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怕隻是小孩子之間的意氣之爭,我們使些銀錢,再說些軟話,應該就能揭過去了。”趙掌櫃沉吟了一下,開口說道。


    他是經商的,如果事情能夠用錢解決,那就往裏麵砸錢。


    “使錢?這得使多少錢呐,明府那邊的事情還沒有解決,這裏又來了一堆爛攤子,沒有千兩銀子,又如何止得住。”方之同重重的歎了一口氣,人倒黴起來,真是什麽破事都來了。


    “再說吧,今晚不是請周主簿去邀月樓了麽?先探探口風再做謀劃,這天塌不下來。”方大元搖了搖頭,倒是沒有怎麽慌張。


    “唉,也好,晚上把方洪也給帶著,先去請罪吧,如果被人查出來,那就晚了。”方之同叩了叩桌子,沉聲的說道。


    先去負荊請罪,還能搏一個印象分,至少可以把自己等人的關係給撇開。不然,等到人家查到頭上,那就徹底完蛋了。哦,你們一邊整我兒子,一邊還求我辦事,這是把我當猴耍呐。


    “成,就按你說的辦。”方大元也沒有反對,一口就答應了下來。隻是他的目光閃爍,也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天很快就黑了下來,方洪的心情一直都是惴惴不安的。他知道,阿財阿貴是老爹的死忠,今天發生的事情,二人肯定會報告給老爹的。


    隻是,到了晚間,他老爹還是沒有找他麻煩,甚至連麵都沒有露一下,讓他的心裏更加的不安穩了。


    他正在胡思亂想之際,方大元和方之同二人從內堂走了出來,身後還跟著趙掌櫃。方大元的臉上沒有絲毫表情,看不出喜怒,但是,方之同在看向方洪的時候,露出了一絲冰冷,在冷哼一聲之後,便把頭給扭了過去。


    馬車早就被準備好了,二人徑直的走進了車廂。就在方洪以為沒有自己事情的時候,方大元的聲音從裏麵傳了出來。


    “方洪,進來。”這句話,讓方洪的小心髒微微一縮,姥姥的,這是要秋後算賬的架勢啊。完了完了,肯定是會打死我的。


    但是,老爹吩咐了,他又不能不照做,隻能苦著個臉,鑽入了車廂之中。此時,方之同和方大元在車廂的兩邊,一左一右的坐定著。


    方洪小心翼翼的坐在了老爹的身邊,沒有敢發出一點聲音。沒辦法,整個羊角水村他最怕的兩個人,都坐在他邊上呢,不老實能行麽。


    馬車慢悠悠的行駛了起來,方洪的身軀隨著馬車一搖一晃的。因為是到了晚上,根本就沒有多少行人,所以安靜的很。但是他寧願四周嘈雜一點,這樣還能給他一絲安全感。


    “呃……那啥,我們一會兒去哪?”在挨了半天之後,他有些撐不住了,便主動的開口,詢問著說道。


    “吃飯。”方大元淡淡的吐出了兩個字,這讓方洪一愣,吃飯?不是要懲罰我的麽?還是說,阿財阿貴沒有把今天的事情抖出去?


    “方洪,一會兒讓你幹嘛你就幹嘛,千萬不要跟在羊角水村似得混不吝。”方之同這個時候也說話了,隻是他這話,讓方洪更加迷糊了。


    “老爺,到了。”外麵駕車的夥計朝著裏麵喊了一聲,方之同和方大元便率先從車中出來,方洪跟在二人的後麵。


    他們是停在了一間酒樓的門口,酒樓上下有三層,鬥角飛簷,紅木青磚,看著極為氣派,在門口,掛著兩個大大的燈籠,一麵旗幟上麵,寫著“邀月樓”三個字。


    這名字,是化用詩仙的“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一句。在給人大氣磅礴的同時,也蘊含著一絲淡淡的仙氣,而這間邀月樓,也是整個長寧縣最大的酒樓。


