大家都因自己的生活不順而肆意妄為,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那麽置國法何在?置道德何在?又置文明何在?”
.....
“再者,你口口聲聲說矮腳靈貓價值較低,不夠立案標準。可是,涉案靈寵已經覺醒血統,它的真正價值早已遠超刑事立案標準。你以此逃脫刑罰,於理不合,於情不容。”
....
“最後,敢問被告律師,你先前口口聲聲說你的委托人並沒有侵占他人靈寵,並多次咬定這隻覺醒的靈貓歸屬於被告。為何現在,瞬間改口,又承認靈寵歸屬於我的委托人,還狡辯說是被告一氣之下方才霸占的他人靈寵。”
.....
“所以,我有理由相信,被告律師在明知案件真相的情況下,在案件關鍵事實上做虛假陳述。”
“你身為專職律師,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影響案件事實查明,擾亂正常的訴訟秩序,妨害法院公正審理,根據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應予以罰款、拘留、限製從業等法律懲罰。請法官明察!”
....
跟對方的慷慨激昂明顯不同,張九江發言階段如閑庭信步,信手拈來。
每一句發言,都如劍仙強者的飛天寶劍,直斬對方痛處要害。
不止針對對方的狡辯迴擊,甚至最後還將矛頭對準了被告律師。
尤其是最後那段發言,可謂天神下凡。
以雷霆萬鈞之勢,直接把對方律師給打蒙了!
任賢整個人都傻了!
心想大哥,你特麽對象搞錯了吧?
你告我是幾個意思啊?
我是律師啊,被告在上麵呢?
你咋還誤傷呢?
都是律師,何必互相傷害呢?
此時的任賢,是真的被張九江給嚇住了。
他雖然是名校高材生,但是今年才剛剛畢業啊。
他雖然不是第一次上法庭,之前也被他的導師分過幾個法律援助的案子。
但大家也知道,法律援助的案子,那都是公益性質的,是免費的。
免費的案子能有多少真事?
基本都是小打小鬧。
正兒八經的案子,這真的是第一個。
他和郭雅雯是高中同學,那時候還談過戀愛。
郭雅雯突然找到他幫忙,任賢出於往日的情分,再加上任賢也有幾分再續前緣的意思,所以也便過來幫忙了。
當然,不給錢的那種。
郭雅雯雖然口口聲聲說是夏蕊閨蜜,但也不是財大氣粗的主,自然不可能像王俊一樣,自己掏錢,真金白銀的往外拿。
閨蜜和夫妻那是有差距的。
律師費多貴啊!
知名律師就更貴了。
她一個學生,哪請得起。
當然,請得起她也不會掏這個錢。
親閨蜜,也得明算賬不是。
但沒關係,找不到花錢的,免費的她能找到啊。
再加上任賢的學曆確實嚇人!
郭雅雯因此也就信心十足了。
可是,他們哪裏知道,律師這個行業,學曆隻是個敲門磚而已。
最重要的,還是經驗!
而顯然,這是任賢最缺的。
被張九江這麽一嚇,任賢就有些慌神了。
他不過是個來幫忙的。
若是因為這事,自己被限製從業,把自己前途一輩子搭進去,任賢哭都沒地方哭去。
但是,正所謂有人歡喜有人憂。
在任賢慌亂之餘,楚凡卻是樂了。
“太牛逼了!臥槽!”
“不愧是經常挨揍的主。”
“就是刑啊!”
別得律師打官司,把被告送進去基本就是贏了。
可張律師打官司,不止要把被告送進去,看這架勢,是也想把對方律師也送進去啊。
服就一個字啊!
法庭上的楚凡,難掩笑意。
剛才的氣憤,此時無疑一掃而光。
心中,怎一個爽字了得!
我讓你胡說八道,我讓你混淆是非。
能啊?
再能啊?
今兒也把你給送進去!
楚凡可不認為夏蕊請的這個律師是無辜的。
他肯定知道這隻靈寵是夏蕊霸占的。
先前他和夏蕊她們商量好了,想死不承認,以此讓自己敗訴。
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當然,說歸說,楚凡也不認為,因為張九江的這幾句話,法官真的會把任賢給抓了。
但罰款應該是逃不掉了!
從業履曆上也指定是要被劃上“濃墨重彩”的一筆了。
“事實表明,我委托人最初幫助收養的,隻是一隻普通的矮腳靈貓。但由於這段期間,我委托人在校修煉壓力大,境界遭遇瓶頸,再加上忙於選調生競選,以及戀情遭遇挫折等種種生活困擾之下,情緒不穩,精神壓力巨大。”
“再加上靈寵主人討要靈寵時態度惡劣,毫無感激之意,讓本就處於情緒不穩定期間的我委托人遭受劇烈刺激。”
“一氣之下,方才拒絕交還靈寵。”
“雖侵占靈寵是既定事實,但事出有因,是情緒波動之下正常的應激反應。再加上,矮腳靈貓價值極低,遠遠低於侵占罪刑事立案標準。”
“鑒於以上理由,我認為,我的委托人不涉及刑事犯罪,應當庭釋放。”
被告律師任賢發言期間,再一次引經據典,慷慨陳詞。
春秋筆法,避重就輕,混淆是非,胡說八道,在這位律師身上顯現的淋漓盡致。
馬德!
