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反差
穿越明末:我從陝西鬧革命 作者:倦鳥落舊林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馬元利在出發之前,還是召集了本次隨軍舉事的眾人。
並沉聲介紹了王三:“這便是三爺,也是咱們大同軍的別部千戶。更是分田地,攤丁稅的發起之人。咱們大同軍能這麽短時間內發展數幾萬人馬,全靠三爺指揮若定!”
馬元利對王三的吹捧一直很高。
下邊這些人其實都聽膩歪了。
不過當他們親眼看到王三的時候,還是一個兩個皺眉不已。
有點,過分年輕了。
不過,再看看周圍站著的甲兵,靠近的時候能聽到他們晃動身體時,甲片摩擦的叮叮當當聲,顯然這是貨真價實的布麵甲。
一個兩個在這個暮秋天氣,都感到了森森寒意。
“與諸位先謝過。”王三倒是不在意他們的眼神,擺了擺手道,“也別聽老馬吹我,我也是人,隻是實在看不慣那些地主老財,仗著自己的功名,不交稅,朝廷不敢得罪他們,就把稅轉到咱們這些草民頭上。
實不相瞞,我王三一家,之前也是自耕農,家裏還有幾畝好地。
但這幾畝好地,居然一年要交五兩銀子。
而隔壁的舉人老爺,家裏三五百畝地,雖然表麵上他們也做做樣子,也交了五兩銀子,但他娘的有一條我看到那些衙役,居然給他們退稅。
從那之後,我就明白怎麽迴事。
那些裏長、糧長,不乏好人,但更多都是混蛋。
他們自己先繳稅,然後逼著咱們繳,但繳的稅都是超的,接著縣太爺將士紳給的銀錢如數奉還,咱們交的錢,縣太爺還得跟舉人老爺們三七分成。
假如咱們給了十兩銀子,
七兩,還他娘是他們這些士紳分,縣太爺拿的三兩,還要再三七分。
縣太爺,匿了七成,之後那麽三成,才是朝廷要咱們繳的稅。
也就是說,從頭到尾,跟咱們說的各種火耗,實際上不是咱們繳的百幾,而是幾百倍。
你說,氣人不氣人?老子那個二兄,就是看不慣這些狗砸,七月的時候,就他娘的舉事砍死了澄城知縣。
所以從舉事開始,我就知道不能白白讓老百姓都遭受這樣的苦楚。
於是,我攤丁入畝,並且還控製下了縣城,將本地的卷宗文書重新修改。
多的土地,咱均給沒地的百姓,在給他們的地契,全部寫成天啟五年以前的。
哪怕將來咱大同軍不慎敗了,走了。
有這些檔案在,這些地契在,就算狗雜朝廷犯蠢,也不敢隨便的禍禍百姓手中的地。除非他們想挨打了。
因此諸位放心,不管大同軍未來如何,我都會盡可能保證你們的土地。
在咱們大同軍麾下,絕大部分稅,都攤進地裏。
尤其是丁稅,進城稅啥的。
隻要沒有地,就不用擔這個丁稅。
而擔丁稅的也不用擔心丁稅太多,每畝地就收個十斤、二十斤意思一下。
咱也是農民出身,也知道大家都不容易。
大同軍是來解救大家的,不是來跟大明那些狗官、宗藩一樣欺負大家的。
所以,隻要不犯我大同軍的規矩,大家開開心心,安居樂業,便是我王三和大同軍上上下下大多數人的願望。
若不是這個世道太昏亂,我也想過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生活,畢竟誰也不想將自己的腦袋別在褲腰帶上。”
說到這裏,現場眾人多是沉默。
一個兩個麵麵相覷。
他們原本以為王三過來,會跟他們說封賞,說其他獎勵。
但王三卻跟他們先說起事的原因和大同軍一般都是怎麽做,來保證他們的利益的。
這一點上,就顯得有點平淡。
不過王三並不在意,說完這些,喝了口水繼續道:“大同軍的紀律為: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傷人抵罪、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繳獲歸公再分配。
當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叫做群眾,也不是所有人都適用這套規則。
