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白尾鹿,平時它們都單獨出現,這裏食物多點,才會結成群。”


    巴頓迅速爬上石頭,伸長脖子瞧了瞧,嘴裏篤定說道。


    餘光見到馬丁內茲這個“神射手”,離著80多米就想舉槍,老牛仔啪的一把掌,拍在他腦袋上。


    “你是蠢?打不中嚇跑了怎麽辦!快去它們那邊,50米左右就行,動作都輕點。”


    “兒子,跟著我小心點。”韓千山說完,又是啪的一把掌,黑小夥憋屈捂著後腦勺,眼神幽怨迴過頭,耳邊聽到聲音傳來:“把槍口朝上放,萬一走火了我扒了你的皮!”


    馬丁內茲頓時就蔫了,彎著腰跟在老巴頓身後。


    韓宣看到一些樹幹上,有被啃食的痕跡,這說明食物已經開始缺乏了,難怪查理斯警探說,今年狩獵季會往後延長兩個月。


    這裏經常被動物踐踏,草木還沒來的及生長出來,就被吃掉了,所以能遮掩的地方並不多,為了不被白尾鹿發現,隻能低下身子,後背緊貼著樹木前進。


    老巴頓覺得距離差不多了,招招手提醒他們趴下,看見鹿群移動不定,嘴裏說道:“這有四隻白尾鹿,我們選頭成年雄性的,瞄準點我們一起開搶。”


    太陽快落山,萬一這次打獵沒有成功,他們的晚飯就隻能是麵包和肉幹了。


    韓千山填裝好獵鹿的子彈,這種子彈裏麵有9個直徑7毫米的彈丸,每個彈丸發射出去的能量,都相當於普通手槍的威力。


    “就選左邊的,最邊上那個怎麽樣?”老牛仔眼睛盯著瞄準星,小聲問道。


    “好。”


    “都好了嗎?我數到三,一起開槍。”


    “……巴頓,我好像有點問題。”


    “怎麽?安德森,槍出問題了?”


    “不是,天太暗了,我有點近視看不清。”


    男孩在旁邊樹底下,聽到這句話差點笑出聲來,趕忙捂住嘴。


    “那你就在旁邊看著好了!”


    老巴頓嘴角抽搐,轉過頭看了看,嘴裏說道:“等等,鹿群又移動了,都瞄好了。”


    “好了沒?”


    “一、二、三!”


    “砰”的幾聲槍響,湖邊一頭雄鹿前腿彎曲,翻了個滾,踉蹌倒在地上,其他白尾鹿連忙逃走,加拿大馬鹿也亂成一團。


    韓千山捂著耳朵,搖頭張張嘴,緩了會兒說道:“這霰彈槍聲音也太大了,簡直跟個小炮一樣。”


    “嘿,先去看看我們的戰利品吧。”馬丁內茲站起身,笑著往前麵走,忽然呆住:“怎麽還有一頭?”


    “什麽?”韓千山問道。


    “那裏又倒下一頭,我們運氣可真不錯!”


    瓊斯踮起腳尖,往那邊看了看,嘴裏說道。


    一行人趕忙往湖邊走去,雄鹿這時已經不動彈了,另外那頭歪著脖子倒在地上,血正從它腹部冒出來,眼見就要沒命。


    老巴頓拿出把短匕首,背對著男孩蹲下,用力刺向這隻白尾鹿的脖子,狩獵沒問題,但不能讓它們死亡時候遭受痛苦。


    低頭看了看它的傷口,迴頭說道:“老板,霰彈槍的子彈,它們剛剛站得太近了,這是你的獵物。”


    “還真是東邊不亮,西邊亮了。”


    “什麽意思?男孩。”


    “他是在說我運氣好。”韓千山走到鹿旁邊,拍拍它脖子。


    老牛仔看到韓千山的動作,張開嘴笑了笑,第一次獵殺到動物,那種又高興又難過的心情,自己也曾經經曆過。


    抬頭看看四周,開口說道:“先抬迴去吧,要快點把火生起來,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這裏的動物從沒像今天這麽少過。”


