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的談話記錄裏,你說你親眼看見我的當事人殺害死者林白首,那麽,你可以跟我說一下我的當事人殺人的過程嗎?”
“我那天從醫院迴來,去臥室的時候聽到書房傳來爭執聲,便走過去看,就見她拿著水果刀往她父親脖子上割了過去。”
林禾說著,目光兇狠的朝著林心的方向看了過來。
林心似感受到了什麽,抬眸,在林禾憤怒目光裏,勾起了一個肆意妄為的笑。
“他們在爭執什麽?”歐陽全餘光朝著林心看了一眼,問道。
“我沒聽清。”
“你能拿這支筆跟我示範一下她是怎樣殺的被害人嗎?”歐陽全接過助理遞過來的一支鋼筆,說道:
“你可以把我當成被害人。”
“就,就這樣。”林禾握著那隻鋼琴對歐陽全的脖子左邊示意了一下。
“那他們兩個當時都是站著的?距離也跟我們一樣近嗎?”
“是的。”
歐陽全在她握住鋼筆的右手看了一眼,眼中有一絲異樣的光從中閃過,他問道:
“那我的當事人也是右手拿的水果刀嗎?”
“是的。”
“你撒謊!”
歐陽全忽而指著林禾喊道,那蒼老的聲音在法庭上威嚴而震顫:
“我的當事人在當時是左撇子!”
莫言琛不由看向林心,是啊,他記得林心那個時候是個左撇子,右手完全是一隻廢手。
他覺得歐陽全“不敗神話”的稱號真的不是浪得虛名,他下的每一棍都打在了要害。
歐陽全那聲音幾乎震的林禾加速的心髒都不由漏了一拍,在麵對如此威嚴的歐陽全,林禾有那麽一瞬間開始謊了。
她不在去看歐陽全,而是望著那高高在上的法官,急厲的辯解道:
“法官大人,我沒有!她真的是右手拿的水果刀!”
“法官大人,試問,在以割喉這樣的殺人方式,哪個兇手會用自己並不常用的右手去殺人?
在者,如果是以一個麵對麵的情況,殺人者一般都會以捅的方式,而不會以割喉的方式。更何況我的當事人用的還是不常用的右手。”
“因為她要威嚴一個自殺的假象。”林禾突然腦海裏靈光一閃,開口說道。
“法官大人,這是死者生前的各項身體檢測報告以及他學過,參加過散打拳擊的一些比賽,還有他長年鍛煉的證明。”
歐陽全的助理將材料遞交了上去,他繼續道:
“被害人生前從小就開始練散打,跆拳,拳擊,每個星期都會去一家拳館打拳,在我的當事人與被害人間隔這麽近距離的情況下,以被害人的身手完全可以擋下我當事人拿刀的右手。”
“那,那是,因,因為……事發突然。”林禾從交織的腦海裏找到了一個解釋。
“如果是事發突然,在一個人情緒非常激動的情況下,那麽她殺人的方式會更加直接了當,她會直接捅而不是割喉。”
“割喉這樣的方式,拿刀的手必須抬起,而對於一個參加過散打,拳擊這樣的人來說,在對方抬手時,他就已經能夠察覺了。”
歐陽全那雙蒼老的眸子迸發出一股燃燒的怒火來,沒人比他更了解林白首的身體情況了。
因為當年林譚啟這個孫子並不怎麽帶林白首,而他們兩家當時就住在隔壁,林白首幾乎就跟林灝一樣,是他一手帶出來的。
林白首所學的東西,都是他親手教的,在林白首18歲的時候,他甚至送他去過地下傭兵團裏鍛煉。
他的身手如何,沒人比他更清楚。
有時候,他們還會在一起打一場。
“她,她當時的手沒有抬的很高,事發突然,白首,他,他來不及反應。”林禾目光閃躲道。
“在來不及反應,以他的身手擋住我當事人並不常用的右手壓根不成問題。”
對方的律師突然起身對法官說道:
“法官大人,犯罪嫌疑人有幾年的時間並不在林家生活,這幾年的時間裏,她完全可以訓練出右手,而如今,犯罪嫌疑人慣用的就是用手。”
“那請問對方律師有什麽證據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在那幾年的時候訓練了她的右手?”