一般來說,我們在民間治理的時候,還是沿用大明律,但有些東西會廢掉,比如土地的交易問題等。
諸位,若是聽完我說這些,還有意繼續聚義的,可以留下。
若是自詡做不到,想要返鄉安居樂業的也可以離開。
之後我會給你們安排土地,至少保證你們每個人,不論男女老幼,隻要年滿八歲,每個人都有兩畝地。
一戶算下來,最少也能均哥十來畝。
要是你們不想要土地也沒事,我這裏給你們三兩銀子,拿上錢,趕緊離開附近地界,我們和明軍的戰爭,會一直持續數年乃是數十年。
到時候,明軍進來了,以他們的尿性,很難保證他們不會殺良冒功。
你們中,應該也有逃來本地的逃軍,應該都清楚這些。”
王三看向幾個穿著破鴛鴦襖的人。
他們臉色一沉,確實想到了同為明軍的混賬們會做什麽事情。
剿匪?他們沒有這個膽子,但借著剿匪的名義燒殺搶掠的勇氣還是有的。
王三很清楚,在這個時代想要成事,光靠均田、攤丁還是不夠。
還需要純化隊伍。
有恆產有恆心,之前王伊的變化,已經讓王三開始對自己的辦法進行調整。
地,還是要均;丁,還是要攤。
但規則得改變,有恆纏著才有恆心。
過分追求平均,並且不對隊伍的成員進行梳理,一定會再出現類似王伊的事情。
人各有誌,欲望也各不相同。
所以,軟硬兼施,醜話說前頭,才是最重要的。
“那個……若是不加入大同軍,但還想留在附近,我想三爺應該不會拒絕吧。”
有人提了一句。
王三微微一笑,手中杯子放下,重重磕在桌上。
下一刻身後的甲兵突然暴起,一刀梟首,鬥大的頭顱滾了一地。
逆腔而起的鮮血,灑在了無數人身上,也將他們心打得顫抖。
“不加入,也不能留下。”王三十指交錯,翹起二郎腿道,“大同軍沒有太多時間給我梳理地方。因此,留下的心思,不該存。
你們可以選擇不加入大同軍,要麽去鄉間均田當農民,要麽拿銀子離開。
但既想要保存刀兵,又想自立在我左右,我是不會留下你的。
自古以來,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
我雖然好說話,但不代表我是冤大頭。
諸位,應該有自己的抉擇了吧。”
並沉聲介紹了王三:“這便是三爺,也是咱們大同軍的別部千戶。更是分田地,攤丁稅的發起之人。咱們大同軍能這麽短時間內發展數幾萬人馬,全靠三爺指揮若定!”
馬元利對王三的吹捧一直很高。
下邊這些人其實都聽膩歪了。
不過當他們親眼看到王三的時候,還是一個兩個皺眉不已。
有點,過分年輕了。
不過,再看看周圍站著的甲兵,靠近的時候能聽到他們晃動身體時,甲片摩擦的叮叮當當聲,顯然這是貨真價實的布麵甲。
一個兩個在這個暮秋天氣,都感到了森森寒意。
“與諸位先謝過。”王三倒是不在意他們的眼神,擺了擺手道,“也別聽老馬吹我,我也是人,隻是實在看不慣那些地主老財,仗著自己的功名,不交稅,朝廷不敢得罪他們,就把稅轉到咱們這些草民頭上。
實不相瞞,我王三一家,之前也是自耕農,家裏還有幾畝好地。
但這幾畝好地,居然一年要交五兩銀子。
而隔壁的舉人老爺,家裏三五百畝地,雖然表麵上他們也做做樣子,也交了五兩銀子,但他娘的有一條我看到那些衙役,居然給他們退稅。
從那之後,我就明白怎麽迴事。
那些裏長、糧長,不乏好人,但更多都是混蛋。
他們自己先繳稅,然後逼著咱們繳,但繳的稅都是超的,接著縣太爺將士紳給的銀錢如數奉還,咱們交的錢,縣太爺還得跟舉人老爺們三七分成。
假如咱們給了十兩銀子,
七兩,還他娘是他們這些士紳分,縣太爺拿的三兩,還要再三七分。
縣太爺,匿了七成,之後那麽三成,才是朝廷要咱們繳的稅。
也就是說,從頭到尾,跟咱們說的各種火耗,實際上不是咱們繳的百幾,而是幾百倍。
你說,氣人不氣人?老子那個二兄,就是看不慣這些狗砸,七月的時候,就他娘的舉事砍死了澄城知縣。
所以從舉事開始,我就知道不能白白讓老百姓都遭受這樣的苦楚。
於是,我攤丁入畝,並且還控製下了縣城,將本地的卷宗文書重新修改。