這也是楚凡遵紀守法,不然的話非得過去給他一腳踹他臉上。
還生活困擾?
還情緒不穩?
還正常應激反應?
合著都是別人的錯,是老師的錯,是你男朋友的錯,是這個世界的錯,反正就是跟你沒一點關係唄?
當然,這不是最可氣的。
更可氣的,是對方胡說八道,竟然說自己討要靈寵時態度惡劣。
要知道,楚凡當時可是大出血花了好幾百買了祁州特產迴來,就為了感激夏蕊。
打電話的時候更是一口一個夏小姐,一個一個小仙女,那是何等的禮貌。
這還態度惡劣?
是不是在他們眼中,跪下喊你們爸爸,才叫態度友善啊?
在楚凡氣得七竅生煙的時候,反擊很快就到了。
終於,到了原告律師發言階段。
張九江針對對方的無恥言論,一一迴擊。
“首先,生活不順,心情不好,情緒不穩,不是你違法犯罪的理由!眾生皆苦,若是大家都因自己的生活不順而肆意妄為,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那麽置國法何在?置道德何在?又置文明何在?”
.....
“再者,你口口聲聲說矮腳靈貓價值較低,不夠立案標準。可是,涉案靈寵已經覺醒血統,它的真正價值早已遠超刑事立案標準。你以此逃脫刑罰,於理不合,於情不容。”
....
“最後,敢問被告律師,你先前口口聲聲說你的委托人並沒有侵占他人靈寵,並多次咬定這隻覺醒的靈貓歸屬於被告。為何現在,瞬間改口,又承認靈寵歸屬於我的委托人,還狡辯說是被告一氣之下方才霸占的他人靈寵。”
.....
“所以,我有理由相信,被告律師在明知案件真相的情況下,在案件關鍵事實上做虛假陳述。”
“你身為專職律師,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影響案件事實查明,擾亂正常的訴訟秩序,妨害法院公正審理,根據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應予以罰款、拘留、限製從業等法律懲罰。請法官明察!”
....
跟對方的慷慨激昂明顯不同,張九江發言階段如閑庭信步,信手拈來。
每一句發言,都如劍仙強者的飛天寶劍,直斬對方痛處要害。
不止針對對方的狡辯迴擊,甚至最後還將矛頭對準了被告律師。
尤其是最後那段發言,可謂天神下凡。
以雷霆萬鈞之勢,直接把對方律師給打蒙了!
任賢整個人都傻了!
心想大哥,你特麽對象搞錯了吧?
你告我是幾個意思啊?
我是律師啊,被告在上麵呢?
你咋還誤傷呢?
都是律師,何必互相傷害呢?
此時的任賢,是真的被張九江給嚇住了。
他雖然是名校高材生,但是今年才剛剛畢業啊。
他雖然不是第一次上法庭,之前也被他的導師分過幾個法律援助的案子。
但大家也知道,法律援助的案子,那都是公益性質的,是免費的。
免費的案子能有多少真事?
基本都是小打小鬧。
正兒八經的案子,這真的是第一個。
他和郭雅雯是高中同學,那時候還談過戀愛。
郭雅雯突然找到他幫忙,任賢出於往日的情分,再加上任賢也有幾分再續前緣的意思,所以也便過來幫忙了。
當然,不給錢的那種。
郭雅雯雖然口口聲聲說是夏蕊閨蜜,但也不是財大氣粗的主,自然不可能像王俊一樣,自己掏錢,真金白銀的往外拿。
閨蜜和夫妻那是有差距的。
律師費多貴啊!
知名律師就更貴了。
她一個學生,哪請得起。
當然,請得起她也不會掏這個錢。
親閨蜜,也得明算賬不是。
但沒關係,找不到花錢的,免費的她能找到啊。
再加上任賢的學曆確實嚇人!
郭雅雯因此也就信心十足了。
可是,他們哪裏知道,律師這個行業,學曆隻是個敲門磚而已。
最重要的,還是經驗!
而顯然,這是任賢最缺的。
被張九江這麽一嚇,任賢就有些慌神了。
他不過是個來幫忙的。
若是因為這事,自己被限製從業,把自己前途一輩子搭進去,任賢哭都沒地方哭去。
但是,正所謂有人歡喜有人憂。
在任賢慌亂之餘,楚凡卻是樂了。
“太牛逼了!臥槽!”
“不愧是經常挨揍的主。”
“就是刑啊!”
別得律師打官司,把被告送進去基本就是贏了。
可張律師打官司,不止要把被告送進去,看這架勢,是也想把對方律師也送進去啊。
服就一個字啊!
法庭上的楚凡,難掩笑意。
剛才的氣憤,此時無疑一掃而光。
心中,怎一個爽字了得!
我讓你胡說八道,我讓你混淆是非。
能啊?
再能啊?
今兒也把你給送進去!
楚凡可不認為夏蕊請的這個律師是無辜的。
他肯定知道這隻靈寵是夏蕊霸占的。
先前他和夏蕊她們商量好了,想死不承認,以此讓自己敗訴。
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當然,說歸說,楚凡也不認為,因為張九江的這幾句話,法官真的會把任賢給抓了。
但罰款應該是逃不掉了!
從業履曆上也指定是要被劃上“濃墨重彩”的一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