    “那就迴去吧,你們三個過來幫忙。”


    每隻鹿都超過90公斤,除了男孩和老巴頓,兩個人抬一隻往迴走,很快到了營地。


    溪邊的石頭很多,幾個人幫忙壘成一個小灶台,這裏隻有巴頓是煙民,金色的老式zippo打火機從不離身。


    瓊斯向他借過來生火,點燃之後,幹草很快冒出白煙,把柴禾架上去,隨著溫度升高,漸漸變紅燃燒。


    馬丁內茲砍下珊瑚一樣的鹿角,被韓宣給要去了,放進包裏帶迴家收藏,至於血淋淋的鹿頭,他是沒有興趣的。


    安德森脫了外套,從包裏找出小刀,開始屠宰白尾鹿,他在牧場裏經常幫忙殺羊,這種工作做起來很熟練。


    長條裏脊肉很快被剝離下來,又取了隻肥美的鹿腿,用水洗幹淨,找來木棍穿上,架在火堆旁翻滾。


    入冬前的鹿肉很肥美,等表皮變黑時候,金黃油脂不斷從裏麵冒出來,鬆樹枝加針葉熏烤,空氣裏彌漫著烤肉味和鬆木的香氣。


    安德森去年和摩根銀行的那個女秘書,謝麗爾女士訂婚了。


    結婚的日子還沒確定,不過已經住在一起,兩個人工資都很高,在大瀑布城市郊買了房子,平時都是謝麗爾住在那裏。


    所以他會做飯,雖然不知道好不好吃,至少他還帶了調料和塑料餐具,連巴頓這個老獵手都沒記得這件事。


    韓宣父子倆吃東西是頂尖的好手,要說自己去,那就隻有在一旁搗亂的份了,靜靜坐著,等待開飯就好。


    “我猜安德森以後一定會留在家裏帶孩子,瞧瞧這認真模樣。”


    安德森聽到迴過頭,狠狠說著:“瓊斯,有本事就別吃!”


    “你又沒打到獵物,不吃的也應該是你才對。”馬丁幫腔道,對安德森擠擠眼睛,調笑:“我會去幫你泡奶粉,都用雪山牧場生產的,絕對是最好的。”


    “該死的,你們這是嫉妒我有廚師的天賦!”


    閑聊時間過的很快,半個多小時之後,安德森洗幹淨刀子,將裏幾公斤的脊肉切成小塊,撒上各種調料,不一會兒就被吃完了。


    “天啊,太好吃了,再給我來點吧,安德森。”


    肉剛下肚,馬丁內茲又眼巴巴看著火堆,上麵的鹿腿太大,現在裏麵還沒熟,不過也快了。


    天空中傳來聲響,還沒看見是什麽男孩就察覺到了,嘴裏喊著:“bbq?”


    確實是一隻鳥,不過不是bbq。


    看到這隻紅綠金剛鸚鵡,韓宣咧嘴笑起來,他想到了格羅佛警探說過的話。


    果然,很快另一隻鸚鵡也飛過來,落在他身邊,邁著內八字走來走去,這傻頭傻腦模樣,不是bbq是誰。


    韓宣把它抱起來,放在胳膊上,又對著紅綠金剛鸚鵡伸出手,bbq的伴侶在天上轉了圈,終於還是落在男孩肩膀上。


    “你是位魔術師嗎?”老巴頓哈哈大笑,剛才這畫麵真是太神奇了。


    “不,我是它們的朋友。”韓宣笑眯起眼睛:“這是bbq的伴侶,還是第一次見到。”


    “它可真漂亮。”馬丁內茲說完,扭頭接著開口:“我是不會誇你的,bbq,上次你罵我白癡了。”


    bbq歪了歪腦袋,撲打著翅膀叫道:“白癡!”


    “我的天,安德森!瞧你幹的好事!”


    “以前多純潔啊,你都教壞它了!”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美國之大牧場主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陶良辰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陶良辰並收藏美國之大牧場主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