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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界的山脈連綿不絕,山峰在雲霧裏時隱時現。那一望無際的碧綠樹海沿著這道山脈直通雲霄,綠與白的相間如同藝術品般綻放著自身的魅力。
而山脈腳下有一片森林,一棵棵翠綠如同翡翠的樹驕傲得舒張著身體,仿佛要化作一把把筆直的鋼槍直插蒼穹。
在這片森林包圍著一塊還算比較肥沃的草原,那草肥葉茂嫩密豐盛,對素食動物來說很是甘甜美味。你看這不?在那片豐茂的草原上,一群麋鹿正在享受著它們的午餐。
那一頭頭麋鹿看似很悠閑地在附近吃著草,但是從它們的兩隻耳朵不時的轉動著和雙眼不停得觀察著自身周圍的情況來看,它們並不因為進食而放鬆了警惕。它們整個身子隨時都處於緊繃狀態,仿佛一旦遇到了什麽突發情況的話,想必會很迅速地反應過來逃跑。
在這麽和諧的環境下,忽然一隻木棒帶著犀利的唿嘯聲朝著其中一隻麋鹿飛射過去,同時一道人影也跟在那根木棒後麵朝著獵物飛奔。
被鎖定目標的那頭麋鹿即使有了警戒,但是依舊來不及躲閃,直接被打了個正著。隻見那隻鹿被打了個踉蹌翻滾在地,這時其它麋鹿被這種突發情況嚇得到處亂竄,瞬間跑個沒影,隻落下那頭倒了八輩子血黴的麋鹿。
這頭麋鹿反應也不算慢,它順著倒地的姿勢一個骨碌翻滾後又重新站立起來,準備拔腿就逃跑。但是沒想到就那麽一陣耽擱時間,那道人影已經及時趕到了。
那道人影左手一把抓住了麋鹿的尾巴,使得麋鹿奔跑之勢直接被那道人影所打斷。然後那道人影再一個進步上前,順勢用右手刀重重地砍一下麋鹿脖子,麋鹿便倒地昏迷了過去。然後那人影很輕鬆地用胳膊關節夾住麋鹿的頭部往三百六十五度方向用力一擰,哢擦一聲,那清脆的聲音頓時響了起來。
“狩獵成功。”這個時候,那道人影才停了下來,把那一口一直緊繃著的氣吐了出來。“嘿嘿,看來今天收獲不錯,又有口福了。”提了提手中的麋鹿的屍體,那人影斜了斜嘴角,壞笑了一下。
隻見此人身高兩米多一點,一頭亂糟糟的頭發散亂無章,突出去的頭發絲好似鋼針般屹立挺拔。此人那桀驁不馴的眼神帶著野性的侵略巡視著西周,淩亂的絡腮胡上帶著一彎邪笑,越發透露出睥睨一切的驕傲。
那青筋如虯龍般堅韌隱在那古銅色的皮膚裏,而肌肉則隆起如同塊塊鐵石在陽光下閃閃發亮,幫他免費得築起了一道如鋼鐵城牆般的防禦。這將近一年多的日曬雨淋,使其皮膚鍍上了一層健康的古銅色,使其上下充滿了陽光活力的魅力。
一道道被野獸抓破了皮膚的紅色斑痕如功勳般掛在身上,再加上圍在他腰間的那塊狼王的皮,使得他看起來顯得很野蠻,但是卻又異樣地讓人感覺很和諧,感覺他整個人充滿著野性的氣息。
而此時,那太陽正好離開了雲層,灑下一道道光芒,讓人看清他的麵容。此人正是我們的主角林唐克。
話說迴來,這裏已經是遠離中心湖泊有一段很遠的距離了。林唐克怎麽會突然想到離開他的營地了呢?