多的土地,咱均給沒地的百姓,在給他們的地契,全部寫成天啟五年以前的。
哪怕將來咱大同軍不慎敗了,走了。
有這些檔案在,這些地契在,就算狗雜朝廷犯蠢,也不敢隨便的禍禍百姓手中的地。除非他們想挨打了。
因此諸位放心,不管大同軍未來如何,我都會盡可能保證你們的土地。
在咱們大同軍麾下,絕大部分稅,都攤進地裏。
尤其是丁稅,進城稅啥的。
隻要沒有地,就不用擔這個丁稅。
而擔丁稅的也不用擔心丁稅太多,每畝地就收個十斤、二十斤意思一下。
咱也是農民出身,也知道大家都不容易。
大同軍是來解救大家的,不是來跟大明那些狗官、宗藩一樣欺負大家的。
所以,隻要不犯我大同軍的規矩,大家開開心心,安居樂業,便是我王三和大同軍上上下下大多數人的願望。
若不是這個世道太昏亂,我也想過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生活,畢竟誰也不想將自己的腦袋別在褲腰帶上。”
說到這裏,現場眾人多是沉默。
一個兩個麵麵相覷。
他們原本以為王三過來,會跟他們說封賞,說其他獎勵。
但王三卻跟他們先說起事的原因和大同軍一般都是怎麽做,來保證他們的利益的。
這一點上,就顯得有點平淡。
不過王三並不在意,說完這些,喝了口水繼續道:“大同軍的紀律為: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傷人抵罪、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繳獲歸公再分配。
當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叫做群眾,也不是所有人都適用這套規則。
一般來說,我們在民間治理的時候,還是沿用大明律,但有些東西會廢掉,比如土地的交易問題等。
諸位,若是聽完我說這些,還有意繼續聚義的,可以留下。
若是自詡做不到,想要返鄉安居樂業的也可以離開。
之後我會給你們安排土地,至少保證你們每個人,不論男女老幼,隻要年滿八歲,每個人都有兩畝地。
一戶算下來,最少也能均哥十來畝。
要是你們不想要土地也沒事,我這裏給你們三兩銀子,拿上錢,趕緊離開附近地界,我們和明軍的戰爭,會一直持續數年乃是數十年。
到時候,明軍進來了,以他們的尿性,很難保證他們不會殺良冒功。
你們中,應該也有逃來本地的逃軍,應該都清楚這些。”
王三看向幾個穿著破鴛鴦襖的人。
他們臉色一沉,確實想到了同為明軍的混賬們會做什麽事情。
剿匪?他們沒有這個膽子,但借著剿匪的名義燒殺搶掠的勇氣還是有的。
王三很清楚,在這個時代想要成事,光靠均田、攤丁還是不夠。
還需要純化隊伍。
有恆產有恆心,之前王伊的變化,已經讓王三開始對自己的辦法進行調整。
地,還是要均;丁,還是要攤。
但規則得改變,有恆纏著才有恆心。
過分追求平均,並且不對隊伍的成員進行梳理,一定會再出現類似王伊的事情。
人各有誌,欲望也各不相同。
所以,軟硬兼施,醜話說前頭,才是最重要的。
“那個……若是不加入大同軍,但還想留在附近,我想三爺應該不會拒絕吧。”
有人提了一句。
王三微微一笑,手中杯子放下,重重磕在桌上。
下一刻身後的甲兵突然暴起,一刀梟首,鬥大的頭顱滾了一地。
逆腔而起的鮮血,灑在了無數人身上,也將他們心打得顫抖。
“不加入,也不能留下。”王三十指交錯,翹起二郎腿道,“大同軍沒有太多時間給我梳理地方。因此,留下的心思,不該存。
你們可以選擇不加入大同軍,要麽去鄉間均田當農民,要麽拿銀子離開。
但既想要保存刀兵,又想自立在我左右,我是不會留下你的。
自古以來,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
我雖然好說話,但不代表我是冤大頭。
諸位,應該有自己的抉擇了吧。”