“因為犯罪嫌疑人現在常用的就是右手。”
“現在用右手也不能代表她殺害被害人時慣用右手,那完全有可以是在死者死後才用開始用的右手。
就像我的當事人在被害人死前並不需要爭奪林家掌權人,而她現在又想要爭奪林家掌權人一樣。”
“你……”
“肅立。”法官敲了敲法錘:“對方律師可有實質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生前用的是右手?”
“我……”對方律師看向了林禾。
“法官大人,我可以證明。”林禾忽而說道:“她失蹤以後,在迴到林家的時,吃飯用的就是右手。”
失蹤?
莫言琛聽到這兩個字,心裏不由微震了一下,他無聲低喃了一句,林心什麽時候失蹤過?
為什麽會失蹤?
不在林家的那幾年,是失蹤了嗎?
“林禾,這裏是法庭,不是你可以信口雌黃的地方,你說的每一句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歐陽全一手握著拐杖,在地上輕輕的剁了一下。
“我說的都是實話,我沒有說謊,法官大人,我說的句句屬實。”
“你又在撒謊。”歐陽全冷著一張臉,字字句道:“你壓根沒有任何機會可以見到她用什麽手來吃飯,還有……”
“法官大人,她根本就沒有看到整個被害人被殺的過程!”
林禾吞咽了一下,背上早已是濕冷的一片,她強迫自己冷靜下來,隻是她還沒有開口,就聽到歐陽全說:
“我有證據證明她在說謊。”
歐陽全又重新遞交了一份資料,資料裏是一個u盤,裏麵是一份監控錄像。
“被害人的死亡時間是在當日晚上十點二十八分。
而從監控錄像裏可以看到林禾從醫院迴到進入林家大門的時候是當晚十點二十五分,從林家的大門口去往林家三樓的書房除非是用跑的才能在三分鍾內到達。
而剛才林禾說的是,她是在去臥室的路上聽到書房傳來爭執聲,在走過去看的,所以,她達到的時間,已經超過了死者死亡的時間。”
林禾不由往後退了一步,她沒想要自己銷毀的監控錄像又會重新出現在法庭上。
謊言是經不住推敲,它會在那些字裏行間裏,透出蛛絲馬跡。
最後在一個個活生生的證據麵前,無所遁形。
“我那天從醫院迴來,去臥室的時候聽到書房傳來爭執聲,便走過去看,就見她拿著水果刀往她父親脖子上割了過去。”
林禾說著,目光兇狠的朝著林心的方向看了過來。
林心似感受到了什麽,抬眸,在林禾憤怒目光裏,勾起了一個肆意妄為的笑。
“他們在爭執什麽?”歐陽全餘光朝著林心看了一眼,問道。
“我沒聽清。”
“你能拿這支筆跟我示範一下她是怎樣殺的被害人嗎?”歐陽全接過助理遞過來的一支鋼筆,說道:
“你可以把我當成被害人。”
“就,就這樣。”林禾握著那隻鋼琴對歐陽全的脖子左邊示意了一下。
“那他們兩個當時都是站著的?距離也跟我們一樣近嗎?”
“是的。”
歐陽全在她握住鋼筆的右手看了一眼,眼中有一絲異樣的光從中閃過,他問道:
“那我的當事人也是右手拿的水果刀嗎?”
“是的。”
“你撒謊!”
歐陽全忽而指著林禾喊道,那蒼老的聲音在法庭上威嚴而震顫:
“我的當事人在當時是左撇子!”
莫言琛不由看向林心,是啊,他記得林心那個時候是個左撇子,右手完全是一隻廢手。
他覺得歐陽全“不敗神話”的稱號真的不是浪得虛名,他下的每一棍都打在了要害。
歐陽全那聲音幾乎震的林禾加速的心髒都不由漏了一拍,在麵對如此威嚴的歐陽全,林禾有那麽一瞬間開始謊了。
她不在去看歐陽全,而是望著那高高在上的法官,急厲的辯解道:
“法官大人,我沒有!她真的是右手拿的水果刀!”
“法官大人,試問,在以割喉這樣的殺人方式,哪個兇手會用自己並不常用的右手去殺人?