這個就得從林唐克殺死狼王以後說起。因為林唐克殺死了狼王,沒有狼王的狼群驚慌無措,隻能夠被迫轉移他方。沒有了狼群這固定的食物來源,雖然說林唐克學到了基礎拳腳,但是林唐克所能捕食的資源越來越少,還有好幾次找不到獵物來抓而附近的野果也基本被掃了個空,隻能餓著肚子。
“反正這裏已經沒有魔晶可以讓我留戀的了,而且我總不能一輩子在深山老林裏靠茹毛飲血度日子吧?如果隻靠一個方向走去的話,那麽會不會碰到人類呢?說不定可以有機會融入人類社會當中。”林唐克隻能這麽安慰自己。
林唐克離開了營地,朝著一個方向筆直地走了下去。他堅信著隻要沿著一條路往外走,肯定能走出這座山林。就這樣,林唐克終於決定不再宅在他的湖泊區域了。
離開了湖泊後,他沿路餓了就捕捕獵,吃些野果。渴了就喝喝鮮血,或者露水。而因為林唐克學了基礎拳腳的緣故,無論是速度或者技巧,都有著很大的改善,基本上碰到獵物都逃不出他的魔掌,當然,魔獸除外。
而今天則是離開湖泊的一個多月,這一個月裏,林唐克沒有被野獸追著逃亡的時刻,也沒有再次拿到魔晶。他的手槍子彈還剩下七發。
林唐克扛著麋鹿來到了樹底下,然後就著鹿的脖子喝了一口鹿血,然後掏出牛角把鹿肉分解成小塊放入嘴裏。鹿血的順滑口感和鹿肉的鮮嫩清甜還帶著少許的青草香味,使得林唐克不由自主的添了一下嘴唇。“素食動物的肉質就是和肉食動物的肉質不一樣哪。”
這個時候林唐克想到了以前為了求生存吃的那又酸又澀的狼肉,不由得打了個冷顫。總算脫離了那個苦海了。“還是鹿肉好吃!”林唐克陶醉地想著(好吧,看起來林唐克已經被叢林的血腥法則所同化了,居然能夠接受自己吃生的動物肉,簡直了。這個重口味哪,真男人不解釋-_-!!)。
正當躲在樹底下的林唐克滋滋有味的吃著鹿肉的時候,忽然遠方隱隱約約地傳來了幾聲打鬥的聲音,還夾雜著一些陌生而又熟悉的語言。陌生是因為林唐克從來就沒聽過這種語言,而熟悉嘛,咳咳,別忘記了林唐克之前喝的宇宙通用語言(初)。而此時的林唐克嘛,就還在思索著究竟是什麽迴事了。
“嗯?什麽情況?看看動靜再做打算。”林唐克心神一動,放下手中的食物,貓著身子如同豹子般靈活地竄到了打鬥附近的現場而不露出一點聲響。
異界的山脈連綿不絕,山峰在雲霧裏時隱時現。那一望無際的碧綠樹海沿著這道山脈直通雲霄,綠與白的相間如同藝術品般綻放著自身的魅力。
而山脈腳下有一片森林,一棵棵翠綠如同翡翠的樹驕傲得舒張著身體,仿佛要化作一把把筆直的鋼槍直插蒼穹。
在這片森林包圍著一塊還算比較肥沃的草原,那草肥葉茂嫩密豐盛,對素食動物來說很是甘甜美味。你看這不?在那片豐茂的草原上,一群麋鹿正在享受著它們的午餐。
那一頭頭麋鹿看似很悠閑地在附近吃著草,但是從它們的兩隻耳朵不時的轉動著和雙眼不停得觀察著自身周圍的情況來看,它們並不因為進食而放鬆了警惕。它們整個身子隨時都處於緊繃狀態,仿佛一旦遇到了什麽突發情況的話,想必會很迅速地反應過來逃跑。
在這麽和諧的環境下,忽然一隻木棒帶著犀利的唿嘯聲朝著其中一隻麋鹿飛射過去,同時一道人影也跟在那根木棒後麵朝著獵物飛奔。
被鎖定目標的那頭麋鹿即使有了警戒,但是依舊來不及躲閃,直接被打了個正著。隻見那隻鹿被打了個踉蹌翻滾在地,這時其它麋鹿被這種突發情況嚇得到處亂竄,瞬間跑個沒影,隻落下那頭倒了八輩子血黴的麋鹿。
這頭麋鹿反應也不算慢,它順著倒地的姿勢一個骨碌翻滾後又重新站立起來,準備拔腿就逃跑。但是沒想到就那麽一陣耽擱時間,那道人影已經及時趕到了。