    “把你手裏的黃皮子給扔掉,帶到裏麵像個什麽樣子。”就在方洪要隨著二人進去的時候,方之同忽然迴頭,看向了方洪包中的黃皮子,有些不悅的說道。


    方洪朝著後麵退了幾步,但是沒有行動。開玩笑,要是能把這黃皮子扔掉,我還用你說,我早就把它給甩了。就這畜生,除了要去覓食,其他時候,死都不肯離開方洪的身邊。


    方之同正待繼續指責,卻發現方大元已經走遠了,隻是朝著方洪恨恨的瞪了一眼,便小步的跟了上去。


    “嗚嗚。”黃皮子也是有靈性的,朝著方之同的背影一陣亂喊。“沒事,等迴去的時候,你讓你的徒子徒孫,天天去偷他們家雞。”方洪看方之同也有些不爽,小爺我又沒有惹你,你幹嘛對我橫眉豎目的。


    聽了這話,黃皮子似乎十分高興,嘴角扯開,然後伸出舌頭,在方洪的臉上狠狠的舔了一口。


    “姥姥的,滾。”方洪暗罵了一聲,直接把黃皮子給扔了出去,你丫的又不是狗,怎麽喜歡舔人呐。


    而黃皮子,則是身軀不住的扭動,穩穩的落到了地上。在地上借力一蹬,便再次的竄入了方洪的懷裏。


    方大元是在邀月樓的三樓訂的酒席,是一個單獨的雅間,可以透過窗戶看到遠處的街道,可以說是這裏最好的一間了,基本上沒有個二十兩銀子拿不下來。


    二十兩是什麽概念?那是大部分人一年才能賺到的錢。


    一個大大的八仙桌擺在正中央,上麵已經擺滿了涼菜,方大元和方之同一人找了一個位置,在邊上坐定,而方洪看大家都不搭理自己,隻得自己找了個座位,也坐了下來。不是說來吃飯的麽?怎麽還不開動?


    過了好一會兒,在一邊的樓梯過道之中,傳來了腳步踩動的聲音。這個步子走的很緩,但是很用力,而聽到這個聲音之後,方之同和方大元同時站了起來。


    尤其是方之同,更是有些局促不安,在不住的搓著手,心情無比的複雜和緊張。他不知道主簿大人的態度如何,萬一不肯鬆口,那就糟糕了。


    腳步聲越來越近,門被推了開來。來者是一個年約四旬的男子,皮膚白淨,身上的衣服幾乎沒有半點褶皺,胡須被梳理的整整齊齊的。可以看得出,這是一個極其自律的人。


    而這種人,一般都很難對付。


    感謝卡路裏狂飆同學的四次打賞,還有6啦啦啦6同學和書友160309013843850同學的打賞,摸摸大。


    真的,作者君在章節後麵,除了偶爾做做群的廣告和打賞感言之外,是不喜歡廢話的。但是,有一個讀者三番四次提到的問題,我得解釋一下。


    他跟我說,主角的行為太白癡,首先呢,我是完全看不出有什麽白癡的。主角隻有十六歲,家庭也沒有經曆過什麽變故,他也沒有過人的智商,你難道能指望我塑造一個妖孽來麽?讀者可以站在上帝視角,看到劇情的發展,但是故事裏麵的人,卻隻能看到他們所見的的東西,然後以此來做出判斷和選擇。


    主角現在的性格是大大咧咧,貪財貪玩,方大元的性格是老謀深算,方之同是外強中幹,先生是狡猾多疑。不同的人,不同的性格,看待同一件事的看法是不同的。如果我想要塑造一個妖孽的主角,直接把方大元的性格套上去就行了,這又不是很難。但是,作者卻不能這樣寫,一寫就崩掉了。


    打擾各位閱讀體驗了,真是不好意思啊,愛你們,摸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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