在者,如果是以一個麵對麵的情況,殺人者一般都會以捅的方式,而不會以割喉的方式。更何況我的當事人用的還是不常用的右手。”
“因為她要威嚴一個自殺的假象。”林禾突然腦海裏靈光一閃,開口說道。
“法官大人,這是死者生前的各項身體檢測報告以及他學過,參加過散打拳擊的一些比賽,還有他長年鍛煉的證明。”
歐陽全的助理將材料遞交了上去,他繼續道:
“被害人生前從小就開始練散打,跆拳,拳擊,每個星期都會去一家拳館打拳,在我的當事人與被害人間隔這麽近距離的情況下,以被害人的身手完全可以擋下我當事人拿刀的右手。”
“那,那是,因,因為……事發突然。”林禾從交織的腦海裏找到了一個解釋。
“如果是事發突然,在一個人情緒非常激動的情況下,那麽她殺人的方式會更加直接了當,她會直接捅而不是割喉。”
“割喉這樣的方式,拿刀的手必須抬起,而對於一個參加過散打,拳擊這樣的人來說,在對方抬手時,他就已經能夠察覺了。”
歐陽全那雙蒼老的眸子迸發出一股燃燒的怒火來,沒人比他更了解林白首的身體情況了。
因為當年林譚啟這個孫子並不怎麽帶林白首,而他們兩家當時就住在隔壁,林白首幾乎就跟林灝一樣,是他一手帶出來的。
林白首所學的東西,都是他親手教的,在林白首18歲的時候,他甚至送他去過地下傭兵團裏鍛煉。
他的身手如何,沒人比他更清楚。
有時候,他們還會在一起打一場。
“她,她當時的手沒有抬的很高,事發突然,白首,他,他來不及反應。”林禾目光閃躲道。
“在來不及反應,以他的身手擋住我當事人並不常用的右手壓根不成問題。”
對方的律師突然起身對法官說道:
“法官大人,犯罪嫌疑人有幾年的時間並不在林家生活,這幾年的時間裏,她完全可以訓練出右手,而如今,犯罪嫌疑人慣用的就是用手。”
“那請問對方律師有什麽證據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在那幾年的時候訓練了她的右手?”
“因為犯罪嫌疑人現在常用的就是右手。”
“現在用右手也不能代表她殺害被害人時慣用右手,那完全有可以是在死者死後才用開始用的右手。
就像我的當事人在被害人死前並不需要爭奪林家掌權人,而她現在又想要爭奪林家掌權人一樣。”
“你……”
“肅立。”法官敲了敲法錘:“對方律師可有實質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生前用的是右手?”
“我……”對方律師看向了林禾。
“法官大人,我可以證明。”林禾忽而說道:“她失蹤以後,在迴到林家的時,吃飯用的就是右手。”
失蹤?
莫言琛聽到這兩個字,心裏不由微震了一下,他無聲低喃了一句,林心什麽時候失蹤過?
為什麽會失蹤?
不在林家的那幾年,是失蹤了嗎?
“林禾,這裏是法庭,不是你可以信口雌黃的地方,你說的每一句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歐陽全一手握著拐杖,在地上輕輕的剁了一下。
“我說的都是實話,我沒有說謊,法官大人,我說的句句屬實。”
“你又在撒謊。”歐陽全冷著一張臉,字字句道:“你壓根沒有任何機會可以見到她用什麽手來吃飯,還有……”
“法官大人,她根本就沒有看到整個被害人被殺的過程!”
林禾吞咽了一下,背上早已是濕冷的一片,她強迫自己冷靜下來,隻是她還沒有開口,就聽到歐陽全說:
“我有證據證明她在說謊。”
歐陽全又重新遞交了一份資料,資料裏是一個u盤,裏麵是一份監控錄像。
“被害人的死亡時間是在當日晚上十點二十八分。
而從監控錄像裏可以看到林禾從醫院迴到進入林家大門的時候是當晚十點二十五分,從林家的大門口去往林家三樓的書房除非是用跑的才能在三分鍾內到達。
而剛才林禾說的是,她是在去臥室的路上聽到書房傳來爭執聲,在走過去看的,所以,她達到的時間,已經超過了死者死亡的時間。”
林禾不由往後退了一步,她沒想要自己銷毀的監控錄像又會重新出現在法庭上。
謊言是經不住推敲,它會在那些字裏行間裏,透出蛛絲馬跡。
最後在一個個活生生的證據麵前,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