那道人影左手一把抓住了麋鹿的尾巴,使得麋鹿奔跑之勢直接被那道人影所打斷。然後那道人影再一個進步上前,順勢用右手刀重重地砍一下麋鹿脖子,麋鹿便倒地昏迷了過去。然後那人影很輕鬆地用胳膊關節夾住麋鹿的頭部往三百六十五度方向用力一擰,哢擦一聲,那清脆的聲音頓時響了起來。
“狩獵成功。”這個時候,那道人影才停了下來,把那一口一直緊繃著的氣吐了出來。“嘿嘿,看來今天收獲不錯,又有口福了。”提了提手中的麋鹿的屍體,那人影斜了斜嘴角,壞笑了一下。
隻見此人身高兩米多一點,一頭亂糟糟的頭發散亂無章,突出去的頭發絲好似鋼針般屹立挺拔。此人那桀驁不馴的眼神帶著野性的侵略巡視著西周,淩亂的絡腮胡上帶著一彎邪笑,越發透露出睥睨一切的驕傲。
那青筋如虯龍般堅韌隱在那古銅色的皮膚裏,而肌肉則隆起如同塊塊鐵石在陽光下閃閃發亮,幫他免費得築起了一道如鋼鐵城牆般的防禦。這將近一年多的日曬雨淋,使其皮膚鍍上了一層健康的古銅色,使其上下充滿了陽光活力的魅力。
一道道被野獸抓破了皮膚的紅色斑痕如功勳般掛在身上,再加上圍在他腰間的那塊狼王的皮,使得他看起來顯得很野蠻,但是卻又異樣地讓人感覺很和諧,感覺他整個人充滿著野性的氣息。
而此時,那太陽正好離開了雲層,灑下一道道光芒,讓人看清他的麵容。此人正是我們的主角林唐克。
話說迴來,這裏已經是遠離中心湖泊有一段很遠的距離了。林唐克怎麽會突然想到離開他的營地了呢?
這個就得從林唐克殺死狼王以後說起。因為林唐克殺死了狼王,沒有狼王的狼群驚慌無措,隻能夠被迫轉移他方。沒有了狼群這固定的食物來源,雖然說林唐克學到了基礎拳腳,但是林唐克所能捕食的資源越來越少,還有好幾次找不到獵物來抓而附近的野果也基本被掃了個空,隻能餓著肚子。
“反正這裏已經沒有魔晶可以讓我留戀的了,而且我總不能一輩子在深山老林裏靠茹毛飲血度日子吧?如果隻靠一個方向走去的話,那麽會不會碰到人類呢?說不定可以有機會融入人類社會當中。”林唐克隻能這麽安慰自己。
林唐克離開了營地,朝著一個方向筆直地走了下去。他堅信著隻要沿著一條路往外走,肯定能走出這座山林。就這樣,林唐克終於決定不再宅在他的湖泊區域了。
離開了湖泊後,他沿路餓了就捕捕獵,吃些野果。渴了就喝喝鮮血,或者露水。而因為林唐克學了基礎拳腳的緣故,無論是速度或者技巧,都有著很大的改善,基本上碰到獵物都逃不出他的魔掌,當然,魔獸除外。
而今天則是離開湖泊的一個多月,這一個月裏,林唐克沒有被野獸追著逃亡的時刻,也沒有再次拿到魔晶。他的手槍子彈還剩下七發。
林唐克扛著麋鹿來到了樹底下,然後就著鹿的脖子喝了一口鹿血,然後掏出牛角把鹿肉分解成小塊放入嘴裏。鹿血的順滑口感和鹿肉的鮮嫩清甜還帶著少許的青草香味,使得林唐克不由自主的添了一下嘴唇。“素食動物的肉質就是和肉食動物的肉質不一樣哪。”
這個時候林唐克想到了以前為了求生存吃的那又酸又澀的狼肉,不由得打了個冷顫。總算脫離了那個苦海了。“還是鹿肉好吃!”林唐克陶醉地想著(好吧,看起來林唐克已經被叢林的血腥法則所同化了,居然能夠接受自己吃生的動物肉,簡直了。這個重口味哪,真男人不解釋-_-!!)。
正當躲在樹底下的林唐克滋滋有味的吃著鹿肉的時候,忽然遠方隱隱約約地傳來了幾聲打鬥的聲音,還夾雜著一些陌生而又熟悉的語言。陌生是因為林唐克從來就沒聽過這種語言,而熟悉嘛,咳咳,別忘記了林唐克之前喝的宇宙通用語言(初)。而此時的林唐克嘛,就還在思索著究竟是什麽迴事了。
“嗯?什麽情況?看看動靜再做打算。”林唐克心神一動,放下手中的食物,貓著身子如同豹子般靈活地竄到了打鬥附近的現場而不露出一點聲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